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方案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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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方案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交换中心是汇集各类互联网企业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具备“一点接入、多点连通”优势,是互联网时代信息高速公路的“交通枢纽”。
交换中心建设将推进我市营商环境的提升,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开展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工作的批复》等精神,制定了《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3条,主要以下围绕5个部分:政策制定依据和资金来源、资金的使用范围、资助标准、补贴申请和拨付流程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政策制定依据和资金来源
1.制定依据的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的指示和规定进行制定。
2.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总额共1.4亿,由市和各区县(市)两级财政按1:1承担,其中市本级承担部分在市经信局工信专项中统筹安排。
3.资金管理部门。
市经信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全局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局配合市经信局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资金的使用范围
1.资金的补助范围。
企业接入交换中心的端口、流量、传输建设业务以及交换中心的运营管理业务和其他促进交换中心发展的业务。
2.资金资助对象。
交换中心运营企业和接入交换中心的杭州企业。
3.实施时间。
2020年至2022年共3年。
第一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第二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第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三部分:资助标准
1.传输线路租赁费用补贴。
第一年:1.2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100%;第二年:0.9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70%;第三年:0.6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50%;裸光纤按1G计算,单个企业补贴上限每月不超过12万元。
2.BGP流量补贴。
第一年:3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50%,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5万元;第二年:2.5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40%,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2.5万元;
第三年:2万元/G/月且不超过实付资金的30%,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0万元。
3.交换中心运营补贴。
补贴3年,每年1100万元。
第四部分:资助资金申请和拨付流程
企业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区、县(市)经信与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经信局。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结果公示5日。
市经信局将补助资金计划发函至市财政局,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1.监督机制。
按照交换带宽为1Tbps的总体要求,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开展期中监督检查和期末绩效评价。
2.违规追责。
对于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将追回已发放款项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开始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4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
本《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方案实施细则》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市经信局方翔,电话(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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