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4.12.1 总则1. 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检测试验工作,依据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施工技术指南、验收标准、工程验收试验规程以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指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是铁路建设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按规定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以及隐蔽工程等工程实体进行检测试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3.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1)外观检查项目,以目测检查为主要手段;2)实测项目,应用专门的仪器、工具、设备检测、试验。
4. 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体系分三个层次建立:1)施工单位的检验试验;2)监理单位的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试验;3)指挥部经批准可委托的抽检和验证检验试验。
5.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验试验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包括工序开工前的质量预控(含料场检查和原材料进场检验),按有关铁路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执行。
4.12.2 施工单位检测试验1. 施工单位的检验试验任务由检测试验室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机构完成。
施工单位应建立满足工程需要的工地检测试验室,并具备相应资质。
2. 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根据工程检测和试验业务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施工实践经验,熟悉试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责任心强的专职检测工程师。
3.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 开工前,施工单位将其检测试验室详情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其内容包括:1)检测试验室设置情况;2)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计量认证、相关委托书、承担业务范围等);3)检测试验室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4)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况及其主要性能),仪器仪表的标定及检验合格证;对于检测中所使用的特殊设备还应同时附送其操作说明书;5)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表样;6)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工作规程;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
铁路试验室管理制度
铁路试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试验室管理,提高试验室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试验室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试验室管理应当遵循“严格管理、科学实验、安全运行、服务铁路”的原则。
第四条试验室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保障试验室的安全和运行稳定。
第五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设备设施,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确保试验室运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试验室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七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机制,保护试验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试验室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试验室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铁路试验室管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试验室领导机构为试验室主任。
第十二条试验室领导机构下设实验室负责人、技术主管、财务主管、安全主管等相关岗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试验室各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历和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和规章制度,确保试验室的运行和管理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各项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试验室应当建立技术创新和研发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七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外事联系和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第十八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设备设施第十九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设施管理机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运行稳定。
第二十条试验室应当建立设备设施使用和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设备设施的使用,确保设备设施的充分利用。
第二十一条试验室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改造,推动设备设施的技术升级,提高设备设施的科技含量。
第二十二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设施信息管理和数据保护机制,确保设备设施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高速铁路试验检测规范
高速铁路试验检测规范1. 引言高速铁路试验检测是确保高速铁路系统运行安全和有效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速铁路试验检测规范,以确保高速铁路系统在运行前经过严格的验证和评估。
2. 背景高速铁路试验检测旨在验证高速铁路系统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评估其性能和安全等级。
试验检测包括对铁路轨道、列车车辆、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等各个子系统进行测试和评估。
3. 试验检测流程高速铁路试验检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规划阶段在规划阶段,试验检测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计划需要明确确定。
同时,还需要制定试验检测方案和方法,确定测试的指标和依据。
3.2 设备准备在设备准备阶段,需要准备各种试验装置、仪器设备和测试工具,以确保能够对高速铁路系统进行全面和准确的测试。
3.3 试验实施在试验实施阶段,按照试验检测方案和方法对高速铁路系统进行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几何参数、轨道质量、列车运行性能、信号和通信系统等。
3.4 数据分析在数据分析阶段,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
分析结果可以帮助评估高速铁路系统的性能和安全等级,并为后续改进和优化提供决策参考。
3.5 报告撰写在报告撰写阶段,根据试验检测结果编写试验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的目的、方案和方法、测试数据和分析结果、评估结论和建议等。
4. 试验检测要求高速铁路试验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4.1 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试验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规范执行,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安全第一试验检测过程中,应注重安全,确保试验人员和系统设备的安全。
4.3 全面覆盖各个子系统试验检测应覆盖高速铁路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包括线路、列车、信号和通信系统等。
4.4 数据可靠性试验检测所得的数据应具有可靠性和可复现性,以便进行准确的数据分析和评估。
4.5 结果权威性试验检测结果应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5. 试验检测管理高速铁路试验检测应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试验计划、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
铁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机构
铁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机构1.1试验检测机构设置本标段试验中心抽调具有国家规定试验资格和施工经验丰富的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调配相应试验设备,并达到发包人指定试验室的资格。
中心试验室主要负责现场送来的样品的保管、试验、出具检测试验资料。
对计量设备、器具定期检测和校核。
现场检测试验组主要负责现场原材料进货检验、标识、抽样送检,负责分项工程的取样、制作试件、送检并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1.2试验监测制度加强试验文件、资料的管理,设专人负责。
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检测工作。
严格执行试验工作的公证性。
严格检验程序和试验程序。
坚持对检测试验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
同时考虑管段长,工程数量多,为此将根据工程要求,在混凝土拌和站设立现场试验组,各架子队设试验站。
试验组和试验站均是中心试验室的派出机构,纳入中心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
中心试验室负责项目经理部管段的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材料的选型试验、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和填料配合比试验,同时担负一个分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组和试验站主要负责材料进料时检验和使用前检验,对结构施工过程进行操作前检验、操作中跟踪检验和操作完成后的检验。
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为: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
中心试验室的质量目标:无重大检验事故;差错率不大于5%;样品管理无重大失误;无泄密事故发生;设备检定、校准率为100%,设备完好率大于90%;检验报告重大失误率为零;差错率不大于5%。
管理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检测中心主任做好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指导和帮助下属试验组和试验站的协调并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路基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路基工程的各项试验检验工作;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组职责是负责高性能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现场无损检测组主要负责结构现场无损检测的抽检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铁路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旨在规范试验检测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所有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试验检测。
3. 试验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时效性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工程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试验检测部门,负责统筹管理试验检测工作,制定检测计划,组织实施检测任务。
2. 试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证其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试验检测程序1. 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计划,包括检测项目、方法、标准、时间安排等内容。
2. 在进行试验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3. 采样过程应规范操作,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4. 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人为误差的产生。
5. 检测结果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及时形成检测报告,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四、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对试验检测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 对于关键工程材料和重要工程节点,应实施重点检测和监控。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试验检测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4. 对于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追踪整改效果。
五、信息管理与资料保存1. 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试验检测数据库,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 保持试验检测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便于追溯和查询。
3. 对于重要的试验检测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六、监督与考核1. 建立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于违反试验检测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高速铁路无损检测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无损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铁道部《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客运专线无损检测管理,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全面促进和提升本标段施工质量水平,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辖各项目分部,各分部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订无损检测实施细则,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无损检测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局项目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及职责1、局项目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局项目部成立无损检测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兼安质部长为副组长,工程部长、试验室主任、隧道督导部长、路基、桥梁和隧道专业工程师为组员组成。
2、局项目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职责(1)负责落实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组织的第三方检测的实施方案与配合工作;(2)负责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组织的第三方检测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方案的汇总、审核与上报审批工作;(3)负责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的第三方检测出的质量问题整改的质量监督、整改回复的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4)负责督促项目分部安排施工过程中无损检测排查与质量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无损检测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评比工作。
第四条项目分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及职责1、项目分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项目分部成立无损检测管理领导小组,由分部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安质部长、工程部长、试验室主任、架子队长、路基、桥梁和隧道主管工程师为组员组成。
2、项目分部无损检测管理机构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组织的第三方检测的具体配合工作;(2)负责编制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组织的第三方检测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方案;(3)负责上级质量管理单位(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组织的第三方检测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回复资料整理与上报工作;(4)负责本分部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无损检测排查,并排查出的质量隐患整改工作;(5)负责上报本分部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无损检测成果和质量缺陷整改结果。
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
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第一篇: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9.3试验检测 9.3.1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由项目总工程师主管,设中心实验室主任一名,试验员五名。
各试验负责人职责如下:⑴项目总工程师职责对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⑵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①负责项目试验方面的全部工作。
②全面负责项目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组织完成施工所要求的各项检测和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③负责组织试验相关要素及程序文件在本项目试验室的实施;负责制定项目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协调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对不能试验的项目负责委托试验。
④主持本项目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批准、补充和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⑤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
⑥提出节约原材料及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提出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的购臵、更新、改造及修理报废计划。
⑦负责编制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负责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做好周期检定及档案管理。
⑧参加检测工作,了解并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批准签发试验报告,确保检验报告数据的准确、可靠。
⑨定期检查砼、砂浆的试件强度、路基填土压实质量、水泥使用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分析结果及报表。
⑩考核项目试验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本室的工作信息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标准化建设业务范围的工作进行实施、检查和指导。
状态良好,精度满足检测要求,保管好相关记录等资料。
⑸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编制检定计划,按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后才能使用,严禁不检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⑹属于自校设备,应编制自校计划,应按《铁路系统仪器设备自校规程》自校。
⑺各种仪器设备须在试验室内放臵整齐,并按要求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
⑻试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办法16
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办法16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京沈京冀铁安质?2021?16号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以下缩写“京沈客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21)、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行意见》(工管办函[2021]284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铁路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承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任务的现场机构,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独立试验检测机构在现场设立的试验室。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工地试验室是其母体试验室的派出机构,承担授权-1-范围内的试验检测业务,同时作为参建单位的独立职能部门履行规定的管理职责。
母体试验室应具备本项目所需试验检测能力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
第四条公司安质部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试验室的技术标准、管理规定制订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办法并非政府实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批准,监理单位可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能力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公司应对其母体试验室考察确认。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制订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工地试验室公正性地位作出允诺并制订保证工地试验室单一制积极开展工作的确保措施,确认工地试验室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对工地试验室与本单位其他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职责分工及标准化工作流程作出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八条建设或监理单位应付工地试验室非政府环评,合乎标准化管理有关建议后积极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九条工地试验室人员资格与数量应当满足用户项目工作建议。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工作,提高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行效率,保障乘客出行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检测管理机构1. 铁路运营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工作;2. 设立专门的检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检测工作,包括检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等。
三、检测项目和频次1.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的检测项目包括道轨、道床、桥梁、隧道、信号设备等关键部件的运用状态检测;2. 检测频次根据设施的使用年限、使用强度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重点部位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一般部位每两年检测一次。
四、检测方法和工艺1. 检测方法包括目视检测、物理检测和无损检测等;2. 检测工艺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3. 检测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五、检测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1. 检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管理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编制检测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建议;3. 检测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做出决策和指导。
六、检测结果的处理和跟踪1.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报告相关部门;2. 对于需长期跟踪的问题,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3. 对于已经修复的问题,应进行跟踪和复查,确保修复措施的有效性。
七、检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1. 检测设备应稳定可靠,具备国家规定的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2.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能;3. 检测设备应具备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八、检测人员的管理和队伍建设1.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或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检测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严守职责,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3. 建立健全的检测人员培训和交流机制,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一、总则高速铁路基础设施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行效能和综合运输能力的重要保证。
为了确保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便利,加强对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的检测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运用状态检测组织机构1. 建立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组织机构,由铁路部门负责组织管理。
2. 检测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计划,组织实施检测工作,分析检测结果,提出运用状态改进措施。
三、检测项目和标准1.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轨道、信号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等。
2. 检测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四、检测方法和周期1. 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包括实地检测、非接触检测、无损检测等。
2. 检测周期应根据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检测结果处理1. 对于检测结果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停运,确保安全运行。
2. 对于检测结果存在一般问题的,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对于检测结果良好的,及时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后续运营管理的参考。
六、检测结果通报和监督1. 检测组织机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检测结果,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相关部门应对检测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保密和信息安全1. 检测组织机构应加强对检测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不外泄。
2. 采取合理的信息安全措施,防止非法获取检测数据。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原有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全部废止。
3. 本办法解释权归铁路部门所有。
结束。
铁道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测试工作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测试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8.29•【文号】铁科技[1987]703号•【施行日期】1987.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测试工作管理办法(铁科技(1987)703号1987年8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进一步统一和完善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制度,提高检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组成。
部检验中心为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归口单位,业务上由部科技局管理。
各检验站、试验站主要承担铁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其检验业务受部检验中心指导。
第3条各检验站、试验站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划分成若干测试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各实验室应通过实验室认证(即国家计量认证)后,方能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实验室认证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准备工作。
在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各实验室通过认证的基础上,报请国家标准局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和认可后,行使《铁路工业产品国家级检测中心》职权。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4条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的职责范围及分工,按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第5条各检验站、试验站设在科研单位的,检测业务要相对独立,并配备专职检测人员。
在执行产品质量检验任务时,不受行政干予。
第6条各检验站、试验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至二名,站长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兼任。
站长、副站长的任命与更换应报部科技局,并抄部检验中心备案。
第7条部检验中心、各检验站、试验站应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检验任务,检验报告的数据要准确可靠,结论判定要科学合理。
铁路工程-试验和检测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试验和检测管理办法试验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试验和检测一般规定1.项目部建立2个试验室,负责试验和检测工作。
试验室应根据国家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公司有关试验和检测的规定,结合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审批的规定以及政府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等文件精神,公正、科学、准确地开展检测工作。
2.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应为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和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发挥积极作用。
3.所有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工程检测中心举办的检测人员培训班培训,取得原铁道部质检中心颁发的“试验员证”方可上岗工作。
凡未取得“试验员证”者,一律不许上岗。
持证上岗检测试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许单独上岗操作。
第二条试验室职责1.学习贯彻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工程检测有关规定。
3.负责收集所开展检测项目必须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编制过程检验和试验计划;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对管段内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5.参加工地施工调查,协助选定路基(地基)填料及砂、石产地。
6.及时统计、总结、分析试验资料;掌握管段内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计量人员动态;建立检测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编制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周期检定/校验计划并予以实施;定期将上述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7.协助相关部门搞好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选用和保管,管段内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8.结合设计、施工需要,进行必要的试验研究,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技术数据;参与推广先进技术及制定相关施工工艺活动。
9.负责年终将检测存档资料汇总报送公司工程检测中心管理组统一存档备查。
10.负责进场砂石筛分、含泥量、含水率检测。
11.负责按规定及时对现场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铁路试验室工作规程
铁路试验室工作规程铁路试验室工作规程一、试验室管理制度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工作技术性要害部门,必须保持安静、整洁、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检验工作结束时,必须及时切断仪器的电源,下班时应该全面检查水、电,使之处于关闭状态,并关好门窗,确保试验室安全。
3、仪器设备及其附属配件,要妥善管理,常用器具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保持整洁。
4、常用的技术资料、工具书和待整的检测资料应分类存放,不得堆积桌面及工作台面。
二、试验检测制度1、平行检验或抽检的原始记录是出具检测报告的依据,是最重要的记录。
为了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复现,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记录中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计量单位应正确无误。
并且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中还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制备(准备)人员的识别。
所有的原始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不需填写的栏目应用“∕”占位。
3、原始记录有错误需要更改时,不得随意涂抹,在需要修改的位置划上“”,然后在原数据的右上方写上正确的内容,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的印章。
4、在硬盘上的原始记录要打印一份用书面形式保存,并有书面签字。
5、要指定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保管,按类别及编号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集中保存和管理。
三、检测工作保证制度1、检测过程在项目主任指导下,由试验人员按检测要求完成。
2、检测工作的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设备运行环境要求。
3、检测方法应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无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规定时,应由项目主任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法并报中心试验室审批。
4、检测所用的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并能做到有效的控制(应有设备的使用记录)。
5、试验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并正确按检测规程进行工作,认真填写检测记录,互相校核原始记录。
若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主任汇报。
四、测试数据检测制度1、试验检测数据的有效位应于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相适应,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2、监测数据应按相应规范、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整理,要求方法准确,计算无误,填写完整,签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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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试验检测机构及制度
9.3 试验检测
9.3.1 试验检测机构
设立工地试验室,由项目总工程师主管,设中心实验室主任一名,试验员五名。
各试验负责人职责如下:
⑴项目总工程师职责对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⑵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
①负责项目试验方面的全部工作。
②全面负责项目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组织完成施工所要
求的各项检测和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③负责组织试验相关要素及程序文件在本项目试验室的实施;负责制定项目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协调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对不能试验的项目负责委托试验。
④主持本项目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批准、补充和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⑤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
⑥提出节约原材料及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提出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修理报废计划。
⑦负责编制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负责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做好周期检定及档案管理。
⑧参加检测工作,了解并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批准签发试验报告,确保检验报告数据的准确、可靠。
⑨定期检查砼、砂浆的试件强度、路基填土压实质量、水泥使用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分析结果及报表。
⑩考核项目试验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本室的工作信息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标准化建设业务范围的工作进行实施、检查和指导
⑶试验员职责
①负责试验备案工作,负责索要试验室资质证明文件交资料员,参与试验合同的签定。
②协助技术员编制并落实试验方案,在试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按要求解决。
③对于进场的原材料,使用前必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取样、封样和送检。
④随工程进度,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试验。
⑤对所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保证取样符合要求。
⑥认真填写试验委托单,确保委托单中的填写内容与施工实际相符,对委托单的有效性负责。
⑦领取试验报告,及时将试验结果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审定,并将试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传递到资料员、库管员等相关人员。
⑧建立材料试验台帐及施工试验台帐。
⑨对试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不得使用未经检定的试验设备和器具。
⑩按要求对标养室进行管理,并负责日常维护。
9.3.2 管理制度
9.3.2.1 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⑴购置试验仪器设备,首先试验室编制购置计划,提出购置清单,购置仪器设备时要注意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要求等;对于精密、贵重设备应检查厂家的ISO 证书和仪器设备的出厂计量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严格按购置清单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验收。
⑵仪器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建立仪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量程、精度等内容。
⑶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薄”,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
⑷做好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和自检自校,确保仪器设备工作状态良好,精度满足检测要求,保管好相关记录等资料。
⑸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编制检定计划,按周期送检,取得检定
合格证书后才能使用,严禁不检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⑹属于自校设备,应编制自校计划,应按《铁路系统仪器设备自
校规程》自校。
⑺各种仪器设备须在试验室内放置整齐,并按要求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
⑻试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9.3.2.2 样品管理制度⑴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样品管理员在接受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编号做好标识。
⑵实验员接收样品时,应按照试验检测标准规定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用于试验,同时要求取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
⑶试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和制样。
搬运试样时防止破坏和损毁,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⑷样品室的环境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等。
⑸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质量事故处理。
⑹以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⑺留取样品应按规定要求经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同意后处理;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样品有规定或有其它特殊要求时例外。
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发出七天后,无异常时可以处理。
水泥、外掺料等试样经过试验检验后均需留样保存,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9.3.2.3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⑴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应认真做好相关实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或过后补填。
⑵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书写一律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⑶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二”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
⑷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
⑸对原始记录应注明试验检测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
⑹原始记录必须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②记录数据是否正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
③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规范;
④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⑤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⑺原始记录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试验检测的时效性。
⑻试验过程中如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试验,并在记录中注明。
⑼试验记录应及时编号归档并建立台账;记录查阅须经主管负责
人同意并登记。
9.3.2.4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⑴试验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主要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必备
资料,试验检测报告要准确、清晰、明确、客观。
⑵报告按规定表格填写,并统一编号。
⑶评定依据要充分,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准确明晰;对于没有涉及的项目空白处要用斜线划掉,打印好的各类试验报告不得进行人工涂改。
⑷报告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报告须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计量认证章方能生效。
⑸特种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加封面和必要的说明,并加盖骑缝章。
⑹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报告。
⑺建立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签字确认。
⑻报告归档按要求分类别编目录保存,并标识清楚;资料查阅应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并登记。
9.3.2.5 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⑴试验室随时干净整齐,仪器设备摆放合理。
⑵保持试验室采光.通风透气条件符合要求。
⑶安装试验检测必备的温度计.湿度计;将温度.湿度控制在规范要求以内。
⑷试件制作的尺寸.各种材料的惨量.温度.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
⑸样品储存要符合要求;如:砼试件,减水剂,速凝剂等存放于湿度相对较大的地方;粉煤灰,水泥,骨料存放于通风好空气较干糙处。
⑹试验设备使用完后要立即清洗及保养。
⑺对于试验中产生的化学液体废弃物,鉴于总量有限且无毒、无挥发物,故规定倒入玻璃容量瓶统一保管,待工程结束后统一进行处理。
⑻在处理废弃物时,应做好处理记录。
9.3.2.6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⑴资料员负责标准,规范,规程,各类文件,资料管理;按要求分类编目保存,每个资料盒应有卷内目录,并标识清楚。
⑵在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签字后由试验人员交
资料员整理归档。
⑶设定专人定期备份电子记录,除备份在计算机硬盘之外还应定期备份在光盘或移动硬盘中,并分类登记,标识清楚,妥善存放防止丢失或损坏。
⑷对失效和作废的文件,由资料员按原发放的范围和场所及时收回并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防止误用。
⑸试验室资料外借或查阅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资料管理员处办理查阅手续。
⑹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文件应由试验室主任批阅,签署意见后具体实施。
⑺对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及用户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和图纸保密,重要数据资料,文件设专柜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