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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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本办法,负责直属部门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3.2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元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4 内容和要求

4.1 考勤管理

4.1.1 作息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的限制,可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4.1.2 工作时间

1)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各经营单元可依据具体生产情况自行调整工作时间。2)公司高管工作时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生产、经警、后勤服务、营销、售后等岗位,可依据其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

4.1.3 打卡制度

1)员工出、入工作园区皆需打卡,员工须佩带员工身份卡并由本人打卡。

2)未佩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须在工作区门卫登记,详细真实记录本人上、下班时间。

3)经警需严格督察未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进行登记。并整理出当日的登记人员表格,连同登记本的复印件在次日中午前发送给人力资源部。

4)虽已出勤但未打卡且未进行登记者,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其中:全天无记录者,计事假1天;

全天记录只有一次者,计事假半天。

4.1.4 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含)以内打卡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2)员工乘公司班车上班,因班车原因未能按时打卡,不计迟到。

2011-12-19发布2012-07-11修订发布 2012-07-11实施

4.1.5 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未经请假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4.1.6 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准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30分钟以上未归者为旷工。

2)0.5~4小时以内不上班者计旷工半天;4小时(含)以上不上班者计旷工1天。

4.1.7 考勤管理实施

1)公司使用SAP HR考勤系统对员工考勤进行管理,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2)请假、出差、外出办事(超过2小时)须提前在OA中走审批流程(请假、出差、外出办事流程分别见附件3、5、6),流程结果将自动记录到SAP系统中,未事前申请者考勤系统将出现考勤异常。3)员工需及时在OA的“人力资源自助平台”中对考勤异常进行反馈。无OA账号的员工,由部门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代为反馈,交相关领导审批。

4)每月4日为上月考勤异常反馈截止日期,对所有考勤异常应审批办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SAP 系统将按制度扣减缺勤薪资。

5)委派人员由所在经营单元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并于每月4日前将考勤异常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6)旷工1天及以上的,员工的直接主管须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将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7)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每月对考勤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处罚。

4.1.8 违纪处罚规定

4.1.9 违纪处罚的连带管理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直接主管处以罚款50元/次:

1)同一员工每月迟到2次或以上;

2)同一员工季度累计迟到3次或以上;

3)同一员工年累计迟到超过6次或以上;

4)经人力资源管理机构通过OA三次或三次以上反复催阅审批异常但未及时处理影响到月末结算的;5)人力资源考勤员每月对考勤异常反馈审批情况进行抽查中发现与事实不符、随意审批的。

4.2 休假管理

4.2.1 休假类别: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男士陪产假、计划生育假、驻外员工探亲假、工伤假。

4.2.2 休假审批权限及待遇详见《假类审批权限及待遇一览表》(附件1)。

4.2.3 假类扣薪计算

1)扣款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每月计薪天数按21.75天计算。

2)扣薪计算公式

扣发薪级工资=月薪级工资标准/21.75天*应扣款天数*应扣发比例,如整月休假按扣发比例扣除月薪级工资。

3)试用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按日扣发试用工资。

4.2.4 休假规定

1)年休假请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算在内;其余假类请假天数按公历日连续计算,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请假应计算在内。

2)驻外员工有年休假假期的,先休年休假,后休驻外员工探亲假。

4.2.5 休假审批

员工请假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方能休假。因生病或其它原因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但在休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3各经营单元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实施细则,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5 记录

5.1假类审批权限及待遇一览表

5.2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5.3员工请假申请流程

5.4员工请假申请表

5.5 员工外出办事申请流程

5.6员工出差申请流程

5.7员工考勤异常反馈流程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并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李晓虹

本制度修订人:罗琼

本制度审核人:李劲松

本制度批准人:詹纯新

附件1

假类审批权限及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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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类审批权限及待遇一览表

说明: 1、二级机构负责人请假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2、准假人权限适用于公司直属部门,经营单元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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