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
7审计证据
(三)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 括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 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 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 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 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 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整
➢ 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 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4、注册会计师自行编制的书面 证据
5、在外部流转的内部书面证据 6、未在外流转但相关内部控制 较强的内部书面证据
7、未在外流转且相关内部控制 较弱的内部证据
8、环境证据 9、口头证据
3.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关系
❖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证据质 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 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 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 无法弥补其质量的上的缺陷
• 2.检查有形资产(Inspection of tangible assets) • 3.观察(Observation) • 4.询问(Inquiry) • 5.函证(Confirmation) • 6.重新计算(Recalculation) • 7.重新执行(Reperformance) • 8.分析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
(二)审计档案的归档 1.所有权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按要求从 事或接受委托进行审计业务的审计部门
2.归档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 日后六十天内。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 止后的六十天内。
3.保存年限
❖ 应自审计报告日期起,对审计工作底稿 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 成审计业务,事务所应自审计业务终止 日起,对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审计证据概述40页PPT
例题
审计人员在进行询问时,要即时笔录并要求被询问 人签字。这是表明审计证据的( B)
A、充分性
B、合法性
C、客观性
D、重要性
证实固定资产期末金额应取得结账日前后的证据这是表明
审计证据的( )。
B
A、客观性
B、时间性
C、重要性
D、充分性
下列有关审计证据充分性、适当性的表述中,正确 的有(ABCD)
❖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 ❖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要能如实反映经济活动
的客观事实。
(二)审计证据的基本特征——适当性
相关性
➢审计人员只能利用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审计证据来证明 或否定被审计单位所认定的会计事项。
➢举例: 为证明存货是否存在:存货监盘
(二)审计证据的基本特征——适当性
第五节 审计证据
审计的步骤
准则
起点
编制计划
实施审计
取证
处理
决定
报告
底稿
依据
第五节 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涵义及作用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采用 各种方法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所取得的,能 够反映被审事项事实真相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资 料。
二、审计证据的特征 (7个)
基本特征
★充分性(数量特征) ★适当性(质量特征)
项目乙方案 现金
报告金额 700
甲方案重要性 乙方案重要性
水平(1%)
水平
7
2
应收账款
2100
21
26
存货
4200
42
70
固定资产
7000
70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是审计过程中获得的、用于评价被审计对象财务信息真实性的信息。
审计证据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充分性对审计结论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关于审计证据的具体准则。
一、审计证据的合法性审计证据必须是合法获得的,即获得证据的方法和渠道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得证据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审计人员应该采取合法的方式获得证据,如查阅法定账簿、查看原始凭证、进行面谈、调查问卷、检查文件和记录等方式。
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相关信息的机密性。
二、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证据必须是可靠的,即具备充分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审计人员在获取证据时,应选择合适的长期、独立性、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确保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证据的可靠性:1.选择凭证性强、有记录的证据,如法定账簿、原始凭证等。
2.选择独立性高的证据,如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4.选择论证和比较证据,即通过不同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和比对,增强证据的可靠性。
三、审计证据的全面性审计证据必须是全面的,即审计人员应该根据任务的要求和审计目标,获得足够的证据。
审计人员应从不同的角度和渠道获得证据,确保证据覆盖被审计对象的所有重要方面。
为了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规划审计程序,明确获得证据的方法和渠道。
2.调查和核实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没有遗漏。
3.甄别证据的重要性和优先级,确保关键证据的全面性。
四、审计证据的评估和记录审计人员应对获得的证据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记录下来。
评估证据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考虑证据的可靠性、充分性和相关性,判断证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总之,审计证据是内部审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审计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全面性和评估记录的准则,确保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什么是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作用
什么是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作用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
那么你对审计证据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审计证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审计证据的定义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编制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
审计证据的主要特征(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
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证据外,还可以是其他证据;(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
审计证据的主要作用根据lSA 500:“审计师必须获取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其审计观点提供合理的结论。
”1、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支柱;2、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3、审计证据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4、审计证据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审计证据的评价要求⑴审计证据整理与评价的一般步骤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分类整理:即把分散的、零碎不全的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审计目标进行分类。
2.核实评价:根据分类的结果,对有关审计证据进行复核,并就其证明力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是否取舍或补充审计证据。
3.补充取证: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评价后可能形成以下几种结果:①审计证据充分适当;②形成新的有价值的证据;③发现新问题应补充取证。
对于补充取证要采用科学的审计程序结合审计目标进行。
4.综合归纳:对于经评价认为审计证据充分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将全部证据进行归纳,形成局部审计意见,最后综合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⑵审计证据整理与评价的要求1.坚持整体的观点。
注册会计师应从对会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高度去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
把整体目标分解成单个目标,按单个审计目标分类整理证据,逐级往上归类和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最后构成一个完整的对审计意见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体系。
第五章 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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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取证方法
(1)、会计凭证的审阅: A:外表形式的审阅
对原始凭证的审阅要注意以下几点:
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 是否有凭证制作单位的名称 凭证是否连续编号 各项目是否填制齐全 有无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和经手人的签字
(2)书面证据: 是通过审查各种书面记录所获取的证据。
书面证据的最初存在形式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 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各种会计记录、文件、 合同、通知书、报告及函件。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最基 本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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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优点:
能证实相关资产的所有权 能证实相关资产计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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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3、客观全面原则
在审计职责范围内,从客观实际出发收集证据,
不夸大、不缩小、不先入为主,对被审计调查对象 不采取威胁、诱导等方式收集证据。
在审计底稿等问题的综合分析利用方面,必须以记 录事实为主。
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要从不同的角度收集证据,从 证据上应能看出问题是否属实,定性是否准确,出 入在什么地方,该问题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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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对方当事人没人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关 联性)
因此,视听电子证据有如下特点: 肉眼不能观察,必须以专用设备才能阅读或观看 很容易被修改或复制,且不留下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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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4)口头证据(也称言词证据) 是有关人员以审计人员的提问进行口头答复所 形成的证据。 由于口头证据常常带有被询问者的个人感情色 彩或者偏见,因此,其证明力较小,本身不足 以证明事情的真相。但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线索, 从而有利于确定下一步审计重点与方向。
名词解释审计证据
名词解释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所获得的、可用于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信息。
审计证据是评价财务报表真实性、公允性及合规性的重要基础,也是审计师作出审计意见的主要依据之一。
审计证据具有以下特征:
1. 审计证据应该是有充分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审计师必须获取充分的证据,以确保能够支持其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公允性的评价。
2. 审计证据应该具备充分的可审性。
审计证据应该是能够被审计师审查、分析和评估的。
3. 审计证据应该具备充分的时间性。
审计师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审计证据,以确保能够及时评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公允性。
审计证据的种类包括:
1. 会计记录和相关支持文档。
2. 内部控制文件和报告。
3. 外部文件和报告,例如确认函、律师函等。
4. 现场检查和观察。
5. 财务报表分析。
6. 询问内部和外部的人员。
审计师在选择审计证据时应该考虑其可靠性和相关性,并根据其获得的审计证据作出适当的审计结论和意见。
- 1 -。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审计准则审计证据一、审计证据的种类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形式的凭据和资料,用于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审计证据可以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类:1.会计记录: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发票等。
2.内部证据:包括审计日记、审计底稿、审计工作报告等。
3.外部证据:包括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政府文件等。
4.口头证据:包括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面谈记录、电话记录等。
5.其他证据:包括分析性程序结果、控制性测试结果等。
二、审计证据的获取方式审计证据的获取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审查会计记录和其他资料: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查,获取相关证据。
2.观察和询问:通过观察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询问相关人员,获取口头证据和了解业务情况。
3.函证:通过向第三方发出函证,获取相关证据。
4.抽样测试:通过对样本进行测试和分析,获取相关证据。
5.执行分析性程序:通过执行分析性程序,获取相关证据和分析结果。
6.其他方式:通过其他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三、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相关性:审计证据应当与被审计事项相关联,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2.可靠性:审计证据应当可靠、可信,能够客观地反映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情况。
3.充分性:审计证据应当充分、完整,能够充分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合法性:审计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5.时效性:审计证据应当及时获取和整理,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
四、审计证据的收集过程审计证据的收集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制定审计计划: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当明确需要收集的审计证据及其数量和质量要求。
2.执行审计程序:根据审计计划,执行相关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审计证据。
3.整理和分析: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证据,并对其进行分类和归纳。
4.审核和评估:对整理后的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第三章 审计证据
特点
特点
具体程序
所获取的审计证据 主要能够证明的认定
检查
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 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存在、完整性
观察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存在
询问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 与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
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务等认定有一定关系
函证
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可靠性金额、加总日
重新计算
记账和明细账、检查折旧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计 计价和分摊/准确性 算、检查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注册会计师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被
重新执行
审计单位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比较 计价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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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观察 ❖ 1.观察定义: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
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 2.观察程序具有方向性,即从账面观察到实物或过程,反
之,从实物或过程观察到账面。 ❖ (三)询问 ❖ 1.询问定义: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
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 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息可能是有限的; ❖ (5)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
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 答复;
Monday, May 04, 2020
❖ (四)函证 ❖ 1. 函证的定义: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
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 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 2. 函证的适用情形 ❖ (1)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 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 ❖ (2)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还适用于对协议和 交易条款进行函证; ❖ (3)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 据。
收集审计证据七种方法
收集审计证据七种方法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说说收集审计证据的七种超厉害的方法!
第一种,检查法。
就好比你找东西,东翻翻西看看,仔细检查每一处,看看能不能发现啥蛛丝马迹。
比如说,去翻翻公司的账本,瞅瞅有没有啥不对劲的地方。
第二种,观察法。
这就像你暗中观察一个人,看看他的一举一动。
比如看着公司员工的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呀。
第三种,询问法。
想象一下你好奇地问别人问题,想从他们嘴里掏出有用的信息。
咱可以找相关人员问问,某些事情到底是咋回事。
第四种,函证法。
这就好像你给别人发封信,问个明白。
比如给供应商发函确认一下往来款项。
第五种,重新计算法。
哎呀呀,这不就是重新算一遍嘛!像算算账目对不对啦。
第六种,重新执行法。
就如同你再把流程走一遍,看看有没有问题呗。
比如重新执行一次审批流程。
第七种,分析程序法。
这个就像是个侦探在分析线索,从各种数据里找关联,看出门道来。
总之啊,这七种方法就像是我们的法宝,能帮我们把审计证据收集得妥妥的!让我们在审计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呀!没有这些方法可不行呢!。
审计证据是什么
审计证据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根底的全部事实,包括审计人员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和对确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查所获取的证据。
特征是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是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获取审计证据方法有哪些?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最艰苦、最大量的工作都集中在审计证据的获取、审查、判断以及如何运用等一系列工作上,其中审计证据的获取那么是根底和前提,是外勤审计工作最主要的内容,最能表达审计的技术性。
获得审计证据的方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等八种。
步骤为:一、事前收集。
二、事中获取。
主要的有以下几种:1、向被审单位及相关部门直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2、现场查阅。
3、抽查有关资料。
4、实地盘点。
5、实地调查。
6、现场观察。
7、分析比拟。
三、证据鉴定。
筛选有价值的证据。
什么是审查风险,三者的关系答: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及其导致的法律责任。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关系。
重要性水平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也成反向关系。
审计风险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成正向关系,审计风险水平越高,就要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
什么是审计责任、什么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审计责任:在实施审计工作的根底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那么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标准,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成心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审计证据的分类及取证方法
审计证据的分类及取证方法
一、审计证据的分类
1、事实性证据
事实性证据也称客观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表明事实的证据,它包括有关财务记录、票据、凭证等,均可作为审计证据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
2、相关性证据
相关性证据是指虽然不能单独作为审计证据证明事实,但与审计主体有关的证据。
它可以作为审计证据,常见的相关性证据有:法律文书、企业资料、行政法规、经济资料等。
3、见证性证据
见证性证据是指通过审计会计的现场确认,能够印证审计核查结果的证据。
例如:审计人员见证的各类财务凭证、报表、财务统计表等,可以作为审计证据印证审计核查结果的正确性。
4、证实性证据
证实性证据是指审计人员直接向审计主体询问、查询并得到该主体认可的证据。
例如:审计人员向审计主体询问有关事实,得到该主体认可的答复等,均可作为审计证据。
二、取证方法
1、档案查阅
档案查阅是指审计人员从企业档案中,查阅有关财务记录、票据、凭证等,以证明审计结论的一种取证方法。
2、会计凭证认证
会计凭证认证是指审计人员以检查准确度、完整性、权属等为核查内容,以确认会计凭证的真实性的一种取证方法。
3、见证调查。
第四章 审计证据1
第四章 审计证据
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要求被询证者在 所有情况下必须予以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 的信息是否正确. 消极的函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 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 函 5.重新计算:重复企业的已有计算过程。 6.重新执行。如:重新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7.分析程序:分析企业重要的比率或趋势, 合理性测试,回归分析寻找异常波动或脱离 预期的重大差异,以发现潜在的错漏报。
比较费用与盈利水平 费用与利润错报
南昌商学院
第四章 审计证据
审计学
第 十七 讲 主讲教师:刘长妹
第四章 审计证据
第二节、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概述 1、定义: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指注册会计 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 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 出的记录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提供充分适当的纪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提供证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证据,证明执业 的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解脱或减轻其审计责任。
第四章 审计证据
3、使用的文字
4、控制程序---《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实施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P123 安全保管、保密、完整、便是于使用和 检索、按规定的期限保管
第四章 审计证据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1、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 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2、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P123 审计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 划、 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 函件回函、核对表、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 复印件(被审计单位声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 书有关被审计单位设立的法律性资料,如营业执照 等 复印件;与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及管理人员结 构有关的资料;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 议记录 复印件 ;) 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记录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一项重要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审计证据的获取、评价和应用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详细解读。
一、审计证据的定义和目的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中所获得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包括企业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相关文件和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审计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评估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和真实性,从而形成合理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证据的获取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独立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的审计态度,确保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审计计划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确保充分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3.风险分析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企业的风险情况,合理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确保获取有关重要事项的审计证据。
4.合作核实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与企业的管理层、内部控制人员和其他审计相关方保持合作态度,充分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证据的评价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保获取到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对财务信息的评估和判断。
3.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审计证据与被审计财务信息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程度。
4.审计证据的时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审计证据的时效性,及时收集和分析最新的财务信息,确保审计意见的准确性。
四、审计证据的应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证据的评价结果,结合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判断,形成相应的审计意见。
在表达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审计意见应当基于充足、适当的审计证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
2.公正性原则:审计意见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关系或压力的影响。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首先,审计证据是指为支持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提供有关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的所有信息和记录。
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对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的依据,通过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能够对企业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所依据的信息进行合理信任的基础。
按照准则的规定,审计证据的获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内部控制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了解其有效性,评估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通过评估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哪些内部控制措施对于减少风险和错误有重要作用,以便提高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2.目标风险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了解其可能对财务报表内容和披露产生的影响。
通过评估目标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可能存在错误或虚假陈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审计证据。
3.获得审计证据的方法:注册会计师应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来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
审计程序可以包括检查企业的会计记录、核查合同和凭证等。
4.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对获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评估,确保其能够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数量和质量的充足程度,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稳定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准则还规定了审计证据的文档化要求,即注册会计师应对获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充分的文档化,以便审计工作可以被其他审计人员和管理层理解和审查。
最后,准则还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的保密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保护所获得的审计证据的机密性,不得将其披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总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对审计证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对于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确保审计证据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审计证据是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判断的基础,也是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的重要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24年修订)》对审计证据的性质、获取、评价和使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在使用审计证据时,审计师应该对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审计师需要进一步研究、比较和评估所收集到的证据,确保其能够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支持。
审计师还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准确地陈述使用的审计证据和其对审计师的判断的影响。
总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24年修订)》的出台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规范了审计证据的获取、评价和使用等方面的行为。
审计师应该遵守这些准则,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和客观性,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审计证据大白话解释
审计证据大白话解释一、什么是审计证据?在谈论审计证据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审计的概念。
审计是指对一个组织、实体或系统进行专业的审核,旨在评估其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而审计证据,就是在进行审计过程中,审计师通过获取和收集各种相关信息和数据,应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据此形成对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和结论的依据。
简单来说,审计证据是用来支撑审计师判断和形成审计意见的材料。
二、审计证据的类型1. 内部生成证据内部生成证据是指企业自身产生的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运营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如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合同协议、工作票据等。
这些内部生成证据一般是审计师的首要来源,因为其具有可靠性和可获取性的优势。
2. 外部获取证据外部获取证据是指审计师通过与第三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其提供的文件、记录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常见的外部获取证据包括银行对账单、供应商对账单、客户合同、税务申报表等。
外部获取证据可以提供审计对象的多角度信息,并作为补充和比对内部生成证据的重要依据。
三、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1. 目视观察审计师通过自身的观察能力、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对企业实地考察和检查过程中,以目视观察的方式获取审计证据。
比如,审计师通过观察工厂内的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员工是否按照流程操作,来判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询问法询问法是审计师主动与企业当事人进行交流和访谈,获取其对一些关键事项的解释和说明。
这种方法可以快速获取相关信息,但需要注意主观因素的干扰,因此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提问方式和技巧,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3. 抽样调查由于很难对全部数据进行审计,审计师通常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获取证据。
通过从总体数据中抽取一部分进行审计,再根据抽样结果进行统计推断,从而得出对整体数据的结论。
抽样调查需要合理选择抽样方法,并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4. 文书凭证法审计师可以通过查阅和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等文书凭证,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等来获取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一、背景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于2024年正式颁布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审计证据作为核心内容之一,对于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起到关键作用。
该准则明确了审计证据的定义、获取、分析和评估的要求,规范了审计人员在应用审计证据时的指导原则。
二、审计证据的定义和特性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所获取和形成的信息和资料,以支持审计意见的形成。
审计证据有以下特性:2.充分性:审计证据应充分,即所获取的证据足够支持审计报告中的观点和结论。
审计人员应获取任何重要证据,以减少审计风险。
三、审计证据的获取审计人员应通过多种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审计人员应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合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获取相关证据。
2.进行实地考察:审计人员应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观察、检查和确认企业的实物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获得相关证据。
3.向外部机构和个人询证:审计人员可向外部机构(如银行、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如客户、供应商)询证,获取相关证据。
4.委托专家进行鉴证:当存在特殊的技术性问题时,审计人员可委托专门领域的专家进行鉴证,以获取专业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证据的分析和评估审计人员应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其可靠性和相关性。
具体要求如下:2.强制性分析:审计人员应对有可能造成对财务报表重大影响的证据进行强制性分析,以确保其在审计意见中的体现。
3.连贯性分析:审计人员应对证据之间是否相互连贯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与财务报表的整体准确性和完整性相一致。
4.多角度评估:审计人员应从多个角度评估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减少因单个证据带来的误差和风险。
五、审计证据的文档记录和保管审计人员应对所获取、形成和分析的审计证据进行详细的文档记录和保管。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知识点】审计证据的性质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审计证据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的信息。
注意: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外的其他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1.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审计证据
1、审计证据的种类:按照外形特征划分: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1)实物证据通常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实物资产的存在并不能完全能证实被审计单位对其拥有所有权。
而且对某些实物资产的清点,虽然可以确定其实物数量,但其质量好坏将影响到资产的价值,有时难以通过实物清点来加以判断。
因此,对于取得实物证据的账面资产,还应就其所有权归属及其价值情况进行确认。
(2)书面证据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可称之为基本证据。
书面证据按其来源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两类。
(3)口头证据是被审计单位职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对审计人员的提问做口头答复所形成的一类证据。
这类证据可靠性较差,证明力较小,本身并不足以证明事情的真象,其主要作用是发掘一些重要的线索,从而有利于对某些需审核的情况做进一步的调查,以搜集到更为可靠的证据。
(4)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
具体而言,它又包括以下几种:#1.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严密,所需的其他各类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越少;否则,审计人员就必须获取较大数量的其他审计证据。
#2.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
#3.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2、书面证据按照起来源划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士编制的书面证据,它一般具有较强的说明力。
注册会计师为证明某个事项而自己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也属于外部证据。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能足以支持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必须建立在足够数量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之上,但这并不是说,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越好,为了使审计人员进行有效率、有效益的审计,审计人员通常把需要足够数量审计证据的范围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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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审计凭证据“说话”。
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得出审计结论、支撑审计意见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审计意见的基础。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证据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分录一般包括对初始分录的记录和支持性记录,如支票、电子资金转账记录、发票、合同、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和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以及支持成本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与电子数据表。
上述会计记录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构成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重要部分。
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可用做审计意见的替他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共同构成了审计证据,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没有前者,审计工作将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后者,可能无法识别重大错报的风险。
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二、审计证据的分类审计证据由于内容不一,形式各异,取得的来源也不尽相同,为了便于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注册会计师应对其所收集的证据进行适当的分类。
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可以分类为下列几种类型:(一)按照审计证据的形式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1.实物证据。
是指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的,用以证实实物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证据。
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监督盘点的方式,对存货的数量进行验证。
实物证据通常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但是实物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被审计单位对实物资产拥有所有权,而且实物证据有时还无法对某些资产的价值情况作出判断。
2.书面证据。
是指注册会计师所获得的各种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证实经济活动的一类证据。
它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会议记录、合同协议、对账单等。
书面证据数量较多,来源广泛,是注册会计师取证的主要部分,也是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提出审计结论的重要基础。
3.口头证据。
是指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对注册会计师的提问所做的口头答复形成的一类证据。
这类证据,一般可能会带有个人成见和片面观点,可靠性较差,证明力较小,但它具有一定的旁证作用。
特别是通过对口头证据的收集,可以发现一些线索,从而进一步深入调查,便于取得可靠的审计证据。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对各种重要的口头证据尽快做成记录,并注明时间、地点、被询问着等相关要素,必要时还应获得被询问者的签名确认。
4.环境证据。
是指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所形成的一类证据例如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内部控制情况、内部管理水平等均会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
因此,收集环境证据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经纪活动所处的环境的基础上,合理的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上述的各种审计证据可用来实现不同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应选择能以最低成本实现全部审计目标的审计证据,市审计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其效益性。
(二)按照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可分为基本审计证据和辅助审计证据。
1.基本审计证据。
是指能够用来直接证实被审事项的重要证据。
它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市审计证据的主要部分。
所以,也称主证。
例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都属于基本证据。
2.辅助证据。
是指对基本证据起辅助证明作用的证据。
它是用来从旁证明被审事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证据。
所以,也成旁证或佐证。
(三)按照审计证据的来源,可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1.外部证据。
使之产生于被审计单位外部的审计证据。
一般而言,外部证据主要是书面证据。
由于外部证据来自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有关方面,虚构和篡改的可能性较小,又可以向有关反方面进行查证,因此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外部证据又可分为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有关方面编制并直接地交给注册会计师的外部证据,和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又被审计单位以外有关方面编制的外部证据两种类型。
前者如应收账款函证回函、证券结算公司的证明等;后者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等。
其中,前者的可靠性要强于后者,因为前面一种外部证据是由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提供的,并且未经被审计单位有关职员之手,从而排除了伪造或更改证据的可能性。
2.内部证据。
使之产生于被审计单位内部的证据,如购货发票、收料单、会议记录、管理当局声明书、董事会会议记录等。
内部证据也主要是书面证据。
由于内部证据产生于被审计单位内部,还可能会进行虚构和篡改,因此一般来说其可靠性不如外部证据。
不同的被审计单位,其内部证据的可靠性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其内部证据的可靠性要有与那些内部控制制度较差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证据。
三、审计证据的特征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例如,对某个审计项目实施某一选定的审计程序,从100个样本中获得的证据要比从50个样本中获得的证据更充分。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错报风险的影响。
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具体来说,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重大错报风险越大,注册会计师就应实施越多的测试工作,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范围内。
例如,注册会计师将某电脑公司进行审计,经过分析,受被审计单位行业性质的影响,存货陈旧的可能性相当高,存货计价的错报可能性就比较大。
为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就要选取更多的存货样本进行测试,以确定存货陈旧的程度,从而确定存货的价值是否被高估。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1.审计证据的适当性的含义。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地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2.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要有证明力,必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相关。
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怀疑被审计单位发出存货却没有给顾客开具发票,需要确认销售是否完整。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发货单位中选取样本,追查与每张发货单相应的销售发票副本,以确定是否每张发货单均已开具发票。
如果注册会计师从销售发票副本中选取样本,并追查至每张发票的发货单,由此所获得的证据与完整性目标就不相关。
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的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例如,检查期后应收账款收回的记录和文件,可以提供有关存在和计价的审计证据,但是不一定与期末截止是否适当相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应收账款的期后收款情况,以获取与坏账准备计价有关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例如,有关存货实物存在的审计证据并不能够替代与存货计价相关的审计证据。
3.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
例如,注册会计师亲自检查存货所获得的证据,就比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存货数据更可靠。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未经被审计单位有关职员之手,从而减少了伪造、更改凭证或业务记录的可能性,因而其证明力更强。
此类证据如银行询证函回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相反,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由于证据提供者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经济或行政关系等原因,其可靠性受到质疑。
此类证据如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等。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如果被审计单位有着健全的内部控制且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一贯的执行,会计记录的可信赖程度将会增加。
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甚至不存在任何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内部凭证记录的可靠性就大为降低。
例如,如果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注册会计师就能从销售发票和发货单中取得比内部控制不健全时更加可靠的审计证据。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例如,注册会计师观察某项内部控制的运行得到的证据比询问被审计单位某项内部控制的运行得到的证据更可靠。
间接获取的证据有被涂改及伪造的可能性,降低了可信赖程度。
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其主观性较强,人为因素较多,可信赖程度也受到影响。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例如,会议的同步书面记录比对讨论事项事后的口头表述更可靠。
口头证据本身并不足以证明事实的真相,仅仅提供一些重要线索,为进一步调查确认所用。
如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后,可以向应收账款负责人询问逾期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
如果该负责人的意见和注册会计师自行估计的坏账损失的判断的重要依据。
但在一般情况下,口头证据往往需要得到其他相应证据的支持。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注册会计师可审查原件是否有被涂改或伪造的迹象,排除伪证,提高证据的可信赖程度。
而传真件或复印件容易是変造或伪造的结果,可靠性较低。
注册会计师在按照上述原则评价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重要例外情况。
例如,审计证据虽然是从独立的外部来源获得,但如果该证据是由不知情者或不具备资格者提供,审计证据也可能是不可靠的。
同样,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备评价证据的专业能力,那么即使是直接获取的证据,也可能不可靠。
4.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