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管理活动,包括项目立项、申报、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控制、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实行项目全程监控,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
第四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注重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督,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第五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第七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八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效率,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协同作战。
第十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十一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周期。
第十二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编制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在项目立项阶段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项目监控和评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空中树立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试〕〔站场分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一二年四月前言为进一步规范空中树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三违〞和〝低、老、坏〞行为,保证工程树立质量、平安与环保任务,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空中树立项目管理部制定了本实施细那么。
本实施细那么分站场分册、线路分册两局部,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空中树立投资项目。
站场分册共分为14 章,主要内容包括:目视化管理、施工总图布置、工程入场平安管理、施工暂时设备规范化、设备资料仓储管理、平安防护与隔离、施工暂时用电规范化、坑池作业规范化、混凝土施工规范化、爆破作业规范化、脚手架作业规范化、焊接作业规范化、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在编制进程中,本实施细那么总结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空中树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阅历,参照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实施细那么在执行进程中,不能替代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只是作为现场管理的有效补充。
因编写时间匆促,本实施细那么难免存在缺乏之处,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总结阅历,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应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空中部,以便及时修订与补充完善。
本实施细那么起草人:宁永乔余建飞胡波戴志向别平吕斌龙征海李劲袁庆洪李力洪荣琳张丽娜本实施细那么审查人:李勇张勇蒋晓灵李仁科王薛辉柳立姜力罗旭冯小鹏贾虹徐境雍志双李林刘世平蔡从德梁忠成曹海岸全江熊伟本实施细那么审定人:师春元目录1. 目视化管理 (1)1.1. 基本要求 (1)1.2. 工程信息展板 (1)1.3. 平安标识与警戒 (6)1.4. 人员目视化管理 (8)1.5. 设备资料标识管理 (10)1.6. 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 (16)2. 施工总图布置 (18)2.1. 基本要求 (18)2.2. 无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8)2.3. 有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2.4. 大型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3. 工程入场平安管理 (21)3.1. 基本要求 (21)3.2. 入场平安教育 (21)3.3. 入场注销管理 (22)4. 施工暂时设备规范化 (24)4.1. 基本要求 (24)4.2. 暂时施工路途及场地 (24)4.3. 施工暂时供水设备 (24)4.4. 暂时排水设备 (25)4.5. 施工暂时用电 (26)4.6. 施工暂时工棚 (27)4.7. 暂时厕所 (29)5. 设备资料仓储管理 (30)5.1. 基本要求 (30)5.2. 管材堆放 (30)5.3. 管配件寄存 (30)5.4. 风险品寄存 (32)5.5. 修建资料寄存 (33)5.6. 不合格品寄存 (34)6. 平安防护与隔离 (35)6.1. 基本要求 (35)6.2. 施任务业平安防护隔离 (35)6.3. 设备资料寄存点隔离 (38)7. 施工暂时用电规范化 (39)7.1. 基本要求 (39)7.2. 暂时用电电源 (39)7.3. 配电箱、开关箱 (41)7.4. 主要用电设备 (43)7.5. 用电设备接地 (44)8. 坑池作业规范化 (45)9. 混凝土施工规范化 (47)9.1. 基本要求 (47)9.2. 施工机具装置要求 (47)10. 爆破作业规范化 (49)10.1. 基本要求 (49)10.2. 民爆品贮存保管 (49)10.3. 爆破作业平安警戒要求 (49)10.4. 爆破作业规范化管理 (50)11. 脚手架作业规范化 (52)11.1. 基本要求 (52)11.2. 脚手架资料管理 (52)11.3. 脚手架搭设 (53)11.4. 脚手架运用管理 (54)11.5. 脚手架撤除 (54)12. 焊接作业规范化 (55)12.1. 基本要求 (55)12.2. 焊材运用与保管 (55)12.3. 氧气-乙炔焰焊接、切割作业 (55)12.4. 电焊接作业 (56)12.5. 热处置作业 (56)12.6. 无损检测作业 (57)12.7. 防腐作业 (58)13. 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 (59)13.1. 基本要求 (59)13.2. 吹扫试压作业 (59)13.3. 氮气置换作业 (60)13.4. 吹扫、置换排出口 (61)14. 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1. 基本要求 (62)14.2. 高处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3. 受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4. 吊装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5. 设备与管线翻开作业规范化管理 (64)14.6. 消费作业场所动土作业规范化管理 (65)1. 目视化管理1.1. 基本要求1.1.1. 空中树立工程目视化管理包括工程信息展板、平安标识与警戒、人员目视化管理、设备资料标识管理、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等。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1]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质量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理念,明确质量责任,增强顾客满意度,增强分公司市场竞争力,维护分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单位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分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依照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对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等活动。
第四条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服务用户、追求卓越的原则,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工作方针,为社会和用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
第五条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质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分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定实施质量改进措施,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三)组织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培育名牌产品,负责分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程质量监督和重要采购产品质量认可工作;协助和检查重要采购产品的驻厂监造工作;(四)负责组织分公司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负责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五)规划并提出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建议,指导分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业务工作;(六)会同专业处室组织重、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大质量纠纷的调解;(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员质量教育和质量管理、检验人员的培训,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八)负责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质量工作经验交流,质量技术、质量改进和质量科研工作,组织对质量的优秀项目、优秀成果和在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表彰和奖励。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的增大、数量的增加,人员密集、机械设备众多,建设工程所面临的安全生产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提高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工程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责任3.1 公司领导石油公司领导应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投入足够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纪律的贯彻和执行,如果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2 项目负责人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项目负责人还需要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实施。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3.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执行力和施工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安全生产措施4.1 安全生产管理组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措施。
4.2 安全生产制度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4.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宣传教育,并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4.4 施工现场管控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采取严格安全控制措施,如搭设设施要求稳定、可靠、使用便利等,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禁擅自闯入施工现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西南司建〔2005〕4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第七章开工报告第八章招投标管理第九章合同管理第十章施工管理第十一章监理管理第十二章质量管理第十三章 HSE管理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第二十章附则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
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
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是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围绕安全文明建设、遵循“以人为本、防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统一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提高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作业安全水平,促进投资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防止人身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
3.本细则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体系通则》等)和各类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本细则有关程序相结合,以保证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建设;
4.针对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线路分册
本实施细则起草人:李仁科 熊 猛 胡 波 王海燕 余建飞 别 平 李 劲 袁庆洪 吕 斌 李 力 张丽娜
本实施细则审查人:李 勇 张 勇 蒋晓灵 宁永乔 柳 立 罗 旭 冯小鹏 贾 虹 徐 境 雍志双 李 林 刘世平 蔡从德 梁忠成 曹海岸 全 江 朱洪斌 熊 伟
本实施细则审定人:师春元
目次
1 一般规定................................................................................................................................................ 1 1.1 施工现场人员规范化.................................................................................................................. 1 1.2 其他规定....................................................................................................................................... 3
在编制过程中,本实施细则总结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参照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替代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管理 制度,只是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有效补充。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西南司建〔2005〕42 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第七章开工报告第八章招投标管理第九章合同管理第十章施工管理第十一章监理管理第十二章质量管理第十三章HSE 管理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第二十章附则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 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
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组织编制物探、钻井工程估 算,估算编制方法及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上报 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
3
二、估算审查 1.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编制上报的物 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技术设计方案 论证审查意见,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审查物探、 钻井工程估算。 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分公司工程项目 造价管理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后, 并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按相关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 地面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上报及审批 一、估算编制及上报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预审并提出书 面预审意见。 3.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进行 修改完善。 4.建设单位行文将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报分公司。 二、估算审批 1.一、二、三类项目估算审批 一、二、三类项目经规划计划处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预 审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估算预审,并将预审意见提 交规划计划处,由规划计划处拟文呈分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上报专业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后分公司转发下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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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化工部、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和生产运行处组织设计审查 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审查概算后提交 组织设计审查处(部)室,由组织设计审查处(部)室拟文, 呈分公司分管领导签发批复设计和概算。
2.授权建设单位批复的大修和自然灾害恢复项目,建设 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科(部)室提交的设计 审查意见审查概算后,提交相关科(部)室拟文,呈本单位 分管领导签发批复设计和概算。
1
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三、坚持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与基本建设管理
阶段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制、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 理部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计价依据和计算规则,归口管理 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
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组织编制物探、钻井工程估 算,估算编制方法及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上报 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站场分册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 施工施工现场现场现场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试行试行))(站场分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一二年四月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三违”和“低、老、坏”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环保工作,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分站场分册、线路分册两部分,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投资项目。
站场分册共分为14章,主要内容包括:目视化管理、施工总图布置、工程入场安全管理、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设备材料仓储管理、安全防护与隔离、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坑池作业规范化、混凝土施工规范化、爆破作业规范化、脚手架作业规范化、焊接作业规范化、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在编制过程中,本实施细则总结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参照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替代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只是作为现场管理的有效补充。
因编写时间仓促,本实施细则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部,以便及时修订与补充完善。
本实施细则起草人:宁永乔余建飞胡波戴志向别平吕斌龙征海李劲袁庆洪李力洪荣琳张丽娜本实施细则审查人:李勇张勇蒋晓灵李仁科王薛辉柳立姜力罗旭冯小鹏贾虹徐境雍志双李林刘世平蔡从德梁忠成曹海岸全江熊伟本实施细则审定人:师春元目录1. 目视化管理 (1)1.1. 基本要求 (1)1.2. 工程信息展板 (1)1.3. 安全标识与警戒 (6)1.4. 人员目视化管理 (8)1.5. 设备材料标识管理 (10)1.6. 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 (16)2. 施工总图布置 (18)2.1. 基本要求 (18)2.2. 无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8)2.3. 有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2.4. 大型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3. 工程入场安全管理 (21)3.1. 基本要求 (21)3.2. 入场安全教育 (21)3.3. 入场登记管理 (22)4. 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 (24)4.1. 基本要求 (24)4.2. 临时施工道路及场地 (24)4.3. 施工临时供水设施 (24)4.4. 临时排水设施 (25)4.5. 施工临时用电 (26)4.6. 施工临时工棚 (27)4.7. 临时厕所 (29)5. 设备材料仓储管理 (30)5.1. 基本要求 (30)5.2. 管材堆放 (30)5.3. 管配件存放 (30)5.4. 危险品存放 (32)5.5. 建筑材料存放 (33)5.6. 不合格品存放 (34)6. 安全防护与隔离 (35)6.1. 基本要求 (35)6.2.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隔离 (35)6.3. 设备材料存放点隔离 (38)7. 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 (39)7.1. 基本要求 (39)7.2. 临时用电电源 (39)7.3. 配电箱、开关箱 (41)7.4. 主要用电设备 (43)7.5. 用电设备接地 (44)8. 坑池作业规范化 (45)9. 混凝土施工规范化 (47)9.1. 基本要求 (47)9.2. 施工机具安装要求 (47)10. 爆破作业规范化 (49)10.1. 基本要求 (49)10.2. 民爆品储存保管 (49)10.3. 爆破作业安全警戒要求 (49)10.4. 爆破作业规范化管理 (50)11. 脚手架作业规范化 (52)11.1. 基本要求 (52)11.2. 脚手架材料管理 (52)11.3. 脚手架搭设 (53)11.4. 脚手架使用管理 (54)11.5. 脚手架拆除 (54)12. 焊接作业规范化 (55)12.1. 基本要求 (55)12.2. 焊材使用与保管 (55)12.3. 氧气-乙炔焰焊接、切割作业 (55)12.4. 电焊接作业 (56)12.5. 热处理作业 (56)12.6. 无损检测作业 (57)12.7. 防腐作业 (58)13. 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 (59)13.1. 基本要求 (59)13.2. 吹扫试压作业 (59)13.3. 氮气置换作业 (60)13.4. 吹扫、置换排出口 (61)14. 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1. 基本要求 (62)14.2. 高处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3. 受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4. 吊装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5. 设备与管线打开作业规范化管理 (64)14.6. 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规范化管理 (65)1.目视化管理1.1.基本要求1.1.1.地面建设工程目视化管理包括工程信息展板、安全标识与警戒、人员目视化管理、设备材料标识管理、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股份公司管道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需要,明确项目参建单位各方职责和工作界面,确保建设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HSE的有效控制和平稳交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业务范围内所有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即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石油计〔2008〕380号)中界定的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包括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管道、储气库、储备库、LNG接收站、CNG母站及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及股份公司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到项目后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启动、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包括专业公司、建设单位、北京油气调控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
其中建设单位是指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或其它单位,运行单位是指承担项目运行管理的单位。
第六条专业公司主要职责是:(一)委托建设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一类、二类和三类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组织一类、二类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配合规划计划部组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及项目核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项评价审查。
审批三类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备案四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一类、二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计划部会签,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三类项目初步设计。
备案四类项目初步设计。
(三)组织专项技术方案(包括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操作原理、自控系统、总图及建筑方案等)审查。
(四)备案项目总体部署及实施计划。
(五)审批一类、二类和三类项目服务采购和物资采购计划以及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的服务采购和物资采购中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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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西南司建〔2005〕4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第七章开工报告第八章招投标管理第九章合同管理第十章施工管理第十一章监理管理第十二章质量管理第十三章HSE管理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第二十章附则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
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
本办法涉及的“地面建设工程”属限上项目的,按本办法进行项目管理,限下项目的,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分公司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明确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并行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工程建设HSE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目标。
第六条凡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质量监督制度。
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第七条分公司规划计划处是地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主要职能是: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参与委托初步设计,参与初步设计审查等,其具体职能包括:(一)协助设计单位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并参与审查设计确定的技术路线。
(二)参与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重点对输送工艺、管道材质选择、设备选型、线路走向方案、大(中)型河流穿(跨)越位置及方式、工程投资估算、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在分公司组织的审查中明确提出审查意见。
(三)协助设计单位取得地方规划部门对线路走向和重要穿(跨)越方案的许可,协助设计单位完成站场、阀室的选址。
(四)参与对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重点对站场工艺、管道材质、线路走向、站场(阀室)数量、规模和间距(位置)、主要设备(包括非标设备)选型、大(中)型穿(跨)越位置和方式、特殊地段处理方式、站场总图及建筑图、公用工程建设情况、主要设备表、材料表、技术标准和概算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在分公司组织的审查中明确提出审查意见。
(五)对设计工作进行跟踪管理,适时了解设计进度和质量。
设计工作中各个专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深度必须达到相应阶段的要求。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项目管理机构专业必须配备齐全、人员精干。
第十条限上项目的管理机构资质审批由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负责审查,并报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文下发。
需股份公司审批的项目管理机构,由分公司预审后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限下项目由各二级单位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的有效期起于项目管理机构批复,止于竣工验收。
在项目管理机构有效期内,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发生变动的,需上报地面部审批,否则,不允许变动。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应具备的条件:(一)凡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应由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建设的主管领导担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可由从事地面工程建设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
在近三年工程建设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人员,凡因个人原因而出现管理不善,使建设目标未达到指标者,不得再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的全权负责人,是地面建设工程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三)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业主要负责人的人员,必须熟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熟悉股份公司、分公司颁发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熟悉项目管理基本理论;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组织工程建设的经验;具备有关的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和法律等知识;了解项目所处地域有关的法规、政策等;善于分析问题,具有较强的综合组织和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以身作则,能调动项目团队的积极性。
(四)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只有经过股份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的项目管理培训,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人员,或经具有资质的地方政府机构、大专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和各专业主要负责人。
没有获得认证证书或证书未按要求年审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以及专业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地面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项目建设工作的执行者,对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环保等建设目标负责。
(二)按本办法和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注意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始终保持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资料。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工程建设现场应设立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通讯设备,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控制管理。
(四)编制并上报项目建设总体部署,拟定工程建设实施进度;组织编制、上报工程招投标文件,在分公司相关业务处室指导下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工作,签订合同;办理开工前审计、质量监督申报,上报开工报告;编制工程拨款进度计划;在分公司地面部指导下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工程结算;分析工程造价要素,控制工程成本;负责竣工资料和结算、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接受竣工决算审计;负责组织在建项目的预转资产工作,负责提供预转资产时所需的《预转资产确认表》、《预转资产明细表》和《预转资产汇总表》,并负责办理预转资产的相关手续。
(五)协调、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控制和组织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组织工程中间交接;编制上报工程建设周报、月报,通报工程建设信息;报告工程质量事故,组织、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审定。
(六)委托初步设计,签订设计合同;检查设计进度,监督设计质量;组织初步设计预审、上报工作;参与分公司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现场技术交底;处理设计联络,负责设计费用结算。
(七)参与编制、上报工程停气碰头方案、生产试运投产方案;配合对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生产试运行工作。
(八)编制工程用款计划、管理费用计划(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拨付工程进度款、设备材料价款、工程结算款;进行工程成本分析,控制投资使用。
(九)严格执行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审查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要求,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购货合同。
(十)负责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政府规划、林业、交通、电力、水利、国土等相关管理部门各项手续的办理。
(十一)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工程完工交接,协助审计部门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协助计划、财务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界定及设置要求: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根据其规模大小、技术水平、重要程度、投资金额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甲类项目、乙类项目和丙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与项目等级相对应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设置。
为了强化和突出工程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控制,凡甲级项目管理机构必须设置主任工程师,乙级和丙级项目管理机构,必须设置技术负责人。
工程分类及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分类及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填报格式详见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和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
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第十五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负责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图设计审查分为二级管理:(一)分公司负责限上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限下项目,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并报分公司备案。
分公司地面部将对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查的限下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抽审。
第十七条各二级单位不得分解已批复的初步设计,以达到改变审批程序和权限的目的。
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因建设的需要,工程项目需分期实施的,其施工图设计划分范围应报经分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分解,完成施工图设计。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超越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进行设计,必须在初步设计批准的原则和范围内进行,其设计内容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和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各二级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的预审查或审查工作,并对设计质量、进度、投资和HSE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