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来源:新华社发布时间:2017-06-05 17:10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
当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
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从实现党的执政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要摸清实情、聚焦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加强督促整改;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认识问题;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分级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落实;要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意见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意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意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改革和创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国家也不断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来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各项任务。
然而,政策的实施需要落实到具体的人们和事务上,这就需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落实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周密的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需要有一项周密的计划。
对于每一个参与者,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计划中要包括哪些反馈信息,如何分析这些信息,如何进行检查等等。
同时,计划还要有一个清晰的时间表和进度表,以确保整个过程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二、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制定一个严格的考核制度,是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得好坏的重要关键。
通过考核来衡量工作之间的差距,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同时,考核也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才能体现出工作的实际情况,这也是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关键。
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督促检查的工作中,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能够有助于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的重复获取和使用,提高信息的效率与质量,使信息得到更好地利用。
同时,这也有助于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四、加强人才培训为了保证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人才的培训工作,使员工能够全面掌握各种技能和知识,为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证。
通过这样的培训,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使整个工作流程变得更加自动化、高效和稳定可靠。
五、完善检查报告系统一个完善的检查报告系统,是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得好坏的重要因素。
该系统应该包括各种报告、记录和数据的统计,以便更好地反映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这样,能够迅速地查找和处理问题,消除工作中的障碍,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落实,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和技术,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只要加强了这种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政策的实施,并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挥积极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2•【字号】晋政办发[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晋政办发[2009]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各地及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务督查工作,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对政务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进一步创新全省政府系统落实机制,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高效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加强政务督查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各地和政府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搞好政务督查、推动政务工作又好又快得到落实。
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查要求,开展督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明确政务督查内容(一)政务督查的主要任务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发布文件、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政务督查重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大要求省人民政府执行和落实的事项;省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持的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决定事项,省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下发重要文件所确定事项;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的事项;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的办理;省人民政府其他需要督查落实的事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苏政办发[2008]124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8〕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水平,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工作部署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府发布文件和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省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工作重点(一)加强对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决定中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督查方案,适时组织督查活动,按时反馈督查情况,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8.25•【文号】国办发[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落实,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抓落实的认识还有偏差、作风不够扎实;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时有发生;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把握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3•【字号】衡政办字〔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衡政办字〔2018〕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和规范政务督查工作,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抓落实中的“利器”作用,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落实质量,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18〕104号)要求和《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十条规定”》(衡发〔2018〕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查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覆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督促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落实重点。
研究决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后督查落实情况。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抓督查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研究谋划、协调督办,定期听取督查落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
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督查落实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切实抓好本地、本领域、本部门的督查落实工作,并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有关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09〕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实现科学决策和确保决策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政力的有力手段,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
但是,在部分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是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无论是主管督查工作的领导、还是分管领导,无论是专职督查人员还是兼职督查人员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树立政府形象,维护政府权威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督促检查服务意识,把督促检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政务督查工作上层次、见成效。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主体(一)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督促检查,从制订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落实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决策部署的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作的意见颁布⽇期:2012-05-29执⾏⽇期:2012-05-2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党委督促检查⼯作是推动党委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党委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委作风建设的重要⼿段,是密切党同⼈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
我们党历来⾼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督促检查⼯作。
党的⼗六⼤以来,中央和地⽅各级党委把督促检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系列重要部署,推动党委督促检查⼯作迈上新台阶。
但也必须看到,党委督促检查⼯作在⼀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为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党委督促检查⼯作科学化⽔平,确保党的路线⽅针政策和党委重⼤决策部署全⾯贯彻执⾏,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进⼀步明确党委督促检查⼯作的主要职责(⼀)做好中央和地⽅各级党委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坚持围绕中⼼、服务⼤局,把推动中央和地⽅各级党委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督促检查⼯作的重点。
切实抓好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件精神贯彻执⾏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准确向中央和地⽅各级党委反馈情况。
对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和部门深⼊研究、认真解决、务求实效。
(⼆)做好中央和地⽅各级党委领导同志批⽰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完善领导同志批⽰交办件归⼝督查部门办理机制,健全督办制度,规范督办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督促检查。
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不断提⾼办结时效和质量;坚持举⼀反三,由点及⾯,达到督办⼀件、带动⼀⽚的效果。
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针政策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等⽅⾯的问题,要组织⼒量重点查办,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新闻媒体、互联⽹上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建⽴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督促解决⼒度。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8•【字号】石政办发[2004]92号•【施行日期】2004.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石政办发[2004]92号)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督查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职责划分(一)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
办公厅专业处室应在年初根据主管市长的要求和政府各专业工作会议精神,列出本系统全年重点工作,报主管秘书长、市长审定后,分送督查室和办公厅综合一处。
督查室应商综合一处,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全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经秘书长、市长审定后印发市政府文件。
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负责实施跟踪督查。
督查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特殊情况应及时通报。
对有重大影响的,应向社会公布。
(二)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的督查。
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一般按照“谁主办、谁督查”的原则实施督促检查。
综合性较强的市政府文件或全市性会议,由督查室商综合一处提出需督办事项的责任分解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督办。
其它文件或会议,由专业处室负责督办,确需由督查室督办的,经主管领导批示后,可交由督查室督办。
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的落实情况,由交办单位负责实施跟踪督查。
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督查。
督查室应派员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了解会议情况,并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提出督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及时实施督查。
政府常务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负责向下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市长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向市长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监
管机制。
制定详细的督促检查制度和标准,明确检查目标和要求,确保督促检查工作
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增加督促检查频次: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情况,增加对各类检查对象的督促检查
频次。
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可以实行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其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3. 强化监督力度:督促检查工作应该由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机构或人员进行,
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4. 加强信息采集和共享:建立信息采集和共享平台,及时了解各个领域的督促检查情况。
通过信息共享,可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 完善激励机制:对于督促检查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和贡献的机构和个人,应该进行
奖励和表彰,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对于督促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应
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6. 拓宽督促检查渠道:除了传统的督促检查方式,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远程督
促检查。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大范围、多样性的检查对象进行快速、高效的督促检查。
7. 增加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形
成强大的震慑力,提高督促检查的执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监督和
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3•【字号】黔府办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8〕10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推进决策落实的意见》(黔党发〔2007〕19号)精神,积极适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促进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查是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改进政府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需要,也是建设法制政府、效能政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政务督查工作积极适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工作方式的需要,普遍得到加强,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局面。
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主要是:有的地方对督查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到位,督查职能界定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地方履行职责存在一定随意性;督查制度建设滞后,督查方式和程序的规范化亟待加强;一些地方督查机构不够健全,督查工作发展不平衡。
各地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加快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为大力推进市委各项重大决策、组织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把全市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上新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及其自查自纠所属部门实施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
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试行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部署的抓好,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的大局。
~年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一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督查工作比几乎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
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委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督导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督查职能,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要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
深入开展上级党委和市委对阶段性工作、专项性工作战略部署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的督查。
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紧抓不放,直到解决为止。
对上级党委、市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和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的落实,迅即进行专项查办,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
当前,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文物旅游发展、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网络连接、重点项目建设、平安曲阜建设、先进性终身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广泛开展督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任务目标。
三、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二要,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以决策落实的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20•【字号】浙政办发[2001]62号•【施行日期】200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1〕62号)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通知以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的政务督查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
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督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视。
江泽民同志强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
”“各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决不能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指示,而要看究竟落实多少,效果如何。
”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要从严治政,加强督促检查”。
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强调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号令指示,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权威,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
督促检查,从根本上说,是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是决策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是落实工作不可缺少的辅助力量。
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能不能落到实处,关系到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到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方法,这就需要督促检查工作要有作为,更有力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最新)为了进一步推动县政府各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有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工作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作用,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建立工作任务直达制度、进度情况直报制度,严格检查督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重要文件,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上级机关对本系统、本部门有明确要求督查的事项。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四)县政府的重要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作出的决策、决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六)县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七)“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各类媒体反馈问题办理回复情况。
三、工作措施(一)抓好“六项督查”。
一是抓好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督查。
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年重点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年初确定的重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向政府领导反馈有关情况并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进行通报。
二是抓好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
按照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依照“八个一”工作机制配合县项目办督促各推进单位制定时间表、责任状,比照时间表按期推进工作,适时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为领导了解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三是抓好政府各类会议、文件安排事项的督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04•【字号】浙政办发〔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落实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我省“八八战略”“两富”浙江和“两美”建设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抓督促检查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推动还不够深入,保障还不够全面,工作中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督促检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改进督促检查方式,提高督促检查实效,确保中央和我省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其他需要督促检查的重大事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辽政办发[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9〕2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这一中心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强化督促检查职能,充分发挥督查部门在抓落实中的作用,督查工作已经成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督查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着重布置轻检查、重决策轻落实等问题,影响了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的及时有效落实。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精神,确保及时有效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督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将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在研究决策时明确督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查要求,开展督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是抓好决策部署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决策部署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督查工作,听取督查机构的汇报,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解决督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2.06•【字号】宁教[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见(宁教[2004]5号)各区县教育局、教育工委,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指导工作、落实工作和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进各项教育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教育督促检查工作是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市教育局(教育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下,充分发挥教育的知识贡献和人才支撑力度,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争先进位”的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和抓落实工作的力度,对于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机关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督查任务,强化督查职能,积极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本部门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全市教育系统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2)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文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3)对市政府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涉及教育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的教育事项进行督查;(4)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查办;(5)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或决议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6)督促检查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的进度情况;(7)督促检查来信来访反映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8)对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查。
关于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一、背景与意义政府督促检查是政府履行职责、加强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各类社会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政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加强对社会主体的监管,促进社会主体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决策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然而,由于一些局限和问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二、加强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1.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检查内容,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制定和完善检查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避免主观主义和个人意志的干扰。
同时,加大对督促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增强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2. 健全检查机构政府督促检查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稳定性的队伍。
要加大人员编制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查队伍。
建立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优秀人才留在检查工作岗位上,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支持。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检查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
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和问题,为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强化监督和问责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加强对检查工作的回顾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
三、加强督促检查的重点领域1. 执法监管政府在执法监管方面是最重要的监管者之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提升基层公司执行力,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结合钦州公司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1.督导检查工作是公司强化基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公司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2.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市场对标、完成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是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反馈闭环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督导内容(一)专项工作(经营发展、财务巡查、理赔检查、依法合规等)的督导检查。
(二)省、市两级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决策部署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省、市两级公司部门要求办理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规范督导流程(一)督导立项。
开展督导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立项,提交《督导检查立项书》,明确目的、任务、目标、人员、形式、行程、需要基层公司配合或总经理室协调的事务报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对需督导检查的公司以部门电函形式下发督导函,说明督导事项、要求、时间等,再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二)过程控制。
督导主办部门在组织督导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司八项规定,夯实作风,实事求是,贴近一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有依有据。
要坚持问题导向,据实提炼,对存在问题要与基层现场沟通反馈,态度明确,达成一致,据实认领。
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形成工作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督导检查整改意见书》,要做到整改方案、路径、要求明晰,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确定,指导基层公司开展整改。
《督导检查报告整改意见书》是要以书面形式(部门电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被督导单位,同时抄送总经理室。
(三)回访通报。
督导主办部门在《督导检查整改意见书》下发后30天内,要对前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再督查”,明确被督导单位政策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对抓落实工作做得好、成效显著的公司,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形成工作闭环,切实增强督导检查实效。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党中央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各级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
中央纪委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
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事业的成败。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是指一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一贯的做法。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
”因此,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推进各项事业至关重要。
而工作作风,同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一样,是我们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个人素养的表现,也是干好工作的基本条件。
养成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就是要紧紧围绕“高、深、新、实”四个字去思考、去工作。
“深”是指工作有深度,看得深、想得深、做得深。
工作的深度决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首先要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吃透实情,吃透政策;其次要克服浮躁情绪,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心浮气躁、工作漂浮、追求形式、急功近利的现象,树立一切对人民负责的思想,运用唯物辩证法去观察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再次要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坚持让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头脑中扎下根,从心里把我们当成人民的公仆,把人民群众看成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密切联系群众,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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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为推进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把全市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及其所属部门实施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
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年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一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督查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
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委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督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督查职能,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
抓好上级党委和市委对阶段性工作、专项性工作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的督查。
要抓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1/ 8的督查,紧抓不放,直到解决为止。
对上级党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和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的落实,立即进行专项查办,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
当前,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文物旅游发展、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平安曲阜建设、先进性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任务目标。
三、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以决策落实的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要根据领导意图,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将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科室,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掌握督办动态,跟踪办理落实的进展情况,务使决策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要认真迅速地做好督办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对重要督办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查办。
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在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后立即组织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一些因情况复杂、需要协调而一时不能办结的督办件,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原由和阶段性进展情况。
上报的办理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签发后报送,反馈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
交办部门要对督办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查办不力、---------------------------------------------------------------范文最新推荐------------------------------------------------------ 情况不清、结论不准的反馈件,退回重办重报;对逾期未报、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级党委要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主体意识,把督查工作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亲自抓,对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亲自督查、亲自解决。
各级各部门要设立相应的督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督查工作。
要不断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党委督查报告、督查通报、督查反馈、督查奖惩等制度,积极探索将党委、政府督查工作和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党风、政风监督,新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逐步使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要重视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
做好督查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抓好督查工作队伍建设。
严把督查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督查工作的同志选拔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
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调研分析、组织协调、3/ 8文字综合以及解决实际问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
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要创造条件,让督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党委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经常给督查部门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进行具体指导。
要为督查工作人员提供阅读文件和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和保护其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 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工作。
认真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及监理单位工作质量,及时向科长及处长如实反映现场情况。
2. 协调现场内外关系。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协调好现场内与现场外的关系,排除外部对现场内的干扰,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3. 审核施工图纸,协助有关单位和人员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超前熟悉施工图纸,对图纸中的问题和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并及时向科长、处长汇报,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4. 检查核对进场材料、设备及现场工程技术资料。
汇同监理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甲供材料计划,对进场材料、设备对照相关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查核验,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共同抽样复试,确保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可靠、有效。
5. 工程资料、文件传递。
及时将工程有关需传递的资料、文件、变---------------------------------------------------------------范文最新推荐------------------------------------------------------ 更通知等送交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6. 现场签证。
对分步、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变更工程认真负责地检查,如实签证。
7.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加快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为科研、行政及后勤管理服务,提高办公效率,优化办公质量。
现对我局办公自动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试行):一、总则办公自动化是以电脑为核心的复杂的“人与机”信息处理系统,它集管理、控制、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是一门受时代科技支持的综合性的应用技术学科,加强和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是促进办公业务迅速向前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大办公自动化建设的力度,扩大其应用的覆盖面和应用能力,是提高办公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
加快全局办公自动化建设是当前的一件大事,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
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首先要进行管理思想的变革,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转变观念,力求达到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立足于现代化办公管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局内网功能,实现办公自动化、标准化管理。
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针对办公自动化管理人员技能、素质欠缺5/ 8的实际,配合局信息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使他们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技术骨干,并带动全部门人员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努力促进全局办公自动化人才培养的现代化,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有的效率得到高效发挥。
二、办公自动化范围㈠、日常办公1、能迅速处理各种文书、资料,包括输入、翻译、编辑、拍板、修改、打印、储存等功能的文字信息处理;2、能收集、生成报表统计、账目计算、日常事务管理的数据信息处理;3、能高效率、大容量地登记、分类、储存、检索各种信息资料的信息查询;4、能在网上下载资料、发布信息、传递文件,运用电子信箱进行网络通信等处理。
实现公文、档案、秘书、信息宣传、办公等日常工作全程网络化、无纸化。
㈡、环境管理、科研1、制作多媒体(cai)课件及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2、合理使用局内网作为宽带高速的网络平台,开发和利用具有办公自动化功能的应用软件,将办公自动化系统引入机关领导及有关行政、科研、管理部门的办公桌面;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发挥局内网的作用,实现全局的资源共享,---------------------------------------------------------------范文最新推荐------------------------------------------------------ 为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4、通过tnterent实现局内网与各个部门、上级部门的互连,实现政务信息和科研成果资源共享。
三、安全保密要求安全是办公自动化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它既是一个技术目标,又是管理目标。
保密是电讯、文字储存、传输系统必须保证的工作前提,作为办公自动化主体技术的计算机技术本身包含着不安全因素,这些不安全既有系统自身的,也有人为地,因此全局在办公自动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到:1、坚持安全保密原则,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保密原则,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系。
2、局成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计算机、磁盘秘密载体的规范管理,杜绝设备技术故障,消除环境不安全因素。
3、完善保密配套设备和保密工作督察制度,改变传统办公方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起新的科学的工作秩序。
要以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契机,带动全局信息化建设,在工作中,做到运行—提高—再运行—再提高,使各项系统发挥实效,根据局机关管理系统设置、信息流量、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合理简化,分工协作,职责落实,使之能够方便地利用交互式多媒体系统,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完成有关办公事务和程序,并为局领导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办公自动化系统,7/ 8从根本上推进全局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