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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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门卫工作奖惩制度为了加强门卫管理,增强门卫责任心,确保学校平安,特制定以下奖惩办法。
一、门卫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履行交接班手续。对于不按时交接班,不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记录、盘查记录等资料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惩当事人5-20元。
二、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门卫岗位职责,门卫人员出勤遵循学校教职工出勤奖惩制度。工作在岗不在状态者按早退对待。对无故脱岗、或因值班不负责任造成师生财产损失、安全事故、不良影响者惩当事人20-200元;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三、按时开关校门、教学楼楼门、食堂门。对于不能按时开关门,发现一起扣除当事人5-20元。
四、门卫室是学校形象的窗口,每天应当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容留无关人员在内闲聊、抽烟、打牌、下棋等活动。发现一起扣当事人10元。
六、监控设备、报警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贵重设备,要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对于无故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门卫人员工作由值班周领导和安综办负责考核。门卫人员奖惩于每月教职工出勤奖和期末绩效工资中落实。
阆中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