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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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含9例)。
3、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含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例),或死亡5人以上。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或地级以上市城区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区)范围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广东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1 公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对涉及的突
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企事业级)、Ⅲ(企事业下属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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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共安全、生产、生活和环境等方面造成严重危害,需要迅速处置和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和应急处置。

一、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全国性应急处置和国际合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一旦发生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启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力量进行综合处置。

二、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地区性、行业性或群体性利益造成严重影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发严重社会动荡、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一旦发生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及时启动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个别单位或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需要专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导致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一旦发生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单位或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个别单位或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需要专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起局部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一旦发生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及时启动单位或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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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含9例),未出现死亡病 例。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IV级) 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 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 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 以下(含9例)。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 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皿级) 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
1、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 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 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
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
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冋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Leabharlann 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冃攵。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例),或死亡5人以上。
以上的县(市、区)。
2、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咼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 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包括佛山市 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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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自然灾害(一)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是指省内大范围受灾,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者局部地区遭受毁灭性灾害。

重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重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3.洪水造成重要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较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较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局部受淹;3.洪水造成地方铁路、地方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多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一般水旱灾害—1—一般水旱灾害是指辖区内小部分区域受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灾害。

(二)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城区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1.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较大气象灾害1.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

一般气象灾害一般气象一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本县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气象灾害。

(三)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境内发生 6.5级以上或者造成特大人员—2—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1.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5.0级以上地震;2.其他地区5.5级以上地震;3.周边邻近我县发生6. 0级以上并对我县造成破坏的地震;4.县内外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地震。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投放危险物质等案件;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现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50 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案件。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资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3.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3.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自然
灾害

水灾
区域内中型、位置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
一般大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2.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5个以上县(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或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2.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猪瘟、新城疫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2.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社会安全事件类
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罢市、阻断交通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发生在省内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地质灾害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本标准参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及相关部门分级标准制定,作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一)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发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含15000立方米每秒,类似表述下同)洪水;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并有决口的危险;2.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3.某县、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5.发生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6.两个以上县城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含10000立方米每秒,不含15000立方米每秒,类似表述下同)洪水;黄河滩区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发生滚河危及堤防安全;第 2 页共 25 页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小(一)型水库垮坝;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6.发生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7.两个以上县城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较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或控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4.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6.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7.两座以上县城发生中度干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10.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特别重大(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广东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 29  29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例),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本标准参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相关部门分级标准制定,作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发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并有决口的危险;2.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3.某县、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5.发生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6.两个以上县城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发生滚河危及堤防安全;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垮坝;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6.发生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7.两个以上县城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较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或控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6.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7.两座以上县城发生中度干旱。

气象灾害特别重大气象灾害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市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在我市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国家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

国家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

国家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用于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分类的标准。

通常基于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

突发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事件。

2.重大(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国家
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3.较大(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局
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构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4.一般(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较小
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构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10.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

特别重大(I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级)突发公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共卫生事件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XX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X围波及包括XX市重大(II级)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突发公共卫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生事件上,或波及包括XX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29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例),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X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篇一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广东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例),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1. 自然灾害:
地震,通常按照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离、破坏程度等因
素进行分级。

暴风雨和飓风,根据风速、降雨量、风暴潮等因素进行分级。

洪水,按照水位、流量、淹没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级。

台风,按照风力、风暴潮、降雨量等因素进行分级。

火山喷发,根据火山喷发的规模、喷发类型、灰尘含量等因
素进行分级。

2. 环境污染:
水污染,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级。

大气污染,按照污染物种类、浓度、空气质量指数等因素进
行分级。

土壤污染,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级。

3.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伤亡人数、交通堵塞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级。

航空事故,按照事故类型、飞机规模、伤亡人数等因素进行分级。

铁路事故,根据事故类型、列车规模、伤亡人数等因素进行分级。

4. 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爆发,按照传染病的传播速度、病毒致病性、病例数量等因素进行分级。

食品安全事件,根据食品中毒人数、食品种类、事发地区等
因素进行分级。

医疗事故,按照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事发地区等因素进行
分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
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此外,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也可能随着时
间和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修订。

因此,在实际应对突发事件时,应当参考当地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事件。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般来说,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等级等。

首先,根据事件的性质来进行分级。

例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事故灾难(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等)等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其危害程度和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

其次,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来进行分级。

一般可以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别,以便于应急部门和相关单位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还需要考虑事件的影响范围。

影响范围越广,受到的影响越大,应对措施也需要更加全面和有力。

例如,地震的震级、洪水的水位、疫情的扩散范围等,都是影响范围的重要指标。

最后,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应急响应等级。

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需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例如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调动不同规模的救援力量等。

总的来说,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一个科学、系统的分类方法,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应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对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这对我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进行分类和分级,以便统一应对措施和资源分配,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事件类型分类1.自然灾害类:包括地震、火灾、洪水、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事件;2.事故灾难类:包括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建筑坍塌、矿难等事故灾难事件;3.公共安全类:包括恐怖袭击、绑架勒索、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4.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5.社会突发事件类:包括社会抗议、群体性事件、社会事件等社会突发事件。

二、按严重程度分级1.一级突发事件:指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的突发事件。

如地震、大型火灾、救灾等级灾难性事件。

2.二级突发事件:指较大范围和程度的突发事件,需要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交通事故、小型火灾、洪水、台风等。

3.三级突发事件:指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较轻的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置的突发事件。

如群体性事件、社会抗议等。

三、按应急资源配置分级1.一级应急响应:指需要动用国家或地方重大应急资源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大型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

2.二级应急响应:指需要动用地方应急资源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地方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3.三级应急响应:指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自身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小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四、按部门责任划分1.防灾减灾部门:负责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提前做好灾害防范措施;2.应急救援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安全类事件,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等工作;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卫生类事件,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5.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6.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分工合作,共同抗灾救灾。

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1)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2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2)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10.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

特别重大〔 I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级〕突发公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共卫生事件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丧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广东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平安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 1 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潜伏期内〔 6 天〕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涉及两个以上的县〔市、区〕。

重大〔 II 级〕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突发公共卫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 1 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 1 个平均生事件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4、霍乱在 1 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 1 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或涉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 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 人以上〔含 50 例〕,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1 个平均潜伏期内〔 6 天〕病例数未超过 5 例,流行范围在 1 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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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泄露分为3级,Ⅰ级事件为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为企业级,Ⅲ级事件为企业下属单位级。
Ⅰ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场外发生 3 人以下死亡;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4、5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6)交通事故突发事件
Ⅰ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一次死亡(含失踪)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
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处理的突发事件。
Ⅰ级群体性事件(特别重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2000人以上的;
到上海市政府机关区域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数200人以上的;
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1000人以上的;
出现全系统范围或跨企业、跨地区或跨行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500人以上的;
事件可能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20人及以上,或急性中毒50人及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1000万元以上的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
Ⅱ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事件发生地距离江河、湖泊、水源或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域边缘,对周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火势较大且长时间(≥1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需要消防增援,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Ⅲ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较大影响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Ⅱ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
30—50人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Ⅲ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生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一次性食物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
附件1 公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对涉及的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企事业级)、Ⅲ(企事业下属厂矿、公司级)、Ⅳ级事件(企事业下属基层站队级)。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两级。其中Ⅰ级为集团公司响应级别,Ⅱ级为所属企业响应级别。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事件、涉及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的范围,认定是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Ⅱ级群体性事件(重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
到上海市政府机关区域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
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Ⅱ级环境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场外发生 3~9 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Ⅲ级环境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片、纠合、串联进京上访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
Ⅳ级群体性事件(一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地区。
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者死亡的。
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1)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按照负责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人民政府级别,将应急处置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国家(公安部)直接领导部署应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Ⅱ级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负责应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Ⅱ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场内发生3人以下死亡;
场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场内发生10人以上轻伤;
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场内发生重大危险险情时;
场内发生3人以下重伤;
场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
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片、纠合、串联进京上访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Ⅲ级群体性事件(较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到上海市政府机关区域等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Ⅲ级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地、市、州人民政府(公安局)负责应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Ⅳ级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县、区(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公安分局)负责应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2)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事件等级的确认,主要根据群众性上访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行为的激烈程度、对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划分。
30人以下中毒
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Ⅰ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事件发生在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等社会关注区域,或城镇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重要区域。
事件发生地靠近江河、湖泊、饮水源等地,或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火势1小时内未能有效控制,并可能上升为Ⅱ级事件。
Ⅳ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0人以下轻伤。
火势1小时内未能有效控制,并可能上升为Ⅲ级事件。
(2)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Ⅰ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场内发生3人以上死亡;
场内发生10人以上重伤;
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肺鼠疫在一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生9例以下。
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造成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造成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
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露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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