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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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72招商轮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601872招商轮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公告编号:2021[041]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行权期: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18日(包含首尾两日)●行权价格:人民币3.03元/股●可行权份数:19,697,664份●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批准情况1、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3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13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为保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使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和工作效率,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考核对象(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二)预留激励对象,即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第三条考核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第四条考核期间与次数(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禁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时间安排,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五条解锁条件同时满足绩效考核要求以及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违规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整理版三篇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整理版三篇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整理版三篇一、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纷纷推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可以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业绩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本文将为您整理三篇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以供参考。

二、范本一(一)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确定依据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_____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

(四)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_年。

2、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3、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_____个月内为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按照以下安排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_____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_____%。

限制性股票解读

限制性股票解读

相关规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 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 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 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 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 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 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一、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之日即2011年8月9日起1年为禁售期,授予日 后的第一个周年日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 ;至2012年8月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禁 售期已届满。 2、 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1)汉得信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由于限制性股票会在授予当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费用,而按照税法原则 ,这部分费用不能用来抵税,在上市公司税收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 前提下,对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当年该上市公司净利润 的净减少值应该与费用的增加值相当。 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授予日,按照获得股票市价计量的总额与支 出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公告 》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 案》,一致同意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 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2.315万股,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具体内容如 下:

股权激励经典案例解析之光明

股权激励经典案例解析之光明

光明乳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继2010年推出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后,2014年2月,光明乳业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光明乳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点模块一:激励模式采用限制性股票模式。

模块二:激励对象(一)确定激励对象的依据本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岗位价值及对公司业绩所做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不含境外企业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210人,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在册员工总数8334人的2.5%。

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

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根据章程规定应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3)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

(三)不得参与本计划的人员所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成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配偶或直系近亲属。

模块三:激励额度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628.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公司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514%。

其中总经理郭本恒获得受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0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3.18%;其他7位高管分别为10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分别为1.59%。

600887伊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600887伊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证券简称:伊利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6月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

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其中四名董事潘刚、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回避了此项表决。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后剩余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利股份”)于2006年12月28日经二00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表示无异议后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见2006年1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07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名单的议案》(详见2007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股权激励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二)本计划由××股份董事会拟定,后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三)制订本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激励和约束相结合;3.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业经理团队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4.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四)制订本计划的目的:1.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职业经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2.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3.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4.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5.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第三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般××股份股票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万股票。

第五章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分配、授权和执行第六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5年时间。

激励对象依照激励计划全部行权、书面表示放弃、被终止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或激励计划出现终止事由,则对应范围的已行权、已放弃、已终止的全部股票期权均不再属于公司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组成部分。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的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管理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公司派驻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5.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部门。

证券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提前泄露,防止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五条 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敏感信息进行排查,主要排查的事项如下:(一)常规交易事项包括: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包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上述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l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l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l000万元(或者l00万元)。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公告编号:2021-058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278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6.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04%。

(3)授予价格:15.7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总人数为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2019年营业收入值或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毛利润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毛利润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两档,各档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部门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文字号 : 股转系统公告〔2021〕324号发布日期 : 2021.03.19实施日期 : 2021.03.19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行业规定法规类别 : 公司综合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324号)为了进一步明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要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19日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为规范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以下简称《重组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适用指引。

1.部分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1.1 购买或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及生产设备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挂牌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出版要点国企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实施虚拟股票激励(股权激励)的计划。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二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国资委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和范围一、激励对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的确定标准本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 公司未来发展亟须的人员;3. 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 其它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1. 高级管理人员;2. 中层管理人员;3.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其它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编号:2021-037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88.8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7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农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0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鲁 泰A: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内容说明 2011-07-16

鲁  泰A: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内容说明
 2011-07-1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内容说明一:声明修订前:“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修订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激励对象中有1人为实际控制人刘石祯的直系亲属,即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子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石祯之子。

刘子斌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未担任公司监事,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刘子斌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4、本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审核。

”二、“特别提示”修订前:“1、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纺织”、“公司”或“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为:鲁泰纺织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本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鲁泰纺织股本总额99,486.48万股的1.4474 %;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本计划有效期48个月,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期36个月。

特变电工案例分析

特变电工案例分析

1、公司简介及激励的原因李铮公司简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特变电工;股票代码:600089)是中国变压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是中国重大装备制造业核心骨干企业,国际电力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中国最大的变压器、电线电缆、高压电子铝箔新材料、太阳能核心控制部件研发、制造和出口基地。

拥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和国家外援项目建设资质。

变压器生产能力超1亿kVA,跻身世界第一位。

公司分别在新疆、四川、湖南、天津、山东、辽宁、陕西、南京等地建有九个现代化的工业园区,构建了“以输变电产业为主导、新材料产业为支撑、新能源产业为亮点”的三大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有利于端正员工的工作心态,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

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企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降低即期成本支出,为企业顺利过冬储备能量。

二、激励股票的数量、价格、来源王振烨数量: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的公司股本总额316,591.2986万股的3.16%。

其中首次授予的9,093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93%,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额316,591.2986万股的2.87%;预留907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8%;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价格: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9.33元/股的62%,即5.78元/股来源: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三、获得激励的条件、限售条件李雪妍获得激励的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信息应予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第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第四条公司可以自主选择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如公共媒体或者公司网站,或选择公司章程约定的方式或者股东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无论采取何种信息披露方式,均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六条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和澄清公告等。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八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节定期报告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2021-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注册会计审计真题(含答案)

2021-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注册会计审计真题(含答案)

2021-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注册会计审计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50题)1. 根据保密原则,以下情形可能对保密原则构成不利影响的是()。

A.在未得到客户授权情况下向被审计单位所属控股公司正在执行年报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上年度审计工作底稿B.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了涉密信息C.在未得到客户授权情况下向行业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D.在审计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披露了涉密信息2.D.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3.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销售费用实施分析程序时,下列程序中效果最差的是( )。

A.计算分析本年各月销售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B.计算分析本年各月销售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率C.计算分析本年各月销售费用总额占生产成本的比率D.计算分析本年各月销售费用变化幅度4.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系XYZ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外勤负责人。

由于存货不仅种类、品种繁多,且金额很大,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决定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

有以下问题需要其考虑并做出判断。

为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时,下列情况中不恰当的是()。

A.A.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决定在2006年1月4日进行存货的盘点B.参与盘点的人员包括了公司领导以及存储、财务、生产、采购等部门有关人员C.存放在外的存货盘点未进行安排D.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盘点动员会,并布置盘点任务5.在评估和应对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下列说法中,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是()A.所有的关联方交易和余额都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B.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属于特别风险C.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所有关联方交易的商业理由D.实施实质性程序应对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更有效,因此无须了解和评价与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6. 以下对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中付款环节的控制活动以及与相关认定的对应关系的陈述中,不恰当的是()。

2022年注册会计师预测试题

2022年注册会计师预测试题

2022年注册会计师预测试题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1、某企业被某人承租经营,但未变更上向登记,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以税务机关认定被承租企业仍是纳税人。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企业被承租经营,但未变更工商登记,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承租企业仍是纳税人。

2、下列各项中可能影响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因素不包括()。

A.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B.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C.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D.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答案:B解析:可能影响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因素包括:(1)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2)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3)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

3、下列关于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分配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情况B.采用在产品成本按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的方法,其他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C.约当产量法,是将月末结存的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约当产量,然后再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生产费用按完工产品产量和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D.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固定计算的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或者在产品数量虽大但各月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月初、月末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情况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分配方法的特点,ABCD选项说法皆正确。

4、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是()。

A.纳税人给门市部的平均价格B.门市部对外销售的销售额C.纳税人给门市部的最高价格D.门市部对外销售的最低价格正确答案: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022年广东省汕尾市注册会计审计专项练习(含答案)

2022年广东省汕尾市注册会计审计专项练习(含答案)

2022年广东省汕尾市注册会计审计专项练习(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50题)1. 负债是指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A.现时义务B.过去义务C.将来义务D.永久义务2.A注册会计师正在执行B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了解到其财务人员整体素质较差,对此,A注册会计师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足( )。

A.向项目组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B.在选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时融人更多的不可预见的因素C.将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高水平,更倾向于采用综合性方案作为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D.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做出总体修改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控制环境要素的是()。

A.被审计单位的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B.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C.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理念D.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4. 注册会计师在考虑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生成的交易数量、信息和复杂计算的数量时不包括的内容是()。

A.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是由谁设计的B.系统生成的数据是否通过网络传输C.是否采用BtoB或者CtoC的系统D.企业是否存在大量交易数据,以至于用户无法识别并更正数据处理错误5.(一)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在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1.在获取的下列审计证据中,可靠性最强的通常是()A.甲公司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B.甲公司编制的成本分配计算表C.甲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D.甲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声明书6.在确定与管理层沟通的事项时,下列各项中,通常认为不宜沟通的是()。

A.所在行业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B.可能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经营计划和战略C.管理层对造成内部控制缺陷的实际原因的了解D.管理层的胜任能力7. 注册会计师使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目的不包括()。

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内容定期报告一、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交易所和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五、定期报告应当按照交易所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应在公司指定的报纸上披露摘要,同时在公司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全文。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七、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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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14-07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7,708股,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9%。

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满足《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为2011年8月9日,授予日的第36个月后可申请第三批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40%解锁;至2014年8月28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进行了审查,《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3、董事会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共有两个,第一个条件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的要求,第二个是关于净利润水平的要求。

1)关于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的要求
a)《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约定
《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的业绩条件为“201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0%;以2010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6%。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b)对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说明
根据上述约定,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因此2013年净利润采用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中的低者;而根据可比性原则,比较基期2010年也采用同口径指标。

即如果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则净利润增长率衡量的是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20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增长率。

c)计算结果
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78,947.6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580,914.71元。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62,378.78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362,582.17元。

由于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因此201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结果为9.82%,高于激励计划设定的9.50%的收益率。

由于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因此净利润增长率计算的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3年比2010
年增长的情况。

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152.84%,高于激励计划设定的146%的净利润增长率。

2)关于净利润水平的要求
a)《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约定
“解锁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8年、2009 年及2010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否则该年度应予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回购未能解锁的标的股票。


“如果公司在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b)对于上述指标的说明
上述约定包括两部分,一是解锁期内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8年、2009 年及2010年)净利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二是解锁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8年、2009 年及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c)相关指标的计算
单位:元
由上表可以看到,公司2013年净利润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不为负;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高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根据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二、第三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而公司在2013年、2014年分别实施了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1、 2013年7月11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 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50981股。

因此,下表中第三期解锁数量均为按照上述分配方案调整之后的数量。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
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2013年度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对股权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份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同意公司办理《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22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进行了2013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公司所有激励对象201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满意或以上标准,同意公司按《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办理第三期解锁事宜。

六、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第三期解锁事宜之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其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限已经届满并均已进入第三期解锁期限;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满足了《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第三期解锁条件,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已根据《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对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三期解锁的相关程序,其《董事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宜的保荐意见。

兴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认为汉得信息《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均已达成,汉得信息董事会本次申请办理第三期5,337,708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符合汉得信息《2011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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