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基本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消防验收
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车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单位基本概况登记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登记表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消防设计、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复印件附后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登记表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登记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把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火灾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企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业务受本级企业行政领导,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生产、经营、基建、宣教、后勤等管理工作中,实行责任到人,层层承包,做到有计划、有任务、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第四条消防宣传工作要同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宣传计划,确定消防宣传内容和任务,推动和促进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对违反本规定或有关消防法规并造成后果或影响的,应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一章消防组织和防火责任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为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六)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七条厂、公司下属各单位要确定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根据本单位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三)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定期开展灭火实战演练,落实自防自救方案。
(四)对所辖防火范围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八条各单位应在防火重点要害部位和安全条件差,火灾危险较大的生产、经营部门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该领导小组受防火委员会领导,接受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防火委员会做出的有关规定,决定指示。
(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防火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四)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火险隐患。
(五)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推荐防火先进集体和个人,查处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呈报保卫部门备案。
第九条各工种、各岗位要确定一名防火责任人或防火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时拉闸断电,清除废旧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三)定期组织职工维护保养设置在本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保卫部门在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本企业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利。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办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
(二)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疏散方案及其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建立和管理消防工作档案。
(四)负责掌握本单位建筑布局,耐火等级,用火用电,物资贮存,生产和工作性质,重点防火部位,防火责任区消防给水,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以及火险隐患存在和变化的情况。
(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和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学习、训练和演习。
(六)负责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协助有关部门整改火险隐患,负责购置、配备灭火器材。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中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用火、用电和其他不安全操作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对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因素,有权责令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九)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会同安监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十)对已构成的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十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并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均应设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百分之七十。义务消防员消防活动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定期进行消防业务活动和灭火演习,提高灭火技能,做好执勤备战工作。
(二)经常开展防火宣传和安全检查,熟悉掌握本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消防水源、通道、灭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情况。
(三)了解灭火作战方案和扑救火灾时的岗位及任务。
(四)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抢救人员,疏散物资,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向其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