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连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育秩序,加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宽松的环境,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各类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活动方案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活动所需交通工具,必须使用证照齐全,有运行资质的专业运输部门车辆,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主办部门应注意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贩上吃不洁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如需住宿的必须保证住宿安全,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晚间出行必须在老师带领下或几个学生结伴出行,不允许单独行走,以确保师生安全。
四、后勤部做好中心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设立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电路,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加强财产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和基建的安全管理。
五、教学部注重加强师生安全意识的教育和自我防护能力的提高,定期向师生通报安全检查评估结果。
六、辅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生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生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生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七、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八、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