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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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则
(2006年1月5日)
一、引证规则
(一)尊重原意,不可断章取义。
(二)引用时尽可能的追到原作者。
(三)引用应当便于核查。
(四)引用应当保持所引内容的原貌。
(五)引用应以必要为限。
(六)有修订版的著作应以修订版为准,学术史的研究除外。
(七)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当征得原作者同意,例如书信,毕业论文(未出版的)等等。
(八)引用须给出明确的标识。
(九)引用应当注明真实出处,引证不可作假。
二、注释规则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统一按1、2、3、4、5……进行,勿需用圆括号或方括号;脚注符号后空半个汉字字符,如: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3版。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经典著作如: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专著类如:5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3)合著类如:8 袁曙宏、宋功德:《WTO与行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也可以用“等”省略第一作者以后的作者。如:8 袁曙宏等:《WTO与行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4)主编著作如:6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5页。
2.论文类如:11 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网上文献所注明的网址必须达到点击该网址就能阅读该文献,并注明最后访问日期。如:22沈文敏等:《治污刻不容缓长三角珠三角亮出“区域环保牌”》,载******/news/gdnews/gdtodayimportant/*********.htm。最后访问日期:2006年1月7日。
4.文集类如:17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6页。
5.译作类如:19 [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请注意:国别用简称,国别符号为方括号,在国别“[英]”与作者“梅因”之间空半个汉字字符。
6.报纸类如:1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3版。
7.古籍类如:1 《宋会要辑摘•食货》卷三。
2 (清)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8.辞书类如:1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9.港台澳著作类如:1 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0.外文类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请不要用“25 前引19,梅因书,第37页。”作者仍应按照前文要求,作全面注释,即25 [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7页。这是为了避免指导老师在修改后注释序号发生变化和混乱,从而导致引文与注释不对应。
(四)上述规则中的标点符号,都应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