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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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莱·基特里在他的《乔叟和他的诗歌》里指出乔叟命中注定的两种 “走运”:乔叟如此走运,在社会等级上足够高贵,因而不必投身于圣职作 为逃避那作践人的环境的手段,“不然的话,一位伟大的诗人就会被糟踏成 一个无足轻重的牧师。”另一方面,乔叟同样走运,虽然社会等级较高,可 又没有高到一个贵族的等级,否则,“他就不会了解下层社会,只会终身做 一个专写骑士爱情的诗人。”
乔叟本人也许觉得两种“走运”——其实只是同一个走运:他是富商之 子——的确称得上幸运。他的政治生涯始于宫廷仆从,止于下议院议员;而 且,做为外交使臣,乔叟周游列国,这些游历以及对于各国文化的接触,成 了他的文学灵感的主要来源,以致有些史论家几乎想以“法国时期”、“意 大利时期”、“英国时期”(返回本国文化)标识乔叟的精神历程。 杰弗利·乔叟(GEOFFERG CHAUCER)1340 年左右诞生于伦敦一位富裕的酒商 家庭,这个家庭还不时从事一些皮革生意。不过,它并非货真价实的盎格鲁·萨 克森血统,更不是土生土长的凯尔特人的后裔,而是征服者诺曼人——也即 英吉利海峡对岸的法国人——的后代。一家之主约翰·乔叟,机灵能干,善 于钻营,甚至还一度当过国王的副司膳。这位精于推销术的酒商也许使整个 宫廷成了自己最大的主顾,而且,他不仅向宫廷推销了酒精,还向宫廷推销 了自己的儿子。这后一种“推销”才是这位一生得意的酒商的最为成功的一 笔生意。
乔叟十六岁时,当上了英王爱德华三世儿媳伊丽莎白的少年待从。少年
待从这样一种地位,对于当时的英国社会来说,具有一种极大的诱惑,因而 在庶门中形成一种习俗:愿将子女送往宫廷作为少年待从,当然,少年待从 只是走向官场的一道阶梯。 乔叟所受的教育部分来自宫廷严格的教育,部分来自自学。这位天资聪颖的 少年待从嗜书如命。要是了解他好学不倦的习惯,人们也就不会惊异于他日 后的博学多才。其实,那个时代对于知识具有一种普遍的“饥渴”倾向。一 当教会不再笼断全部的知识,一当印刷技术使得书籍尽处可寻,那么,在某 些人中就会产生这种如饥似渴的感觉。那个时代的人都有一种儿童的倾向, 对呈现于眼前的世界感到惊奇,不象我们这个时代,对于世界已经有些厌倦。 本书涉及的这些天才都有通过书本表达他们对于神奇或者更具宗教意味的 “神秘”的一些探险的倾向,例如薄伽丘或这一章将论及的乔叟在作品中再 三触及的禁欲主义主题,纵情主义正是对于宗教的禁欲主义造成的神秘的一 种探险,这种探险带来

无穷的乐趣,因而常常没能把住分寸,导致纵欲主义 的泛滥。尤其明显的是这一时期的几位地理探险天才,达伽马、麦哲伦或者 哥伦布,他们面对浩瀚百又神秘的海洋的时候内心感到一种探求的冲动。这 种冲动正可解释这个光辉的时代的一般精神倾向。
乔叟在一本类似回忆录中的小册子中谈到自己早年埋头读书的情景时 说:“我本人员然才疏学浅,但却喜爱书本,打心底里尊敬它们,我捧着一 本书时就万事如意,任何娱乐都不容易把我调开。”有理由相信,他这一时 期所读的“书本”,大多是法国人的作品,其一因为诺曼人就是法国人,对 于本土文化的依恋使诺曼人在短期内难以断开与法国文化的脐带,其二因为 法国爱情诗风(普罗旺斯的抒情短诗)的巨大影响。因而那时的英国宫廷甚至英国社会,都有一种文化倾向,即对法国文化的崇拜,甚至这种崇拜发展 到了对本土语言(英语)的否定,而去使用法语。他在他的同胞中是第一个 自觉使用英语——伦敦方言——写作的人,他以自己的努力使这种方言成了 世界最优美的语言之一,乔叟被尊为民族语言的奠基人。他还用英语翻译了 法国的著名长诗《玫瑰传奇》,他的这一举动具有的文化及意识形态意义正 如马丁·路德以德语译圣经一样。 这一时期(六十年代)被史家们称为“法国时期”。当然,文学并非乔叟的 唯一活动。既然本书的宗旨并不在于具体作品的点滴分析,是在于通过作品 及其人物,揭示这一时代的精神特征,因而本书紧紧环绕“人与时代”这样 一根主轴展开描述。乔叟二十出头,就不仅在英国诗坛崭露头角,而且也在 政坛上初显风采。乔叟娴于辞令,精通多种外语,精力充沛,而又机敏过人, 天生一个外交官的材料。不过,在爱德华三世终于察知他的外交才能并于1366 年将他从宫廷待从的位置提升为延臣兼外交家以前,他还在战场上有过 一番尝试,可是这一尝试的失败终将证实乔叟不是“战士”的材料。那是 1359 年,英法“百年战争”期间,爱德华三世为使法国屈服于自己的权力宝座, 再度向法兰西发动攻势。乔叟作为宫廷侍从随军出征。可是兰斯一役,英军 败惨,战俘可用赎金赎回。他的父亲约翰得知爱子的消息以后,四处告贷, 凑齐凑金,赎回儿子。据说这笔赎金中也有国王捐的一份,约有十六英膀。 爱德华三世自己用六十英镑赎回了自己的马匹。乔叟回国以后,在宫廷里谋了一职,在爱德华三世的三太子兰开斯特公爵约翰·贡特手下当待从,兼任爱德华三世的待从骑士。到二十六岁上,他 被提为延臣兼外交使臣,赴热那亚进行贸易谈判,

不辱使命。 这一时期,乔叟对于仕途的热情有增无减,而且,不妨说,他一生中也没忘 怀仕途。到了当婚年龄,他便周旋于名之间,希望觅得一门好的亲事。从热 那亚回国以后,他与王后的待女菲莉帕·罗埃特结为夫妻。有的史家从乔叟 对于配偶的选择上看出这位酒商之了的精确算计,这位年轻的廷臣对于自己 的仕途生涯步步谨慎,考虚周全。要知道,菲莉帕的妹妹是三太子兰开斯特 公爵的夫人,通过联姻,乔叟成了太子的联襟,可以装作漫不经心地常提一 提“我的妹夫”怎样怎样。有人因此判断乔叟的婚姻出自人缘政治的考虑多 于情爱的考虑,而实际上,乔叟一生中也没有为菲莉帕写过哪怕一行“我的 玫瑰”之类的诗句,甚至根本不曾提及她的芳名。这样,我们很难看清这位 藏在乔叟背后阴影之中的女性的真实形象。她在多在程度上结予了乔叟文学 灵感,是象但丁的贝雅特里齐或彼特拉克的劳拉,还是象随后的莎士比亚的 阴影深处的妻子?我们不得而知。有趣的是,除了佛罗伦萨的诗人之外,其 他的人文主义者——尤其是北方诸国的人文主义者——很少咏及自己的情人 或者配偶,德国的情形更是如此;至于英国,人们可能发现某种独特的主题, 即对同性——一般是贵族保护人——的依恋或者劝慰,例如乔叟的《公爵夫 人之书》或者莎士比亚的十四行待。
《公爵夫人之书》是他这一时期的名作。这是一篇长篇挽诗。乔叟的妻 妹不幸亡故,他的妹夫兰开斯特公爵深感悲痛。此诗便是为了安慰兰开斯特 公爵。不过,这仅仅是本诗的一个更为字表的动机,在慰词中,他还谈及尘 世的欢乐以及自己的郁闷,使得这着挽诗显得更象一首抒怀之作。他的人文 主义思想的端倪即见于此。现实生活,或日尘世生活,作为人们回避的一个 题目,日后将要成为乔叟的主题。
乔叟的“法国时期”终止于七十年代他与意大利精神的接触。他曾两度 访问文艺复兴的发祥地意大利,目睹城邦经济的繁荣景象,以及某种正在蓬 勃兴起的新精神。他在意大利“发现”了但丁、彼特拉克以及薄伽丘。他对 三位诗人的诗艺研习有年之后,在政务的闲遐创作《荣名的殿堂》等一些作 品。
《荣名的殿堂》是一部教诲诗,叙述的是伊尼阿斯在特洛亚城陷落后冒险的 经历。此诗于 1380 年,翌年,瓦特·泰勒起义,一度攻陷伦敦。乔叟的政治 生涯到了一个蛰伏的阶段,因为政坛此时处于动荡之中。他象遁世者一样躲 进了书斋,远离权力不可预知的更替,静待时变。这一时期,他的作品较多
(例如《众鸟之会》、《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善良女

子殉情记》等等), 可是几乎没有涉及那个时代的任何一点喧嚣。他以梦幻形式或者传说题材写 作,并不在现实中选材。可是这些传统题材具有强烈的现实特征,乔叟时代 的人不难从那些古代人物身上望见自己时代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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