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叉车安全操作规范
1. 驾驶叉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上海市安全技术监督局考核批准,发给考核合格证件,才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 公司内叉车负责人由叉车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专车专管专用,并于车辆醒目处张贴叉车负责人相关信息(照片、姓名、工号、联系方式、叉车行驶证复印件)。
3. 公司内叉车仅限叉车负责人(叉车负责人:系指叉车使用部门指定叉车驾驶员,并在人事资料岗位中予以体现叉车驾驶员一项)使用,严禁其他人员随意驾驶。
4. 叉车日常检查由相应负责人每日早上叉车行驶前进行,并填写“叉车日常点检表”。叉车需维修时,也由相应负责人填写请修单报修。
5. 叉车行驶时,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且佩戴安全帽。
6. 叉车严禁载人(除驾驶员以外),且严禁货叉上站人。
7. 严禁酒后驾驶叉车。
8. 叉车起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机、喇叭、照明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9. 注意观察电压表的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
10. 叉车开动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严禁在厂区大门未完全开启情况下驾驶叉车出入厂区。
11. 叉车电瓶不得被水淋湿,防止损坏叉车及电瓶漏电伤人。
12. 叉车载货前进时货物高度不得超过驾驶员水平视线,倒退时须视线良好,并应注意装载货物不可倾倒,所载物品须捆好,严禁超载。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摆放均匀,严禁用单个叉尖挑物。
13. 厂区内叉车限速10KM/小时,叉物倒行限速5KM/小时,车间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公里。
14. 货叉升高后,禁止一切人员在货叉下方停留或穿越。
15. 停车时,应将货叉平放在地上,拉紧手刹车。驾驶员离开时,应将叉车操纵杆放在空挡,断开电源并将钥匙拔出带走。
16. 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仓储部叉车组处罚制度
为了规范叉车作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叉车操作人员的责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损坏产品处罚规定(适用于仓储部叉车组):
1、损坏背板1件\包:10元/次,扣效益评分1分。
2、损坏铝材1件\包:50元/次,扣效益评分1分。
3、损坏仓库各库区备货产品(标准件、百叶板等)1件\包:20元/次,扣效益评分1分。
4、非标板件(背板除外)1件\包:30元/次,扣效益评分1分;
5、损坏趟门或订箱产品1件\包:50元/次,扣效益评分1分;
6、所有板件、产品:2~5件\包50元/次,扣效益评分5分;6~10件\包100元/次,扣效益评分10分;10件\包以上200元/次,扣效益评分20分;严重的作开除处理。如损坏产品隐瞒不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欢迎互相监督举报,举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员20~50元并进行保密
二、违反日常工作章程处罚规定(适用于仓储部叉车组):
1、没有做好叉车保养和记录工作,影响叉车正常使用,违者每次处罚50元;
2、叉车在行驶时载人的,每次处罚100元;
3、发现叉车故障未及时上报叉车组长的,每次处罚20元,属于人为造成叉车出现故障的,视损坏程度,每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4、叉车组长接报叉车故障后,未及时与机修联系维修排除故障的,处罚20元/次;
5、叉车司机在人离开叉车而未熄火拉制动和拔掉钥匙的,每次处罚20元;
6、在厂区内,叉车限速10公里以内(有限速标志的必须在标志速度内行驶),超速每次处罚20元;
7、叉车司机让无证人员驾驶叉车的,叉车司机处罚200元/次,当事人处罚100元/此;
8、每天下午或晚上下班后电瓶叉车没有充电耽误第二天工作的处罚20元;
9、每天下班前没有把叉车停到指定地方并按规定保管钥匙的,处罚10元/次;
10、没有按要求及时调整产品和上架归位,导致通道堵塞或者消防器材堵塞的处罚20元/次;
11、产品没有按规定上架存放到指定架位的,处罚10元/次;
12、产品上架、归位没有按要求摆放,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50元/次,其他班组摆放存在隐患,但叉车已叉起归位、上架,视为叉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