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办法标准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要求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要求为了加强我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测试结果分析设备的技术性能,消除电气隐患,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机电专业“基础管理”项目中对机电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气试验工作组组长:机电科长副组长:机电副科长成员:机电科防爆检查员以及各单位的机电队长或分管负责人二、电气试验管理职责与分工1.针对每年开展的春季检查,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电气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与协调。
负责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完成。
2.机电科负责全矿电气试验测试工作的管理业务及部分实际测试工作,组织电气试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处理,对电气试验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负责下发电气试验计划及标准,审批电气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电气试验档案,制定配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报告。
3.机电区应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接地电阻测试、绝缘阻值检测、漏电试验工作。
4.各单位负责管辖责任区的日常电气保护试验工作,机电区配合机电科及检测单位完成专项电气试验测试工作。
三、电气试验管理办法1.电气试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应做测试的内容包括: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井上下变压器的性能检测、高压开关柜及高压防爆开关的绝缘电阻检测和过流校验、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绝缘器具等耐压试验、避雷装置打压试验、低压馈电开关及照明综保的漏电试验、风电闭锁及甲烷电闭锁试验、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6.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有关内容、规定和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7.为了使电气试验工作顺利进行,机电科应提前一个月编制好试验项目及计划,试验项目由机电科提前三天在生产调度会提出,确定具体停电安排及试验时间。
电气试验管理办法
电气试验管理办法
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电气试验管理办法的一个例子:
一、试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系统、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二、试验方式
(一)样品试验:对试验样品进行一系列的试验,包括耐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等。
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二)生产中试验: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试验记录表中。
(三)出厂试验:生产完毕后,对每个设备进行出厂试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试验记录表中。
三、试验要求
(一)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在试验前接受相应的培训。
(二)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三)试验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照试验要求进行试验。
四、试验记录
(一)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在试验记录表中,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结果、试验设备、试验人员等信息。
(二)试验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供查阅和核对。
五、不合格处理
对于试验结果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重新进行试验。
修复后的设备应重新进行试验,并确保试验结果合格。
六、责任追究
对于试验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仅为电气试验管理办法的一个例子,具体的实施办法可以根据公司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某煤矿电气安全试验制度
某煤矿电气安全试验制度一、前言随着现代化的推动,煤矿行业在进展的过程中也渐渐面临着多种风险,其电气安全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为此,为了使煤矿行业的用电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作业,建立一套完善的电气安全试验制度就显得尤为紧要。
二、制度概述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电气安全试验工作,全面提升煤矿电气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员工工作、生命和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2、试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电气设备、电气安全装置、电气掌控系统、电气埋地线材等的各项试验。
3、试验时间及周期试验时间统一布置,周期一般为一年,每三个月定期抽查一次,发觉异常适时矫正。
4、试验内容(1)传感器、掌控器、运动设备、电气主控设备的稳态和动态测试;(2)检验电气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如主机、备用机、应急设备等;(3)检验油中、空气中含有电离物质的含量;(4)检查电气用品、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5)检测煤矿电气设备接地、保护零线电压、电气泄漏电流是否正常。
5、试验过程(1)分析煤矿电气设备的现状;(2)进行对比分析,准备试验方案;(3)依据试验方案,组织人员准备试验样本;(4)使用标准仪器进行测试;(5)记录测试结果并分析处理。
6、试验结果依据测试结果,适时发觉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适时维护和改进。
在测试结果良好的情况下,加强对煤炭安全学问的普及和教育,渐渐形成电气安全生产文化。
7、试验记录和报告试验记录要详尽,记录测试内容,测试结果和处理措施,做到资料精准情况实。
并向内部有关领导和电气维护和修理人员报告试验结果,适时进行处理。
三、试验流程1、订立试验要求:依据煤矿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逐一订立试验要求,确保试验行之有效。
2、配置试验仪器:依据试验要求,配置相应的试验仪器。
3、组织人员:布置专业人员参加试验工作,构成试验小组。
4、试验管理:统一建立试验档案,进行试验计划、任务、单位及人员的明确。
5、试验选样:确认待检设备目录,依据计划对待检设备进行分类选样。
煤矿电气试验制度范本
煤矿电气试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电气试验工作,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电气试验工作。
第三条煤矿电气试验应遵循安全第一、事故零容忍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五条煤矿电气试验应由煤矿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试验准备第六条电气设备试验前,应进行试验计划的编制,并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第八条试验前,应对试验装置、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试验前,应保障试验场所的安全,确保试验人员的安全,获取相关许可证和证书。
第三章试验操作第十条试验操作人员应按照试验计划进行试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试验装置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到熟练操作,确保试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试验过程中应按照试验方法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变试验方案或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试验过程中应注意试验装置和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试验记录第十四条试验操作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记录试验的过程、结果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试验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保留备查。
第十六条试验记录应包括试验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试验装置和仪器设备的编号、试验方法和过程、试验结果等内容。
第十七条试验记录应及时整理,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试验资料的安全和有效。
第五章试验报告第十八条试验完成后,应根据试验记录编制试验报告,并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九条试验报告应真实、客观、准确,包括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过程、结果、评价和建议等。
第二十条试验报告应结合试验实际,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详细说明实施的可行性和优势。
第二十一条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并保留备查。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提高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保障生产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电气设备的试验测试工作。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试验测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具备专业技术资质,保证测试合格。
第五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按照设备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供后续管理参考。
第七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有专职人员负责,保证测试质量。
第八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定期进行,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第二章试验测试要求第九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操作,保证测试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具,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进行中,必须保持现场整洁,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后,必须及时处理测试结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避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结果需经专业人员确认,方可下发使用。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质量问题应进行追踪处理,避免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结果应填写完整准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二十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人,保证测试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十二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中需要设备停电时,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电气设备的管理1. 煤矿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规格、投运时间、维修情况等内容,并定期维护更新。
2. 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持设备运行记录。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擅自维修。
三、电气工作人员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与电气工作相关的操作。
3.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严禁饮酒、吸烟等行为,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
四、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操作,避免触电、短路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1. 煤矿应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救援程序和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六、安全教育与宣传1. 煤矿应定期组织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电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在矿井内设置电气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对电气安全的重视程度。
七、监督与管理1. 矿井应建立电气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必须定期进行,对不合格的设备和人员,要进行整改或淘汰。
2024年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一)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排查设备隐患,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项目对机电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上、下电气设备,都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持有上岗操作合格证。
(四)电气试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____)、《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五)在井底车场和通风良好的大巷或采区做试验时,要根据试验区域安全条件的不同,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经煤矿组织会审批准并在煤矿瓦斯检查工的监护下,才可进行工作。
(六)必须按试验周期有计划的进行电气试验工作。
(七)煤矿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要落实年度电气试验计划,以便试验工作与生产协调进行。
(八)编制电气试验计划时须全面考虑,一般运行中的大型设备,主要电缆等进行耐压试验应具备以下条件:1.一旦发生击穿后,有足够的检修力量和检修时间,有足够的备用配件和材料,检修后基本上不影响或少影响生产,有可靠的备用设备替换。
2.设备绝缘电阻及泄漏电流等项目经综合判断合格。
3.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九)电气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结束后,将被试设备恢复原状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详细汇编试验报告,对设备性能提出鉴定意见,以便指导设备检修和运行。
(十)试验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使用单位和煤矿机电管理部门,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
2024年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设备的试验测试工作,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工作。
第三条电气设备试验测试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试验测试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试验测试应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进行。
煤矿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煤矿电气试验管理规定煤矿电气试验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电力设备进行正确的试验,是保证发、供、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经济,可靠运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电力试验如人体体检,能对设备缺陷能提前预警和预防,集团公司应成立电气试验室,各矿(厂)应在机电科(保运区)内设立电气试验室,由科副科长或分管电气工程师兼管,试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一百二十五条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T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机电处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部分无试验能力的6~10kV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厂、矿电气试验组负责本单位6kV及以下电气试验工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35kV系统的电气试验工作,要按照机电处批准后并下发的传真电文的试验计划开展,试验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并出具详细的试验报告,交给被试单位。
第一百二十九条每年三月上旬前完成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的预防性试验,每年六月底前完成变压器、断路器、高压电机,电力电缆、继电保护装置等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确保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一百三十条继电保护的试验和周期应严格按照机电处的相关规定执行,继电保护定值修改应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出具,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一百三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机电处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二条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电气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并进行分析,不断提高电气试验技术水平;第一百三十三条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必须在试验完成后十日内出具。
煤矿电气设备试验管理制度
**煤矿电气设备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到的业务内容主要有高压配电柜的继电保护、高压电缆、互感器、电气绝缘用具、避雷器等配电设备及设施的定期检验。
电气试验管理由**煤矿统一管理。
本规定明确了电气试验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流程,适用于黄白茨矿的电气试验管理。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针对每年开展的春季检查,设备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电气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
设备科负责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电气试验工作完成情况。
矿电气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机电动力部完成春检试验,并在日常工作中完成本单位的电气试验工作。
第三条电气试验管理规定(一)电气试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电力电气试验规程》规定执行;(二)历年设备试验变化趋势及延期运行状态;(三)电网运行方式和负荷的变更;第四条电气试验严格按照《煤矿电器试验规程》、《电力电气试验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实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
第五条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电缆、开关试验,电器整定,绝缘油、绝缘器具等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校验。
第六条馈电的漏电跳闸试验,要求每天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
各项电气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
第七条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仪表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测试必须由专职维修工进行定期试验。
第九条对井下各变电所的接地网,电阻值每季度测定一次。
第十条对高压配电盘的传动试验要求每年测定一次,当实际负荷发生变动时,及时与水电公司修试所联系对保护定值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对矿井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每年由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一次测定。
第十二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旬一次第十三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引言煤矿作为资源的开采场所,涉及到大量的电器设备,而这些设备往往存在着漏电隐患。
为了保证煤矿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对漏电进行测试,而远方漏电试验则是一种常用的测试方法。
但是,为了保证该试验的安全性,我们需要制定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以确保该试验不会对煤矿的人员和设施造成潜在的威胁。
试验介绍远方漏电试验是一种常用的煤矿电气设备安全测试方法,其原理是通过在电气系统之外的地方接地,从而测量电气系统内的漏电流。
这种测试方法通常适用于交流电气设备,并且通常会在电气停电的情况下进行。
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了确保远方漏电试验的安全性,我们需要提供一些规定,包括:1.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远方漏电试验之前,必须确保所有的电气设备已经停电,而且所有可能出现漏电的地方都需要被隔离起来。
此外,也需要确保测试人员已经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巧,以确保试验的安全性。
2. 防护措施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电击事故发生,我们需要进行一些防护措施。
首先,在执行远方漏电试验之前,测试人员必须穿着符合相关规定的防护服,并要确保其与地面的电阻值不会低于安全标准的限制。
其次,我们需要为测试现场建立足够的安全域,并在现场设置围栏等安全隔离措施,以确保测试现场不会被未授权人员侵入。
3. 警示标志在执行远方漏电试验时,必须在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标志的内容能够清晰地指示出当前测试的性质和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此外,我们还需要将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南张贴在试验现场,以确保测试人员能够在操作过程中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
4. 测试记录和数据分析在执行远方漏电试验时,我们需要详细记录测试人员的操作过程以及测试结果,并将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便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同时,我们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以确保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结论在制定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试验的安全性。
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电气试验工作,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电气设备试验工作。
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试验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电气设备试验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试验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第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试验档案,保留试验记录和相关资料,做好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试验工作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试验管理第九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定电气设备试验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确保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应当制定明确的试验计划和方案,确定试验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确保试验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试验工作应当采取逐级审批的方式进行,确保试验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试验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试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的步骤和操作要求,确保试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试验前应当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符合试验要求。
第十四条试验过程中应当配备专业的试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试验操作,确保试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试验后应当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处理试验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试验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试验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试验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安全。
2024年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远方漏电试验的安全进行,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进行远方漏电试验的情况,包括煤矿运行期间和停产期间进行的各类远方漏电试验。
第三条远方漏电试验是指利用高压电源对煤矿电气设备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安全可靠。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远方漏电试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远方漏电试验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操作远方漏电试验设备,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第六条煤矿应当定期检查远方漏电试验设备的安全性能,并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演练远方漏电试验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事故和意外事件。
第二章远方漏电试验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在进行远方漏电试验前,煤矿应当编制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设备、试验人员、试验时间、试验地点等内容,并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煤矿应当组织对参与远方漏电试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远方漏电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试验工作。
第十条进行远方漏电试验前,煤矿应当对试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设备的检查结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进行远方漏电试验的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试验区域。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以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远方漏电试验的操作要求第十三条试验前,煤矿应当确保试验设备处于断电状态,按照操作规程接地,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远方漏电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随意更改试验参数,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时,试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煤矿井下电气管理是确保煤矿井下电力设备、电气系统运行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保护矿工和矿山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
二、安全责任1.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管理的责任分工。
负责电气管理的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特点和维护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关证书。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发现的电气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解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2.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换部件等信息。
3.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四、电气设备的防护与应对意外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误触和设备的损坏。
同时,在设备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便应对电气设备故障和意外情况。
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设备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于接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矿工,矿山管理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以及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2. 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矿山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予以停工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领导带班检查等方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失爆,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XX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购置、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科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1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检修、拆除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配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编制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帐,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高低压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矿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采(盘)区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要使用统一的“供电设计软件”,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电气设备的试验工作,保障矿井生产及员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试验工作。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试验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督导等方式确保全员了解本制度内容。
第四条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或规避规定。
第二章试验环境管理第五条电气设备试验应在专门的试验场所进行,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第六条试验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试验场所应保持整洁,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试验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九条试验场所应具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试验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试验人员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三章试验工作流程管理第十一条在进行电气设备试验前,需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试验前需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试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试验中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试验参数,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试验并报告。
第十四条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并编制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试验目的、试验过程、试验结果及相关建议。
第十五条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档。
第四章试验人员管理第十六条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工作。
第十七条试验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试验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个人安全并保护他人安全。
第十九条试验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设备试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二十条试验人员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
第五章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矿井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并定期评估试验工作的执行情况。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
是指在煤矿电气设备投运前进行的试验和测试的制度。
煤矿电气设备是指在煤矿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包括供配电设备、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电气保护装置等。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试验和测试的目的和要求:明确试验和测试的目的,确定试验和测试的要求,确保电气设备在投运前能够满足安全和可靠的要求。
2. 试验和测试的程序和方法:确定试验和测试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包括试验设备的准备、试验条件的确定、试验过程的控制等。
3. 试验和测试的内容和标准:明确试验和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电气参数的测量、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开关设备的间隙距离试验等。
4. 试验和测试的记录和报告:对试验和测试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编制试验报告并进行归档,以供后续的检查和审查。
5. 试验和测试的责任和权限:明确试验和测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试验和测试的权限和权限分工,保证试验和测试的顺利进行。
6. 试验和测试的安全措施:确定试验和测试的安全措施,包括试验场所的安全管理、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预防措施等。
煤矿电气试验测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进行。
同时,也可以为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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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办法标准
第一条矿井要加强煤矿电气设备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故障,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条矿井变电所(站)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按照规程、规范、制度要求进行。
试验、检验所要求的工作范围,由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三条机电部是矿井供电设备保护试验的主管单位,负责各种电气保护试验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是各自辖区内电气设备管理和保护试验的责任单位,负责电气设备及保护的维护、管理和试验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跟班队长(班长)及专职电工(试验人员)是各自试验、配合的负责人及责任人。
第六条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及风电闭锁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低压馈电开关及照明综保的检漏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低压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新安装检漏保护装置投运前必须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
第七条每年要对高压开关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一次。
第八条长期停运的电气设备(井下超过3个月,井上超过6个月),或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设备的使用电压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做好试验记录。
第九条每年要对变压器绝缘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大修的
变压器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及设施进行一次测试。
第十一条运行中的变压器每年要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吸收比的测定。
第十二条新装和大修后变压器要严格按照《电气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性能测试,测试项目包含:直流电阻性能测试、变压比测定、空载试验、绝缘吸收比等,合格后方可投运,并要求出具试验报告存档。
第十三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测试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的绝缘测试每月一次。
第十四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每季度测定一次。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值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测定。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或浅井供电(变压所在井下)应单独形成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第十五条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等各种保安用具每6个月试验一次,绝缘杆、绝缘夹每年试验一次,用具上要有试验合格证。
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十六条大修后和投运前的电动机按试验规程要求进行性能测试。
第十七条高、低压继电保护的各种保护功能(短路、漏电、过载、断相等)每年在试验台上测试调整一次。
新到货或检修好后的低压继电保护和照明综合保护必须在试验台上进行各种保
护功能(短路、漏电、过载、断相等)的测试。
第十八条变电所高压真空配电装置正常工作后,每年应对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各种试验应按试验制度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并做好各种试验记录。
第二十条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记录统一按照供电处下发的试验表格填写,记录填写应准确、规范。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按《规程》及相关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试验,认真填写试验报告或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