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规程
煤矿救护规程

煤矿救护规程煤矿救护规程(1995年7月24日煤安字[1995]3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迅速有效地处理矿井事故,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煤炭工业的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及从事煤矿救护工作的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
第二条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是职业性、技术性组织。
第三条煤炭系统建立军事化的矿山救护管理体制,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
第四条矿山救护队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的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矿山救护指战员在进行矿井安全预防检查时,履行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行使安全检查员的权力。
第五条各省(区)煤炭管理机构必须合理规划,建立区域性矿山救护大队。
所有煤矿都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每一生产矿井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建立辅助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辅助救护队)。
第六条所有煤矿必须向为其服务的矿山救护队交纳服务经费。
所有煤矿必须与为其服务的矿山救护队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并必须及时向为其服务的矿山救护队提供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风系统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图等图纸、资料。
第七条煤炭工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应重视和加强对矿山救护工作的领导。
煤炭工业的计划、财务、劳资、基建、安全、技术等部门,在编制生产建设和安全技术等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矿山救护队的建设发展规划。
第二章矿山救护队的组织第一节矿山救护总队的组织第八条煤炭工业部成立矿山救护总队(以下简称总队)。
总队是全国煤矿救护工作的领导机关和职能主管部门,对全国煤矿矿山救护队实施统一管理和抢险救灾的调度与指挥。
总队挂靠在煤炭工业部安全司。
第九条总队设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1~2人,参谋长1人,参谋数人,并聘请若干名矿山救护专家作为顾问。
第十条总队负责领导并筹建全国煤矿矿山救护科技研究中心、救护仪器装备检测中心、矿山救护通讯中心、矿山救护信息中心、矿山救护培训中心、矿山救护装备租赁站和《矿山救护》期刊编辑部等机构。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是我们国家的重要资源,为了保护矿山工人的安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矿山救护规程》。
一、救护设备1、矿山应具备以下救护设备:(1)矿山消防器材:应建立矿山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符合国家标准。
(2)救护用品:包括应急药品、安全帽、救生衣及手套等。
(3)救护设备:主要包括脱险装置、吊索及救护摆渡车等。
(4)护送车辆:应配备救护摆渡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2、矿山救护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并保证及时更新。
二、救护程序1、突发灾害发生时,负责人应立即向全体工人发出警报;同时,应立即派出救护队伍,并组织工会、团体等宣传救护知识,提高全体工人安全意识。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护。
3、抢险救护时,必须先从危险区域撤离,尽快拉出矿山,并组织鼓励和帮助受伤、失踪工人治疗和恢复生活。
4、发生灾难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改进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防护1、矿山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实施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教育,规范安全操作。
2、矿山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应急资源,做好突发事件的抗震准备,确保矿山工人安全。
3、矿山应根据矿山安全防护要求,建立制度,强化安全检查,定期维护矿山设备,及时更新安全设备,以防止灾害发生。
4、应定期完成职工安全培训,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四、监督检查矿山应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救护设备、紧急预案实施情况及矿山安全状况,并及时根据情况作出改进措施。
五、事故责任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警示社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矿山救护规程》的制定,旨在促进我国矿山的安全管理,保护矿山工人的生命安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煤矿救护规程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
矿山救护程序 1、事故报告 2、矿山救护指挥 3、通信工作 4、灾区行动的基本要求
事故报告
矿山发生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 汇报,在安全条件下积极组织抢救,否则 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妥善避难。企业 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 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矿山救护指挥
救护队指战员每年应进行1次身体检查, 对身体不合格人员,必须立即调整。企业 应根据其自身状况安置工作。
救护队员年龄不应超过40岁,中队指挥员 年龄不应超过45岁,大队指 挥员年龄不应 超过55岁。但根据救护工作需要,允许保 留少数(指挥员和队员分别不超过1/3的)身 体健康、能够下井从事救护工作、有技术 专长及经验丰富的超龄人员,超龄年度不 大于5岁。 超龄人员每半年应进行1次身体检查,符合 条件方可留用。
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灾区抢救 遇险人员时应做到—— a)在引导及搬运遇险人员时,应给遇险人 员佩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
b)对受伤、窒息或中毒的人员应进行简单 急救处理,然后迅速送至安全地点,交现 场医疗救护人员处置,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c)搬运伤员时应尽量避免振动;
在事故救援时,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a)抢救指挥部与地面基地、井下基地。 b)井下基地与灾区救护小队。 c)队员之间。
通信联络的一般规定
a)在灾区内使用的音响信号: 一声——停止工作或停止前进; 二声——离开危险区; 三声——前进或工作; 四声——返回; 连续不断的声音——请求援助或集合。
煤 矿 救 护 规 程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工作涉及的矿山应 急救援组织、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矿 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矿山救护队培训与 训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矿山 事故救援等各项内容。
救护规程

附件1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矿山职工和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规范矿山救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矿山企业(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矿山救援队伍、各级矿山救援管理部门从事矿山救援工作适用本规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矿山救援的工作原则是:(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二)分级响应,快速反应。
(三)科学决策,统一指挥。
(四)协作联动,高效处臵。
第四条矿山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和安全技术等发展规划时,必须将矿山救援发展规划列为其中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各级矿山救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所辖区域内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矿山救援所需的相关保障工作。
第六条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山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现场处臵、救援装备配备和安全避险设施建设等措施。
第七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调动矿山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救援车辆从事与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
第八条鼓励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救援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救援队的组织与职责第一节组织建制第九条矿山救援队是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实行标准化、军事化管理。
矿山救援队指战员是企业一线作业人员。
第十条矿山企业或者地方政府矿山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矿山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援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援大队或矿山救援中队。
年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60万吨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或者高瓦斯煤矿企业和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矿山救援队。
前款规定以外的矿山企业,可以不建立矿山救援队,但应当设立兼职救援队,并与附近的矿山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矿井、矿场比较集中的矿区,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援队。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是人类进行采矿活动的场所,也是重大危险处所,一旦发生事故,会受到严重的危害。
因此,在采矿活动之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救护规程,以确保矿山的经营安全。
矿山救护规程的基本要求是:1、矿山必须定期检查,发现危险点及时消除;2、必须建立经营安全体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检查规程;3、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如照明设备、消防设备、救护车等;4、矿山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如水池、灭火器、灭火棉等,以便及时处理火灾;5、必须搭建逃生通道,供员工安全的逃离矿山;6、必须熟悉矿山的布局,及时做好安全预防;7、必须配备防尘及自救设施,防止煤粉explosive失火、冒顶与煤尘飞扬;8、应定期开展救护培训,使员工掌握救护知识和技能;9、矿山必须设置采矿安全队伍,准备于发生事故时进行救护;10、矿山必须设置采矿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并做好应急准备。
诚然,为了确保采矿活动的安全,矿山救护规程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以防止和消除危险。
但是,仅仅依靠救护规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考虑,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矿山的安全经营。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而且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规程,当发生采矿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矿山的安全。
同时,应健全矿山的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实施科学的安全检查,以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行。
为此,应及时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加强安全技术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以确保矿山的安全经营。
此外,还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采矿安全建设,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培养以安全为第一考虑的工作习惯,并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每天教育、督促、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要保证矿山安全运行,除了建立完善的救护规程之外,还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管理水平,做到有科学可行的安全救护措施,满足矿山安全经营的要求。
救护队规章制度

救护队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纪律。
1.1 所有队员必须遵守救护队的纪律,服从指挥,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和命令。
1.2 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救护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行动或违反规定。
第二条,保护自身安全。
2.1 在执行任务时,队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2 在遇到危险情况时,队员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第三条,团结合作。
3.1 救护队的队员应该团结互助,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3.2 在执行任务时,队员之间应该相互支持,互相帮助,不得出现个人主义行为。
第四条,保护患者权益。
4.1 在救护过程中,队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
4.2 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歧视或虐待,必须以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
第五条,严禁违规行为。
5.1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5.2 严禁私自带有违禁品或违禁药品,严禁私自接受患者的财物。
第六条,保护装备设施。
6.1 救护队的装备设施是执行任务的重要保障,队员必须妥善保护和使用装备设施。
6.2 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装备设施的清洁和保养工作,确保装备设施的完好。
第七条,违规处理。
7.1 对于违反救护队规章制度的队员,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队籍。
7.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队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保安员现场救护技术规程

保安员现场救护技术规程一、比赛规定1、各参赛选手不得冒名顶替。
2、各参赛选手要穿着保安作训服参与竞赛。
3、各参赛选手在竞胜过程中,要做到动作迅速、精确。
二、提供条件1、心肺复苏用模拟人、呼吸膜。
2、创伤救护用三角巾、绷带、夹板、软垫、塑料袋。
三角巾:底边长135CM,高63CM,斜边85CM(等腰三角形),在顶角和一种底角上加带(带长约50CM)。
绷带:宽7.5CM旳弹性绷带。
夹板:长夹板3个,短夹板2个,可互相嵌插。
注:每位选手自备:呼吸膜、三角巾、绷带。
三、比赛措施每位选手都参与成人心肺复苏比赛,满分50分;每位选手任意抽一道创伤现场急救处理题进行比赛,满分50分。
总分100分。
成人心肺复苏竞赛评分原则备注:1、心肺复苏以5个循环为一种周期,需在3.5~4分钟之内完毕,若低于3.5分钟或高于4分钟,在原得分旳基础上扣除3分。
2、心肺复苏以5个循环为一种周期,多做或少做一种循环在原得分基础上扣除5分。
3、假如因少循环或多循环而使时间局限性或超过时,只扣循环分而不再扣时间分。
创伤现场急救处理考试评分原则答案1、左前臂大出血时间5分钟备注:要在5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2、头顶部右侧出血时间5分钟备注:要在5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3、右前臂中段骨折(有夹板)时间7分钟备注:要在7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4、左大腿中段骨折(无夹板)时间7分钟备注:要在7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5、腹部右侧外伤肠管溢出时间7分钟备注:在7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6、腹部左侧被匕首扎伤匕首仍在伤口内时间7分钟备注:要在7分钟内处理完毕,每超过10秒,扣除2分。
救护急救操作规程

救护急救操作规程救护急救操作规程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系列步骤和技术手段,以保护生命、减轻病人痛苦、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以下是救护急救操作规程的详细步骤:1. 意识评估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救援人员首先需要进行意识评估。
检查病人是否有反应,可以通过对病人发出声音或轻拍肩膀的方式来进行判断。
如果病人无反应,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复苏。
2. 呼叫急救车辆在确认病人需要紧急救助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呼叫救护车前来。
在通话过程中,应提供清晰准确的位置信息和紧急情况的描述。
3. 呼吸道通畅保持呼吸道通畅对于救援成功至关重要。
救援人员应采取正确的姿势,将病人的头部略微后仰,同时打开病人的口腔,清除可能存在的障碍物,如呕吐物、异物等。
4. 人工呼吸如果病人的呼吸停止,救援人员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首先,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病人的鼻孔,然后用口吻合住病人的口腔,并进行呼气。
5. 胸外按压如果病人没有呼吸或心脏停止跳动,救援人员应迅速进行胸外按压。
正确的方法是将双手掌放在病人胸骨下缘的位置上,用身体重量施加压力,以恢复心脏跳动。
6. 急救包的使用救援人员应随时携带急救包,里面应包括救护用品和药品。
急救用品可以用于处理伤口、止血、固定关节等,药品则用于缓解病人的疼痛或者其他急救情况。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在救援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电击伤、中毒等。
针对这些情况,救援人员需要根据具体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使用除颤器进行电击或给予中毒患者解毒药物等。
总结:以上就是救护急救操作规程的详细步骤。
在紧急情况下,正确的救援操作能够拯救生命、减轻病人痛苦,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掌握救护急救知识,以应对突发情况。
在实践中,及时而准确的救援行动是救援成功的关键,也是对生命的最好保护。
紧急救护操作规程

紧急救护操作规程紧急救护操作规程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生命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和措施。
它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恰当地进行救援,以减少伤亡和降低后果。
紧急救护操作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场景的评估在进行任何救护行动之前,首先需要评估事故现场的情况。
这包括判断现场是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
如果情况不安全,应立即撤离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如果情况安全,可以继续下一步的救护行动。
2. 判断伤者的状况在进行救护行动之前,需要迅速判断伤者的状况和伤势的严重程度。
这可以通过观察伤者的意识状态、呼吸、脉搏和出血情况来进行判断。
对于有意识且能够正常呼吸的伤者,应保持其舒适并等待专业救援人员的到达。
对于无意识或者呼吸困难的伤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3. 呼吸道保留通畅在救援无意识或呼吸困难的伤者时,呼吸道的保留通畅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将伤者放置在平坦地面上,然后轻轻将其头部后仰,以便打开呼吸道。
接下来,可以采取人工呼吸的方法,即将嘴巴对准伤者的嘴,用力吹气,使其胸部抬起。
4. 心肺复苏术如果伤者无心跳或心跳停止,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CPR)。
首先要进行胸外按压,即用手掌根部在心脏位置上进行均匀有力的按压,维持至少100次/分钟的频率。
同时,可以进行人工呼吸,即每压30次胸外按压后进行2次人工呼吸。
CPR的操作应尽量持续,直到专业救援人员的到达。
5. 停止出血在救援出血伤者时,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出血。
首先要保护自己,戴上手套或其他防护装备。
然后,用干净的布或纱布等压在出血处,用力施压。
如果出血较为严重且无法控制,可以使用止血带进行止血。
同时,应保持伤者平卧,防止血压下降。
6. 骨折和骨折固定如果伤者出现骨折,需要注意保持其稳定,并避免移动骨折部位。
如果伤者有明显畸形或不能正常活动,应尽量避免移动他们,以免进一步加重伤情。
可以使用垫物或绷带进行固定,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初级救护员救护流程

一、必须稳定好患者的生命体征,判断患者的呼吸、心跳以及意识状态,如果呼吸、心跳已经停止,应该马上给予心肺复苏术,建立静脉通道,静脉推注肾上腺素等抢救药物抢救处理。
抓紧时间给予气管插管、人工呼吸或者呼吸机辅助呼吸。
二、如果呼吸、心跳是有的,人处于昏迷,必须要观察血压的情况,如果出现休克的情况,应该快速补充血容量,如果是出血性休克,必须要申请输血。
三、尽量处理原发病,如果是心肌梗塞引起的,马上给予溶栓治疗或者介入手术治疗。
如果是内脏出血或者四肢出血的情况下,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必须马上对肢体出血的地方加压包扎止血,内脏出血立即用药,马上急诊安排手术,进行止血处理。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障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救护队员的安全。
二、通用规定2.1 救护队员应严格遵守救护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刻维护和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
2.2 救护队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类常见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最佳效果。
2.3 救护队员应了解目前流行的急救技术和操作方法,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身的应变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救护车辆操作规程3.1 救护队员在驾驶救护车辆时,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保持车速适中,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3.2 救护车辆行驶时,应将警灯和警报器开启,确保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避免紧急刹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3.3 救护车辆在转弯、变道和通过路口等情况下,应提前使用转向灯和示廓灯,确保其他车辆能够及时知晓救护车辆的行驶意图。
四、急救场景操作规程4.1 救护队员在到达急救场景后,应首先评估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4.2 救护队员应熟悉并掌握急救基本原则,如判断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意识状态、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
4.3 救护队员在进行急救操作时,应正确佩戴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4.4 救护队员在急救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通讯操作规程5.1 救护队员在通讯过程中,应遵守通讯礼仪,保持语言准确、简洁,尽量避免使用缩略语和行话,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5.2 救护队员在使用对讲机等通讯工具时,应选择合适的频率和通讯信道,确保通讯的畅通,并随时关注队友的动态。
5.3 救护队员在通讯时,应注意信息的保密性,避免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紧急情况处理规程6.1 救护队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镇定,迅速判断形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救护队员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救护工作各项规范和操作细则。
第三条救护队员应严格遵守救护队内部的值班制度和岗位职责,服从指挥,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救护队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
第五条救护队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和疫情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救护技术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六条救护车辆在驾驶过程中,救护队员应始终保持警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七条救护队员在现场急救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护自身安全。
在救助现场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如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戴上护目镜、防护服等。
2.评估现场安全。
在救助现场要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确保没有明显的危险因素存在,如火灾、气体泄漏等,确保安全后才进行救护工作。
3.使用安全操作工具。
在进行急救操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安全操作工具,如止血带、呼吸器等,确保自身和被救助者的安全。
4.合理调度救护资源。
在救助现场,应根据现场的状况和伤者的情况,合理调度救护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救护队员在进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对于传染病患者,救护队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隔离衣、口罩、手套等,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正确使用消毒药剂。
在进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时,应使用正确的消毒药剂,如乙醛、双氧水等,确保环境的消毒和杀菌。
3.尽量避免交叉感染。
在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不与他人分享工具和用具,以防交叉感染。
第九条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遵守操作规程。
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和变动。
2.保持专注和冷静。
在救护现场,救护队员应保持专注和冷静,迅速判断处置方案,并合理部署救护资源。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则为确保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保障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原则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无论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都要把救护队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防范意识:救护队员应具备防范意识,意识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
3. 个人保护设备:救护队员应随身携带个人保护设备,并正确使用。
4. 合作配合:救护队员应与其他队员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确保任务的顺利进行。
三、任务前准备1. 健康检查: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自身身体状况符合任务要求。
2. 装备检查:救护队员应检查所需装备,确保装备完好无损。
3. 风险评估:救护队员应对任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4. 任务规划:救护队员应制定详细的任务规划,包括路线规划、任务目标等,确保任务的高效完成。
四、安全操作要求1. 个人保护设备: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随身携带适量的个人保护设备,并正确使用。
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2. 遵守操作规程:救护队员应遵守规定的操作规程,如正确使用工具、药物,遵守操作步骤等。
3. 相互配合: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与其他队员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任务的顺利进行。
4. 高度警惕:救护队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四周环境,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 沟通协调:救护队员应与任务相关的其他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五、应急措施1. 火灾事故:救护队员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逃生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2. 自然灾害:救护队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根据任务情况和周围环境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3. 意外事故:救护队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任务,确保受伤队员的安全,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援。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救护队员的人身安全和提高抢救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救护队员守则第一条救护队员应当严格遵守救护队员行为准则,时刻保持工作状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
第二条救护队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医疗急救知识和技术,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
第三条救护队员应当爱岗敬业,尊重生命,尽最大努力去救治病患。
第四条救护队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保守医疗秘密,妥善处理与患者、家属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救护车辆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救护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谨慎驾驶,确保救护车辆的安全。
第二条救护车辆驾驶员应当熟悉救护车辆的结构、功能和性能,掌握救护车辆的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第三条救护车辆驾驶员应当随时保持与调度员的联系,及时接受任务指令。
第四条救护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第五条救护车辆驾驶员在遇到交通拥堵时,应当尽量避开拥堵区域,保证救护车辆的畅通。
第四章现场急救操作规程第一条救护队员应当在到达现场后首先判断现场是否安全,确保自身安全后再进行急救操作。
第二条救护队员应根据病患的病情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
第三条救护队员应当与病患及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在急救过程中给予患者心理安慰。
第四条救护队员应当妥善保存现场证据,为后续的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第五条救护队员在现场工作时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第六章急救物品和设备的使用规程第一条救护队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各类急救物品和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正确使用。
第二条救护队员应当及时检查急救物品和设备的有效期和保质期,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第三条救护队员应当妥善保管急救物品和设备,避免丢失和损坏。
第四条救护队员应当在急救操作后及时清理和消毒使用过的急救物品和设备。
第七章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救护队员应当在工作中始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二条救护队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洗手,保持身体健康。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救护队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救护队员是急救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救助病患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证救护队员的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规范救护队员的安全技术操作。
二、装备准备1. 检查并确保所有设备、器械的完好性。
2. 员必须穿戴并正确认识个人防护装备的作用。
3. 在操作前,应对所有设备进行充分的熟悉和掌握,并可以熟练操作。
三、环境检查1. 在进行救护任务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包括火灾、气体泄漏、粉尘等隐患。
2. 学习并熟悉与环境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
四、跌倒和滑倒的预防1. 在行走的过程中,要保持正确的姿势和平衡,避免因行走不稳引起的跌倒和滑倒。
2. 在地面潮湿或存在滑溜物质时,要小心行走,并使用防滑鞋。
3. 当遇到楼梯或台阶时,要注意脚下,扶好扶手,避免产生摔倒的危险。
五、交通安全1. 在路上行驶时,救护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使用特定的警示信号。
2. 在机动车行驶中,要时刻保持警觉,留意其他车辆的动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防火安全1. 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要检查电器线路是否正常,并确保防火措施的完善。
2.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3. 为了防止火灾,注意不将易燃、易爆等物品放置在易燃物附近。
七、物品搬运1. 在搬运物品时,要注意重物的重心和重量,避免单独搬运过重物品。
2. 在搬运过程中,要采取正确的姿势和动作,避免因体劳过度引发意外。
八、工具使用1. 在使用工具之前,要对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在使用刀具等锐利工具时,要小心操作,避免意外伤害。
3.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确保其接地良好,并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九、化学品使用1. 在使用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之前,要了解其性质、用途和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化学品时,要穿戴防护设备,并确保操作环境通风良好。
十、职业暴露防护1. 在与感染病患接触时,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与感染源直接接触。
救护队规章制度

救护队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救护队的行为,提高救护队的救援能力,保障
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救护队队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救护队的章程
和规定,服从救护队领导的指挥,听从救护队内部的管理。
第三条救护队队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
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救护队的救援工作。
第四条救护队队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不得饮酒、吸烟、吸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五条救护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救援程序,保
障被救援人员的安全,不得擅自行动或者违反救援规定。
第六条救护队队员应当保护救援现场的秩序,不得随意泄露救
援现场的信息,保护被救援人员的隐私。
第七条救护队队员应当尊重被救援人员和其他救援人员,不得
进行辱骂、侮辱、歧视等言行。
第八条救护队队员应当爱护救援装备和车辆,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做到随时待命,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救护队队员应当定期参加救援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救援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救护队队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取消其队员资格。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救护队队员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行为。
以上为救护队规章制度,救护队队员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cpr心肺复苏操作规程

cpr心肺复苏操作规程
CPR是心肺复苏的缩写,是一种应急救护措施。
CPR的操作规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判断患者是否需要CPR
当你发现一个人昏迷且没有呼吸时,你需要迅速判断是否需要CPR。
你可以通过观察患者是否有呼吸、是否有脉搏来得出结论。
2.紧急呼叫救护车,并将患者放置在平坦硬实的地面上
在进行CPR之前,你需要紧急呼叫救护车,并将患者放置在平坦硬实的地面上。
这样可以确保患者在进行心肺复苏时得到充分支持。
3.进行胸外按压
进行胸外按压时,你需要将患者放置在背部。
然后,你需要将你的手掌放在患者的胸骨上方,另一只手放在上面。
你需要以每分钟100-120次的速度进行按压,并保持按压深度在5-6厘米之间。
4.进行人工呼吸
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你需要将患者的头部向后仰。
然后,你需要用你的口吹气到患者的口中,直到看到患者的胸部上升。
每次呼吸时间应为1-2秒,每5次按压后进行一次呼吸。
5.继续进行CPR直到救护人员到达
在进行CPR时,你需要继续进行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直到救护人员到达。
在救护人员到达之前,你需要不断地重复这些步骤,直到患者恢复意识或救护人员接管。
总之,CPR是一种应急救护措施,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生命。
在进行CPR时,你需要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并尽快呼叫救护车。
救护操作规程

救护操作规程救护操作规程是指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进行救护操作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步骤。
它是为了确保救护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保护患者和救援人员的生命健康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份救护操作规程的范例。
一、救援前准备1.检查救援器材:确保救护箱中的仪器设备完好,储备充足,保持清洁,并保证其操作正常。
2.检查个人装备:自检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完好,并确保器械消毒净化。
3.调查救援场所:了解救援现场的交通、环境等情况,确定最佳救援路线和方案。
二、现场保护1.评估现场安全:在进入救援现场前,评估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没有潜在的威胁和危险。
2.保护现场安全:在现场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安全,防止旁观人员干扰救援操作。
3.互助通信:与队员进行沟通,合作完成任务,确保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三、伤员评估1.伤员初步评估:进行初步判断,了解伤情的轻重,明确急救优先级,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2.伤员详细评估:了解伤员的详细情况,包括意识、呼吸、循环、出血等方面,以便进行正确的救护操作。
3.记录资料:对伤员的伤情做详细记录,包括现场处理、病历、体格检查等,为后续的医疗处理提供参考。
四、救护操作1.脱离危险:在进行救助过程中,必要时要将受伤者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进一步危险。
2.止血处理:对于出血的伤员,要迅速控制出血,采取合适的止血方法,防止伤员失血过多。
3.气道通畅:确保伤员的气道通畅,采取人工通气或其他方法维持呼吸。
4.心肺复苏:对于心脏停搏的伤员,及时进行心肺复苏,维持心跳和呼吸功能。
5.骨折处理:对于骨折的伤员,给予适当的固定和支持,避免进一步损伤。
6.疼痛缓解:对伤员进行适度的疼痛缓解,减轻痛苦,提高生存意愿。
7.实施转运:对于需要转运的伤员,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和方法,安全、迅速地将其送往医疗机构。
五、事后处理1.清理废物:及时清理救援现场的废料和污物,保持环境整洁。
2.装备维护:对使用过的装备进行消毒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器材设备的正常使用。
操作规程紧急救护技巧指导

操作规程紧急救护技巧指导紧急救护技巧是一项关乎人身健康与生命的重要技能,当遇到突发意外或急需救护的情况时,正确的操作规程和技巧可以有效提高援助效果,并保护受伤者免受二次伤害。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常用的紧急救护技巧,并提供操作指导,以期在紧急情况下能更快、更准确地施救。
第一部分:心肺复苏(CPR)心肺复苏是在心脏停搏和突发性呼吸骤停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按压和人工呼吸来维持受伤者呼吸循环的一种紧急救护技术。
具体执行步骤如下:1. 检查现场安全:确保自己和受伤者的安全,排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 检查意识和呼吸:轻拍受伤者肩膀并喊叫其姓名,检查其是否有意识和正常呼吸。
3. 寻找外部急救帮助:拨打紧急救护电话,通知医务人员前来支援。
4. 开始心肺复苏:将受伤者平躺在坚硬的地面上,双手叠放在胸骨中部,用手掌根部按压胸骨,每分钟100-120次,按压深度为至少5厘米。
5. 进行人工呼吸:将受伤者头后仰,掀开下颚,用手捏住鼻子闭住,呈现口对口或口对鼻的方式进行人工呼吸,每次呼吸时间约1秒,每分钟15-18次。
重复以上步骤,直到医务人员到达或受伤者恢复意识和呼吸。
第二部分:止血及包扎处理止血及包扎处理是紧急救护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有效控制大出血、减少感染风险,并为后续治疗争取时间。
以下是常见的止血及包扎处理操作指南:1. 创伤评估:先评估创伤类型和严重程度。
对于大出血的创伤,需要立即停止出血,以避免失血过多导致休克。
2. 手部清洁:双手先要彻底清洁至少20秒,可以使用流动水和肥皂进行洗手。
或者使用酒精消毒液进行消毒,消毒时间约为15秒。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感染的风险。
3. 停止出血:对于大出血的伤口,可以使用直接压迫或包扎等止血方法。
使用干净的纱布或绷带进行压迫,保持持续压力并提高受伤部位,直到出血停止。
4. 创面处理:在止血后,需要对伤口进行清洁。
使用生理盐水或清洁的白开水冲洗伤口,以清除杂质和污垢。
小伤口可以直接涂抹适量的抗菌药膏,然后使用无菌纱布或创可帖进行覆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救护规程1范围本规定制定了矿山救护工作涉及的矿山应急救援组织、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矿山救护队的培训与训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矿山事故救援等各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矿山企业,矿山救护队伍及管理部门,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液态矿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布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63.8—1995 煤矿科技术语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煤炭科技名词»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6«煤矿安全规程»2006 年版3术语和定义GB/T 15663.8—1995«煤炭科技名词»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矿山救护队指挥员矿山救护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技术人员的统称。
3.2地面基地在处理矿山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援装备和器材、提供气体组分分析和矿山医疗急救而设在矿山地面的后勤支持系统。
3.3井下基地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3.4反讽演习生产矿井用于检查矿井反风设施是否处于灵活、可靠,保证在处理矿山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迅速实现矿井反风的一项安全技术性演练。
3.5火风压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3.6风流逆转由于煤与瓦斯突出或爆炸冲击波及火风压的作用,改变了矿井通风网络中局部或全部正常风流方向的现象。
3.7直接灭火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器材灭火或直接挖除火源的方法。
3.8高泡灭火利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产生的空气泡沫混合体进行灭火的方法。
3.9干粉灭火通过内装高压气瓶为动力,将干粉灭火剂发射到着火地点,以扑灭矿山初期明火和油类、电气设备等火灾的方法。
3.10惰性气体灭火使用低氧、不燃烧、不助燃的混合气体,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
3.11隔绝灭火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构筑风墙,截断空气的供给,使火灾逐渐自行熄灭。
3.12临时风墙用木板、帆布、砖等轻便材料建造的简易风墙。
3.13抗爆墙一种特殊加强结构,能承受一定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的构筑物。
3.14风障在矿井巷道或工作面内,利用帆布等软体材料构筑的阻挡或引导风流的临时设施。
3.15防火门井下防止火灾蔓延和控制风流的安全设施。
3.16综合灭火采取风墙密闭、均压、向密闭的火区灌注泥浆或注入惰性气体等两种以上配合使用的灭火方法。
3.17水幕在巷道中安设的多组喷嘴,通过高压水流喷出的水雾形成的覆盖全断面的屏障。
3.18非常仓库井下储存救灾材料和设备的硐室。
3.19风流短路打开人、排风联络巷道的风门或挡风墙,使进风巷道的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
3.20区域反风在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利用通风设施,使井下局部区域实现风流反向的方法。
3.21锁风在启封井下火区时,为阻止向火区进风,首先在需要启封的风墙外面增设临时风墙控制风流,或需要缩小火区范围时,随推进先增加临时风墙,再拆除外面的风墙,始终至少保持有一道控制风流的临时风墙的一种控风方法。
3.22风门在需要通过人员和车辆的巷道中设置的隔断风流的门。
3.23煤(岩)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
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3.24老空水废弃的井巷和采空区内积存的水源。
3.25防水墙在井下受水害威胁的巷道内,为防止地下水突然涌入其他巷道而设置的截流墙。
3.26中暑由于在炎热潮湿的环境下工作或运动,人体内热量不能及时散发而引起的机体体温调节障碍。
3.27休克由于伤情严重或大出血,致使伤员血压下降,循环衰竭、脏器功能衰竭的现象。
3.28包扎为防止受伤人员感染、出血,减轻疼痛和对骨折进行临时固定的一项急救技术。
3.29人工呼吸借助人工的方法,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强迫空气进入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
3.30呼吸器班以4h氧气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进行计算,1个呼吸器班为3~4h。
3.31避难硐室当灾害发生,人员无法撤出灾区时,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侵袭而设置的避难场所。
3.32氧气呼吸器是一种自带氧源的隔绝式再生氧闭路循环的个人特种呼吸保护装置。
3.33氧气呼吸器校验仪用以准确检验氧气呼吸器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的专用仪器。
3.34氧气充填泵将氧气从氧气瓶抽出并充入小容积氧气瓶内的升压泵。
3.35自动苏生气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员自动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的急救器具。
3.36高倍数泡沫灭火器由发泡泵、局部通风机、发泡网、高倍数发泡液等组成的灭火装置。
3.37惰气发生装置能够产生大量惰气,用于扑灭封闭的火区或有限空间内的火灾,以及抑制瓦斯爆炸的灭火装备。
3.38灾区事故的发生点及波及的范围。
3.39佩戴氧气呼吸器救护人员背负氧气呼吸器,但未戴面罩或口具、鼻夹,未打开氧气瓶吸氧。
3.40佩用氧气呼吸器救护人员背负氧气呼吸器,带上面罩或口具、鼻夹,打开氧气瓶吸氧。
3.41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3.42兼职矿山救护队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山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事故的组织。
4总则4.1为保证安全、快速、有效地实施矿山企业生产与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保护矿山职工和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4.2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
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是矿山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4.3矿山救护队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取得资质认证书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4.4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以下同)均应设立矿山救护队,地方政府或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矿山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护大队矿山救护中队。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签订救护协议的救护队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00km,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规划、批准,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护大(中)队。
矿山救护队驻地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年生产规模60×104 t(含)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救护队服务半径超过100km的矿井必须设置独立的矿山救护队。
4.5矿山救护队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指导原则,坚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矿山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4.6矿山救护队资金实行国家、地方、矿山企业共同保障体制,矿山救护队社会化服务实行有偿服务。
407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矿山企业在编生产建设和安全技术等发展规划时,必须将矿山救护队发展规划列为其内容的组成部分。
4.8矿山救护队必须具有所服务矿山的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主要系统图纸等有关资料。
矿山救护队所在企(事)业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应对在矿山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救护指战员给予奖励,对在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中因工牺牲的救护指战员,应为其申报“革命烈士”称号。
5矿山应急救援组织5.1矿山救护队伍5.1.1救护大队A)救护大队由2个以上中队组成。
B)救护大队负责本区域内矿山重大灾变事故的处理与调度、指挥,对直属中队直接领导,并对区域内其他矿山救护队、兼职矿山救护队进行业务指导,应具备本区域矿山救护指挥、培训、演习训练中心的功能。
C)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分别为正、副矿处级)、副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数人。
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办公、战训、培训、后勤等),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矿山救护队大队指挥员的任免,应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备案。
5.1.2救护中队A)救护中队由3个以上的救护小队组成,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
B)救护中队应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分别为正、副科级)、工程技术人员1人。
直属中队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3人、工程技术人员至少1人。
救护中队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汽车司机、机电维修、氧气填充、等人员。
5.1.3救护小队救护小队由9人以上组成,是执行作战任务的最小集体。
小队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
5.1.4兼职矿山救护队A)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等确定编制,原则上应有2个小队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以上组成。
B)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大队指导。
C)兼职矿山矿山救护队员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山生产、通风、运输、机电、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
5.1.5救护指战员条件A)大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相关知识,热爱矿山救护事业,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井下工作不少于5年,并经国家级矿山救护培训机构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B)大队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队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中级以上职称。
C)中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热爱矿山救护事业,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D)中队长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中队技术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E)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具有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标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1年以上,并经过培训、考核、试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F)救护队实行队员服役合同制。
正式入队前,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输送队员单位和队员本人三方签订服役合同,合同期为3~5年。
队员服役合同期满,本人表现好身体条件等符合要求的可再续签合同,延长服役合同年限。
G)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
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1)有传染性疾病者;(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7)脸型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