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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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刻制管理制度刻章公司

印章刻制管理制度刻章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刻制行为,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外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使用、转让、伪造、变造印章。

第二章印章刻制第四条公司印章刻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 印章内容准确、规范;3. 印章式样、规格符合公司形象和行业规范;4. 印章材质、印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公司印章刻制程序:1. 填写《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2. 公司总经理审批;3. 指定专人将《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报送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4. 刻章公司根据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证明》进行刻制;5. 刻章完成后,将印章、公章刻制证明等材料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6. 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指定专人领取印章。

第三章印章保管第七条公司印章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印章管理法规和业务知识;3. 工作认真负责,保密意识强。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职责:1. 严格履行印章保管职责,确保印章安全;2. 保管印章时应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内,加锁上锁;3. 印章使用完毕后,及时收回并妥善保管;4. 因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印章安全;5. 发现印章遗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四章印章使用第十条公司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范围:1.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2. 公司对外支付款项、收取款项等;3. 公司对外开具证明、收据等;4. 公司内部管理、业务活动等。

刻章规章制度范本

刻章规章制度范本

刻章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刻章管理,确保公司刻章的安全与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刻章活动,包括印章的设计、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

第二条印章的种类与用途公司印章分为法定印章和非法定印章。

法定印章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定必须使用的印章。

非法定印章包括内部办公印章、部门印章、项目印章等。

印章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合同签订、文件审批等事项。

第三条印章的制作1. 印章制作应由专业刻章机构负责,确保印章质量。

2. 刻章前,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授权书,明确印章用途、刻章数量等信息。

3. 刻章机构应按照规定的尺寸、材质和式样制作印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1. 印章使用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印章。

2. 印章使用时,应确保清晰可辨,不得模糊、损坏。

3. 印章使用范围限于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业务,不得用于非业务事项。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1. 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2. 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泄露印章信息。

3. 印章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如需携带,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登记。

第六条印章的销毁1. 印章销毁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负责,确保销毁彻底。

2. 销毁印章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如破坏、熔化等,确保无法恢复。

3. 销毁印章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参与人员等信息。

第七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章制度,导致印章丢失、损坏或者被非法使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违反本规章制度,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公司刻章规章制度时,务必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刻章安全与合规。

刻章管理制度

刻章管理制度

刻章管理制度刻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统一刻章行为,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刻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刻章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刻章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明确需要刻制的章型、字样、颜色等要求。

申请人应填写《刻章申请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个人私章。

二、刻章审批刻章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制作。

申请单位如有变更刻章使用范围或需要重新刻制章型等,需重新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三、刻章制作刻章制作应在刻章专业公司进行,不得私自委外。

刻章制作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虚假、违法违规的刻章。

四、刻章管理1.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妥善保管刻章,切勿随意借用他人刻章或将刻章交给未经授权的人使用。

2.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控制刻章的使用范围,不得将刻章用于与本单位或个人无关的事务。

3.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刻章进行台帐管理,记录刻章种类、数量、使用人员、使用日期等相关信息。

4. 涉密刻章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外借或随意更改。

五、刻章盖章1. 使用单位应严格授权,制止非相关人员盖章。

严禁重复使用章面损坏的刻章,以免造成纠纷。

2. 盖章人员应检查刻章的完好性和准确性,确认封条、字面等是否与相关文件相符。

六、刻章管理责任1.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刻章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刻章管理工作。

2. 刻章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刻章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 刻章管理负责人应加强对刻章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刻章管理水平。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刻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本刻章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全面实施,相关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落地落实。

对于原有刻章未按规定申报并登记的,应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整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机关所有,如有调整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以上为刻章管理制度,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合理使用刻章,维护刻章的合法性和职权的准确性。

公司刻印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刻印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刻制、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印章的合法、合规、安全使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部门章等各类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章是公司行使职权、处理事务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应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刻印管理第四条印章刻制前,需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印章刻制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点进行,刻章点应具备合法资质,确保印章质量。

第六条印章刻制过程中,刻章点应严格核对申请材料,确保印章信息准确无误。

第七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刻章点应将印章样本、刻章申请表、刻章凭证等资料报送公司。

第八条公司收到印章样本后,应组织专人进行验收,确认印章信息无误后,办理印章领取手续。

第三章印章管理第九条公司应设立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印章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注销。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安全,不得私自转借、出售或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时,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日期、用印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登记表应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第十四条印章管理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交接印章,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印章安全。

第四章印章使用第十五条印章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章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

(二)印章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三)印章使用人应具备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四)印章使用后,应及时将印章收回,不得私自留存。

第五章印章废止第十六条印章因损坏、遗失、过期等原因需要废止的,应及时向印章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印章废止后,应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印章样本、注销证明等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刻章管理制度范本

刻章管理制度范本

刻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刻章行为,保障刻章安全,防止刻章的滥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刻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职工、实习生。

第三条刻章内容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等。

第四条刻章管理制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下发施行,相关职工应当认真遵守。

第五条刻章应当规范化、标准化、制式化。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专门的刻章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刻章的保管、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刻章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进行演练,保障刻章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违反刻章管理制度的职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刻章的备案和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刻章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刻章进行编号、备案,并建立刻章档案,详细记录刻章的领用、使用等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公章仅限用于公司重要文件、合同等正式公文中,严禁私自借用、外借。

第十二条公司公章应当进行封存,避免公章被盗或遗失。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专用章应当由专门负责人保管,并对外发放的部门尽到审批责任。

第三章刻章的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职工应当在正式文件、合同等重要文件中使用刻章,不得超范围、乱用、私用。

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使用刻章,不得擅自私自刻用。

第十六条职工使用刻章应当认真核对文件内容,刻章后不得更改、涂改。

第十七条刻章应当清晰、完整,不得出现磨损、模糊情况。

第十八条职工在刻章后应当按规定将文件、合同等归档妥善保存。

第四章刻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九条刻章应当妥善保管,避免刻章被盗、遗失。

第二十条刻章保管人应当定时检查刻章的完好情况,如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刻章仅限使用人员本人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刻章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刻章使用人员应当在使用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刻章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刻章使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刻章使用的监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追查和处理。

刻章行业规章制度

刻章行业规章制度

刻章行业规章制度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法违规经营。

2. 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正规刻章许可证。

3. 必须使用带有公安部统一防伪标识的激光刻章机等印章设备,并确保所刻印章清晰、整洁。

4. 印章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比如单位全称、法定地址、公章编号等必须与公安部门备案信息一致。

5. 不得承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税务、银行等特殊单位和行业的印章制作。

6. 不得承接带有“人民币”、“RMB”等易引起误解的印章业务。

7. 印章材料要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其干净整洁。

8. 对于需要临时外出进行刻章活动的,需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9. 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包括客户身份确认、客户资料备案、刻章业务审核、刻章业务登记等。

总的来说,刻章行业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印章的制作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经营者需要严格遵守,同时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刻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及范本

刻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及范本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刻章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印章材料;3. 刻制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第四条印章刻制流程:1. 需要刻制印章的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2. 行政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联系刻章公司进行刻制;4.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行政部组织验收,确认印章质量符合要求。

####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第五条印章保管:1. 公司设立专门的印章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2.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印章管理制度;3. 印章保管室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印章安全;4. 印章保管人员离岗时,应将印章上锁,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六条印章使用:1. 需要使用印章的部门应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2. 行政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印章保管人员将印章交给申请人;3. 申请人使用印章时,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用印日期、用印事由、用印人等信息;4. 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将印章交回行政部,并由印章保管人员重新上锁。

#### 第四章印章的废止与更换第七条印章废止:1. 印章因故需要废止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废止手续;2. 废止的印章应立即收回,并由行政部负责销毁。

第八条印章更换:1. 印章因磨损、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更换手续;2. 更换的印章应与原印章内容一致,并确保印章质量。

####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九条印章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印章遗失、损坏或滥用等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刻制公章规定

刻制公章规定

刻制公章规定刻制公章规定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和重要的社会影响力。

为了规范公章的刻制和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以下规定:一、刻制公章的机构公章的刻制由专业公章刻制机构负责,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且在商务部门登记注册。

二、公章的材料和规格1. 公章材料应选用优质的金属材质,如不锈钢、黄铜等。

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材质。

2. 公章的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单位实际需要确定。

一般情况下,公章的直径约为3厘米,高度约为2厘米。

三、公章的样式设计1. 公章应包含单位的全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公章的名称,以及其他必要的标识。

2. 公章的样式应简洁明了,字迹清晰。

不得使用图案和文字涉及政治、宗教、色情等内容。

四、公章的刻制程序1. 公章的刻制必须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书面申请,并附上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

2. 公章的刻制需提供公章样式设计图,由公章刻制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始刻制。

3. 公章刻制完成后,由公章刻制机构提供公章样品和刻制材料清单,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五、公章的保管和使用1. 公章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保管,不得转让或交给其他人员保管。

2. 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得滥用公章。

3. 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必须明确,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任何单位的公章不得用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事务。

4. 公章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公章印章的清晰完整,避免刻字模糊或损坏公章。

六、公章的丢失和报废处理1. 公章一旦丢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章刻制机构予以注销。

2. 公章的报废处理需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申请,并附上报废公章的实物,由公章刻制机构予以注销。

七、公章的重新刻制1. 公章丢失后,单位可重新申请刻制新章。

刻制程序和要求与首次刻制相同。

2. 公章被损坏后,单位可申请修复或重新刻制。

修复过程需符合公章刻制机构的要求。

刻章规则要求及申请条件

刻章规则要求及申请条件

刻章规则要求及申请条件一、公章尺寸大小规定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斧头,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

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印章的学问钤印的25条规矩

印章的学问钤印的25条规矩

印章的学问钤印的25条规矩一幅书画作品用印得当,能够“锦上添花”,反之则会弄巧成拙。

下面二十五条钤印规矩,要记牢:01、书画上落款盖印,印不可比字大。

大幅盖大印,小幅盖小印,理所当然。

02、国画直幅落款字下盖印,直下底角,不可再盖压角闲章。

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闲章。

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闲章就不须盖了。

03、国画横幅落款,左右两头角边,不可盖闲章。

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

此处如不须要盖闲章,而勉强盖上,反而弄巧成拙。

04、长方形、圆形、长圆形闲章,不可盖在下角方形压角闲章处之地位。

05、方形闲章不可盖在书画上端空白处,喧宾夺主。

06、国画直幅落款,字行末行末字,与他行末字长短,不可整齐,盖印亦如此。

07、盖二印,一方形、一圆形,不可匹配。

同形印可匹配。

08、盖二印,一大一小,不可匹配。

同样大小可匹配。

09、盖二印,一长方形、一椭圆形,不可匹配。

同形印可匹配。

10、盖二印,上阳文,下阴文,不可匹配。

而上阴下阳可匹配。

11、盖二印,距离不可太远太近,相隔一个印距离正好。

12、盖二印,要用相同刀法所刻印章。

13、落款盖印之下,不可再题字。

印章上下有字制肘,就失去自然现象。

14、已经落款盖印字画,款后不可再落上款赠人,就失敬了。

15、花头、鸟尾、树枝、山顶上,不可落款盖印。

这是画家最起码的常识,不可不懂。

16、匠刻印章,不可用于书画上,须用艺术篆刻家所刻石章最佳。

17、上款上端不可盖闲章,压在人名头上。

一来失礼,二来破坏画面。

18、盖压角闲章,不可太小,宣纸四开,用方形石印,大约3公分比较适中。

19、盖压角闲章,不可盖二方以上,一方正好。

印与边距离约1公分适中。

20、落款字下不盖印,而偏要盖在款字左右,脱离字行,而成画外物,特殊情形例外。

21、书画上,不可盖上劈头大印,即成巨印炸弹,毁灭了美丽的画面。

22、书画上姓名印,不可连盖三印以上,应盖二印,或一印妥当。

印章店刻章制度范本

印章店刻章制度范本

印章店刻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章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印章刻制管理,确保印章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印章店应当依法经营,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印章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刻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印章刻制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印章刻制管理第五条印章店应当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注明印章刻制业务。

第六条印章店在开展印章刻制业务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印章店应当建立健全印章刻制档案制度,对刻制的印章逐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印章种类、印章编号、刻制时间、使用单位名称、使用人姓名等。

第八条印章店在刻制印章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格进行,确保印章质量。

第九条印章店在刻制印章时,应当核对使用单位提供的有效证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保印章刻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条印章店不得为使用单位以外的个人刻制印章,不得擅自为使用单位刻制公章、法人章等关键印章。

第十一条印章店在刻制印章过程中,发现使用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有疑问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章印章销售管理第十二条印章店应当建立健全印章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的印章进行登记,并核对购买单位的有效证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印章店销售的印章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印章产品。

第十四条印章店应当在大门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印章刻制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接受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印章店在销售印章时,应当向购买单位或个人提供正规发票,并加盖印章店公章。

第四章印章维修和管理第十六条印章店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维修管理制度,对维修的印章进行登记,并核对使用单位的有效证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刻章的管理制度范文

刻章的管理制度范文

刻章的管理制度范文刻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公司刻制公章、合同章、委托章、法人章等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有效运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刻章的条件和程序第二条公司刻章的条件和程序如下:(一)公章、合同章、法人章等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必须有公司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二)印章刻制条件是:1. 公章、合同章必须有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务标题,刻印方式可以为明文或凸文。

2. 公章、合同章的外观色彩应一致,大小、字体、符号等要保持一致性。

(三)刻章的程序:1. 按照公司管理层的指示,起草刻章申请,并详细说明刻章的用途、印章的名称和规格等内容。

2. 刻章申请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以适时控制印章的数量和质量。

3. 审核通过后,应该由公司的指定人员完成刻章的工作,负责保管好印章,随时做好记录。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三条公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一)公章的使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公章一律不得转借、转让或调换,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改公章。

(三)公章不得用于与公司无关的业务。

禁止私自使用公司公章和私章。

(四)公章使用应及时,不得留用、滞留,以免对公司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五)公章使用后要做好记录,明确使用时间、用途、经办人等信息。

第四章管理与保管第四条公章的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公章的保管应由规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处(柜)或保险箱。

(二)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出现公章丢失、损坏、使用不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四)公章保管人员要妥善保存有关公章的登记、记录、使用情况等资料,做到可查。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五条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印章进行保管,并依法对印章的准确、安全使用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对于私自使用公章、盗用公章、通过买卖等手段出售公司印章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刻制印章制度

刻制印章制度

印章验证、登记制度(一)承接单位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二)无需公安机关备案刻制的印章,必须验证申办人(经办人)的身份证件与本人和相关人员一致后,方可刻制。

(三)需要备案刻制的公章,无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不得刻制。

(四)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五)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坏。

(六)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七)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印章承接制度一、承接公章刻制业务,须审核、登记、提取下列证明文件,并报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后,方能承制。

1、国家机关刻制公章:(1)持上级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编制部门的批复,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以及;(2)主管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机构刻制公章:(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主管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如刻制发票专用章,还需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注:如刻制发票专用章,还需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二、刻制二级机构公章及专用印章。

需本单位出具该部门成立的批准文件上级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报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后,方能承制。

三、以旧换新刻制印章。

须持以上各类单位刻制需要提供的材料,并经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后,方能承制。

刻章 管理制度

刻章 管理制度

刻章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刻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刻章行为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定了刻章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定义1.刻章:指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公司章程等信息刻印在公章、私章等印章上的行为。

2.公章:指公司统一使用,用以盖在合同、重要文件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3.私章:指公司授权个人使用的印章,用于行政、财务等工作中,在公司内具备一定的效力。

三、刻章条件和程序1.刻章条件–公章: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公司统一制作和保管,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授权人员共有保管权。

–私章: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授权个人必须是公司员工,持有公司颁发的授权证明,并在公司内部备案。

2.刻章程序–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依法授权人员提出刻章申请,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附上合同、授权书等相关文件,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审批。

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并与公司法务部门核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私章:由授权个人向公司行政部门提出刻章申请,填写《私章使用申请表》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明、公司授权证明等相关文件,提交公司审批。

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并与人力资源部门核对个人授权情况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刻章管理要求1.刻章保管–公章: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保管公章,定期进行盘点并做好防丢失措施,保证公章的安全和保密性。

–私章:授权个人必须妥善保管私章,不得私自外借、私自销毁,确保私章的安全和保密性。

2.刻章使用–公章: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使用。

使用公章的文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

–私章:只能由授权个人在职务范围内使用,严禁私自外借或擅自代他人使用。

3.刻章备案–公章和私章的刻制和使用情况都必须进行备案,并在公司内部建立刻章档案。

刻章档案应记录刻章人员的申请、审批、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

4.刻章追责–对未经批准私自制作、使用或篡改印章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录、经济处罚、停职处分等。

刻章相关法规

刻章相关法规

刻章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公民刻个人名字章手续: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

2、商店(铺)刻章手续: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单位公章的审批手续:1)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持上级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章样一式两份;2)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参股股东中无法人股,即全部为自然人参股的应由法人代表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章样一式两份;3)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需持中方合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4)外商独资企业。

需持所在地对外经贸委员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5)企业分支机构用章。

需持企业单位介绍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样一式两份;6)企业内设机构用章。

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并依经营范围设立部门。

其中,单位党委、工会、人事、保卫部门用章需持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介绍信。

同时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4、事业单位公章的审批手续:本市市属各部、委、办、局(含相当局一级的公司),第五条经营印章刻制的店户需变更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性质等事项的,应按第四条规定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在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原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经营印章刻制店户歇业,应向原发证、照的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销《印章刻制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经营印章刻制的店户开业或变更登记后,要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第七条经营印章(不含私章)刻制的店户,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制度:(一)凭证刻章制度。

要指定专人负责承接业务,凭公安机关核发的《刻章许可证》刻制。

收回的《刻章许可证》和《取印凭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三年),以备查验。

承接刻制的印章不得发外加工;(二)印章刻制管理制度。

要严格按公安机关核定的数量、规格刻制,不得使用承制的印章,要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印章成品、销毁印章废品;(三)领取制度。

刻章_法律规定(3篇)

刻章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刻章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刻章,是指以雕刻、印刷等方式,制作具有一定文字、图案的印章的行为。

在我国,刻章主要包括公章、私章、合同章等。

2. 分类(1)公章: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设立的,代表该单位行使职权的印章。

(2)私章:指个人拥有的,代表个人身份和财产权益的印章。

(3)合同章:指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上使用的印章。

二、刻章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五)伪造、变造、买卖印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对伪造、变造、买卖印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印章的制作、使用、保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1)印章的制作:印章的制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2)印章的使用: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刻制、使用、保管印章。

关于刻章的规定

关于刻章的规定

关于刻章的规定第一篇:关于刻章的规定第五章印章业治安管理第二十七条申办公章刻制企业所需条件(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业场所,并设有单独的公章刻制间及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库房或保险拒;(二)有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三)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四)具备从事公章刻制能力(符合《GA 241.9-2000标准》)。

(五)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章刻制企业变更审批程序(一)已经获得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公章刻制企业不得擅自转包、转让经营。

要求转包、转让经营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公安派出所初审,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准后,才能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变更报告:2原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现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资格审查表:3从业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4转让或转包合同协议;5原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副本。

(二)公章刻制企业要求改变名称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公安派出所初审,县级治安部门核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三)对于公章企业改建、扩建、变更营业地址的,应按照新开设的条件和程序重新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公章刻制企业治安管理制度(一)查验登记制度。

公章刻制企业在承接公章业务时,必须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机构印章刻制审批表,对委刻单位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刻制公章的名称、数量、规格、式样等要逐项予以登记,建立营业登记簿备查。

并按规定的规格、式样等进行刻制。

不得承接手续不全。

无公安机关审批的机构印章,不得先刻章,后审批。

(二)情况报告制度。

在承接公章刻制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公安机关查辑的案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

不得隐瞒包庇,更不得与之勾结私刻、伪造公章。

(三)建立健全印章刻制企业承接、监制、保管、登记、交付等规章制度。

印章刻制制度范本

印章刻制制度范本

印章刻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印章的刻制、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印章刻制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会授权的人员批准。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必须由公司指定的专业刻章机构进行,并确保印章的质量和规格符合公司要求。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刻章机构应将印章交付给公司指定的专人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印章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各部门使用印章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第八条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加锁保存。

印章移交必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

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第四章印章使用第十条印章使用人员应核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人员在盖章前应仔细核对盖章文件,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第五章印章停用和销毁第十二条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并签字同意。

由董事会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十三条印章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使用公司印章,不得伪造、变造、盗用公司印章。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企业刻章管理制度

企业刻章管理制度

企业刻章管理制度企业刻章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是为规范企业刻章管理行为,保证企业印章安全性与合法性、及时性,防范企业不当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利益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印章管理工作。

三、刻章管理原则1. 前置审核原则:刻制各类印章必须经过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的审核、印章专用章刻划一管理。

2. 刻章分类原则:根据印章的作用,划分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程专用章等。

3. 定期检查原则:每年至少对企业印章进行一次检查,并核对使用情况。

4. 填写记录原则:印章使用必须由企业经办人填写记录表并交由财务部验收。

5. 刻章使用原则:刻章需严格按照企业刻章管理制度进行。

四、印章刻制1. 各类印章的刻制,需由企业经办人提出申请,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委托印章专用刻划制作单位刻制。

刻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本企业制度进行,并做好备案。

2. 刻制人员不得擅自拿取印章调印和擅自外借、向外借用、变卖、抵押、借用、垫支等行为。

3. 刻制完成后,应按规定记录注册、验刻、交付。

五、印章保管1. 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妥善保管,并保持密钥的保密性。

2. 双倍口令:凡涉及到印章使用的各级领导、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均为双倍口令。

首先保持官方口令,后者是负责人或领导的口令。

3. 保鲜防伪: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保管严格,应放在专用的箱子中,并做好记录备案。

4. 新换章:对于印章由原制单位换印章情形,需确保原印章的归队验收和鉴定,方可使用新章。

5. 丢失补办:如有印章丢失,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六、印章使用1. 公章:企业公章是企业的象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是企业最高的行政印章,用于签署重要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

2. 发票专用章:用于企业的发票开具,由企业财务人员管理。

3. 合同专用章:用于企业签署合同,由企业经办人员管理。

4. 财务专用章:用于企业财务等方面,由企业财务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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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规则:
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斧头,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

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
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 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无手续刻章违法:
1、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应具备的条件: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公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分支企业的,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总公司盖公章,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出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注: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备案。


2、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的条件:
(1)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持政府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有效凭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刻制印章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必须在《有效凭证》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2)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需持市民政局合法的团体登记证、出具刻章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必须在《社团登记证》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3)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代表处)申请刻制印章,凭登记证和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派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派出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事处(代表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必须在《登记证》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3、补办遗失公章,单位更名重刻公章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公章遗失补刻,应持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登报声明、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

(2)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应持登报声明,本单位出具的补刻证明,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更名后申请刻制新公章、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股份制公司另需提供股东名册,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股东共同签名的
刻印章申请书)需把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还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需由企业出具旧印章销毁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4)单位印章损坏后申请补刻新公章、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本单位应出具的补刻印章申请证明书需把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还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需由企业出具旧印章销毁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注:原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备案。


4、查询印章档案资料有关规定:
(1)公、检、法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印鉴资料,须持处以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查询。

(2)企业单位涉及经济纠纷或其他案件,需要查询、取证有关印章资料的,必须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企业自行查询印章资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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