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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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活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维护个人信息和重要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涉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管理的各类电子数据和所有其他信息载体中的信息内容。

本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安全优先、防范为主、合法合规、持续改进。

第二条合用范围合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所有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等所有方面。

第三条责任制1. 信息安全管理是公司全员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门主管负责本办法实施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信息技术部门做好本部门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 全员参预、分工负责。

具体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在其工作范围内实现信息安全目标。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信息安全政策1. 公司应定期审查并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安全政策,整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具体信息安全管理政策。

2. 具体信息安全政策包括:信息安全目标、信息安全组织机构、信息安全机构、信息安全活动、信息安全投入费用等各方面内容。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 为了保证本单位信息资产安全,公司应实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过程,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信息系统对重要信息资源的价值、影响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加以评估,划定各信息系统的等级。

2.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后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与维护由信息技术部门执行。

第六条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1. 公司应制定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将本单位管理的所有信息以保密程度、敏感程度、业务重要性等多个维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关键信息、核心业务等在存储、传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合规。

2. 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具体指导、程序及工具应予以明确并加以具体实施,保障其合理有效。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部门要求》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部门要求》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部门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目录1信息安全组织管理.............................................12日常信息安全管理.............................................14.1基本要求.................................................14.2人员管理.................................................14.3资产管理.................................................24.4采购管理.................................................24.5外包管理.................................................24.6经费保障.................................................23信息安全防护管理.............................................35.1基本要求.................................................35.2网络边界防护管理.........................................35.3信息系统防护管理.........................................35.4门户网站防护管理.........................................35.5电子邮件防护管理.........................................35.6终端计算机防护管理.......................................45.7存储介质防护管理.........................................44信息安全应急管理.............................................45信息安全教育培训.............................................46信息安全检查. (5)1信息安全组织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工作机制;b)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协调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c)应指定一个机构,具体承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等;d)各内设机构应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安全员,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信息安全技术政 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政 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信息已成为政府部门运行和决策的重要资产。

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大量信息,涵盖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等诸多领域,这些信息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更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以及公民的权益。

因此,明确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关键所在。

首先,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应当包括明确的信息安全策略和方针,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总体的指导和方向。

信息安全策略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能、业务特点以及面临的风险来制定,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定各个部门和岗位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

在人员管理方面,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了解常见的信息安全威胁和防范措施。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处理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资质认定,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还应建立人员离职时的信息安全交接制度,确保人员离职不会导致信息泄露。

在技术层面,政府部门应采取一系列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比如,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等网络安全设备,防止外部的网络攻击和恶意软件的入侵。

对重要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要加强对数据的保护,采用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另外,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数据丢失或损坏情况。

访问控制是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制度,根据人员的职责和工作需要,授予其相应的访问权限。

对于敏感信息和关键系统,要采用多因素认证等强认证方式,确保只有合法的人员能够访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切实保护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重要信息的安全,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优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促进信息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安全等级及保护对象第一条信息安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于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一般信息系统以及不需要进行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具有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国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其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安全后果的信息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对国家安全、国民经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其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安全后果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一般信息系统,是指除重要信息系统和不需要进行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以外的信息系统。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等级保护对象,是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等级保护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重要信息。

第三章等级保护分类和标准第六条重要信息基础设施根据其可能受到的威胁、具体特点和重要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重要信息系统根据其威胁程度、重要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第八条重要信息根据其保密程度、重要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各等级保护对象的基本标准如下:(一)一级:采取最高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审查和评估,具有高度的安全可靠性和保密性;(二)二级:采取较高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审查和评估,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和保密性;(三)三级:采取一定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认证和鉴定;(四)四级:不需要进行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

第十条各等级保护对象的保护标准如下:(一)一级保护对象的保护标准:应当采取多重、层次化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物理保护、技术保护、管理保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经过安全审查和评估后,进行验收。

信息安全相关办法_规定(3篇)

信息安全相关办法_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是指保护网络系统、网络设施、网络数据和信息系统免受非法侵入、攻击、破坏、泄露、篡改等危害,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推动网络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创新。

(三)全民参与:提高全民信息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四)分类分级:根据信息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保护。

(五)动态监控: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控网络安全状况。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国家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信息安全组织架构:明确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三)信息安全技术措施: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四)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五)信息安全事件处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第九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不留死角。

(二)客观性: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确保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政府部门公函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通知与方法

政府部门公函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通知与方法

政府部门公函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通知与方法政府部门公函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通知与方法尊敬的各位同仁:为了加强政务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部门特发出本通知,明确相关安全管理事项,并提供具体方法供大家参考和执行。

请各位同仁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积极执行。

一、保护信息系统安全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需制定并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政务信息得到合理保护。

制度应明确责任分工、安全检测、事件报告等具体要求。

2. 加强网络安全:各单位应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范系统,及时更新和安装安全补丁,确保网络系统能够有效抵御黑客攻击、病毒侵袭等安全威胁。

3. 控制权限管理:合理划分用户权限,实行信息访问控制。

对非工作需要的人员限制权限,并严格执行用户身份核实机制,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

二、加强信息传输和存储安全1. 加密传输技术:在政务信息传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加密传输技术,防止信息被窃取或篡改。

各单位应确保传输通道安全,如使用加密协议、VPN等安全机制。

2. 安全存储设备:为确保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各单位应采用专业的安全存储设备,如加密的硬盘、加密的移动存储设备等,以防信息泄露和丢失。

三、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1. 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应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工具时,应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轻易点击可疑链接或打开来历不明的文件。

2. 培训技术人员:各单位应不断培训技术人员,提高其信息安全技能和知识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并能进行应急响应和防范措施。

四、健全安全管理体系1. 审计与监控: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审计与监控体系,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例如,监控系统日志、权限管理日志等,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关注度。

2. 安全演练与应急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练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信息安全技术 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hh)应根据承载业务的重要性对网络进行分区分域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对不同网络分区进行防护、对不同安全域之间实施访问控制;
ii)应对网络日志进行管理,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风险。
5
本项要求包括:
jj)应按照GB/T 20984-2007的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薄弱环节以及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分析评估;
i)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离岗离职时应终止信息系统访问权限,收回各种软硬件设备及身份证件、门禁卡等,并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
j)应建立外部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审批制度,外部人员须经审批后方可进入,并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陪同,对访问活动进行记录并留存;
k)应对信息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对违反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ww)应采用集中统一管理方式对终端计算机进行管理,统一软件下发,统一安装系统补丁,统一实施病毒库升级和病毒查杀,统一进行漏洞扫描;
xx)应规范软硬件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软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安装软件;
yy)应加强账户及口令管理,使用具有一定强度的口令并定期更换;
zzz)应对接入互联网的终端计算机采取控制措施,包括实名接入认证、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等;
iii)应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jjj)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
kkk)每年应开展信息安全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将演练情况报信息安全主管部门;
lll)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通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能力;
mmm)应明确应急技术支援队伍,做好应急技术支援准备;

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法规

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预防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三)综合管理:从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确保信息安全。

(四)责任到人:明确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组织应当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组织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七条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信息安全风险。

第八条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报告、处理和调查。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规范网络使用行为。

(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信息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五)信息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审计,确保信息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章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网络边界防护:加强网络边界防护,防止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

(二)入侵检测与防御:部署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及时发现和阻止入侵行为。

行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信息安全保护,保障国家秘密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严格保密;3. 层级负责,责任到人;4. 技术保障,持续改进。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行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修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4. 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2. 保密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 技术部门:负责信息安全技术保障;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信息安全教育培训;5. 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2.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安全;3. 制定信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信息处理流程;4. 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条信息安全防护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标准,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定密、解密;2. 建立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3. 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 加强网络设备管理,防止非法接入和恶意攻击。

第九条信息安全培训:1.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确保其在工作中遵守信息安全规定;3. 对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4年2月18日。

基本信息(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保护制度第三章安全监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页脚内容1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

未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第二章安全保护制度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计算机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对信息安全的要求

国家对信息安全的要求

国家对信息安全的要求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性的一个热门话题。

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信息是非常重要和敏感的资源,因此保护信息以及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的首要任务之一。

具体而言,国家对于信息安全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任务之一。

对于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财务相关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国家有义务采取措施确保它们不被不良分子窃取、泄露、篡改或滥用。

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制定安全策略并实施相应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 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数据库内的数据体现了企业和机构的关键信息,因此数据安全对于国家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国家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是加强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的访问,避免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危险。

政府部门应该制定强有力的安全保护策略,在保证业务运作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

3. 保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要求政府部门和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并使用安全可靠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有必要加强国家机构及领导干部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积极打击窃密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的政治和军事安全。

4.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被认为是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

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制定信息安全管理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并依照相关要求进行有效的实施。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信息共享及协作,防范各种网络风险,提高企业的信息安全水平。

5.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攻击和恶意软件的出现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

国家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对网络威胁实施全面监测和预警,提高安全备战能力和网络安全防范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网络防护。

综上所述,信息安全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数据量的增加以及不断发展的技术,各国都需要认真思考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行动加强保障。

信息安全制度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信息安全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信息系统、网络设施、数据资源以及涉及信息安全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我单位信息安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责任到人;3. 技术和管理并重;4. 法律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报废等各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2.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接入、网络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监测等,保障网络安全。

3.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存储、传输、处理、销毁等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安全。

4. 密码管理制度:规范密码的使用、管理、更换等,确保密码安全。

5. 访问控制制度:明确用户权限、访问控制策略等,确保信息系统资源的安全访问。

6. 安全事件管理制度:规范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总结等,提高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

7.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修订,以适应信息安全形势的变化。

第四章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第十条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第十二条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

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和销毁政府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信息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优先: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优先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责任明确:政府机构应当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持续改进:政府机构应当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第四条政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内容第五条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信息收集与存储安全:政府机构在收集和存储政府信息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政府信息传输与处理安全:政府机构在传输和处理政府信息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三)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政府机构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四)政府信息存储介质安全:政府机构应当对存储政府信息的介质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损坏。

(五)政府信息销毁安全:政府机构在销毁政府信息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第六条政府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安全:(一)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信息安全责任。

(二)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处理、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三)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采取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

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用户。

第三条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三)技术创新,安全发展,提升保障能力;(四)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信息安全战略和政策,组织协调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应对。

第五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信息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第六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组织架构,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

第七条以下单位和个人承担信息安全相关职责:(一)国家网信部门: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应急响应等工作;(二)信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信息安全评估、认证、许可等工作;(三)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四)个人用户:负责个人信息的保护,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内容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

第九条国家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究,推动信息安全技术创新,提升我国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息安全企业。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布风险预警。

第十二条国家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国家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第四章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国家网信部门依法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查处。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政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政务信息系统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安全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 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运维和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安全责任制。

四、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1)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前,应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依据。

(2)政务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1)政务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建设、运维和管理。

(2)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方案。

3. 信息安全防护措施(1)政务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

(2)政务信息系统应使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确保数据不被非法窃取、篡改和泄露。

4. 用户安全管理(1)政务信息系统应建立用户管理制度,明确用户权限、操作规范和责任。

(2)政务信息系统应定期对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5.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1)政务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按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6. 信息安全监督检查(1)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篇一: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

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

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

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

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

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何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何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何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安全是保障国家政权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安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威胁。

为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政务信息安全的管理。

本文将就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从技术、组织和法律等多个层面提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一、技术保障1. 安全防护设施完善为保障政务信息安全,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存储设备等,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

2. 强化密码策略政务信息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制定强密码策略,并定期更换密码,提高政务系统的密码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员工密码安全意识的培训,禁止使用弱密码。

3. 加密技术保护政务信息管理规定要求政府部门采取适当的加密技术,保护政务信息的机密性,确保政务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被非法获取。

二、组织保障1. 制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政府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政务信息安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信息安全演练政府部门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演练,检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性。

演练内容可以包括应急处置、安全事件响应等,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信息安全处理能力。

3. 加强供应商管理政府购买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并签署保密协议。

政府需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务信息不会因为供应商的原因而泄露或被滥用。

三、法律保障1. 审查审批制度政务信息管理规定中,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共享、交换的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政务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保护政务信息的意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建立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政务信息系统已成为我国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

政务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

为加强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信息安全风险;2. 提高政务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3. 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4. 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高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三、制度内容1. 组织架构(1)成立政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2)设立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3)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2. 安全策略与管理制度(1)制定政务信息安全策略,明确安全目标、范围、原则和措施;(2)制定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b.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c.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d.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e.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意识与培训(1)加强政务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技术保障(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技术手段;(2)加强系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修复;(3)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4)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5. 监督与检查(1)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2)对违反政务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实施与监督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2. 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政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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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目录1 信息安全组织管理 (1)2 日常信息安全管理 (1)4.1 基本要求 (1)4.2 人员管理 (1)4.3 资产管理 (2)4.4 采购管理 (2)4.5 外包管理 (2)4.6 经费保障 (2)3 信息安全防护管理 (3)5.1 基本要求 (3)5.2 网络边界防护管理 (3)5.3 信息系统防护管理 (3)5.4 门户网站防护管理 (3)5.5 电子邮件防护管理 (3)5.6 终端计算机防护管理 (4)5.7 存储介质防护管理 (4)4 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4)5 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4)6 信息安全检查 (5)1 信息安全组织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工作机制;b)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协调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c)应指定一个机构,具体承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等;d)各内设机构应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安全员,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信息安全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掌握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日常信息安全管理2.1 基本要求本项要求包括:a)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目标,明确信息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b)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c)应加强对人员、资产、采购、外包等的安全管理,并保证信息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2.2 人员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建立健全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岗位及人员的信息安全责任。

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签订信息安全与保密协议,明确信息安全与保密要求和责任;b)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离岗离职时应终止信息系统访问权限,收回各种软硬件设备及身份证件、门禁卡等,并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c)应建立外部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审批制度,外部人员须经审批后方可进入,并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陪同,对访问活动进行记录并留存;d)应对信息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对违反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2.3 资产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b)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c)应建立资产台账(清单),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放;d)应及时记录资产状态和使用情况,保证账物相符;e)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维修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

2.4 采购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采购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采购基于新型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或者国外产品和服务时,应进行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b)办公用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的更新换代中,应采购配备安全可控CPU、操作系统等的关键软硬件;c)公文处理软件、信息安全产品等应采购国产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经过国家统一认证;d)接受捐赠的信息技术产品,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测评,并与捐赠方签订信息安全与保密协议;e)不得采购社会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f)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灾备中心不得设立在境外。

2.5 外包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b)应与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签订服务合同和信息安全与保密协议,明确信息安全与保密责任,要求服务提供商不得将服务转包,不得泄露、扩散、转让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敏感信息,不得占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资产,不得以服务为由强制要求委托方购买、使用指定产品;c)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人员应为中国公民,现场服务过程中应安排专人陪同,并详细记录服务过程;d)外包开发的系统、软件上线应用前应进行安全测评,要求开发方及时提供系统、软件的升级、漏洞等信息和相应服务;e)信息系统运维外包不得采用远程在线运维服务方式;f)应将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纳入年度信息安全检查范围。

2.6 经费保障本项要求包括:a)应将信息安全设施运行维护、日常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安全检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系统等级测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等费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b)应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经费预算,保证信息安全经费投入。

3 信息安全防护管理3.1 基本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信息安全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3.2 网络边界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非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实行逻辑隔离,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实行物理隔离;b)建立互联网接入审批和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加强互联网接入口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

c)应采取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等措施,进行网络边界防护;d)应根据承载业务的重要性对网络进行分区分域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对不同网络分区进行防护、对不同安全域之间实施访问控制;e)应对网络日志进行管理,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风险。

3.3 信息系统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按照GB/T 20984-2007的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薄弱环节以及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分析评估;b)应综合考虑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涉密程度和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等因素,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对信息系统实施相应等级的安全管理;c)应按照GB/T 22240-2008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d)应按照GB/T 22239-2008的要求;对信息系统实施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整改;e)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

3.4 门户网站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使用“”、“政务.cn”或“政务”域名;b)网站开通前,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对新增应用要进行安全评估;c)应定期对网站链接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检查;d)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提高网站防篡改、防攻击能力,加强网站敏感信息保护。

e)应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流程。

3.5 电子邮件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加强电子邮箱系统安全防护,采取反垃圾邮件等技术措施;b)应规范电子邮箱注册管理,原则上只限于本部门工作人员注册使用;c)应严格邮箱账户及口令管理,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口令具有一定强度并定期更换。

3.6 终端计算机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采用集中统一管理方式对终端计算机进行管理,统一软件下发,统一安装系统补丁,统一实施病毒库升级和病毒查杀,统一进行漏洞扫描;b)应规范软硬件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软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安装软件;c)应加强账户及口令管理,使用具有一定强度的口令并定期更换;d)应对接入互联网的终端计算机采取控制措施,包括实名接入认证、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等;e)应定期对终端计算机进行安全审计;f)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3.7 存储介质防护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严格存储阵列、磁带库等大容量存储介质的管理,采取技术措施防范外联风险,确保存储数据安全;b)应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记录介质领用、交回、维修、报废、销毁等情况;c)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d)移动存储介质在接入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e)应配备必要的电子信息消除和销毁设备,对转作他用的存储介质要消除信息,对废弃的存储介质要进行销毁。

4 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本项要求包括:a)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b)应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c)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d)每年应开展信息安全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将演练情况报信息安全主管部门;e)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通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能力;f)应明确应急技术支援队伍,做好应急技术支援准备;g)应做好信息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必要的备机、备件等资源到位;h)应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对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进行备份。

5 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本项要求包括:a)应加强信息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增强信息安全基本防护技能;b)应建立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信息安全教育作为工作人员上岗、干部培训、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c)应定期开展对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d)应把信息安全防护基本技能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条件;e)应记录并保存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和结果。

6 信息安全检查本项要求包括:a)应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掌握信息安全总体状况和面临的威胁,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善安全措施,减少安全风险,提高安全防护能力;b)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办公系统、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的安全防护情况;c)应加强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检查工作责任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d)应重视安全技术检测,采取必要的技术检测手段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终端计算机等进行安全检测。

可根据需要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e)应加强安全检查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检查人员、有关文档和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定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f)应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g)应对年度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照要求如实完成检查报告并报信息安全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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