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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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片区内居民早迁新居,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多次征求住户意见,结合文昌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文昌片区拆迁房屋情况

该片区共涉及原文昌新华书店及居民住房共约4000㎡,(其中:私人住宅约3200㎡,共30户。私人营业用房约500㎡,单位住宅及营业用房约300㎡)。房屋多为土木、砖木或砖混结构,层数为一、二层或三层。片区内房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文昌片区旧城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文昌镇总体规划,对该片区实行统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将片区分为安置区与非安置区,即安置区为拆迁户的统一安置楼

幢号,非安置区为对外出售区。

三、制定本方案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改造。四、住房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20㎡以内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小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拆迁户原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有房屋产权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户,按原产权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二)“五通”补偿:对原房屋内有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拆迁户,安置房“五通”通至进户门口。但协议签订后,拆迁户必须结清原房屋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

关证件。对原房屋内无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及新增户头的拆迁户,需承担相应的立户、安装及材料费用。

(三)安置房面积及选择原则

1、安置房面积:安置房面积初设计方案为㎡左右等种基本户型(具体户型、面积、数量以规划、设计为准)。

2、选房原则:

①拆迁户必须在拟建安置区内选择安置房。

②每户可按自己的需求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大小,对于每户超出原住房产权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以内按产权调换原则优惠5%,超出20㎡以外的其余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四)面积计算:旧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合法房产权凭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五)房屋产权认定:房屋的产权人认定,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六)房屋性质认定:房屋性质认定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七)土地置换原则:原房屋土地属出让土地的,安置房土地为出让土地;原房屋土地属于划拨土地的,安置房为划拨土地。住户若需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增加出让年限的,需按政策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营业用房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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