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发生发油企业标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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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发生发油

2020-06-30发布2020-07-29实施

前言

本企业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依据《标准化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标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养发生发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发生发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桃仁、生姜、沙枣胶、奥斯曼、黑豆、黑芝麻、核桃仁、橄榄油、黑花生、黑枸杞为原料,经调配、拌料、熬制、过滤、冷却、灌装、杀菌、包装而成的养发生发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GB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11761 芝麻

GB/T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18672 枸杞

GB/T26516 按摩精油

GB/T30383 生姜

QB/T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1857 润肤膏霜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国食药监许【2010】第72号令《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黑花生、黑豆无霉变、无杂质、无异味,并污染物符合GB2762规定;农药残留符合GB2763规定要求。

3.1.2奥斯曼、沙枣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规定要求。

3.1.3 黑芝麻应符合GB/T11761规定要求。

3.1.4 黑枸杞应符合GB/T18672规定要求。

3.1.5 桃仁、核桃仁应符合GB19300规定要求。

3.1.6 橄榄油应符合GB2716规定要求。

3.1.7 生姜应符合GB/T30383规定要求。

3.2 生产过程要求

3.2.1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规范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要求。

3.3 外观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5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指标

3.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允许短缺量不得超过表4规定,同批产品所抽样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

表4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3.7 计量检验抽样方案按JJF1070中表4规定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指标

4.1.1 色泽、形态:将20g被检测样品置于在透明烧杯中,应在自然光下用肉眼直接观察。

4.1.2 气味:将20g被检测样品置于在透明烧杯中,嗅其气味。

4.2 理化指标

4.2.1 酸值:按GB/T26516中附录A规定检验。

4.2.2 耐热

4.2.2.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4.2.3.2 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至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4.2.5 耐寒

4.2.

5.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4.2.

5.2 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8±2)℃,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至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4.2.3 pH值按GB/T13531.1中稀释法规定检验。

4.3 卫生指标

4.3.1 砷、铅、汞: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第三部分规定检验。

4.3.2 细菌总数、霉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第四部分规定检验。

4.4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中表3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包装的产品为一批次。

5.2抽样

按JJF1070中表4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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