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岗位知识解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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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资料员解析题(一)

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建筑工程各种信息记录,是计划、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备案、归档及储存、保管和检索、应用等管理工作的统称。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主要是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规定资料收集的范围,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配套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定施工验收过程,结合资料收集的范围和资料来源两个基本关系确定资料管理计划。以此,可建立计划、实施、检查、调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体系。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体系的核心工作可分为资料的形成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和资料的保管、应用、追溯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

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标准和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可按照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者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5)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采用,见表1-1。

(6)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7)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別和工程规模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见表1-2。

(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的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对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有相关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要使项目实体结构(即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组成)和文本结构(即资料的类、章、节、项、目)划分得更加合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在不脱离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且应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验收的划分更要突出“过程控制”的方法。

1)地基与基础分部

地基与基础的分界按结构原理应为:有地下室的为地下室地坪以下,无地下室的为±0.000以下。

地基子分部中“素土”分项应为天然地基,其余为人工地基与复合桩地基。

基础子分部中“无筋扩展基础”分项应为刚性基础,包括石基础、砖基础、素混凝土基础等;“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筏形与箱形基础、钢结构基础、钢管混凝土结构基础、型钢结构混凝土基础”等分项应为柔性基础。

“预制桩基础、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基础、干作业成孔桩基础、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基础、沉管灌注桩基础、钢桩基础、锚杆静压桩基础”等分项应为桩基础。

“岩石锚杆、沉井与沉箱”应为其他基础,其验收批的划分均应与主体的子分部、分项相一致,基础子分部没有列出现浇结构子分项,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验收。

土方子分部中“场地平整”分项应划分为施工前期场地平整和施工后期场地平整,否则将影响工程造价;“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分项应分层划分

检验批。

“水平和立面水泥砂浆防潮层”分项应归属于地下防水子分部主体结构“防水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如果混凝土有抗渗要求的除划分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外还应划分地下防水子分部“主体结构防水”分项。

2)主体结构分部

砌体结构子分部中,框架及剪力墙结构中“陶粒填充墙砌体”分项的验收应按规范划分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筋砌体、填充墙砌体”三种检验批(或许还有砌体验收批);构造柱、芯柱、门窗洞口的边框柱、水平系梁均按配筋砌体验收,不再划分混凝土结构的分项(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如有预制构件的,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应划分装配式结构分项(含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装配式结构施工三种检验批)。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地面子分部含整体面层、板块面层、木竹面层三种面层,其中基层分项尚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含“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分项;抹灰子分部中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分项应按底层、中层、面层划分检验批;门窗子分部应按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划分检验批。

4)建筑屋面分部

建筑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应按不同楼层屋面、雨篷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隔气层有沥青玛蹄脂的、聚氨酯的、聚乙烯丙纶(潘纶)的等;保护层单列分项;密封材料嵌缝不论柔性屋面或是刚性屋面均按接缝密封防水分项(注:台阶、散水虽属装饰装修分部地面子分部,如有嵌缝可按刚性屋面密封材料嵌缝检验分项验收,其结构部分应并入地基与基础分部相应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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