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与原评审准则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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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编号]【文档编号】[版本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发布日期】[修订日期]【修订日期】[文档作者]【文档作者】[1.前言]是对【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进行对照分析的工作,旨在提供参考和指导。

凡涉及所列资质认定评审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定的要求。

[2.准则对照表]2.1 【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如下:章节编号【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 RBT214-2017 -------- ------------------------------------------------ ------------------------------------------1 【内容】【内容】2 【内容】【内容】3 【内容】【内容】4 【内容】【内容】5 【内容】【内容】6 【内容】【内容】7 【内容】【内容】8 【内容】【内容】9 【内容】【内容】10 【内容】【内容】说明:此表格为准则对照表的示例,实际内容详见附件。

[3.附件]附件1:【附件1名称】附件2:【附件2名称】附件3:【附件3名称】...说明:具体附件内容详见实际附件。

[4.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注释】2. 【法律名词2】:【注释】3. 【法律名词3】:【注释】...说明:具体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难题1:【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2. 难题2:【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3. 难题3:【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说明:具体困难及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主要变化: 1.对技术负责人的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等能力要求删除 “相关”; 2.将“质量管理体 系”改为“管理体 系”,删除限定语 “质量”(基本没有 变化) 主要变化: 对授权签字人的专 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4.2.5 4.2.6
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 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 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 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 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 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 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 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 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 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 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 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 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 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 的任务相适应。
新增 “检验检测机 构应是依法成立并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 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1.“质量管理”改为 “管理”;“技术管 理”改为“技术运 作”;“ 行政管理” 改为“支持服务”。
2.增加“检验检测 机构应配备检验检 测活动所需的人 员、设施、设备、
能力要求删除“相 关”。 (基本没有变化 主要变化: 删除了“并持证上 岗”要求。
主要变化: 1.删除了“并评价这 些培训活动的有效 性”要求; 2“. 培训计划应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改 为“培训计划应与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应”。 基本没有变化
4.2.7
4.3 4.3.1
没有变化
该要求放到释义里
主要变化: 1、新增“聘用” 2、新增“检验检测 机构中所有可能影 响检验检测活动的 人员,无论是内部 还是外部人员,均

评审准则_RBT214对照

评审准则_RBT214对照
4.4.1
设备设施的配备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收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管理体系的要求履行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体系;
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环境和储存条件进行控制;
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同一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
场所环境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将其从事检测活动所必须的场所、环境要求制成文件。
4.2.3-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RBT214与《准则》变化比对表

RBT214与《准则》变化比对表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 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 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评审准则条款
变化之处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 1.对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或
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同 等 能 力 要 求 删 除 “ 相 关 ”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
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 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 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
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中所 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
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 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
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 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
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13
Part 1
Part 2
要求------人员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 2.将“质量管理体系”改为“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 体系”,删除限定语“质量”
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基本没有变化)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
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对授权签字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 等能力要求删除“相关”。
4 4.2.2
RB/T 214-2017条款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7年版)和RBT214_2018年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7年版)和RBT214_2018年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7年版)和RBT214_2018年对照表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word格式整理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一、引言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的对照表。

通过对照这两个准则的要求,评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情况。

将详细列出CMA认定评审的各项要求,并与RBT214-2022进行对照。

二、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要求1. 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要求1.1 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适应性1.2 各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要求1.3 决策和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2. 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和仪器设施要求2.1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完备性和合用性 2.2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校准和维护要求 2.3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运行和保养要求3. 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要求3.1 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要求3.2 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3.3 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要求4. 检验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4.1 检验检测项目的方法和标准要求4.2 检验检测项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要求 4.3 检验检测项目的操作规程和记录要求5. 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5.1 质量保证体系的设计和实施要求5.2 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估和持续改进要求 5.3 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和记录要求三、RBT214-2022要求对照1. 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要求1.1 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适应性1.2 各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要求1.3 决策和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2. 设备和仪器设施要求2.1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完备性和合用性 2.2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校准和维护要求 2.3 设备和仪器设施的运行和保养要求3. 人员要求3.1 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要求3.2 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3.3 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要求4. 技术要求4.1 检验检测项目的方法和标准要求4.2 检验检测项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要求 4.3 检验检测项目的操作规程和记录要求5.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5.1 质量保证体系的设计和实施要求5.2 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估和持续改进要求 5.3 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和记录要求四、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一: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2. 附件二:RBT214-2022五、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 RBT214-2022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缺乏对照两个准则的详细了解:解决办法是子细研读两个准则,并进行对照分析,以确保准确理解其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22版)与RBT214-2022对照表一、引言检验检测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22对照表均出台并得到广泛使用。

旨在对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22进行详细解读,方便检验检测机构开展CMA认定评审工作。

二、CMA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CMA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按照国家标准GB/T19001和GB/T 24001的基本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而编制的,是对机构在技术能力、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设备仪器以及环境、卫生、安全3个方面的评审标准。

2、CMA认定程序(1)提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CMA申请CMA认定。

(2)受理申请并初审:CMA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初审。

(3)现场评审:CMA认定中心收到申请并初审通过后,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4)决定认定:经现场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的,CMA认定中心可以决定认定,并颁发CMA认定证书。

(5)监督检查:已经获得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CMA的监督检查。

3、评审内容(1)技术能力:评价机构的测试能力、测试项目覆盖范围、测试结果准确性等(2)管理体系:评价机构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内部审核、不良反应调查等(3)人员素质:评价机构的人员配备、技能培训、考核结果、培训档案管理等(4)设备仪器:评价机构的设备选型及其正确使用,设备维护、校准、验证等(5)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和卫生保护措施等三、RBT214-2022对照表1、总则RBT214-2022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是按照CMA认定评审准则的不同评审项目而列出的对照表,对照表旨在方便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自查和评估,并使其了解CMA认定评审准则的评审要求。

RB214及16版准则变化比对

RB214及16版准则变化比对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 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
相应法律 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 权。
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
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检验检 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approval
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 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
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
将“最高管理者” 改为“管理层” 新增:对公正性做 出承诺
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 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 提升客户满意度; j)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 机遇。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 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 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16 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6 版准则释 义
或者其他组织。(调至 4.1.1)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
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 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

RBT214-2017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比

RBT214-2017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名称改变:《准则》为“评审准则”新增内容:自我评价名称改变:《准则》为“参考文件”将《准则》中部分内容移至最后的参考文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新增内容:英文3.4公正性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精彩文档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1. 引言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供参考使用。

该对照表将详细列出两个文档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准则。

2. 对照表2.1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以下是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之间的对照表:1. 定义和术语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定义和术语与RBT214-2017的定义和术语基本一致。

然而,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在一些术语的解释上更为详细,而RBT214-2017可能更加简洁。

2.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相关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资质、检测设备和仪器、质量管理体系等。

而RBT214-2017在相同领域也提出了类似要求,但可能有所差异。

3.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差异点在具体的要求和指标方面,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了其中一些差异点:- 人员资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人员的资质要求可能更加详细,包括学历、培训经历、资格认证等方面。

-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对设备和仪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要求更高。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在质量体系建立和文件化方面提供更多细节。

4.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相似之处尽管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RBT214-2017在具体要求和指标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的目标和原则基本一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

该对照表详细列出了两个标准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旨在帮助评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两个标准。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的详细内容:1. 定义和范围2. CMA认定评审流程3. 质量管理体系4. 资质评审流程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符合项处理10. 文档和记录要求11. 双盲样品检验要求12. 纠纷解决机制13.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14. CMA认定评审结果三、RBT214-2017对照表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1. 定义和范围2. 质量管理体系3. 评审流程4. 资质评审要求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合格样品处理10. 文件和记录要求11. 纠纷解决机制12.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CMA认定申请表格2. 质量手册模板3. 人员资格审查表格4. 设备清单模板5. 样品收集和保存要求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CMA认定:中国计量认可2. 资质评审:对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定3. 双盲样品:参与者和测试人员都不知道样品身份的测试方法六、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缺乏必要的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

解决办法:组织内部培训计划,定期更新人员知识。

2. 设备和试剂供应不稳定。

214和评审准则的对照

214和评审准则的对照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3.1
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
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14和评审准则对照

214和评审准则对照

1. 总则 1 范围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左面其余文件放在了最后的参考文件中)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4和评审准则的对照

214和评审准则的对照
4。3
场所环境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
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RB214与16版准则变化比对

RB214与16版准则变化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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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内容
新增:本标准规定 了对检验检测机构 进行资质认定能力 评价时,在机构、 人员、场所环境、 设备设 施、管理体 系等方面的通用要 求。 新增:也适用于检 验检测机构的自我 评价。 1.2、1.3 调至“引 言” 新增: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 础和术语 调至文末参考文献 [3] GB 19489 实验 室 生物安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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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 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存储和 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16 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6 版准则释 义
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
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变化内容
4.2 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 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 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 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 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 履行建立、实施、 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 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 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 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 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 承诺: 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b)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 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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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T214-2017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一、术语和定义(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二、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系统:计量溯源性)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将最高管理者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在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前删掉了“相关”,但在释义中保留了“相关”,按照释义执行。

将“质量管理体系”改为“管理体系”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在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前删掉了“相关”。

4.2.5 删掉了“并持证上岗”4.2.6删掉了“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这是约定成俗的,不是删了,就不用做。

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在技术人员处删掉了“技术”,将“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改为“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4.3.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4 设备设施4.4.1设备设施的配备……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4.4.2设备设施的维护4.4.3设备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删掉了显著)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注:计量溯源性有要求指校准实验室;设备可租赁,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护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4.4.4 设备控制……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一般是指: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故障修复后、设备搬迁移动后、设备校准返回后、实验室以外人员使用过、长期停用后4.4.5 故障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删掉了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

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将“超出规定限度”改为“偏离”4.4.6 标准物质加了“尽可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4.5管理体系4.5.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5.2方针目标4.5.3文件控制……明确文件的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合同评审……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用相应的判定规则。

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判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4.5.5 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4.5.6 采购……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等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删掉了“和合格供应商名单”4.5.7服务客户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的措施,并注重人员的回避。

4.5.9 不符合工作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当检验检测机构活动或结果不符合自身的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该程序。

该程序应确保:a) 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b) 针对风险等级采取措施;c)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包括对以前结果的影响分析;d) 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e)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f)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g) 记录所描述的不符合工作和措施。

4.5.10 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删除)。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人员建议、风险评估、能力验证和客户反馈等信息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由原来7个方面增加到10个方面)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风险和机遇,以利于: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把握实现目标的机遇;预防或减少检验检测活动中的不利影响和潜在的失败;实现管理体系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应策划: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如何在管理体系中整合并实施这些措施;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4.5.11 记录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每一项检验检测活动技术记录的信息充分,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 内部审核……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

若资源允许,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要求和范围;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f)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删掉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 管理评审将最高管理者改为“管理层”……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14个变成15个)a)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b)目标的可行性;(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c)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d)以前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e)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f)纠正措施;(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g)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h)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检验检测机构活动范围的变化;(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i)客户反馈;(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j)投诉;(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k)实施改进的有效性;(m 改进建议;)l)资源配备的合理性;(k 资源的充分性)m)风险识别的可控性;( 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n)结果质量的保障性;(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o)其他相关因素,如监督活动和培训。

(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删除)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a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b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改进(a 改进措施;)c提供所需的资源(c资源需求)d变更需求(b 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4.5.14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确认的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满足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将标准方法的“证实”改成“验证”注:标准方法做验证,非标方法做确认4.5.15 测量不确定度……检验检测项目中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

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有要求时,需要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4.5.16 数据信息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检验检测获得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对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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