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平衡表和经济技术指标
校园用地平衡表和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指标 180000 192549.8
106083 15580.19 64452.61
6434 1.07 39607.05 22 39.46
备注 含地下车库
师生人数
人
6000
停车泊位
辆
400
-1
体育运动 7 体育器械 6434
2675 2
区
楼
生活配套 8 食堂
5196
1766 3
区
9 女生宿舍 20668.61
3278.56 6
10 男生宿舍 35414
5719.38 6
11 地下车库 3174
3174
-1
第八章 综合指标
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平衡表
类别 教学区 行政办公区 生活配套区 体育运动区 校前区
项目
编 建筑名称 总建筑面 地下建筑 总占地面 层 备注
号
积(㎡) 面积(㎡) 积(㎡) 数
教学区 1 科技楼 23825
4315 6
2 图书馆
8818
1700 4
3 主教学楼 55225
12960 5
4 艺术楼 18215
4022 6
行政办 5 行政办公 12937.59
3171.11 6
公区
6 地下车库 2642.60 2642.60
面积(ha) 比例(%)
5.42
30.11
0.73
4.06
4.25
23.61
5.83
32.39
0.84
4.67
备注
道路及广场用地 0.93
5.16
合计
18
100
江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细则
附件一: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系统技术文档江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细则(试行)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江门市规划局决定在江门市区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报批)。
为保证规划管理部门能快速准确核算规划指标数据,以及对规划审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电子图形文件编制技术要求细则。
建设单位应严格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编制规划设计,送审时提交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电子文件。
第一条电子报批主要是针对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因此有关技术标准都以建设部、广东省及江门市在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面有关政策、法规而制定。
其它性质的建设项目(如工业区、厂区、大型公共建筑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应参照本细则有关要求绘制,以便于系统统一自动计算指标。
第二条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采用AutoCAD2000或2002版本的DWG文件。
第三条为便于系统自动计算指标,电子文件图层应按统一标准设置,图层名采取中文命名,图层颜色、实体线型见表一。
注:工业区、厂区规划项目中的厂房建筑套用表中的“住宅建筑标准层”图层设置要求,办公、宿舍及后勤用房套用表中“公共建筑标准层”图层设置要求。
第四条凡表一中列出的图层,绘制内容必须是图层说明中所列出的项目,不得绘制其他无关内容。
第五条凡绘制内容与表一中图层设置一致的,必须采用表一的标准,包括图层名称、图层颜色和线型的设置;其他内容可自由设置图层名称、颜色、线型。
第六条本细则规定长度单位为一个绘图单位(Drawing unit)代表一米。
第七条文件中标注可以采用TrueType字体及形(Shx)字体两种类型。
采用TrueType字体必须为Windows2000标准安装的字体类型之一;采用形字体时英文字体必须为AutoCAD2000或2002自带字体,中文字体以下字型其一:HZTXT、HT64F、FS64F、KT64F、ST64F、CHINA。
济南市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办法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济南市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方案技术规定(居住区总平面部分)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审批部门办案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济南市规划局决定在本市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方案报建与审批系统(简称电子报批系统)。
为保证规划管理部门能快速准确核算规划指标数据,以及对规划审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规划设计应严格一律采用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七、报审方案制图的各专项实体图层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表一,不得将无关实体绘制在专项图层内,市规划局将在必要时对该表所对应的层名颜色等进行调整并通过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
八、每栋建筑都必须定义属性并进行面积分解,以便把建筑的各层面积和功能表现清楚,面积分解图的平面位置必须与其表示的原建筑平面完全吻合,属性数据附加和面积分解须采用本软件提供的“定义建筑”和“面积分解”功能实现。
九、停车位分室内和室外两类,其中室内停车位(包含地上和地下)通过建筑功能体系或“地下停车库”独立功能绘制定义实现;室外停车位通过“室外车场”功能绘制定义实现。
十、户均人口、停车位等参数见表二。
十一、上报方案必须采用软件提供的功能绘制规定的指标表,居住区设计方案需绘制用地平衡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和建筑物明细一览表(参见附件:主要技术指标表),其他用地方案需绘制用地平衡表和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一张报审图中不得出现两个表述内容和意义完全相同的表。
表二、相关参数表表六、楼层定义属性(总平面)附表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4:建筑物明细一览表面积单位:平方米附表5:户型分析表附表6: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总建筑密度= 规划用地中,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
22、绿地率= 项目建设用地中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
23、停车率= 项目建设用地中的停车位与套数的比值(%)。
用地平衡表
用地平衡表地平衡表是一种用于记录城市、区域或国家不同用地类型的工具,也称为土地利用平衡表。
它通常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各类用地类型的面积比例,反映不同用地类型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分配情况。
根据地平衡表,人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土地资源的现状和趋势,为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地平衡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城市、区域或国家的总用地量。
这一方面内容是指某一地区所有用地类型面积之和,它是其他各项指标的基础。
因此,准确测算城市或区域总用地量是非常重要的。
二、不同用地类型的面积比例。
不同用地类型在城市或区域内的分布情况,可以从表格中看出。
常见的用地类型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等。
通过对各种用地类型的比例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该地区的城市化程度、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情况等各方面情况。
三、用地承载力。
用地承载力是指一定区域或单位土地能够承受多少人口、产业等负载。
这一指标除了反映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还可以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当城市或地区的用地承载力达到或超过了极限,就需要对用地类型进行调整,以满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四、用地效益。
用地效益是指某一用地类型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
比如,商业用地的用地效益可以通过销售额等指标来衡量,而对于绿地来说,用地效益可能更多地体现为生态价值。
通过比较不同用地类型的用地效益,可以为城市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总之,地平衡表是城市、区域或者国家土地利用情况的重要反映,它能够推动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规划,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二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指标分为两大类: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平衡指标
一、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 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 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 (见下表10-1-1)
L≥1.5L2
L≥1.5L2 L≥1.5L2
L ≥ 50m
L≥ 30m L ≥ 50m
S1 ≥1800 ㎡ S1 ≥500 ㎡ S1 ≥1200 ㎡
S21 ≥1000 ㎡ S2 ≥2000 ㎡ S2 ≥600 ㎡ S2 ≥1400 ㎡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 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 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界 线来划定。
(1)当有明确用地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基地界 限划定;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
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7、其他用地面积的确定:
其他用地——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 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 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 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节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工业建筑设计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工业厂区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1.建筑密度指标建筑密度指标是指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的占地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是工业建筑总平面团}中比较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反映总平面设计中,用地是否合理紧凑。
其表达式为:2.土地利用系数土地利用系数指厂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铁路、道路、管线等的占地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比建筑密度更能全面反映厂区用地是否经济合理的情况。
其表达式为:3.绿化系数(二)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除占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体积指标外,还考虑以下指标:(1 )生产面积、辅助面积和服务面积之比;(2 )单位设备占用面积;(3 )平均每个工人占用的生产面积。
二、居住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一)适用性指标1.居住面积系数(K )2.辅助面积系数(K l )使用面积也称作有效面积。
它等于居住面积加上辅助面积。
辅助面积系数K1,般在2 在20~27%之间。
3.结构面积系数(K2 )结构面积系数,反映结构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一般在20 %左右4.建筑周长系数(K' )建筑周长系数,反映建筑物外墙周长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
5.每户面宽6.平均每户建筑面积7.平均每户居住面积8.平均每人居住面积9.平均每户居室及户型比10.通风主要以自然通风组织的通畅程度为准。
评价时以通风路线短直、通风流畅为佳;对角通风次之;路线曲折、通风受阻为差。
11. 保温隔热根据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来评价。
12.采光居住建筑的采光面积,应保证居室有适宜的阳光和照度。
采光面过小,不仅不符合卫生要求,而且视觉、感觉上也感到不适;但若窗口面积过大,对隔声、隔热、保温也是不利的。
(二)经济性指标1.工期期指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日历天数。
评价工期应以法定的定额工期(或计算工期)为标准。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学研究的是从劳动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观点来评价技术活动。
建筑技术经济就是对建筑产品的技术方案(包括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政策)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
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是对设计质量优劣和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评价的项目指标。
由于影响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的因素繁多,而且不少因素对方案优劣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多以一组指标来评价,这成组的指标也叫指标体系。
建设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按要求可分为几大类。
1.按指标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指标和局部指标。
2按指标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实物(使用价值)指标和货币指标(价值)。
3.按指标的应用,可分为建设指标和使用指标。
4.按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针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中每一项都有针对性地评价和反映着某些方面的控制作用和使用意义,每一项都是居住区整体居住水平的反映,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使用评估都要通过这每一项指标来表达。
另外,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起制约作用。
评价或优化规划方案时,应综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体地、综合性地评价和优化。
还有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价和优化结果,不仅仅取决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还要看规划方案的功能合理性,布局创新的科学性,环境质量的保证度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水平。
也就是说同样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几个方案。
要善于运用这些指标系列,评价出优秀方案。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广州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
广州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
1 我局自二OOO年八月一日开始实施修建性详细电子报批审批制度,为完善该项审批制度,扩充原有技术指标体系适应范围,规范报批电子文件内容,进一步推动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对技术指引进行修订,二OOO年实施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磁盘报批技术细则》同时作废。
1.2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申报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业务类型。
1。
3 本指引参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拟定。
1.4 绘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文件除执行本指引以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5 本指引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解释.2、技术指标审查概要2.1 技术审查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技术审查结果反映在以下五个表之中: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用地平衡表、建筑面积汇总表、绿地指标表、停车场(库)统计表,对于存在配套设施项目还需包括:配套设施统计表,对于设计要点中计算指标的用地面积数值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计算依据的数值不一致情况,还可提供“指标核算表”加以补充说明.2。
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除用地平衡信息以外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综合汇总表,一般一个建设项目对应一个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1为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附表2为非居住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2。
3 对于大型用地建设项目,内部用地性质有较大差别,根据设计要点要求,应在内部定义分区用地,并分别计算相应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各个分区用地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以附表2样式为准,同时还应计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附表3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汇总表示例。
2。
4 用地平衡表。
反映建设项目之内,不同功能用途分割的地块面积比例关系。
附表4为居住区项目的用地平衡表,附表5为教育科研项目的用地平衡表,附表6为公园绿地项目的用地平衡表,附表7为其它非居住区项目的用地平衡表。
(完整版)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节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工业建筑设计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工业厂区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1.建筑密度指标建筑密度指标是指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的占地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是工业建筑总平面团}中比较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反映总平面设计中,用地是否合理紧凑。
其表达式为:2.土地利用系数土地利用系数指厂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堆场、铁路、道路、管线等的占地面积之和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它比建筑密度更能全面反映厂区用地是否经济合理的情况。
其表达式为:3.绿化系数(二)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单项工业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除占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体积指标外,还考虑以下指标:(1)生产面积、辅助面积和服务面积之比;(2)单位设备占用面积;(3)平均每个工人占用的生产面积。
二、居住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一)适用性指标1.居住面积系数( K )2.辅助面积系数( K l )使用面积也称作有效面积。
它等于居住面积加上辅助面积。
辅助面积系数 K1,一般在 2在20~27%之间。
3.结构面积系数( K2 )结构面积系数,反映结构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一般在 20 %左右。
4.建筑周长系数( K’)建筑周长系数,反映建筑物外墙周长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
5.每户面宽6.平均每户建筑面积7.平均每户居住面积8.平均每人居住面积9.平均每户居室及户型比10.通风主要以自然通风组织的通畅程度为准。
评价时以通风路线短直、通风流畅为佳;对角通风次之;路线曲折、通风受阻为差。
11.保温隔热根据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来评价。
12.采光居住建筑的采光面积,应保证居室有适宜的阳光和照度。
采光面过小,不仅不符合卫生要求,而且视觉、感觉上也感到不适;但若窗口面积过大,对隔声、隔热、保温也是不利的。
(二)经济性指标1.工期期指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日历天数。
评价工期应以法定的定额工期(或计算工期)为标准。
居住区规划原理与设计方法10--经济技术指标
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
住宅层数 Ⅰ、Ⅱ、Ⅵ、Ⅶ 低层 多层 中高层 高层 35 28 25 20 建筑气候区划 Ⅲ、Ⅴ 40 30 28 20 Ⅳ 43 32 30 22
• 例:己知某居住区,5公顷的住宅用地地块 内,其住宅建筑净密度为20%,住宅层数 为6层,住宅容积率为多少?
•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 右表中相应的换算 系数折算。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从量的方面衡 量和评价规划质量和综合效益的重要依据。 • 土地平衡表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一用地平衡指标
• 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一比 例关系的合理性及每一居民平均占有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数 量(人均用地水平),是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 理和经济的重要标志,必须在规划设计文件中反映出来。 • 1.1作用 • 1用数量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 • 2用数量表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各项用地分配和所占总用地 比例; • 3居住区、居住小区各项用地指标和占总用地的比例,表 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 • 4作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定和建设管理机 构审定方案的依据。
(5)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所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6)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 /HA)。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HA) (7)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 筑的建筑面积(平方米/HA)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与居住区用地(万平方米)的比值表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济南市规划局电子报建技术规则
济南市规划局电子报建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为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质量、决策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济南市规划局电子报建技术规则》。
2、建设单位在申报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方案时,除申报纸质成果外,还应一并申报与纸质成果相一致的电子数据,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电子报建。
3、设计单位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成果要求提供纸质成果及电子数据,并按照本《规则》要求进行图层定义、数据规整、指标核算等相关设计工作。
4、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的建设项目,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结合项目分期实施情况申报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可直接编制单体建筑方案,并按要求编制整个项目用地的总平面设计方案。
5、本《规则》由济南市规划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设计)成果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平面定位图、竖向设计图、效果图、三维模型等。
用地面积较小、建筑单体较少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平面定位图、竖向设计图可合并。
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包含项目概况与现状分析、设计依据、设计构思、规划布局、交通组织、竖向、配套设施、日照分析、绿化、景观、环境设计等内容及土地利用、人口、户型结构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总平面图标明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应为1:500或1:1000)、图例,项目周边的地形须反映现状。
标明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化、高压线走廊、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等规划控制线及相应宽度;标明项目内组团道路、宅间小路、项目出入口、台阶、挡土墙等。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设计要求:1、各类建筑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1)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满足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城市高压线规划走廊宽度(见表1.2)日照、消防、环保、防空、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1.1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标表表1.2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2、依据建筑设计有关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已审定的方案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3、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如下:(1)隧道外边线外测50米;(2)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边线外侧30米内;(3)出入口、变电站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30米内。
如在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必须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同意,并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住宅项目总图涉及挡光影响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物檐口及±0.00绝对标高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后标注于总图上,并经该勘测单位盖章确认。
5、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应按《大连开发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办理导则》执行(应同时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6、居住区配套公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配置。
7、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应按《大连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执行。
8、居住项目要求在用地内规划出垃圾处理点及相应场地(在总图中注明)。
9、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部分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提供户型比例测算报告)。
规划用地平衡表
万m 万m
2 2
— — —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 — — — — — — —
层 人/ hm 套/ hm
2 2 2 2 2
— — — — — — — — — —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 — — —
地面停车率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 % % % % % 辆 辆
3
附表六
地 块 编 号 楼 号
建筑面积明细表(修详与建筑单体方案一同申报)
户型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住宅 配套 套 内 面 积 公 摊 面 积 套 型 面 积 户 数 90m 以下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2
90m2 以上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附表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面积 (公顷) 所占比例(%) — — 100 人均面积(m /人) — —
2
总用地 一、项目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 ①住宅用地 ②公建用地 ③道路用地 ④公共绿地 2.非配套建筑用地 二、城市公共用地 1.城市道路用地 2.城市河道用地 3.其他用地
— — — — —
— — — — —
附表三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
类别 教育 编号 项目 数量 (处) 地上建筑 面积(m )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下建筑 面积(m )
2
用地面积 (m )
2
备 注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及其他 合计
说明:具体项目视规模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年版) 。
公建及其用地规划布置
2.公建的规划布置 (1)沿街布置 1)沿街双侧布置 2)沿街单侧布置 3)步行商业街 (2)成片布置 (3)混合布置 (4)集约化布置
3.中小学及幼儿园、托儿所规划布置 (1)中小学的规划布置 1)规划布置要求 a.便于学生就近上学,有方便的道路连接。 b.有良好的日照、通风条件、并远离铁路、城市交 通干道,以避免噪声的干扰。 c.中学服务半径小于1000m,小学小于500m。 2)中小学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位置
Hale Waihona Puke 2)布置方式第二部分
规划指标
一、用地平衡表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用地平衡表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住宅建筑净密度:
(2)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居住区规划设计
公建及其用地规划 规划指标
第一部分 公建及其用地规划
一、公建 二、公建用地的规划布置
第二部分 规划指标
一、用地平衡表 二、重要技术指标
第一部分 公建及其用地规划
一、公建
1.种类: (1)按功能性质分类: 即教育、医疗卫生、文体、商业服务、金融邮 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 (2)按使用频率分类 即居民每日或经常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必要 而非经常使用的公共设施两类。
二、公建用地的规划布置
1.布置要求 (1)进行分级配置,与规划结构相适应。 (2)各级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 800m~1000m 居住小区 400m~500m 居住组团 150m~200m
(3)商业活动、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 置,形成各级居民生活活动中心。 (4)便于使用,综合经营,互不干扰,节约用地的前 提下,宜将有关项目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综合楼或组合体。 (5)结合职工上下班流向、公共交通站点布置,方便 居民使用。 (6)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特性和居住区的规划分级结 构类型,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设施效 益。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公建用地
15-25
12-22
6-12
道路用地
10-18
9-17
7-15
公共绿地
7.5-18
5-15
3-6
居住区用地
100
100
100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02
03
04
05
06
08
09
10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2 )住宅用地范围
——与公共建筑相邻时,以公建用地为界
11-2 技术经济指标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2 技术经济指标
1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数值 (ha)
比重 (%)
人均面积 (m2/人)
居住区用地
其中
住宅用地
公建用地
道路用地
公共绿地
其他用地
注:其他用地是指在居住区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的用地,如市级以上的公共建筑、工厂、单位等用地,以及不适于建筑的用地,包括住宅区工业用地。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3 住宅区各类用地的划分 (4 )公共绿地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街心绿地、林荫道与活动场地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 居住户数(户、套) (2)居住人数(人) (3)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4)住宅平均层数 = 住宅总建筑面积 / 住宅基底总面积(层) (5)人口密度 = 规划人口数量 / 居住用地面积(人/ha) (6)建筑面积密度(毛密度、净密度) = 建筑面积 / (居住)用地面积 (7)建筑密度(毛密度、净密度) = 建筑基底面积 / (居住)用地面积(%) (8)停车泊位(停车率、地面停车率)(个) (9)绿地率 = 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Leabharlann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生活]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或指标分析)一、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1、平衡表(用地)的内容和用地计算住宅区总用地住宅区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按以下三总情况予以确定:1、天然障碍的边界,指河流、水面、陡坎等边界线;2、人工设施的边界,指围墙、场地边缘和道路的红线或中心线;3、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
对天然障碍除道路外的人工设施一般均算至边界,对周围或区内现有的道路用地究竟是哪种情况来划归要根据道路与该住宅区关系来确定,可参照居住区的分级标准来进行。
当确定居住区的用地界线时,不论是在居住区内还是在居住区外城市级的道路均不计入居住区的总用地中(即算至道路红线);居住区级及其居住区级以下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区总用地;当确定居住小区的用地界线时,在居住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小区内部(之间)的居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小区总用地,居住小区级及其居住小区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当确定居住组团的用地时,在居住组团外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组团内部(之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组团总用地,居住组团级及其居住组团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一般指那些无特殊标识物的界线,如征地线,规划界线等。
住宅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是指包括住宅基底在内的住宅前后左右必不可少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前后的界线一般以日照间距为基础,各按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划定计算;住宅建筑左右的界线一般以消防通道要求为条件,参见第五章“空间”中的“建筑间距”部分。
因此,住宅建筑用地实际上是住宅本身的占地加上住宅前后左右的宅间通道、绿地、住户底层的私院和部分或全部的住宅院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线来划定。
当其有明显的界线时(如围墙等),按其界线计算;当其无明显的界线时,应按其实际占用的用地计算;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用地。
规划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____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计划技术规定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设计要求:1、各类建筑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1)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满足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城市高压线规划走廊宽度(见表1.2)日照、消防、环保、防空、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1.1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标表表1.2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2、依据建筑设计有关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已审定的方案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3、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如下:(1)隧道外边线外测50米;(2)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边线外侧30米内;(3)出入口、变电站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30米内。
如在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必须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同意,并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住宅项目总图涉及挡光影响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物檐口及±0.00绝对标高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后标注于总图上,并经该勘测单位盖章确认。
5、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应按《大连开发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办理导则》执行(应同时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6、居住区配套公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配置。
7、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应按《大连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执行。
8、居住项目要求在用地内规划出垃圾处理点及相应场地(在总图中注明)。
9、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部分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提供户型比例测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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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录1、设计技术经济指标
2、用地平衡表
参考文献
1.21世纪中国大城市《居住形态解析》聂兰生,邹颖,舒平著天津大学出版社
2.《居住区设计》 {日}住宅-都市整治公团关西分社集合住宅区研究会编著3.《城市规划》清华大学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系列教材
4.《城市设计实践论》刘宛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CKS筑城记》跨域尺度和领域的专业实践 {美}邱尚雯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集合住宅小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图解(GB50180-1993)(2002年版)陈有川张军民等著
8.《当代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精选》第2集韩秀琦等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植物景观色彩设计》苏珊·池沃斯(Susan Chivers)著董丽主译中国林业出版社
10.《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同济大学吴志强李德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1.田旭朝. 浅析住宅小区的环境景观规划设计[J]. 河北林果研究. 2007(04)
12.马小龙,王黎瑾. 浅析小区规划设计中应注重的几个问题[J]. 科技资讯.
2008(23)
13.石栋. 居住小区规划环境的设计创新[J]. 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9(01) 14.罗慧聪. 小议现代居住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J]. 广东科技. 2007(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