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税
最新-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现实思考 精品
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现实思考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是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人员应该深入研究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观念为先——着眼于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着眼于树立依法治税观念。
目前,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执法者来说,有些人头脑里“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对依法治税很不情愿;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却很少讲执法者也应依法征税,甚至有的把执法权变为自己随心所欲的工具。
就纳税人而言,有些是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受自身利益驱使,千方百计欠、偷、骗、抗税,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有些人虽然依法纳税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后顾之忧”,即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多数也不敢诉诸法律予以维护。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
从理论上讲,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同时也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从实践来看,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唯一途径。
这一主要矛盾所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表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指导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揽税收工作全局的根本指针,也是衡量税收工作的主要标准。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通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从而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浅谈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与对策_税务研讨论文概要
浅谈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与对策_税务研讨论文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税之本,也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
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说:税务工作的基本职责、基本出发点、落脚点、基本方针都是依法治税,最终目标也是依法治税。
即要求税收工作要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贯彻法治原则;代表国家征税机关和人员要依法征税,公民要依法纳税,全社会要依法支持和监督税收工作。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为推进依法治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制度、机制和手段的保证。
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税收法治环境仍不尽理想。
下面笔者就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及其相关对策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依法治税现状与难点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我国从1988年首次确立以“以法治税”为指导思想,到今天全面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的思想逐步成熟,深入人心,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善执法,规范征管,税收执法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了新型的征管模式;加强税务稽查,强化法制宣传,改善了税收法制的外部环境;强化“两权”监督,坚持教育培训,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
但是,从目前状况来看,税收法治水平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依法治税工作存在一定的难点问题:(一)依法征税原则远不能够完全落实到位。
依法治税是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的统一,要实现依法治税,就得遵循依法征税原则。
依法征税原则又叫税收法定主义,它是税收和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
即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作出开征、停征税收,不得擅自变动纳税主体、征收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税率等收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这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税收征管活动的法治化,减少税收执法随意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方面,在基层,税收执法权仍然相对集中在一些部门或个人手中,集征、管、查于一体的基层单位还很多;另一方面,现行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相互制衡机制较弱,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和健全,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不够,从而直接导致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缺乏有效的监督。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它的核心是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
在税收管理中,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税是维护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国家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而依法治税是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遵循法律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征税,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得到有效的保障。
这一点不仅在避免了因不公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也为税收系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增加了纳税人的认可度和合作性。
其次,依法治税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保证。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项繁琐且复杂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来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在依法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通过依法进行管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强化税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专业水平,形成一个更加有序和高效的税收管理机制。
再次,依法治税是促进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的重要保障。
税收征纳工作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来支持和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治税,才能够保障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与此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为税收征纳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提高税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能力,确保税收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
最后,依法治税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有力保证。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工具和社会管理手段,税收活动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识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增加社会公平感和获得感,防止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征文:坚持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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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征文:坚持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税 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征文:坚持学法用法,推动依法治税
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对税务部门来讲,执
行、落实好税收政策,严格、公正执法至关重要。
如何确保税法的严格实施,
维护税法公正,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正与正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仍旧是
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以下几点是税务人员正确执法的关键。
一,坚持税务干部的学法用法。
开展常常性的培训工作,是我们要常抓
不懈的一项工作。
除学习有关税收专业法规外,还要学习《听证制度》、《行
政惩罚法律文书》、《行政诉讼法》、《行政惩罚法》以及其他一系列法规学问。
二,提高领导干部对学法执法工作重要性的熟悉,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由于过分强调“任务治税”,而对依法行政有所忽视,“只要任务能完成,学不学法都能行”等观念在一部分税务干部特殊是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消失了不征、迟征、少征税款和预征、虚收、探收税款的不良现象,我们自己直接或间接地减弱了税法的刚性,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
三,要常常围绕税务机关证据取得、执法程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化
探讨,不仅使大家对举证责任安排、证据的合法有效性、证明力和执法程
序的严谨性、行政合理性等问题有更加明确的熟悉,而且进一步增加了税
务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加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爱护力度。
推行了公开办税,自觉接受纳税
人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检举权、陈诉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
爱护。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
加强司法独立性
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 性,减少外部干预和压力 ,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司 法保障。
提高司法效率
优化司法程序和流程,提 高司法效率和质量,降低 纳税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成本。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1 2 3
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税 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
稳定性。
促进公平正义
依法治税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 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动经济发展
依法治税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提 高经济运行效率。
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依法治税可以防止税收流失, 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国家经 济和政治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02
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税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 政、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税收活动必须服从于法律,强 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机关的 决定。
涉及税收基本事项、税收要素 等重大问题应当由法律作出规 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 的范围内对税收要素进行具体 规定。
依法治税的客体包括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等涉税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 协助税务机关完成征管任务的单位 和个人。
内容
依法治税的内容包括依法组织税收 收入、依法实施税收征管、依法进 行税收检查和依法处理涉税案件等 。
03
依法治税的现状及问题
当前依法治税的成效
税收法定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01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税收法定原则,将税收基本事项由行政
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
2024社会依法治税行动方案
2024社会依法治税行动方案
2024年社会依法治税行动方案
本方案旨在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国将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税收法规体系,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逃税行为。
2.推动税收改革,优化税收体制,简化税收手续,提高税收便利化和透明度,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3.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税收征管人员培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税收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税收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增强纳税人的税收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纳税人按时足额履行纳税义务,营造良好的税收文化和社会氛围。
5.加强税收合作,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税收逃逸和避税行为,促进国际税收秩序的协调和稳定,维护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2024年社会依法治税行动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税收工作的全面提升,促进税收制度的健康发展,实现税收目标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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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1. 依法治税可以有效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依法治税可以加强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和精准度。
3. 依法治税可以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4. 依法治税可以促进税收征管的便利性和便捷性。
5. 依法治税可以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科技化。
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作为一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思想,依法治税被加强研究和深化实施。
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依法治税可以有效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税收征管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财政管理工作,征管工作的公正合法性必须得到有效保障,才能有效促进社会公正。
依法治税要求税务机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当征收和滥用征税的行为,维护征纳双方的公正合法权益,是传承和弘扬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和精准度依法治税可以加强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和精准度。
税收征管涉及纳税人的各种行为,有时还涉及到复杂的税收环节。
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时,要严谨细致,精准把握税收政策,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和精准度。
只有严密的税收征管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财政稳定。
三、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依法治税可以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税收征管工作是需要高效运作的,如果没有高效率的管理,会导致税收负担过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引发社会不满。
依法治税强调通过加强制度和规范管理,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提高财政收入和社会福利。
四、促进税收征管的便利性和便捷性依法治税可以促进税收征管的便利性和便捷性。
现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纳税人的在线办税渠道也越来越丰富。
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以及在线税务咨询等服务,可以更好地提升纳税人的服务体验,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升税收征管的便捷性。
五、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科技化依法治税可以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科技化。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指在税收管理领域中遵循法律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税收法治化的发展和推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注重法律尊严和法律精神,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从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特点、实践和推进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1、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依法治税包括依法征税、依法管理和依法纳税三个方面。
依法征税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税。
依法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税收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
依法纳税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税收义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缴纳应纳税款。
2、法治意识税务法治意识是指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税收管理活动中,树立并强化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法律尊严。
税务法治意识包括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公正征税、合法维权等内容。
税务法治意识的强化,有利于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
3、法治精神税务法治精神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秉持法律精神和法律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
法治精神包括公正、公平、廉洁、规范、透明等内容。
税务法治精神的弘扬,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特点1、法治思维税务法治思维是指在税收管理活动中,强调法律效果,注重法律规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纳税,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法治化的高度思维。
法治思维的特点是思维内在,思维深入,思维稳健,思维广泛。
税务法治思维是税收管理工作的精髓和灵魂,是税收管理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
2、依法办事税务法治方式的特点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依法监督。
依法办事是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管理税收活动和解决税收纠纷的基本方式。
浅谈依法治税
浅谈依法治税作者:智勐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0期依法治税就是指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更是税收工作的灵魂。
依法治税应包括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义务法定、程序法定和作为法定的内涵。
推进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还存在着不少的热点、难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1.依法治税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五大就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一条基本方略。
税收工作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治国的局部实践和重要组成部分。
2.依法治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而要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必须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这就从客观上提出了强化依法治税的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税法,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才能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真正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3.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利益实现的必要手段。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税收固有的这种强制性、无偿性本身就决定了法治的不可或缺,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将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通过税收的方式来实现,而且税收还是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重要手段。
4.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建设税收文明的必由之路。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时,把“法治”摆在了首要位置。
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权,税务机关必须认真执行税法,严格税收征管的职责,不得随意减、免、缓、欠或开征、停征税款,更不得以权代法、以言代法。
依法治税研讨发言稿范文
依法治税研讨发言稿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事们:
大家好!
我很荣幸能够在此次依法治税研讨会上发表自己的见解。
依法治税是我国税收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税收管理的根本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
税收法律法规是依法治税的基础,只有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合理规范税收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税收工作的稳健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健全相关法律条款,同时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其次,我们需要强化税收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税收执法部门需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依法治税的落地生根。
最后,我们需要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是促进依法治税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合法纳税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的浓厚氛围。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研讨会,能够吸取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为税收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法制化进程,使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依法治税仍然是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迫切重要的任务。
一、现存问题(一)税法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目前的单行税法多为暂行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由人大立法的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立法较少,使我国的税收法律显得相对薄弱。
“我国现行的19个工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只有3部是经最高权力机关立法的税收法律,其余16个法规均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1]由于缺少税收基本法作为税收法律体系的统领,使税法和宪法有关涉税内容难以衔接,出现了明显的空档,税收法律体系难以达到严密合理,影响其法律效力。
二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税收领域中有些法律、法规不符合法理,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存在冲突,有的法律规范不健全,有的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互相矛盾,造成税务部门内部“依法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税法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联系与互补,形成不了有机的整体,导致银行、工商、司法等部门在如何配合依法征税上存在不协调现象,缺乏法律约束。
(二)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一方面,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工作的现象。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当地的利益,对税收工作进行行政干预,有的越权制定与统一税法相悖的文件,有的擅自决定减免国家税收,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宣布无权作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用隐蔽的方法违规减免缓国家税款;有的通过权利向税务部门施压,寅吃卯粮进行预征。
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意识不强,“个别税务干部甚至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同谋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活动,使依法治税工作受到严重损害”[2]。
(三)管理职责不够明晰。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摘要】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税收法治化、规范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税务系统在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一些挑战,如税法宣传不足、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征管机制有待加强等。
为了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需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完善税法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同时也要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发展方向应是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确保税收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确保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关键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税法宣传教育,税法法规体系,税收征管机制,税收执法监督,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平,发展方向,必要性。
1. 引言1.1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保障税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举措。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法治化有利于提升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有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税收公平,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更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通过依法治税,才能有效规范税收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偷税、逃税等问题,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缴效率,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
税收法治化还有利于增强税务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规范行为,提升税务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对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税收领域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1.2 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条文的适用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税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
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1. 引言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务机构的发展,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分析其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2. 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依法治税是指国家税收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纳税人权利和履行纳税人义务。
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包括:2.1 法定原则税收管理应以法定为基础,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税收规定。
2.2 公平原则税收管理应当体现公平,对不同纳税人要依法、平等地征收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2.3 便民原则税收管理应当以便利纳税人为目标,提供便利的纳税服务和操作程序。
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简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2.4 诚信原则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制度和程序履行纳税义务,税收管理机关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纳税服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应当互相信任、诚实守信。
3. 纳税服务的意义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系列便利纳税的服务和支持。
纳税服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促进依法纳税纳税服务的提供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认知和理解,从而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
3.2 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纳税服务的优化可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通过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能够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度。
3.3 促进经济发展纳税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纳税服务的提供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高纳税的效率,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能。
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辩证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一切税收工作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自身职责的规定,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的一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在税收管理中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服务也不能脱离执法而存在,而是以依法治税为前提。
一、目前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关系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一)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疏于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环境。
由于只强调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柜台服务,把着眼点放在了为纳税人的具体办税事项,而忽略了从宏观上把握税收经济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过于强调优化纳税服务而淡化了管理。
纳税人是税收的基本承担者,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要求纳税人必须主动申报纳税,同时还要加强监管。
对于纳税意识差、办税能力弱的纳税人要加强电话提醒、短信或者上门催报等方式,否则会影响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服务的质量,使优化服务停留在形式上。
(三)注重优化服务而弱化了执法的刚性。
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为避免受到纳税人投诉,当纳税人有不符合办税手续、申报不实等违章行为时,不敢坚持原则,或者审核不严,或者处罚不力,弱化了严格执法,忽视了执法的严肃性,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偏松、执法不严的现象,以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漏洞,削弱了依法治税的刚性。
(四)把优化服务简单地等同于微笑服务。
作为执法机关,微笑服务是优化服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候只强调形式上的服务态度的优化,而忽略了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掌握和解释税收政策不够熟练,纳税人得不到真正想要的服务。
浅谈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化建设
案率、处罚率偏低,处罚力度不够 ,大案、要 案查处及公告不多, 5 完善 税务 代理 业 。 1健 全 税务 代理 机 构 。 . () 税务 代 理机 构 作为 滞 纳金 的 加 收严 重 不足 。三 是普 遍 存 在 以补 代 罚 、 以罚 代 刑 的现 社会中介机构 .同律 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务所一样 ,不应隶属于 象。对偷逃税事实清楚 、手段恶劣的纳税人不能立案处罚 ,仅 以 任何政府部门。2 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 () 这是税务代理业 补税处理结 案.对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 以行政处罚代替。 发展的根本保证。3 加强服务宣传 . () 让税务代理走向市场。 税务代 4 税务 代 理 业 发展 缓 慢 。 我 国从 2 纪 8 . O世 O年代 初 开 始兴 起 理机构应当从税务机构中剥离出来 .找准 自己的市场定位。税务
【 关键词】依法治税
一
问 题
建议
条件 ,有步骤地将各税种完成立法手续 ,主要税种应正式采取法
、
依法治税 的现 实意义
税 法 是 社会 主义 法 制体 系的 一 个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依 法治 税 是 律形式 .其他税种有步骤地完成立法程序 .提高各实体税 法的法 税 收领 域 贯 彻 落实 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略 的具体 体 现 也 是税 务 部 门 律级次 ,以维护税收法律 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 3 完善税收程序
门思想根深蒂固 .体现在工作中就是生、冷 、硬 .使征纳双方关 务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 培训等手段 ,使税务人 员加深对税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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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依法治税【内容摘要】:“依法治税”是指税收征纳双方均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活动。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不应该是税务机关无原则地避免与纳税人发生矛盾和冲突,也不是无原则地要求纳税人必须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一切决定,而是必须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妥善地处理征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同时,法律法规也是处理征纳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唯一准绳,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的单方面行动都是无效的,都是违法的。
所以,对于我们税务机关来说,就要做到依照税法的规定去妥善地处理各种征纳关系,也就是依法治税。
关键词:明晰征纳权责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依法治税是准绳,但不能一刀切,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明晰现行税收征纳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内在的根源。
一、当前税收征纳关系中影响社会管理的负面因素分析近年来,税务机关在构建和改善征纳关系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有益的探索,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广大纳税人对于税收工作的理解度、遵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文明诚信服务的税收环境日臻优化,税收征纳关系的主流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对于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科学管理发挥了积极功效。
但少数地方在处理税收征纳关系的理念思路、政策法规、方法手段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甚至在个别地方因税收征纳关系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呈现加剧、激化的趋势,个别地方征纳之间出现严重分岐、对立、甚至对抗的情况也时常见诸于报刊网络媒体,做好新形势下税务管理工作时刻不能松懈。
(一)是税收增长与客观税源的矛盾。
长期以来,由于受税收计划层层加码,一年更比一年高的思维定势的影响,加上经济税源的持续拉动,近年来税收收入在国民经济运行指标中始终保持高位增长,成为“一匹跑得飞快的骏马”。
以***年为例,全税务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比上年增长20.8%;而同期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
在税收增幅远远超越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的背景下,引发了广大有识之士和纳税人的反思: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增幅远高于经济增长,税收从何而来,尽管理论界早就有“税收增长可不完全同步于经济增长”的共识,但增幅过大,也容易让人产生对税收的误解。
**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在该榜单中,中税务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
有人也因此称“中国进入了高税收低福利”的时代,尽管这些观点有其偏颇之处,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于现行税收与民生之间的关注程度。
同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的贫困地区,对于年年增长的税收任务,时常产生望尘莫及、望“税”兴叹之感,个别地方为完成税收任务和追求数字政绩,出现了收“过头税”,搞寅吃卯粮,甚至人为引税、买税、卖税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
(二)是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矛盾。
在努力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税务机关的时代步伐中,税务机关面临着工作理念、管理转型、提升服务等重大转折带来的阵痛,一方面,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准确把握计税依据,杜绝收取“人情税”、“关系税”,确保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到合法征税、文明征税、应收尽收,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真实地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实现,考虑到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实现,考虑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在“执好法”与“服好务”这两个并非对立的命题之间,少数地方税务机关感到难以把握和统一,出现了“强调管理淡化服务、强调服务淡化管理”的矛盾,造成了服务与执法之间难以取舍,无所适从。
(三)是依率计征与税负不公的矛盾。
征收税款的多少,站在税务机关的立场,注重的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符合课税条件的客体所产生的课税依据,做到应收尽收,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也就是税法意义上的公平,但在纳税人的心目中,税负公平的内涵则更为丰富,更多地表现为赢利预期、现实预期、纵向对比预期、横向对比预期,如果达不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和底线,就会产生税负不公的心理。
税收征纳双方对于税收负担的不同依据和理解,也容易造成双方在涉税问题上的分岐和矛盾。
(四)是权利主张与实际兑现的矛盾。
首先,受纳税人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个人综合素质能力、渠道畅通程度,以及办理时限和效率等因素影响,纳税人权利的兑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依靠于税务机关主动履行职责,履行义务,一旦税务机关不主动作为,纳税人的权利维护与实现就会非常困难。
其次,从法理的角度分析,纳税人的权利不是自动生成的,而是程序性的权利,其先决条件是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只有在依法诚信履行纳税义务的基础上,才具有享有应有权利的条件。
而评判纳税人是否依法诚信纳税的决定权,在于税务机关,这种权利前置和认可前置,决定了纳税人主张权利的难度。
第三,从征纳数量关系来看,纳税人群体大,量多,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数量小,无论是在时间空间上,还是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难以保证每一位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难以保证每一位纳税人都能得到优质服务。
二、造成税收征纳关系影响社会管理的原因和根源分析(一)大局意识淡化,税务管理尚未实现社会管理的“无缝对接”。
一是主体意识缺失。
实际工作中,少数同志对于社会管理的认识显得过于狭隘,将社会管理理解为:社会综合治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问题,而将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收入分配、再分配的税收管理问题,则隔离于社会管理领域之外。
二是思想理念滞后。
少数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思想观念未能及时转变,习惯于管理而不习惯于服务,多以“管理者”自居,“官本位”、“官贵民贱”等思想仍未完全消除,直接影响和决定了税收征纳关系的走向。
三是主动作为不够。
立足税务部门和工作岗位,充分关注社会管理问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通过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社会矛盾的缓和,促进对于国家政策法规的理解支持、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等方面,做得还不够,税务管理未能完全融入社会管理的大局之中,相反,个别地方因税收问题引发的征纳矛盾有时还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二)税收认识不足,积淀的负面赋税思想难以在短时间消除。
人类历史的进步,离不开赋税的支持。
同样作为税收,在中西方文化的认知上却有迥然不同的差异相对于西方“只有死亡和赋税不可避免”的深刻认识,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对于税收的认识与教育,却停留于“苛税猛于虎”、“苛捐杂税”的单一认识,在风云变幻的历史长河里,一句“迎闯王、不纳粮”的号令,即让追随者云集。
即使是传承下来的“皇粮税务,自古有之”的税之教训,也似乎透露出劝教者引经据典的苍白与执行者的无奈。
传统的缺乏理性的税收传统文化积淀,增添了当代国民纳税意识的淡薄,“能拖则拖、能逃则逃”的心理在一些纳税人的心中,还存有一定的市场;“查出来再补交”的心态,更让少数纳税人有恃无恐;甚至有极少数纳税人对于税收具有逆反心理,等等,这些思想对于构建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具有天然的文化、心理、习惯上的障碍。
(三)渠道不尽畅通,税收征纳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一是税收属性缺乏全面认知。
受现行税收财政体制的束缚,税收收入与财政支出实行“两条线、两分离”的管理模式,纳税人对于如何缴纳税收、缴多少税做到心里明白,但对于税收收入如何用之于民却不甚清楚,税收本身所具有的整体补偿性、社会回报性、公共服务补偿性,对于单个纳税主体而言,却不一定能够得到及时体现,个别纳税人甚至产生“税收白交了”的心理。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不尽规范。
一些地方在零散税源多,征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由政府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征收,有的在划拔款项、审批管理环节,采取先打包统一收取相关税费,而后进行分配,税务机关往往不直接与纳税人见面,具体义务只是开具完税凭证。
工作方式方法上简单粗糙,一旦发生涉税纠纷,税务机关不仅处于被动,而且人为隔断了税收征纳联系。
三是纳税人诉求渠道不尽通畅。
如纳税人对税收负担的承受,既有经济上,更有心理上的,出现税负争议时,纳税人要求降低税负的决定权在税务机关,且有时要实现降低税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朝发夕至”,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四)征管模式改革需要,引发征纳关系出现“阵痛”。
一是管理模式转型带来的不适应。
在旧的“一人上户、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中,税务机关扮演的是“保姆”式角色,在税务机关集权管理模式下,纳税人所做的更多的只是遵从。
随着征管模式的改革步伐的加快,现行“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管理模式,税务登记、税负核定、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纳税评估等诸多事项都需要纳税人参与其中,客观上也给纳税人带来了麻烦,增添了负担。
二是现代信息管税带来的不适应。
目前各税务源管理体系大多依靠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税源信息采集、纳税申报方式的改进,刷卡缴税、同城办税、税库银横向联网、网络办税的推广,在完成由手工管理向科技管理转换之后,给纳税人带来的是快捷便利,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受到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文化素质、距离远近等个性差异因素影响,加上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宣传、辅导、服务没有完全到位,少数纳税人一时难以适应信息管税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出现不尽配合、支持的现象。
三是税收政策遵从带来的不适应。
对于新开业的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法规、办理涉税事项往往是“一切都是新的”,有时感到力不从心;对于已经开业的纳税人而言,也存在对于税收政策法规变化了解不及时,尤其是对于一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理解掌握,及相关资料的报送、征管流程的办理,显得不甚清晰,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率。
推进依法治税是需要征纳双方共同努力,任重道远的大型系统工程,作为一名普通的在职税务工作人员,就如何推进依法治税,我也谈谈个人的浅显看法。
一、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积极推动相关税收立法。
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等工作,主动配合把成熟稳定的单行税种法规上升为法律。
将法治精神贯穿税收改革,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对税收改革中形成的、实践证明科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上升为法律制度。
(二)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
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税收政策的立改废释中,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税收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做好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储备,提高税收政策服务水平。
完善税收政策跟踪问效机制,定期进行效应评估分析,对引发涉税争议的税收政策及时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