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草海地区和滇池西岸沿线地带保护与利用规划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昆政办〔2019〕91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有关直属机构:《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5日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两湖两江”(滇池、阳宗海以及金沙江昆明段、珠江昆明段)是昆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局。
根据《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南省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20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8〕97号)精神和部署,为打好昆明市“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坚决打好“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促进“两湖两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全面协调。
云南滇池和洱海治理措施
云南滇池和洱海治理措施1.引言云南是我国拥有众多湖泊的省份之一,其中滇池和洱海作为两大重要淡水湖泊,亦是云南省的骄傲。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因素,这两个湖泊的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亟需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来保护它们的生态系统。
本文将介绍云南滇池和洱海的治理措施。
2.滇池治理措施2.1水污染治理滇池是我国最大的高原湖泊,也是中国四大淡水湖之一。
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业、工业的发展,滇池的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减少污染源: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厂,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覆盖率。
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提高污染源减排能力。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田面源污染防控技术,限制使用农药和化肥,提倡有机农业,保护滇池周边的农田环境。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
2.2生态修复滇池的湖泊生态系统长期受到破坏,为了恢复和保护滇池的生态环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生态修复措施:-湿地保护:加强滇池周边湿地保护,修复受损湿地,建立湿地保护区和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湖泊水质和水量调控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水生态补偿:政府实施了水生态补偿机制,对滇池上游水库的水库建设和用水进行合理规划,并向下游湖泊提供生态补偿金,以保障滇池的水量和水质。
-水生态系统的重建:通过湿地增补、湖泊清淤、水生植物种植等手段,重建滇池的水生态系统。
这些措施不仅能够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还能够为湖泊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境。
3.洱海治理措施3.1河流治理洱海是我国最大的高原湖泊之一,位于滇池以南。
由于受到入湖河流的农田面源污染等影响,洱海的水质一度严重下降。
为了改善洱海的水质,政府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河道整治:对入湖河流进行河道整治,加大隔离带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物进入湖泊。
-水质监测:加强洱海周边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异常,控制污染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昆政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现将《昆明市环滇池生态湿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7日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环滇池生态区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环滇池生态区湿地,是指滇池一级保护区和环湖路临湖一侧以内滇池二级保护区禁建区的滇池湖滨天然湿地,以及建设(包括恢复、提升)的湿地。
第三条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滇池管理局及沿湖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做好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一)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湿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市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与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对接。
(二)市滇池管理局负责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管理的监管与技术指导、建设方案审查与验收、监测与评估。
(三)沿湖各区政府、管委会是环滇池生态区湿地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湿地管理制度和巡护制度;制定年度湿地管理方案和资金计划;统筹协调湿地的运行维护;开展湿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普及湿地知识;开展辖区范围内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做好入侵物种的防控;落实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对以湿地为主要栖息地、越冬地的珍稀、濒危、珍贵动植物物种的保护,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收集管理湿地建设及管护档案。
昆明市生态功能区划
普渡河上游中山山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3488.用不合理
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防止农田环境污染和水体污染
Ⅰ2-6
轿子山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161.42
Ⅲ3
南盘江、甸溪河岩溶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亚区
Ⅲ3-1
南盘江、甸溪河岩溶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790.36
森林覆盖率低,质量差,水土保持能力低,人口密集,土地利用过度引起的潜在石漠化,局部地区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保护农田生态环境,防止石漠化;降低土地利用强度,开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以亚热带经济林木为主的生态建设;发展清洁生产,适当限制矿产资源和小水电的开发
加强区域的水源涵养能力,规范管理,严禁不符合保护目标的生产活动和人为活动。
Ⅰ2-2
棋盘山中山山原水源涵养及旅游生态功能区
456.18
水土流失较严重,旅游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
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防止旅游造成进一步的生还环境破坏和污染,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Ⅰ2-3
安宁海口低山盆地工业生态功能区
开展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为目的的退耕还林还草、植被培育工作,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体污染
Ⅱ
中
部
高
原
湖
盆
生
态
区
Ⅱ1
滇池湖盆城镇与工业生态亚区
Ⅱ1-1
滇池湖泊及湖滨水生生态系统多功能生态区
639.04
滇池水体污染严重,旅游活动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破坏;湖滨带开发过度,侵占天然湿地现象严重。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综合保护第四章一级保护区第五章二级保护区第六章三级保护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滇池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滇池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滇池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昆明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是昆明市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是具备防洪、调蓄、灌溉、景观、生态和气候调节等功能的高原城市湖泊。
滇池分为外海和草海。
滇池外海控制运行水位为:正常高水位1887.5米,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特枯水年对策水位1885.2米,汛期限制水位1887.2米,2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1887.5米。
滇池草海控制运行水位为:正常高水位1886.8米,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
第四条滇池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外海水质按Ⅲ类水标准保护,草海水质按Ⅳ类水标准保护。
第五条滇池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涉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嵩明7个县(区)2920平方公里的区域。
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下列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二)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三)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
保护滇池的措施
保护滇池的措施滇池是中国云南省的一座重要淡水湖泊,也是我国最大的高原湖泊之一。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滇池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滇池的生态环境,采取一系列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水污染治理是保护滇池的关键。
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滇池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加强对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
此外,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保护滇池的生态系统也是至关重要的。
滇池周边的湿地和森林是滇池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持滇池的水质和生物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政府应该划定湿地保护区和森林保护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管理。
此外,限制滇池周边的开发活动,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加强滇池的水资源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滇池是云南地区重要的水资源补给地之一,对于维持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滇池水位、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和调控。
此外,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推广节水技术和意识,减少浪费也是非常重要的。
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也是保护滇池的重要手段。
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滇池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和邻国的合作,共同保护滇池的生态环境,推动跨境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保护滇池的措施包括加强水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系统、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等。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保护滇池的生态环境,确保滇池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政府、公众和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为滇池的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昆政办[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8〕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地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增强土地储备的作用和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级城建、三级开发区、市域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按照规划,集中连片收储土地”的工作思路,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和县城,特别是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发展,突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突出环湖路、高海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区域发展,结合全市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充分调动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科学管理,通过“规划、计划、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运行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片区土地收储工作,确保政府土地储备库有足够的土地供应市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和开发区熟地供应“三步走”目标,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滇池保护区划定及区域规划
• 规划意向
滇池疏浚工程
清淤,恢复健康水质
天然湿地
新型水体清淤船开进滇池
对滇池河道进行清淤
增设污水处理厂
水处理,提高排出水质标准
昆明第一污 水处理厂
天然湿地
11-15年昆 明重点项目 规划
具体做法--二三级保护
规划范围 规划内容
• 建立并完善村落基础设施 • 升级村落产业结构 • 搬迁或改造工业区
基本概况--污染情况
人为因素 70年代以来,随着昆明城市化、工 业化的发展、以及盲目的大规模的 围湖造田,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出现 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是水资源短缺 和水质污染。 自然因素 在湖泊自然演替过程中,滇池已步 入老年期,湖盆浅,湖底淤积严重 ,加之位于昆明城市的下游,盆地 最低凹地带,湖水置换能力差,交 换周期长,且滇池多年平均蒸发量 大于多年平均降雨量,湖滨湿地丧 失,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水质迅速 恶化,曾一度为异常富营养化,水 质超地面水V类标准,蓝藻水葫芦 滋生蔓延,严重制约了昆明市可持 续发展。
人工湿地 自然湿地 水体 原有村落 公路 工厂区
人工湿地 自然湿地 水体 原有村落 公路 工厂区
人工湿地 自然湿地 水体 原有村落 公路 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人工湿地 自然湿地 水体 原有村落 公路 二级保护区
具体做法--开源节流
所谓的开源节流,开源是指改进周边居民的生产 生活方式,减少排污量,同时通过新的产业方式 以及完善居民的基础生活设施,而节流则是禁止 污水排入滇池,同时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恢复滇 池的水质。
升级村庄产业结构
天然湿地
产 业 结 构
开 设 农 家 乐
花 卉 种 植
搬迁或改造工厂区
滇池保护条例
滇池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03.25•【字号】•【施行日期】1988.07.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景区管理正文滇池保护条例(1988年2月10日昆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8年3月25日云南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滇池是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属国家重点保护水域之一,它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有重要作用,是昆明城市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
第二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滇池域资源,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以保护滇池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为中心。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
滇池水资源应当实行科学管理,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第四条本条例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地汇水区域。
按照地理条件和不同的功能要求,划分为三个区:滇池水体;滇池周围的盆地区;盆地区以外、分水岭以内的水源涵养区。
第五条保护滇池的原则是: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整治,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一切在滇池保护范围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七条在滇池保护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实施本条例,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
第二章滇池水体保护第八条为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适当增加蓄水量。
按照优化调度的原则,确定滇池控制运行水位为:正常高水1887.4米(黄海高程,下同),相应蓄水容积为15.5亿立方米。
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相应蓄水容积为9.9亿立方米。
特枯水年对策水位1885.2米,相应蓄水容积为9亿方米。
二十年一遇最高洪水位1887.5米。
汛期限制水位1887.1米。
滇池环境保护方案
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搭建
国际环保组织合作
与国际环保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滇池环境保护工作,借鉴 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国际环保会议参与
积极参加国际环保会议和论坛,展示滇池环境保护成果,加强与国 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国际环保项目引进
引进国际先进的环保项目和技术,为滇池环境保护注入新的动力和活 力。
06
梳理现有滇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包 括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等。
分析现有政策法规在滇池环境保护中 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 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新增或修改法规建议提
针对滇池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新增或修改 相关法规的建议。
着重考虑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的 法规建设,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湿地生态系统退化
滇池周边湿地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湿地面积减少 ,生态功能退化,对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产生负面影响。
食物链断裂
由于水质恶化和生态系统破坏,滇池水域食物链 出现断裂,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
污染源分析及影响评估
工业污染源
周边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废 气、废渣等是滇池主要的污染 源之一,对水质和生态系统产
生态效益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滇池生态系统的恢 复和可持续发展。
谢谢观看
生严重影响。
农业污染源
农业面源污染是滇池另一重要 污染源,化肥、农药等农业化 学品的使用导致大量污染物质 进入水体。
生活污染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 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滇池 水质和生态系统造成压力。
交通运输污染源
船舶运输、机动车尾气等也是 滇池的污染源之一,对水域环 境和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
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7•【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6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滇池生态区是指滇池一级保护区和环湖路临湖一侧以内的滇池二级保护区中的禁止建设区。
第三条在环滇池生态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官渡、西山、呈贡区和晋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沿湖县区人民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沿湖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大环滇池生态区保护的经费投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形式参与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依法建立健全环滇池生态区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评估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九条沿湖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责任制定保护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建设方案。
第十条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划;(二)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履行生态区保护职责;(三)对生态建设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四)制定环滇池生态区重点区域定期封闭、轮休方案;(五)组织环滇池生态区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估及科学研究工作。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昆政办〔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筹备好COP15大会市容环境保障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提升成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市委办〔2019〕47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容环境整治阶段性取得的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市容环境提质提升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营造“环境净化、交通顺畅、生态优美、舒适宜居、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严格遵循“花小钱、办大事、见成效”的原则,持续通过“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治乱、治污、治差、治堵”以及“增绿、添彩”等举措,实施美丽昆明提质提升行动,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更漂亮,确保将COP15大会办成一届具有“中国气派、云南特色、春城风貌、惊艳世界”的国际盛会,向世界人民及与会嘉宾展示春城花都的迷人魅力。
三、提质提升区域范围结合COP15大会市容市貌保障工作要求,对62条重要城市道路整治进行优化提质,对会场、嘉宾入驻酒店周边市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
其他县(市)区仍按照《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市委办〔2019〕47号)有关要求,对本县(市)区城区主要出入口、重要迎宾道路及风景区周边主要道路进行提质改造。
滇池水系环境保护条例(试行)
滇池水系环境保护条例(试行)【发文字号】昆革〔1980〕46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公布日期】1980.04.01【实施日期】1980.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滇池水系环境保护条例(试行)(1980年4月1日昆革〔1980〕46号)滇池是我国重要水系,列为全国主要保护水系之一。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规定》精神,为加强滇池水系水源的保护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一)总则第一条滇池是滇中地区调节气候的主要湖泊,是昆明地区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是发展我市事业的主要基地。
要认真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搞好滇池水系的环境保护。
第二条保护滇池,防治污染,人人有责。
凡滇池水系沿岸地区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人民公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等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对违犯本条例者大家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三条必须保护滇池水系,防止滇池生态破坏。
在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密切注意防止供水、用水和排水对滇池水系的影响。
(二)加强管理的范围和要求第四条我市水资源属于全民所有。
滇池水系河流(盘龙江、金汁河、大观河、船房河、明通河、采莲河、运粮河、新河、王家堆渠等)、湖泊、水库等,均按本条例规定予以保护。
第五条凡使用滇池水系水资源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区水利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
严禁任意开发地下水,防止水源枯竭和地面沉降。
确需开发使用的,须向所在地区的水利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开发使用。
第六条各单位要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尽量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水利部门对用水单位实行收费制度(包括地下水)。
第七条滇池水系应加强植树造林,保护水土,涵养水源。
严禁乱砍滥伐,乱开发矿业,防止水土流失。
第八条严禁在滇池沿岸和水系上游建立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
昆明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1年-2020]文本·图册昆明市园林
昆明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0-2020)文本·图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二0一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4)第二章总论 (6)第三章城市概况 (9)第一节自然条件 (9)第二节生物资源 (14)第四章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及特点 (15)第一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 (15)第二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特点 (18)第五章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区划 (20)第一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布局 (20)第二节规划分区 (21)第六章规划目标与规划内容 (21)第一节规划目标 (21)第二节规划内容 (23)第七章迁地和异地保护 (46)第八章珍稀植物物保护 (50)第九章古树名木资源保护 (52)第十章外来物种管理 (53)第十一章实施措施与对策 (55)附图一昆明市域、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图附图二昆明中心城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图第一章规划背景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或biological diversity)一词出现于80年代初期,是指各种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包括陆地、海洋和其它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具体包括种内、种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简而言之,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由之构成的系统的总体变异性和多样性,由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组成。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价值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表现。
其一,直接价值。
人类得到了所需的全部食品、许多药品和工业原料,同时,它在娱乐和旅游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二,间接价值。
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主要表现在转化太阳能、调节水文过程、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吸收和分解污染物、储存营养元素并促进养分循环和进化过程等7个方面。
如今人类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粮食与能源五大危机,这些危机的解决都与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保护人类以外的其它生命,保护地球的生物多样性,对人类后代,对科学事业都具有重大意义。
昆明市滇池环湖西岸截污完善工程
昆明市滇池环湖西岸截污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昆明市滇池环湖截污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二○一○年一月目录1 建设项目概况 (1)1.1项目的由来 (1)1.2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及项目组成 (1)1.2.1 项目名称 (1)1.2.2 建设单位 (1)1.2.3 建设地点、占地面积 (2)1.2.4 建设性质 (2)1.2.5 项目组成 (2)1.3设计年限 (3)1.4项目建设用地及拆迁 (3)1.5投资总额 (3)2 原有项目概况 (4)2.1原有项目概况 (4)2.2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 (5)2.2.1 设计存在问题 (5)2.2.2 实际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5)3 评价区域环境现状 (7)3.1环境现状 (7)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7)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7)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7)3.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8)3.2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 (8)3.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 (8)3.2.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 (8)3.2.3 声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 (8)3.2.4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 (9)3.2.5 文物保护单位及主要景观保护目标 (10)4 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11)4.1工程设计方案 (11)4.1.1 北段 (11)4.1.2 中段 (11)4.1.3 南段 (13)4.1.4 西华街污水处理厂工艺简介 (14)4.2“三场”设置情况 (15)4.2.1 土石方平衡 (15)4.2.2 临时表土堆存场规划 (16)4.2.3 石料场 (16)4.2.4 取土场 (16)4.2.5 施工场地 (16)4.2.6 交通运输条件 (17)4.3项目建设进度 (17)4.4污染物排放情况 (17)4.4.1 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及治理措施 (17)4.4.2 运营期污染因素分析及治理措施 (19)4.4.3 非正常情况下污染因素分析 (21)4.5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21)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21)4.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23)4.6总量控制 (25)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26)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6)5.1.1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26)5.1.2 施工废水控制措施 (26)5.1.3 施工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26)5.1.4 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27)5.1.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7)5.1.6 交通影响的缓解措施 (29)5.1.7 其他 (29)5.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30)5.2.1 废气治理措施 (30)5.2.2 废水治理措施 (30)5.2.3 固体废物的处置 (30)5.2.4 噪声的治理 (30)5.2.5 异味治理 (31)5.2.6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31)5.3建议 (31)6 公众参与 (33)6.1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 (33)6.1.1 问卷调查对象 (33)6.1.2 公开环境信息 (33)6.2调查结果与分析 (33)6.3结论 (34)7 评价结论 (35)7.1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35)7.2评价总结论 (36)8 相关附表 (38)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的由来已经实施的滇池西岸(高海公路沿线)截污治污工程是《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项目,是滇池环湖截污治污工程的组成部分,同时是高海公路改扩建保护滇池的一项重要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