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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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场规章制度大全图

养牛场规章制度大全图

养牛场规章制度大全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牛场管理,促进牛群健康成长,保障养殖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养牛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理的养殖原则,加强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条养牛场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牛群健康成长,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养牛场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确保养殖生产安全。

第二章养牛场基本要求第五条养牛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遵循养牛场相关管理标准。

第六条养牛场应有完善的场地设施和设备,确保牛群舒适生活和养殖生产需要。

第七条养牛场应有专业的兽医团队,对牛群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疗,确保牛只健康。

第八条养牛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养牛场应确保环境卫生,做好消毒、清洁和垃圾处理工作。

第十条养牛场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三章养牛场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养牛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架构、管理流程、人事管理等。

第十二条养牛场应确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养牛场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养牛档案、员工档案、场地档案等。

第十四条养牛场应建立日常检查和巡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养牛场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六条养牛场应建立薪酬福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第四章养牛场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养牛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十八条养牛场应制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养牛场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状况,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养牛场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牛只生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养牛场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养殖协会章程

养殖协会章程

养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科普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协会定名为XX养殖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以发展规模养殖业为主体,强化对农户养殖的全程服务,促进养殖业向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大镇内外技术与信息交流,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第三条:本协会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成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诚信敬业,求实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会址设在璧泉街道虎峰村。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对专业养殖的全程服务,进行种苗研究生产,饲料生产,技术开发、交流、示范和推广工作。

(二)培训养殖户技术,提高养殖科技水平,开展养殖专题技术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探索养殖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为农村规模养殖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四)开展养殖行业信息技术交流,组织发展,总结编写养殖技术资料,开展各种培训活动。

(五)建立健全规模养殖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网络,采用“协会+技术+农户+市场”的产业化模式,推动规模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为璧山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是个人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二)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在本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活动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五)优先使用本协会的资料;(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关心本会的工作,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向本协会反映各种情况及提供有关资料。

肉牛羊养殖协会章程模板

肉牛羊养殖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肉牛羊养殖行业的自律行为,促进肉牛羊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肉牛羊养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译名为“Meat Beef and Sheep Breeding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肉牛羊养殖企业、养殖户、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团结全体会员,共同推进肉牛羊养殖业的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 组织开展肉牛羊养殖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科普宣传;2. 开展肉牛羊养殖业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3. 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会员的养殖水平;4. 协调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市场等方面的关系;5. 组织开展肉牛羊养殖产品的展览、交易和推广活动;6. 开展国内外肉牛羊养殖业的交流与合作;7.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8.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1. 单位会员:从事肉牛羊养殖、加工、销售的企业、科研机构、相关团体等;2. 个人会员:从事肉牛羊养殖、科研、教学、推广等工作的个人。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书;2. 经理事会审核批准;3. 缴纳会费;4.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5. 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技术支持;6. 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3. 按规定缴纳会费;4.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5.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养殖协会章程范文

养殖协会章程范文

养殖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养殖从业人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提高养殖品质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养殖从业人员广泛研究和讨论,成立了养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养殖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加强养殖行业的自律和规范,促进养殖技术的交流和创新,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倡导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模式,为养殖业的长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研讨会,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2.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养殖行业的自律发展;3.促进养殖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养殖效益;4.组织养殖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行业的共同发展;5.维护会员单位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人自由职业者和相关科研机构。

第六条入会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认可并支持协会的宗旨和章程;3.具备相关养殖从业经验和资质。

第七条入会程序:1.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供真实的个人或单位情况;2.协会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支付会费,并领取会员证书。

第八条会员权利:1.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参与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讨论和制定过程;4.参与协会推广和宣传活动的机会;5.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九条会员义务: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及时缴纳会费;4.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5.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十条会员退出:1.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协会;2.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规定的,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二条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

第十三条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农村养牛管理制度细则

农村养牛管理制度细则

农村养牛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养牛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养牛效益,规范农村养牛管理行为,保障养牛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养牛行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养牛场地选址、牛群管理、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动物福利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农村养牛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尊重动物福利,保障养牛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经营、虐待牛只等行为。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加强对农村养牛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提升养牛者的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二章养牛场地选址管理第五条养牛场地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控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在禁止养殖的区域设置养牛场或者超范围养殖。

第六条养牛场地应选址合理,通风良好,地势平坦,水源充足,且离居住区、水源等有一定的距离,保证牛只的生活环境和饮水质量。

第七条养牛场地应建立规范的围栏和舍房,确保牛只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养牛场地应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第三章牛群管理第九条养牛者应对牛只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包括牛只的年龄、性别、体重、疫苗注射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养牛者应根据牛只的生长情况和用途,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科学地进行饲料配比,保证牛只的营养需求。

第十一条养牛者应加强对繁殖牛的管理,做好配种、产犊等工作,并对新生犊牛进行精心照料,保证犊牛的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养牛者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牛只健康,并做好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四章饲养管理第十三条养牛者应根据牛只的生长发育情况和不同季节的需求,合理配饲,提供优质的饲料和饮水,保证牛只的健康。

第十四条养牛者应建立规范的饲养管理制度,包括定时喂养、搭配饲料、合理供水等,确保牛只的饲养需求。

第十五条养牛者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品,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疫病防控第十六条养牛者应按照国家规定,对牛只进行定期疫苗接种和体检,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养牛场规章制度_共4篇.doc

养牛场规章制度_共4篇.doc

养牛场规章制度_共4篇1。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养殖协会章程

养殖协会章程

养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科普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协会定名为润河镇养殖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以发展规模养殖业为主体,强化对农户养殖的全程服务,促进养殖业向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大镇内外技术与信息交流,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第三条:本协会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成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诚信敬业,求实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会址设在xx 镇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对专业养殖的全程服务,进行技术开辟、交流、示范和推广工作。

(二)培训养殖户技术,提高养殖科技水平,开展养殖专题技术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养殖行业信息技术交流,组织发展,总结编写养殖技术资料,开展各种培训活动。

(五)建立健全规模养殖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网络,采用“协会+科技+农户+市场”的产业化模式,推动规模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为润河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是个人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二)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在本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活动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五)优先使用本协会的资料;(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 xx 本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关心本会的工作,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向本协会反映各种情况及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提交本协会,会员若1 年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养牛规章制度范本

养牛规章制度范本

养牛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牛业的管理,保障养牛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养牛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养牛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养殖、生态养殖、规模养殖的原则,提高牛肉质量和养殖效益,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国家鼓励养牛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养牛业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第二章养牛场地和设施第五条养牛场地应当选择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和其他畜牧场的地方。

第六条养牛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场建设的标准和规定,包括隔离区、生产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养牛场的设施设备应当满足牛的生长、繁殖和疫病防控的需要,包括牛舍、饲料库、草料场、青贮窖、挤奶设备、粪便处理设施等。

第八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疫病防控制度,定期对牛进行疫病监测和防治,确保牛的健康。

第三章养牛饲料和饲养管理第九条养牛饲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饲料安全和饲料资源保护的规定,合理搭配,保证营养均衡。

第十条养牛场应当建立饲料采购、使用和储存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饲料。

第十一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养密度、饲养周期、饲养方式、饲养环境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牛的生长和发育。

第十二条养牛场应当定期对牛进行体重、生长速度、繁殖率等指标的监测和记录,及时调整饲养管理措施。

第四章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第十三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疫病防控制度,定期对牛进行疫病监测和防治,及时报告疫情,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防控。

第十四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牛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养牛场应当对牛进行标识管理,建立牛只档案,记录牛的来源、繁殖、饲养、屠宰、销售等信息。

第五章环境保护和粪便处理第十六条养牛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养殖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中国畜牧业协会章程

中国畜牧业协会章程

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英文译名: China Animal Agriculture Assoclation ,缩写: CAAA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全国从事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联合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国现代畜牧业;整合行业资源、维护行业利益、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活动、交流行业信息、推动行业发展。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农业部与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6 号。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调查研究国内外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以及会员的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为会员、行业、政府、社会服务;(二)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制定行业指导价格,参预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

接受政府委托,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承担政府委托的项目以及政府交办的事务;(三)协调会员预会员、行业、政府之间的关系;组织推动企业和行业间的技术、经济合作,促进全国畜牧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四)反映会员与行业诉求,及时掌握和解决行业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维护会员与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制订实施畜牧行业行为规范,倡导诚信经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内部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六)宣传、推广和普及畜牧业知识,编辑出版行业报刊、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等,建立行业网站,搭建全国畜牧行业综合信息交流与服务平台;(七)进行行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八)指导行业生产,协调产、供、销,开辟国内外市场,引导消费,建立市场预警机制。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养牛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县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第五条: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 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一)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二)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

养牛场规章制度文本

养牛场规章制度文本

养牛场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牛场的管理,保障牛只的生产和健康,确保养牛场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养牛场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养牛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提高养牛场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养牛场设有总经理、兽医、饲养员、清洁工等职务,岗位职责如下:1.总经理:全面负责养牛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2.兽医:负责牛只的健康护理和疾病防治;3.饲养员:负责牛只的喂养和管理;4.清洁工:负责养牛场的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养牛场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饲养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每日定时喂食,保证牛只的饮食量和质量;2.定期清洁牛舍,保持牛舍的卫生和通风;3.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牛只的疾病。

第七条兽医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定期巡视牛只,确保牛只的健康和生产状态;2.及时处理牛只的疾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3.制定疫苗接种计划,提高牛只的免疫力。

第八条清洁工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定期清扫牛舍和周围环境,保持卫生;2.合理利用垃圾处理设施,保护环境;3.负责排放牛粪,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章安全规定第九条养牛场应当保证牛只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以下安全规定:1.遵守牛只的生活习性,不得惊扰或伤害牛只;2.携带必要的防护设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3.不得在工作中饮酒或吸烟,确保工作全神贯注。

第十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养牛场应当定期检查饲料和饮水的质量,禁止使用过期或有毒的物质,确保牛只的健康和安全。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二条养牛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养牛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养牛场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本合作社定名为xx县xx养牛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性质: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属于非盈利性质的群众团体,社团法人。

社员及社员单位一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关系。

第三条合作社任务和业务范围: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会员面向农村、面向市场、面向养殖户,积极开展养牛科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及咨询,为促进我县养牛产业化进程、为农民增收做好服务。

(二)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三)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四)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五)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成员第七条申请加入合作社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合作社的章程;2、有加入合作社的意愿;3、养牛规模必须达到奶牛30头以上或肉牛100头以上。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合作社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5、对合作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爱护生产经营经营设施,保护本社共有财产;3、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承担本社的亏损;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损合作社的声誉,经教育仍然不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凡破产、转产、以及被剥夺国家公民权的单位和个人,会籍自然撤销,不享有合作社一切权益。

肉牛养殖协会章程模板

肉牛养殖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会定名为[协会名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肉牛养殖户,推动肉牛养殖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肉牛养殖经济效益,促进肉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协会的会址设在[会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和养殖效益。

(二)组织肉牛养殖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开展肉牛市场调研,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协助会员拓展销售渠道。

(四)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肉牛产业政策宣传,为会员争取政策支持。

(六)举办肉牛养殖展览、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个人会员:热爱肉牛养殖事业,具有肉牛养殖实践经验,承认本协会章程。

(二)单位会员:从事肉牛养殖、饲料生产、兽药经营等相关业务,承认本协会章程。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市场信息。

(五)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一)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会成员任期[期限],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理事会提出罢免。

养殖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养殖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殖协会的管理,规范养殖行业秩序,提高养殖技术水平,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协会全体会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养殖协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养殖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理事会是养殖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监督理事会成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秘书处是养殖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养殖技术、市场信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 拥有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或相关养殖技术;3. 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1. 填写入会申请表;2. 经理事会审核批准;3. 缴纳会费;4. 领取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2.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5. 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协会工作;3.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4. 按时缴纳会费;5. 向协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养殖协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讨论协会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养殖协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秘书处会议,研究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养殖协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会员活动,包括技术交流、市场分析、政策解读等。

第十五条养殖协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提高会员的养殖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养殖协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察交流活动,拓宽会员视野。

第五章财务制度第十七条养殖协会的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由发起人( ),户农民自愿组成,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合作社,社址设在 ( ).第三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畜牧养殖生产资料,组织收购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着的畜牧产品,开展牲畜配种、改良、育肥、兽药防疫治疗等服务,引进畜牧业发展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开展畜牧业发展经营的有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第五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销售,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合作社资本第六条本社创建资本总额【】万元,分为【】股份,每股【】元,其中【】入股【】万元(【】股),社员入股【】万元(【】股).第七条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第八条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第三章社员第九条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社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社员有退社自由。

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养牛规章制度范本

养牛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牛生产管理,提高养牛经济效益,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牛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所有员工及养牛生产活动。

第三条养殖场应遵循科学养殖、绿色环保、安全生产的原则,确保养牛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养殖场基本条件第四条养殖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国家关于畜禽养殖场规划布局的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2. 养殖场应具备必要的防疫设施,如隔离区、消毒池、兽医室等。

3. 养殖场应配备完善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

4. 养殖场应具备足够的养殖场地,合理规划牛舍布局,确保牛只生长环境舒适。

第五条养殖场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养牛品种及引进第六条养殖场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优良品种进行养殖。

第七条引进种牛时,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种牛场引进,并严格审查其品种、来源、健康状况等。

第八条引进的种牛应在隔离区内观察饲养一段时间,确保无疫病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第四章饲料及添加剂管理第九条饲料及添加剂应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饲料采购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质量证明。

第十一条饲料储存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

第十二条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滥用。

第五章疫病防控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定期对牛只进行疫病监测。

第十四条发现疑似疫情时,应及时隔离病牛,并立即报告当地兽医部门。

第十五条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防止疫病传播。

第十六条养殖场员工应接受疫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疫意识。

第六章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养牛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牛只生长环境良好。

第十八条定期对牛只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包括饲料使用、疫苗接种、疫病防控等。

养牛合作社日常管理制度

养牛合作社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牛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实现合作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监事会设主任一名。

第七条合作社设立办公室、财务部、养殖部、销售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养牛事业,具备一定的养牛技术;3. 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4.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九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向合作社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十条成员退社应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退社。

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2.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养殖产品;3.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4. 依照规定分享合作社的盈余。

第十二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按规定缴纳会费;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养殖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殖计划,确保养殖品种、数量、质量符合市场需求。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品种、数量、生长状况、防疫情况等。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疫病防控,严格执行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确保养殖安全。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杀虫,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加强对养殖人员的培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

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养牛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从事养牛业的养殖场、养殖户。

1.3 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应遵循科学养殖、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组织管理2.1 成立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养牛业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2 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3 各级养殖场、养殖户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养殖环境3.1 养殖场应选择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环境适宜、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地方。

3.2 养殖场内应设置隔离区、生产区、生活区、粪污处理区等功能区域,并保持环境卫生。

3.3 养殖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品种选育4.1 选用优良品种,推广高产、优质、抗病、适应性强的牛种。

4.2 加强品种选育,提高牛只的生产性能和抗病能力。

4.3 定期进行品种改良,保持牛种的优良特性。

五、饲料管理5.1 选用优质饲料,保证牛只的营养需求。

5.2 饲料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确保饲料品质不受污染。

5.3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

六、疫病防控6.1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定期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和疫苗接种。

6.2 发现动物疫病,及时隔离、治疗,并报告相关部门。

6.3 加强疫病防控宣传,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

七、粪污处理7.1 建立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7.2 定期清理粪污,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7.3 严禁将粪污直接排放到水体、土壤等环境。

八、生产记录8.1 养殖户应建立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牛只品种、来源、生长情况、饲料使用、疫病防控等信息。

8.2 生产记录应保存不少于2年,以备查验。

九、监督检查9.1 养牛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养殖场、养殖户进行监督检查。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由×××发起,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三条本社名称:某肉牛养殖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专业合作社总部地址:xxx镇xxx村。

第四条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肉牛养殖销售,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五条本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肉牛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肉牛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

第六条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

第七条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一)统一组织开展成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二)统一采购架子牛、饲料和药品等;(三)统一组织销售成员的产品;(四)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第二章社员第八条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成员。

本专业合作社成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农民为主。

第九条成员的权利:(一)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联合认购股份的成员由推选代表行使相应权利;(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销权;(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本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六)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七)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

养牛场规章制度3篇

养牛场规章制度3篇

养牛场规章制度3篇养牛场规章制度1a、饲料管理: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

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

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

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tongehui./by/5e421fcbb6722.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疫病防治:防疫: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

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作,严禁擅自随意*作。

疾病防治: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

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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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养牛协会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组织起来的民间肉牛养殖科普性群众组织。

第二条*****养牛协会的宗旨是:结转和动员众多专业农户及技术服务工作者,以其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实现农产品升级化为前提,迎合时代、市场的需求,协助各农村专业户积极参与市场流通和竞争,走技术经济合作之路,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本协会应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及时反映农户的意见、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为经营农户服务。

第三条****养牛协会是有各农户个人会员、技术服务部门组成,形成以市场带农户的群众组织。

第四条******绿养牛协会应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接受镇专业技术研究会的指导。

第五条*****养牛协会会址设在山东泗水县,现办公地址:泗水新绿食品有限公司邮政编码:8 电话:0537-4 手机:5 联系人: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养牛协会的基本任务是:㈠为农村养牛专业户的会员提供养殖技术、生产、销售、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协助会员协调各种关系。

㈡为农村专业户研究销售策略,宣传和推广先进技术及先进品种,并进行试验、示范、推广、普及、咨询和服务等活动。

㈢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沟通信息,疏通销售渠道、研究销售策略,为会员提供进入市场的各种服务,为会员争取更多的商业利益。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养牛协会会员可以是农户个人会员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团体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履行协会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销售大户及技术服务人员,可申请个人会员。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履行协会义务,按时交纳会费,从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⑴要求入会的会员要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

⑵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入会。

⑶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㈠会员可以根据本章程及本会签定的经济合同和协议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经济利益;㈡选举和被选举担任本会职务;㈢推荐和被推荐担任本会会员代表;㈣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经济活动;㈤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各种经济信息资料;㈥对本会有建议、监督和执行的权利。

㈦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若会员退会时,按合同、协议尚未完成的任务,必须完成合同、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后才可退会;若因退会者可能带走合作协会机要技术,而给本会带来损失者不能退会,对此退会者必须做出妥善处理并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才可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的基本义务⑴执行本协会的决议;⑵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⑶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做到带头推广优良品种和高新技术,带头发展农村经济。

⑷按规定交纳会费,并做好发展会员工作。

⑸积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并交回会员证。

若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胡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一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本会委员,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㈠制定和修改章程;㈡选举和罢免理事;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㈣决定终止事宜,制定发展规划;㈤讨论决定其它与本会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㈠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㈡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㈢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㈣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㈤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㈥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其它机构;㈦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㈧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㈨制定本协会的一切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三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㈡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专职。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剥夺权利的政治处罚的;㈥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有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㈠召集和主持常务事理会;㈡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㈢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㈡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㈢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㈣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来源:㈠会费㈡捐赠㈢政府资助㈣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收入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计。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必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需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财第四十六条本社团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公告方式发布,需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公告方式发布。

第四十七条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八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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