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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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定义 (1)4计算方法 (2)5统计程序 (4)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附录E(标准的附录) 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推荐下载】火灾财产损失申请报告-精选word文档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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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财产损失申请报告
篇一: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受灾单位(户主)名称(盖章):
填报人:负责人(户主):填报时间:年月日
篇二:关于因遭受火灾要求困难补助的报告
关于因遭受火灾要求困难补(来自:WwW. : 火灾财产损失申请报告 )助的报告
霞浦县民政局:
本人***,系***镇***村居民,现年75岁,家住***镇***村***街15号。


201X年4月6日凌晨2时许,因邻居无业村民(精神不正常)点燃蜡烛后离家,导致火灾,使我家的房屋烧为灰烬,幸好得到***消防队和***公司的老总及员
工及时赶到扑救,才使我和老伴以及孙女只身睡衣得以逃脱。

现我和老伴已年
迈体弱,身患重疾,又无处安生,给我这本已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目前
连正常的生活都无法维持,一家人四面徒壁,为此总是茶饭不思、入夜不眠,
步履维艰,使体弱多病的我和老伴旧病复发,以致使本已经济拮据的家庭更陷
入无法生存的困境。

为此,特具报告向贵局申请因遭火灾的困难补助,以解决
我家的燃眉之急,恳请贵局领导能体恤我家的艰难困苦,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我将举家感激涕零!
此致
***谨呈
201X年4月9日
篇三: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起火单位(户主)名称(盖章):
填表人:负责人(户主):填表时间:年月日。

火灾事故分析报告表格怎么做

火灾事故分析报告表格怎么做

火灾事故分析报告表格怎么做1. 事故基本信息事故名称:XXX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间:XXXX年XX月XX日事故发生地点:XXXX地点事故起因:XXX原因事故损失:人员伤亡X人,财产损失XXX万元2. 事故过程描述事故发生前,XXXX。

事故发生时,XXXX。

事故发生后,XXXX。

3. 事故损失分析3.1 人员伤亡事故中共有多少人受伤,其中重伤X人,轻伤X人,无法确定伤势X人。

事故中共有多少人死亡,其中X人在事故发生地点死亡,X人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详细列出伤亡人员的姓名、伤势程度并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分析。

3.2 财产损失事故中财产损失主要包括建筑物损坏、设备损坏以及其他财产损失。

详细列出损失物品的名称、损失程度并对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分析。

4. 事故原因分析4.1 直接原因事故中的直接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详细分析导致事故的具体原因。

4.2 间接原因事故中的间接原因是什么?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详细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5. 事故责任认定5.1 责任部门详细列出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个人。

5.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罚措施或改进方案。

6. 事故防范措施6.1 制度建设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制度建设建议。

6.2 安全培训针对涉事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提出相关的安全培训建议。

6.3 防范措施针对事故中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

7. 事故教训总结事故中的教训是什么?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怎样总结这次事故经验?对我单位的管理工作有哪些反思?8. 结语总结报告内容,提出改进建议及工作思考。

以上就是对XXX火灾事故的分析报告,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是实际存在的,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及时改进,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设备及其它财产
序号
名 称
数量
购进时
单价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重置价值(元)
统计损失
(元)
单价
数量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受损单位(个人)(印章):地址:
以下由受损单位(个人)填写
以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







序号
建筑结构
及装修名称
烧损
面积
(M2)
建造时
价格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烧损
面积
(M2)
பைடு நூலகம்重置价值或修复费(元)
统计损失(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xxxx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____年10月5日国务院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 重置价值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 烧损率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 残值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发布实施3.5 低值易耗品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 经济林木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 古树名木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 文物建筑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受损单位(个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由受损单位(个人)填写
序号建筑物及装修烧损建筑结构及装修名称面积(M2)建造时价格(元)已使用时间(年)折旧年限(年)
以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
烧损率(%)烧损面积(M2)重置价值或统计损失修复费(元)(元)申报损失小计元
序号设备及其他财产名称数量购进时单价(元)已使用时间(年)折旧年限(年)烧损率(%)重置价值(元)单
价数量统计损失(元)
申报损失总计元
受损单位(个人)填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由统计单位填写
统计损失小计元统计损失总计元
统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申报日期:年月日
统计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联系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受损单位(个人)应在火灾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
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每个单位(个人)需填写一张表格。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 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 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 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 1999-01-01实施3.5 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 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 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标准表格.doc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标准表格.doc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以下由受损单位(个人)填
以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

建 筑
结 建造 已使 烧 烧损 重置价 统计
烧损

折旧




面积 值或修 损失 面积
年限



m 2
价格 时间 (年 率 (m 复费 (元

(元 (年
(% 2) (元) ) 建 )

) )
修 )
构 名 筑


及 装 修
申报损失小计
统计损失小计

设 序 名 数 购进备 号 量 时
已使 折旧用 年限
烧 重置价值损 (元)
统计
损失
及称单价时间(年率数(元其(元(年)(% 量)它)))受
财损
产单



单价人)


章)



:8
申报损失小计

申报损失计
元统计损失小计元
统计损失总计元
统计单位:
统计人(签名):年备



审批人(签名):年
月日
填表说明:
1.受损单位(个人)填报损失应附有效证明材料,一个单位(个人)一表;
2.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载明。

海陵火灾事故报告表格

海陵火灾事故报告表格

海陵火灾事故报告表格事件概况时间:2022年5月15日地点:海陵市某服装工厂事故概况:该服装工厂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消防部门的全力扑救,火灾最终得到控制,但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人员伤亡情况伤亡人数: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20人受伤。

伤亡原因:事故发生时,部分工人被大火围困,由于时机紧急,无法及时逃离,造成了伤亡。

财产损失情况工厂场地:总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大部分被火灾烧毁。

机器设备:工厂内的大部分机器设备因火灾损毁。

库房存货:工厂库房内存放的大量成衣和原料被烧毁,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电线短路:初步调查显示,该工厂的电线老化严重,存在电路短路隐患。

火灾发生时,电线短路造成了火灾的快速蔓延,加剧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工厂消防设施不完善:工厂内的消防设备明显不足,灭火效果不佳。

加之工厂大门狭小,疏散通道不畅,导致工人在火灾发生时逃生受阻。

责任追究工厂管理层:作为工厂主管单位,对工厂建筑安全和消防设备的维护存在明显疏忽,对于员工的生命财产不够重视,存在管理漏洞。

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防部门在工厂建设和日常监管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消防救援: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迅速展开了救援行动,全力扑救火灾,并安排医疗人员施救伤员。

善后处理:工厂管理层组织了员工家属和受灾员工的安抚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引发的各项事宜。

预防措施工厂管理层:已着手对工厂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完善消防设备,延伸消防通道,确保员工逃生的通畅;对电线老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更换,保障工厂电路安全。

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防部门对类似工厂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总结此次海陵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警示我们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也需要更加严格。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 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文物建筑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级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文物建筑重建费 cost for re-build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文物建筑遭受火灾后在遵守“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是指:保持原来建筑的形制;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保持原来的建筑材料;保持原来的工艺技术;文物建筑典型实物 typical objec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由许多相同古建筑中挑选出的概括性强、设计完善、规划完备、保存完整的古建筑实物;对尚存不多或仅存一座的古建筑,即使残缺也按典型实物对待;4、计算方法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损失;在具体统计时,应按本标准逐项计算财产损失;损失额计算单位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在用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折旧年限年X已使用时间年X烧损率% (1)式中:重置价值--按附录A确定;折旧年限--按附录B确定;烧损率--按附录C确定;在建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在建工程造价元/平方米X 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X 烧损率% (2)式中:在建工程造价元/平方米--依据在建工程受灾时已投入资金确定;烧损率--按照附录C确定;房屋装修财产损失计算a烧损后能够修复的,按实际修复费计算;b 烧损后不能够修复的,按全部烧损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折旧年限年X已使用时间年 (3)文物建筑财产损失按附录D计算;设备含房屋、构筑物内配套设备及施工设备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同式1;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财产的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80%,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下式计算: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20%X烧损率% (4)其它财产损失计算商品、原材料、燃料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购进价格加上税金、运输、仓储等费用扣除残值计算;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协作产品财产损失计算按成本价格扣除残值计算;低值易耗品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20%计算;城乡居民财产损失计算a家电,家具,文体用品等财产按当地当时重置价值,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10X已使用时间年 (5)其中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8年,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重置价值的20%计算;b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财产损失按其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30%计算;c金银饰品等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的加工费计算;图书资料财产损失计算图书,期刊等资料按上年度的分类平均书价计算;缩微胶片卷,磁带,光盘等非图书资料按购进价格计算;古董,字画,古籍善本,美术工艺品,珠宝,金银制品及收藏品等可移动文物财产损失计算进入市场的按商品计算,其他按文物部门评估价格计算或按其名称,数量,文物级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牲畜,家禽,粮,棉,油,养殖业,农作物及经济林木等财产损失计算按当地当时市场价格扣除残值计算;城市园林财产损失计算a苗圃,草圃,花圃等苗木及公园,道路绿化用树木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每平方米株价格计算;b古树名木财产损失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价格计算,可按其名称,数量,保护类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草原状草山,草地财产损失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全例规定计算;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财产损失计算按其烧损动物的名称,保护类别,数量和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本标准未列入财产,其财产损失可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计算;5、统计程序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标准附录E 向公安消防机构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提供有关原始票据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真实情况;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标准附录F,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核定,并逐级上报;对情况复杂或初步断定为重、特大火灾的,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核定;受灾单位或个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附录A 重置价值的确定A1 房屋、构筑物重置价值不含土地购置费的确定计算公式:重置价值=失火时该房屋、构筑物工程造价元/平方米X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A1式中:失火房屋、构筑物的工程造价,按当地建委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或房管部门的规定执行;A2 房屋装修重置价值的确定;按当地失火时实际投工投料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A3 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直接方法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烧损设备相同的产品,直接以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在市场上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原值作为重置价值;类比方法在市场上找不到与烧损设备相同产品,但可以找到与之相类似的产品,参照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附录B 表B1 财产折旧年限表房屋折旧年限年1 生产,经营用房钢结构 40钢筋混凝土结构 35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0受腐蚀生产用房、危险品专用仓库 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仓库 352 非生产、经营用房 453 简易用房 84 居民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 70砖混结构 50砖木结构 40简易结构 15蒙古包、藏包等帐篷类住房 75房屋装修办公、居民用房装修 10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场所装修 5构筑物1 水电站大坝,水库 502 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涵洞、隧道 403 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码头基础设施 354 其它构筑物 20设备1 动力设备、传导设备、非生产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 复印机、文字处理机、打字设备、电视机、电子计算机及系统设备、传真机、电话机、移动无线电话机 53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通用测试仪器设备,工业炉窖,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等通用设备 104 电力工业专用输电线路 325 电力工业专用配电线路 156 电力工业专用发电及供热设备、变电配电设备 207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88 核工业专用设备、核能发电设备 229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自来水、燃气设备 2010 机械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电子仪表电讯工业,冶金工业,矿山、煤炭及森林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等专用设备 1011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 812 轻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其它机动车辆 1013 输用飞机 1014 专用运钞车 715 摩托车 516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 1017 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铁路机车车辆和通讯线路 1618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邮电通信电信机械及电源设备 719 邮电通信线路、邮政机械设备 1020 集装箱 721 供电系统设备、供热系统设备、中央空调设备 1822 电梯、自动扶梯 1023 消防安全设施 624 经营柜台、货架 425 酱醋类腐蚀性严重的加工设备及器具、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烘干设备、油池、油罐 826 音响设备、电冰箱、空调器 527 化纤地毯、混织地毯 328 纯毛地毯 829 办公用家具设备 1530 洗涤设备、厨房用具设备、营业用家具设备、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 831 拖拉机、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为机械 632 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谷物联合收获机、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粮食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农机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 1233 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皮带螺旋运输机械、土方铲运机械、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1034 单转电动起重机、内燃凿岩机、风动凿岩机、电动凿岩机、等离子切割机、磁力氧气切割机、混凝土输送泵 535 材料试验设备、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 836 编采设备、专业用录音设备、组合音像设备、盒式音带加工设备、录像设备、生产用复印设备、激光照排设备、远程数据传输设备 637 唱机生产设备、电子分色设备、电影制片设备、电影放映机、幻灯机、照相机、相片冲印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1038 唱片加工设备、印刷设备 1239 乐器钢琴 16电子乐器 7其他乐器 840 其它设备 10附录C表C1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烧损率分类评价方法烧损率%房屋、构筑物设备轻微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外观受损或局部稍有剥落,主题结构保持完好;少量的门、窗,装修及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稍有变形或局部烧损;采用小修工程修复,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仅外观受损,使用功能和精确度未受影响,通过一般的维护、保养,即可修复;2.少量零部件、附属件受损,使用功能和精确度基本未受影响,通过小修,进行简单的修理或更换,即可修复; 10一般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局部剥落或碳化,个别主体构件出现细小裂缝或烧损;木结构门、窗、装修局部碳化,翘裂或烧损;钢结构门、窗局部变形、翘曲;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局部变形或烧损;修缮时需牵动或拆除少量主体结构,采用中修工程修复,方能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损坏,导致部分使用功能和精确度降低或丧失,需通过项修,部分拆卸分解,修理或更换烧损件,才能修复; 40严重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部分严重剥落,局部露筋或开裂,个别主体结构倾斜或塌落;木结构门、窗、装修大部分严重碳化或烧损,钢结构门、窗大部分严重变形,部分脱落;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大部分严重变形或烧损,修缮时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结构,采用大修工程修复,方能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导致大部分使用功能和精确度降低或丧失,必须通过大修,全部拆卸分解,修理或更换烧损件,才能修复;2.部分使用功能或精确度虽不能修复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但能满足使用要求,尚可使用;70全部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大部分或全部严重剥落、露筋或断裂,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门、窗、装修及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大部分或全部烧毁脱落;已无修复价值,需采用翻修工程,拆除重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烧损后无法修复使用;2.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失去了原有的全部使用价值;3.修复费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标准;4.经过鉴定,大修后虽能修复,但不如更新经济的;或大修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100 注:1. 房屋、构筑物烧损率评价单位:幢、间;2. 设备烧损率评价单位:台、套、只、个、座、条、节、辆等;附录D 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D1 计算公式:单座文物建筑HS=CXXB+XBTXS …………………………………………………………………D1式中: HS--文物建筑火灾损失额,元;C--文物建筑重建费,元;XB--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XBT--文物建筑保护级别调节系数;S--烧损率%;文物建筑组、群nHSZ=ΣHSiI=1,2,3,……n ………………………………………………………D2 I=1式中:HSZ--文物建筑组、群火灾损失额,元;His--组成文物建筑组、群的各单座文物建筑的火灾损失,元;n--文物建筑组、群中发生火灾的单座文物建筑数;D2 文物建筑重建费C由文物部门参照当地有关部门颁布的古建筑修缮概预算定额,依据发生火灾时的实际修缮费用提出;D3 XB、XBT系数的取值XB的取值按表D1表 D1文物建筑保护级别 XB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待定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为,特殊情况为或XBT的取值单座文物建筑XBT的取值按表D2;表 D2文物建筑保护级别一般情况增值情况XBT XBT 取值说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高、低取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XBT值不得小于a.在国际、国内仅有,有极高文物价值的;b.有极高文物价值的典型实物;c.有极高文物价值,在建筑史上有创造发明的;d.有极高文物价值并与重大科学发明或重大科学成就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高、低取值; 文物建筑组、群中的单座文物建筑XBT的取值按表D3;表 D3文物建筑保护级别一般情况增值情况减值情况XBT XBT 取值说明 XBT 取值说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XBT值不得小于a.文物建筑组、群中的单座文物建筑属于表D2中取值说明的a,b,c,d四种情况之一者;b.有极高文物价值的主体建筑;c.有特殊文物价值的附属建筑; , 文物建筑组、群中单座文物建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XBT 取负值;a.次要的附属建筑;b.现代重建的文物建筑或现代经过重大维修的文物建筑,此处的重建或重大维修指采用新构件占70%以上者;c.文物价值明显低于该文物建筑组、群中其他文物建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 文物建筑中的现代纪念建筑XBT=0XBT值的确认由消防机构同文物部门及古建筑专家共同确认D4 烧损率S文物建筑烧损率平定原则a. 烧损部分的文物价值;b. 文物建筑的结构及构件烧损情况;c. 在灭火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坏;d. 除了在重建时涉及的地基部分应列入外,通常不包括地面以下的基础部分; 评定单位单座文物建筑以座为单位进行评定;文物建筑组、群,以构成该组、群的各单座文物建筑逐座进行评定;烧损率分类与取值文物建筑中古建筑,古建筑组、群,石窟寺的烧损率分类及取值按表D4确定;表D4烧损率分类评价方法烧损率%轻微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20%含20%以下;建筑的主体结构未烧损,建筑的次要结构、构件仅有轻度烧损或有烟熏、火烤痕迹; 20 局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20%以上~4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有部分烧损,但不必落架即可修复; 40大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40%以上~6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大部分烧损,需经部分落架才能修复; 60基本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60%以上~8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绝大部分烧损,需经全部落架才能修复; 80全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80%以上;建筑结构、构件全部烧损,需经重建才能复原; 100文物建筑中的现代纪念建筑烧损率分类与取值按附录C确定;附录E 表E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略附录F 表F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略。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式样十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受损单位(个人)(印章):地址:
以下由受损单位(个人)填写
以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







序号
建筑结构
及装修名称
烧损
面积
(M2)
建造时
价格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
烧损率 (%)
烧损
面积
(M2)
重置价值或修复费(元)
统计损失(元)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设备及其它财产
序号
名 称
数量
购进时
单价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重置价值(元)
统计损失
(元)
单价
数量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火灾直接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报告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报告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报告概述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针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后果,编制一份详细的财产损失报告是必要的,在衡量损失规模、指导赔偿、统计数据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一、损失范围与分类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主要部分。

1.1 直接财产损失制定者首先需要详细列出各类资产及其货币价值,并展示在火灾中受到直接破坏或部分毁损的情况。

例如,住宅楼造成房屋及家具电器烧毁;工厂建筑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生产线停止运行;商业场所库存物品被烧毁等。

同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资产进行评估,从而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经济数字。

1.2 间接财产损失间接损失来源于直接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散与影响。

编制者应该将间接损失列为次要项,并根据经验和统计数据进行估算。

比如,火灾事故导致附近企业停工停产,带来的连锁反应引发的经济波动;消防部门因事故而增加的费用开支;相关行业在火灾后受到市场信心下滑等。

二、损失评估方法为了准确评估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必要采用多个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2.1 资产估值法该方法通过对直接受灾物资品种及数量进行清点,并结合相关单位出厂价格、市场价值等信息,得出货币价值。

这是一种较为客观可靠的评估方式。

2.2 相关数据参照法利用历史类似事故或调查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在相同情况下特定时间段内经济指标变化趋势进行推断。

通过与前期数据相对比,可以初步衡量此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2.3 数据整理统计法整理收集到的各类实际数据,并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例如,消防部门报告中的灾情实况、企业提供的相关报损清单等。

通过数据整合与分析,描绘出火灾事故造成的全面财产损失状况。

三、应对措施与赔偿机制为了让受灾群众顺利度过困难时期,保证他们的生活正常运转并尽快恢复经济增长,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至关重要。

3.1 紧急救援与基本生活保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展开紧急救援工作,确保被灾群众及时安全撤离。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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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筑结构
及装修名称
烧损
面积
(M2)
建造时
价格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烧损
面积
(M2)
重置价值或修复费(元)
统计损失(元)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元
设备及其它财产
序号
名 称
数量
购进时
单价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重置价值(元)
统计损失
(元)
单价
数量
8
申报损失小计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申报损失总计元
统计损失总计 元
备 注
统计单位:
统计人(签名):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名):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受损单位(个人)填报损失应附有效证明材料,一个单位(个人)一表;
2.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载明。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yloss1998-11-16发布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定义 (1)4计算方法 (2)5统计程序 (4)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壹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GA185——1998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property lossGA185——1998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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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以下由受损单位(个人)填写
以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







序号
建筑结构
及装修名称
烧损
面积
(m2)
建造时
价格
(元)
已使用
时间
(年)
折旧
年限
(年)
烧损率 (%)
烧损
面积
(m2)
重置价值或修复费(元)
统计损失(元)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设备及其它财产
序号
名称
数量
购进时
单价
(元))
烧损率
(%)
重置价值(元)
统计损失
(元)
单价
数量受损单位(个人)(印章):地址:
8
申报损失小计 元
统计损失小计 元
申报损失计 元
统计损失总计 元
备 注
统计单位:
统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受损单位(个人)填报损失应附有效证明材料,一个单位(个人)一表;
2.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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