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的划分。
1、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1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的验收,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2
.3
2)、主体结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4
3)、建筑装饰装修:(1)楼地面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18.1规定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的规定;(2)抹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5
4.1.5条规定;(3)门窗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5.1.5条规定;(4)吊顶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6.1.5条规定;(5)饰面板(砖)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8.1.5条规定;(6)幕墙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1.5条规定;(7)涂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第10.1.3规定;(8)细部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12.1.5规定;
.6
4)、建筑屋面:
.7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给排水工程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1.5
条规定;
.8
6)、通风与空调: .9
.10
7)、建筑电气:电气工程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8.0.1条规定;
.11
.12
.13
8)、智能建筑:
.14
9)、建筑节能: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
.15
10)、电梯: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