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解读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
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第四条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第六条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第七条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八条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
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减免税审批,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减免税。
税务总局解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一次性备案-事中事后监管
税务总局解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一次性备案,事中事后
监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备案类减免税均采取一次性备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同时,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注重对减免税风险管理的动态监测和应对。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部分税收减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已无法满足税收工作的实际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办法细化了备案管理,用一个章节全面阐述了备案类减免税的具体实施要求,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纳税人可以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
备案类减免税均采取一次性备案,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办法还简化了办事程序,全面简化和压缩了审批类减免税的申请范围和流程,凡是属于审批类减免事项,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授权许可。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老《办法》是以税务机关前置审查为主的静态监管机制,新《办法》则体现了税务机关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思路。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责任边界,还权利和责任于纳税人。
税务部门也将有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注重对减免税风险管理的
动态监测、识别、评价和应对,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范税收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于创新的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我国税法体系中提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如何享受到税收优惠。
一、背景介绍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符合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于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这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被制定出来,旨在减轻企业税负,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创新发展。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和其他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1)所得税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其应纳税所得额。
(2)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例如,可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低10个百分点。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1)增值税额免征:对于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承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差额退还: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将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差额退还给企业。
3.其他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其他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到一些额外的优惠政策,例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外籍专家人员的奖励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要想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进行相关的申请流程。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引导和激励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
其背景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战略、社会政策等密切相关。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税收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通过对特定产业或领域给予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的资源向这些方向流动,推动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给予了多方面的税收优惠。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_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
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
第四条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第六条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第七条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八条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
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划分审批权限。
全面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要点与操作指南
全面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要点与操作指南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减免税的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吸引投资、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推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正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可以降低税负,还能提升竞争力和利润。
本文将介绍税收优惠政策的要点,并提供操作指南,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
一、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要点1.1 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繁多,包括减免税、税收抵扣、税收补贴等。
其中,减免税是指对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的税收进行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收抵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支出或投资直接抵扣税款;税收补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用于减轻税负。
了解不同种类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和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
1.2 申请条件和程序每个税收优惠政策都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企业和个人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详细了解政策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同时,要注意政策的申请时间和申请途径,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了解申请条件和程序,有助于企业和个人正确地申请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不符合条件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申请失败。
1.3 监管和风险防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和使用的合规性。
同时,要注意防范风险,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税务处罚或损失。
了解监管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助于企业和个人合规操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
二、操作指南2.1 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人要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目的,包括政策的种类、适用范围、减免税额度、申请条件等。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税务部门的公告和指南等途径获取信息。
同时,可以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与专业人士交流,提高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解读
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减税降费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自2019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本文将从税收减免和费用降低两个方面对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一、税收减免政策1.增值税降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我国相继降低了一般增值税税率和简化了增值税税率表。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享受较低的增值税税率,例如降低了16%税率至13%,降低了10%税率至9%。
这项政策的出台,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提升了市场活力。
2.企业所得税减税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例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或免征,降低了这些企业的税负。
此外,还取消了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所得税征收,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是与国民经济和个人收入直接相关的税种,在2018年,我国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个人所得税的税负逐渐降低,给广大的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
二、费用降低政策1.社保费率降低社保费是企业和个人的重要费用支出之一,减少社保费率是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社保费率降低的政策,例如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有效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2.电力价格降低电力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降低电力价格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国电力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降低了工商业电价、一般工商业非居民用电价格,同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为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
3.物流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是影响企业运营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降低物流成本。
2023新条例解读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
2023新条例解读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背景自2023年开始实施的新条例中,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双减政策备受瞩目。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对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适应新的法规。
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根据新条例,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小规模企业减免:小规模企业可以根据其年度销售额和利润额的大小,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
具体的减免幅度将按照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2. 技术创新减免: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将得到税收减免的支持。
这包括研发费用的减免和技术设备的折旧减免等。
3. 就业促进减免:企业在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方面的努力将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也涵盖了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政策。
以下是一些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具体规定:1. 低收入人群减免:对于低收入人群,将有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这可以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2. 子女教育减免:个人在支付子女教育费用方面,有一定金额的支出可以得到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3. 捐赠减免:对于个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将有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总结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企业可以通过小规模企业减免、技术创新减免和就业促进减免等政策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个人则可以得到低收入人群减免、子女教育减免和捐赠减免等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支持。
这些政策将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以上为本文对2023新条例中的双减政策的解读,希望能对大家对该政策有所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是由海关总署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它旨在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减免税程序,提高海关工作效率,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背景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外贸的快速增长,进出口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为了鼓励企业发展进出口业务,政府逐步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就包括减免税的政策。
减免税政策的实施,既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也可以提高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但减税政策一旦实施,也容易引发企业漏税行为,导致税收流失。
为了规范减税程序,提高海关的监管能力,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减免税程序,提高海关工作效率,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具体目的包括:1. 加强对减免税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漏税行为。
2. 确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保证减免税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提高海关的出口退税审核效率,加快企业的资金回笼。
4. 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出口贸易活动中的减免税程序,包括常规减免税、特殊减免税和进口抵免税等。
具体适用范围如下:1. 常规减免税: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境内销售的生产性资料和法定减免税品等实施的税收减免。
2. 特殊减免税:包括对外国援助、公益事业等特定项目减免税。
3. 进口抵免税:包括对进口货物用于生产和加工的原材料、成品配件等实施的税收减免。
四、实施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实施程序分为四个步骤,具体如下:1. 申报减免税。
企业在检查完毕并结关前,需向海关提供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合格证、产地证、检验检疫证书等。
减税降费政策解读教程
减税降费政策解读教程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和个人税费负担,政府旨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提高市场活力。
本文将从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背景减税降费政策作为我国经济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始终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壮大,税负过重、企业利润下降、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逐渐凸显,减税降费政策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必要选择。
二、目标减税降费政策的目标是多方面的。
首先,通过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其次,通过降低个人税费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民生,推动消费升级。
最后,通过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构建公平透明的税收制度。
三、具体措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 降低企业税负:政府通过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起征点、取消或减少一些行业特定税种等方式,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同时,对小微企业给予更多的减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其发展。
2. 减少社保费用:政府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对于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也提供了一些社保费用减免政策,鼓励更多人投身创业创新。
3. 优化消费税制度:政府对一些生活必需品、大宗商品等实施差别化消费税政策,降低消费税税率,减轻居民负担,提高消费能力。
4. 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力度: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力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四、影响减税降费政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
首先,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增长。
其次,减轻个人税费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改善民生,推动消费升级。
此外,减税降费政策还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构建公平透明的税收制度。
然而,减税降费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政府需要平衡财政收支,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的可持续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解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生效后办理税收减免应注意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解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生效后办理税收减免应注意什么?-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该公告对原《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作出了重要修订,将报批类减免税改为核准类,简化了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事项的程序,同时细化了税务机关对减免税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能。
43号公告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按照该公告要求办理税收减免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根据4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本公告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税收优惠,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税收优惠,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等财政返还类、财政补助类优惠项目。
2. 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和备案类,两类减免税的办理程序和开始享受减免税的时间不同。
对于备案类减免税,按照43号公告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申报纳税时享受减免税的同时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材料或附送材料向税务机关备案,也可以在申报征期后提交报备资料,税务机关受理之后,如果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在政策存续期间可以一直享受减免税;对于核准类减免税,纳税人必须先报送减免税申请材料,待税务机关受理并核准后,才可以享受减免税,且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情形变化后可以重新审核。
但是无论何种情形,纳税人都不得未向税务机关履行相关程序而自行享受减免税。
3. 税务机关将加强对享受减免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后续监督和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对纳税人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和减免税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和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和规定用途享受减免税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正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税务机关既可以实施对减免税材料和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也可以进行实地核实。
减税降费政策分析与理解
减税降费政策分析与理解减税降费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影响三个方面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分析和理解。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全球经济面临着下滑的压力,国内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其中,减税降费政策是其中之一。
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二、政策内容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减税和降费。
1. 减税方面:政府通过降低税率、扩大税收抵扣范围、减免税收等方式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例如,政府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2. 降费方面:政府通过降低各种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等方式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非税负担。
例如,政府取消了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降低了电力、通信等行业的收费标准。
三、政策影响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 促进经济增长: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投资和消费的增加,拉动了经济增长。
2.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 改善民生福祉: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和生活水平,改善了民生福祉。
总之,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福祉具有积极的作用。
未来政府应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优化政策结构,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6.08施行日期2015.08.0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主题类别税收优惠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8日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及时受理和核准纳税人申请的减免税事项。
第四条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
减免税政策实操如何充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
减免税政策实操如何充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税收减免政策是国家为了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合理利用减免税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本文将探讨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充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以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1. 深入了解减免税政策要充分利用减免税政策,首先需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了解。
我们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等途径,了解国家对于税收减免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执行细则。
同时,也可以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获取更加详尽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
2. 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利用减免税政策的基础。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清晰记录和反映企业在减免税相关方面的操作。
3. 优化企业结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自身的组织结构,合理调整业务布局,以符合减免税政策的要求。
例如,可以将一些符合条件的业务集中到享受较低税率或减免税优惠的地区,以此来降低税收负担。
此外,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方式,分拆业务,以实现针对性的税务规划和减免税策略的落地。
4. 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倾斜。
企业可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投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政策。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增加科技含量和降低税收负担,还可以推动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5. 积极申请税收优惠税收减免政策并不是自动生效的,企业需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和减免税审批。
企业应当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抓住申请机会,积极参与申请,提升企业获得减免税政策的成功率。
在申请减免税时,企业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内容与实际符合。
此外,企业还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申请过程中随时了解申请进展,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6. 加强税务合规管理虽然减免税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但也需要企业严格遵守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自身的税务合规性。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免税收入、减免所得、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应遵循依法、精简、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分为报批类优惠管理和备案类优惠管理。
报批类优惠是指应由国税机关审批的优惠项目;备案类优惠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优惠项目和不需国税机关审批的优惠项目。
第五条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
今后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备案类优惠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资料两种。
纳税人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时,应分别进行备案或报送资料。
第七条税收优惠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
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市、地国税局自行确定审批权限;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机关由各市、地国税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报批类税收优惠管理第八条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执行的税收优惠。
第九条下列税收优惠实行审批管理:1、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2、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十条负责审批的国税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因情况复杂需要核实,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审批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
减免税管理制度范文
减免税管理制度范文
一、减免税的基本概念
减免税是一种由国家税务管理机关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减少正常缴纳的税金,为所得者减轻财务负担的救济措施。
一般来说,减免税款是通过政府减免税收来实现的,其目的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经济压力,以及对一些特定行业或社会活动的资助。
根据税务政策,减免税款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实施的税收减免,另一种是实施的税收减免措施,一般可以按类别和行业进行划分,以便于对相关群体提供财政支持。
二、减免税管理制度
(1)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税务部门要把减税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在税收体制、财税政策创新等方面开展减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有效管理。
减免税需要税务机关提出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减税的税种、具体减税力度和实施范围,充分考虑税收利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税收管理的合理化、可持续性和动态性,以及减税制定的统一和规范性;
(2)实施审批制度。
根据减免税政策和规定,税务机关应针对申请减免税的个人或单位,实施审批制度,以确保减免税政策的正确性和高效实施。
个人税收减免政策7项
常见的 7 项个人税收减免政策1.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 元、1100 元或 15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6.09•【字号】鲁地税发[2006]68号•【施行日期】2006.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6]68号)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省局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并就具体实施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减免税管理的部门分工各级地税机关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税收减免的审核审批、政策咨询、政策调研、业务培训、政策监督等工作;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税收减免的业务规程、税收文书、岗责设定、程序监督等工作;各级地税机关的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税收减免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地税机关的计统部门负责税收减免的核算统计工作;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税收减免的申请受理、宣传辅导、审核上报、备案登记、数据采集、清理检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批类减免税工作流程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根据我省地税工作实际,纳税人原则上应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
其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1、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或纳税申报受理岗)负责受理纳税人减免税申请。
纳税人提出申请时,应填报《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和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制作《受理通知书》(附件1),送达纳税人;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开具《补正申请资料通知书》(附件2),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补正;申请的减免税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即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并将其申请资料退回纳税人。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一、简介税收减免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经济活动而对其应缴税款给予减免的政策措施。
为了规范税收减免的实施,维护税收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国家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税收减免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2. 对农产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行业给予增值税减免;3. 对残疾人就业给予所得税减免;4. 对环保企业、节能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三、税收减免申请和审批流程1. 税收减免申请流程:(1)申请人根据相关政策和明确的减免条件,填写申请表格,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至税务部门;(3)税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验证;(4)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将发放《税收减免通知书》。
2. 税收减免审批流程:(1)税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的初审;(2)初审合格的申请,进入专业部门审核,由专业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估;(3)专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税务部门;(4)税务部门综合专业部门的审核结果,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终审;(5)终审通过后,发放《税收减免通知书》给申请人。
四、税收减免的期限和额度1. 税收减免期限:税收减免的期限根据不同政策而定,一般为一定年限,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一般为五年。
2. 税收减免额度:税收减免的额度根据不同政策而定,一般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和确定。
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额度一般为应缴税款的一定比例。
五、税收减免的监督和管理1. 税收减免的监督:(1)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审查,确保减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建立税收减免政策的数据库,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确保减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3)加强对减免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对减免政策的了解和申请意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四大认识误区
三、总结
4
2
4/5/2016
一、《税收减免管理 办法》12要点
5
政策背景
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 大部分税收减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国家税 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 行)》(国税发〔2005〕129号)已无法满足税 收工作的实际需求,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税收减免管 理办法》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11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4.应享未享而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还。
第六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 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 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12
6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5.不符合条件不得享受减免税。
第七条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 条件的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 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 及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自行减免税的,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
10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第二十条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 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 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 向税务机关报告。
21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10.备案类减免税政策更为灵活。
32
16
4/5/2016
四大认识误区
误区三:简化程序意味着纳税人责任减轻 给了纳税人权利,也给了纳税人责任 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纳税人有留存备查 的义务 情况发生变化,及时报告;减免税到期,主动停 止。
33
四大认识误区
误区四:税务机关放松对减免税事项的管理 从前置审查为主的静态监管机制转向动态监测、 识别、评价和应对 加强风险管理
15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第十一条 减免税的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材料与 减免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不改变纳税 人真实申报责任。 第十八条 备案类减免税的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 资料完整性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
16
8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7.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分情况分别及时处理。
19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9.享受减免税应当进行申报,情况变动应 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减免税书面核准决定未下达之前 应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减免税书面核准决 定下达之后,所享受的减免税应当进行申报。纳税人 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 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17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请的减免税备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 别作出处理: (一)备案的减免税材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二)备案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 性书面告知纳税人; (三)备案的减免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 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减免税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备案。 原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原办法未明确减免税种类。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 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 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 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8
4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即税基 的方式来减免税,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 扣除和跨期结转。 税率式减免: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减 免税,如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20%。 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 行减免税,包括免征和减半征收等。
18
9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8.税务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相 关事宜,均应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 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应 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备案, 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6
13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一)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经 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减免税; (三)纳税人是否存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骗取减免税的行为; (四)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 (五)减免税有规定减免期限的,是否到期停止享受税收减免; (六)是否存在纳税人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享受减免税的情况; (七)已享受减免税是否按时申报。
27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对享受减免税企业的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 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失误的,应及时 与有关认定部门协调沟通,提请纠正后,及时取 消有关纳税人的优惠资格,督促追究有关责任人 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非法提供证明,导致未缴、 少缴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5/2016
《税收减免管 理办法》解读
主讲教师:葛玉御
1
教师简介:
葛玉御
经济学博士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讲师 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行为经济学
2
1
4/5/2016
学习目标:
1. 了解《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2. 明确四大认识误区 3. 强化纳税人责任意识
3
课程框架
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22
11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原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 一律不得减免税。
23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2)一次备案,在政策存续期内一直享受减免税。
原办法并未明确在政策存续期内备案类减免税是否 可以一次备案,一直享受。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收集、录入,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 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
5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3.享受核准类和备案类减免税均需履行 相关手续。
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 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 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 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 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纳税人享受备案 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 规定的备案手续。
9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2.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 免税。
原办法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 类减免税。 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 税。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 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 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
10
24
12
4/5/2016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11.纳税人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材料有留存 备查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 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 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 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9
二、四大认识误区
30
15
4/5/2016
四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减免税办理只能事先提出申请 核准类需要,备案类无需 均需申请并经确认
31
四大认识误区
误区二:取消审批后减免税事项无需税务机关 审核 核准类事项,审核对纳税人提供材料与减免税法 定条件的相关性;备案类事项,审核纳税人提供 资料完整性。
34
17
4/5/2016
三、总结
35
总结
1.6个概念:减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核准类、备案类 2.税收减免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 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 理的减免税。 3.核准类和备案类享受减免税和申报时点不同。
36
18
4/5/2016
13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2要点
6.纳税人应增强责任意识,对报送材料 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原办法第九条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 齐全。 第八条 纳税人申请核准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 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 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纳税人对报送材 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总结
4.税务机关加强纳税人风险管理,从事前监督 转向事中、事后监督。 5.纳税人责任意识应加强,学会自控风险。
对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把关,不能虚构材料; 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能试 图蒙混过关继续申报减免税; 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一定要真实; 资料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事后监管。
37
谢谢大家!
38
19
(1)备案类减免税既可以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 申报阶段,也可以在申报征期后提交材料备案。
第十四条 备案类减免税的实施可以按照减轻纳税 人负担、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首次 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 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 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