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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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

兰理工教字[2012]第065号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学秩序检查是一项常规检查,是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决定开展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如教师能否按时上下课,教师上课的教态,教师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状态的掌握及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等。

2、学生上课情况的检查,如有无迟到早退现象,上课听课的认真程度,有无玩手机、游戏机、睡觉现象等。

3、后勤保障情况的检查,如教室卫生、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程度、照明及通勤车等

二、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自第8周至第16周,教务处将安排相关科

室人员对本部及西校区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每周至少两天的全面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分散抽查:学校领导将不定期的对两校区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3、适时按年级召开班长、学生代表座谈会或采用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教学、教务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在教学秩序检查中发现的与教师有关的问题,教务处将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的规定》(兰理工发[2012]44号),《兰州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兰理工发[2003]85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在教学秩序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学风方面的问题,将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教育,并按《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教务处将积极协调,争取解决。

四、检查要求:

1、检查的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院要在教师及学生中大张旗鼓的开展稳定教学秩序的宣传和教育,为开展教学检查造势。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可在课后和教师或学生进行沟通和核实,不允许中途打断教学过程,注意保护教师的尊严。

3、检查人员要如实纪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纪录表(见附件2),保证检查的质量。

附件1:检查时间及责任科室安排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2年10月15日主题词:检查秩序教学

抄送:夏天东副校长(共印10份)承办单位:教务处教务科2012年10月15日印发

检查时间及责任科室安排

兰州理工大学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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