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1. 引言
本章节介绍了该文档的目的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政策背景。
2. 建设规划与设计要求
2.1 区域选择与土地利用规划
描述如何选择合适区域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2.2 性质分类与功能定位原则
不同性质类别的传染病医院,并说明各自应具备哪些功能。
2.3 布局设计要求
阐述传染病医院内部布局所需考虑因素,包括流线分隔、
空气动力学等方面。
3. 结构工程技术指标
讲解在建造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结构工程技术指标,例如抗震
能力等。
4.环境控制系统
解释对于一个有效运行和管理良好之感染防治体系来说,必须有一奏效而可靠之支持基础。
这个基础是由四大组成元件:物理条件(温度),湿度(相对),新鲜空气供给量 (每小时换次数) 和滤除微生物污浊粉尘之能力。
5.传染病医院设备要求
详细说明了传染病医院所需的各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隔离区等。
6. 消防安全与应急管理
解释如何确保消防安全,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演习计划。
7. 区域环境卫生治理
描述对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控制以减少感染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8. 法律名词及注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处置法》:该法规定了在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传染病爆发)期间政府部门需要采取的行动。
- 隔离区:指专用于收治患有高度接触性或空气传播类别重大致命性新型冠状肺炎(含SARS) 的临时建筑物,其主要功能是为来自流
行地点上海外其他城市/省份经过检测后具有相关证明文件并被确定为“可回迁”者提供居住服务.
9.本文档涉及附件:
列出所有与本文档相关联的附件,如图纸、技术规范等。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5. 建筑设计5.1 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5.1.1在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带雨棚的机动车停靠处。
如设坡道时,应按无障碍要求另设计为残疾人专用的坡道。
5.1.2 医院的各个分区和医疗用房应在交通本枢纽处,如大厅、电梯门、各科室入口处等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
5.1.3电梯1)二层及—二层以上的门诊楼宜设电梯,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 时,应设污物梯。
有条件时可增设自动扶梯。
2)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规模电梯” 。
3)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5.1.4楼梯1)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2)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小于0 16m。
3)主楼梯和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5.1.5 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并应有防滑措施。
5.1.6 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
5.1.7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
5.1.8 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5.1.9 室内净高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定:1□ 诊查室2.60m 病房2.80m2□ 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要而定。
5.1.10病房的允许噪声级(A 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隔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
5.1.11所有医疗用房必须满足医疗使用和医疗设备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5.1.12厕所1)室内厕所京戏设前室,门急诊、医技科室病人公用厕所应将前室成宽式布置,不设门扇,并应设非手动开关龙头的洗手盆。
2)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江苏省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
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医院应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学科设置及病房建设。
根据辖区人口,配备床位相符的感染科病房。
有条件的医院应单独设置感染楼,可包括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感染科病房含隔离病区及非隔离病区,非隔离病区收治普通感染性疾病;隔离病区收治呼吸道传播疾病和非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隔离手术室及重症监护室(内设内窥镜检查室、便携式心电图及B超等),可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纳入其中。
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与感染科病房之间宜设独立通道,方便传染病患者的转运。
新建、改建及扩建感染楼选址应位于医院内相对独立、能设置独立出入口的区域,且宜常年处于下风口的位置。
应当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基本原则,满足传染病患者收治的医疗流程要求,满足机电改造基本要求。
-1-一、感染科隔离病区布局要求感染科病区可设隔离病区与非隔离病区,隔离病区应当按照传染病收治的流程进行布局。
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患者宜分楼层收治,至少分区收治。
设有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病房的应做好气流组织,确保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宜设负压病房。
严格实施医患分区,可分为清洁区、隔离区,两区之间应当设-2-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间(称为半污染或潜在污染区),具体设置如下:1.清洁区:在隔离病区一端设有医务人员出入口(或称通道)、医务人员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清洁库房等,可设休息室、值班室,有条件的,可设置专家会诊室和监控观察室。
防护要求:换工作鞋、穿分体式工作服(或洗手衣裤)或工作服、戴口罩(进入潜在污染区工作的可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呼吸道传染病污染区的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工作圆帽。
2.潜在污染区(或称半污染区):该区可设医护办公室、治疗准备室及库房等,医护走廊及防护用品穿脱均位于此区。
有条件的,分开设置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可采用同一走道的两个相邻房间,靠近清洁区的一间作为穿戴防护用品,接近污染区的为脱卸防护用品;也可以分设两个通道,将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完全分开。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一、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
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性疾病治疗。
结合我院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我院医疗救治体系。
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模我院感染性疾病科建筑面积@@@ m2(规定至少300),设立预检筛查室,设置发热门诊、传染病专用门诊、肠道感染病@@张留观床及@@张呼吸道感染病隔离病床。
可以承担医院肠道和呼吸道感染病的接诊治疗任务。
(一)建筑原则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建设感染病房。
2、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布局合理,分区清楚,各区之间无交叉,有明显标识,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及抢救室等。
4、人流、物流、洁污分开:设立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呼吸道病人和消化道病人分开候诊、就诊,各自有专用通道。
5、呼吸道诊疗区有合理的空气流向,污染空气及时排出室外。
6、感染性疾病病房其建筑规范、医疗设备和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建设选址:1、医疗机构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ICU等病房,设单独的出入口。
2、交通方便,利于隔离病人和就诊治疗。
3、选择地基比较平坦的地段,防止积水潮湿微生物繁殖。
4、选择附近有比较完善市政公用系统的区域,以利污水排放。
5、注重医疗废物处置,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以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安全。
(三)建筑标准:1、贯彻适用、经济(综合医院尽量利用医院原有设施)、卫生、安全的原则。
2、采用砖混结构,且采取抗震措施。
3、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适合患者心理、生理特点,色彩明亮,线条简洁,防止积垢,便于清洁,有利消毒。
4、建筑维护结构与屋面、外窗使用气密性、防水结构良好的产品,门、墙角、走廊双侧及转角处采取防碰撞措施。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为了规范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以下是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科室设置。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设立在医院的重点科室之一,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相互配合。
2. 科室应当设有专门的感染控制团队,包括感染病医师、感染控制护士、感染控制专家等,确保科室内感染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科室应当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洁净手术室、消毒设备、隔离病房等,以确保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医疗服务。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提供全面的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感染性疾病的早期诊断、抗感染治疗、预防控制等。
2. 科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和报告感染性疾病的发病情况,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三、质量管理。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感染病例的追踪和分析、感染控制措施的评估和改进等,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医院开展各项感染控制工作。
3. 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推进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四、科研教学。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积极开展感染性疾病的科研工作,推动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
2.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综上所述,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XXX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感染性疾病科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半污染区设置要求
01
半污染区应设在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包括医护人员出入口、 缓冲间、消毒室、内走廊等。
02
半污染区内应设立医护人员更衣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并配
备必要的消毒设施。
半污染区内应设置消毒室,并配备消毒剂和喷雾器等消毒用品
03 。
污染区设置要求
污染区内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并且宜设置缓 冲间。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汇报人:XXX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科室设置概述 • 科室设置基本要求 • 分区与隔离设施设置要求 • 安全防护与消毒设施设置要求 • 标识与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 相关文件与记录管理要求 • 总结与展望
01
科室设置概述
目的和意义
1
确保感染性疾病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警示标识明确
警示标识应明确、醒目,如“请戴口罩”、“禁止吸烟”等,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能够快 速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警示标识位置合理
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显眼且合理的位置,如门口、走廊、治疗室等,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能 够及时看到并遵守。
警示标识大小合适
警示标识的大小应该适中,既要保证能够清晰可见,又要避免过于庞大占用过多空间。
05
标识与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标识设置要求
标识内容清晰明了
感染性疾病科的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模糊不清 的措辞或图示。
标识位置显眼
标识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如门口、走廊、治疗室等,以便患者 和医护人员能够快速找到。
标识大小合适
标识的大小应该适中,既要保证能够清晰可见,又要避免过于庞 大占用过多空间。
改文件。
03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
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流行病 学史和职业暴露史
• 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
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 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
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
成立目的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
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的感
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 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 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 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 效救治感染性 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
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重点地区可延长肠道门诊开设
时间,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功能定位 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
性疾病治疗。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 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
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 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 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 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
一、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 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得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得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得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得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得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得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 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严防交叉污染与感染、3、感染性疾病科得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得灵活性与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得医、护、技工作人员、5、依据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与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得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得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与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与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与洗手装置、4、感染性疾病诊室得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得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得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她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 (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感染性疾病科(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
什么?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2)设置 3 个或以上的出入口。
主要包括:
①医务人员、探视人员及物资供应入口;
②患者出、入口;
③污物、废弃物、尸体出口。
(3)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各区域之间应设置缓冲间,应有建筑隔断并标识清楚。
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无逆流,不交叉。
(4)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负压室,安装洗眼设施和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等。
(5)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设置:独立挂号收费,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各自的候诊区和诊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药柜)、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手卫生设施、通风消毒设施等。
医院感染管理科建设管理规范
(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科建设管理规范第三章感染管理部门工作第一节监测一、病例监测(一)、医院感染病例相关监测要求1、新建或示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应先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
监测时间应不少于2年。
2、已经开展2年以上全院综合性监测的医院应开展目标性监测。
目标性监测持续时间应连续6个月以上。
3、开展目标性监测的医院至少进行一次现患率调查。
(二)、1、全院综合性监测医院应采用前瞻性的调查方法,连续不断地对所有临床科室的全部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及其有关危险因素的监测。
2、目标性监测医院针对高危人群、高发感染部位等开展的医院感染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
如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监测、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监测、手术部位感染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性监测等。
3.现患率调查利用普查或抽样调查的方法,收集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即在某一时点或时段内,有关实际处于医院感染状态的病例资料,从而描述医院感染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
4.耐药菌监测监测临床分离细菌耐药性发生情况,包括临床上一些重要的耐药细菌的分离率,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细菌、耐碳青霉烯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NDM-1和产KPC的细菌、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对不同时间的耐药分离率进行分析比较,及时了解细菌耐药的发生、发展趋势。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医院应定期对消毒药械的效能进行监测,这是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械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主要手段。
(一)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1.浓度监测使用中的消毒剂应定期检测其有效浓度,以确保消毒剂的浓度在使用范围内。
2.细菌染菌量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二)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目录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1□总则2□术语与略沿2.1 术语2.2 略语3□选址4口总体规划5□建筑设计5.1 —殷规定5.2 门诊郎与接诊部5.3 急诊部5.4 医技科室5.4.1 放射检查室5.4.2 功能检查室5.4.3 血库5.4.4 中心供应室5.4.5 手术部5.4.6 病理科5.4.7 药剂科5.5 住院部5.6 后勤保障部门5.6 1 洗衣房5.6.2 营养膳食科5.6.3 锅炉房5.6.4 太平间5.6.5 车库、停车场5.7 室装修和其他要求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8□电气9□智能化10□医疗气体11□环境保护12□节水与节能13□防火与消防1.总则1.1适用围本建筑设计规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
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1.2.1本建筑设计规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
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
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
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
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与其他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
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
人性化医疗环境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
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院区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
科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苏卫医[2004]8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4.10.31
【实施日期】2004.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苏卫医〔2004〕81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医疗单位,中大医院:
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防止疫情播散,同时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卫生部于2004年9月6日下发了《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
知》(卫医发[2004]292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通知》精神,全省二级以上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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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资料】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PPT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 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 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 治感染性 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的三区划分,各区之间无交叉,有明显标识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 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
,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
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三、 加强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的
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 登记、筛检和报告,切实作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
其他医疗机学构设史立抗和菌职药物业管理暴工露作小史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
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二、继续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 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 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 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 ,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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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
医院应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学科设置及病房建设。
根据辖区人口,配备床位相符的感染科病房。
有条件的医院应单独设置感染楼,可包括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感染科病房含隔离病区及非隔离病区,非隔离病区收治普通感染性疾病;隔离病区收治呼吸道传播疾病和非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隔离手术室及重症监护室(内设内窥镜检查室、便携式心电图及B超等),可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纳入其中。
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与感染科病房之间宜设独立通道,方便传染病患者的转运。
新建、改建及扩建感染楼选址应位于医院内相对独立、能设置独立出入口的区域,且宜常年处于下风口的位置。
应当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基本原则,满足传染病患者收治的医疗流程要求,满足机电改造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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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科隔离病区布局要求
感染科病区可设隔离病区与非隔离病区,隔离病区应当按照传染病收治的流程进行布局。
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患者宜分楼层收治,至少分区收治。
设有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病房的应做好气流组织,确保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宜设负压病房。
严格实施医患分区,可分为清洁区、隔离区,两区之间应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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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间(称为半污染或潜在污染区),具体设置如下:
1.清洁区:在隔离病区一端设有医务人员出入口(或称通道)、医务人员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清洁库房等,可设休息室、值班室,有条件的,可设置专家会诊室和监控观察室。
防护要求:换工作鞋、穿分体式工作服(或洗手衣裤)或工作服、戴口罩(进入潜在污染区工作的可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呼吸道传染病污染区的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工作圆帽。
2.潜在污染区(或称半污染区):该区可设医护办公室、治疗准备室及库房等,医护走廊及防护用品穿脱均位于此区。
有条件的,分开设置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可采用同一走道的两个相邻房间,靠近清洁区的一间作为穿戴防护用品,接近污染区的为脱卸防护用品;也可以分设两个通道,将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完全分开。
条件不具备的,可在同一区域进行穿脱,穿戴靠近清洁区,脱卸靠近污染区,注意穿脱操作不同时进行。
穿脱区域均设穿衣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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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求:在清洁区防护要求的基础上可加穿工作服或布质隔离衣或一次性隔离衣(限在此区办公的人员)。
3.污染区:在隔离病区另一端设有患者出入口(或称通道),可设隔离单人间病房(≥15平方)、隔离双人间及隔离三人间(床间距≥1.5米)。
所有病房内设卫生间,卫生间设座便器、淋浴、洗手池及地漏,均需设水封。
由于呼吸道传播疾病对传染源的控制要求,不建议加设患者通道走廊,可设各病房独立阳台;有患者通道走廊的要加强轻症患者管理,患者原则上在房间内活动。
进入呼吸道传染病污染区的防护要求: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医用防护服、穿鞋套、戴手套。
二、隔离病区设置要求
(一)隔离病区冷热水系统应采用断流水箱或增设减压型倒流防止器;排水系统应满足《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规定的二级生化处理,不能满足规定时,应当采用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并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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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隔离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机械送、排风系统应当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区设置独立系统。
空气压力应当从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依次降低。
(三)应关注机械送风的安全性,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并且周围不存在污染的情况下,新风机组宜设在独立房间。
(四)隔离区的排风机应当设在排风管路末端,排风系统的排出口不应临近人员活动区,排气宜高空排放,排风系统的排出口、污水通气管与送风系统取风口不宜设置在建筑同一侧,并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五)对于改建的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病区,应对不能开启、又存在房间内并联的风管进行封堵或拆除,同时病房内加装有过滤装置的强排风,排至楼顶。
对于排风机组也应该进行了解,如果排风机组开启后,病房卫生间可以形成相对负压,建议持续打开排风机组。
但是如果排风机组开机后,会造成工作人员区域负压,则不能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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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压隔离病房设置要求
(一)有条件的,可设负压隔离病房收治呼吸道传染病重症患者,应当满足《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GB/T35428-2017)和《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DB11/663-2009),设双门互锁的缓冲间及传递窗,该缓冲间为潜在污染区,也可以作为防护用品穿脱用。
传递窗用于物品及食品传递。
(二)负压隔离病房应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送风口应当设在医护人员常规站位的顶棚处,排风口应当设在与送风口相对的床头下侧。
相邻相通不同污染等级房间的压差(负压)不小于5Pa,负压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病房卫生间、病房、缓冲间、潜在污染区(医护人员通道)。
有压差的区域,应在外侧人员目视区域设置微压差计,并标志明显的安全压差范围指示。
可根据需要设置房间加湿器,保证房间湿度。
(三)负压隔离病房应当设置医护对讲系统,负压隔离病房及重症监护室应当设置视频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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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具备负压隔离病房设置条件的,应最大限度满足病房通风要求(换气次数为10-15次/小时),建议尽可能减少会产生气溶胶的动作(如开放式吸痰、支气管镜检查、座便器未加盖冲水等)或增加强力排风。
四、污物间设置要求
(一)应设污物间,收纳所有医疗废物。
有条件的,污物间可设对外通道,减少医疗废物运输过程对医疗环境造成的影响;没有条件的,按照感染性医废收集要求出病房加套黄色垃圾袋,鹅颈式密闭,专桶存放,专人定时收集,从患者出入口运出。
(二)可设保洁间,存放、清洗消毒保洁用品及用具。
条件不具备的,可在污物间内选择相对区域存放保洁用品及用具。
五、医用真空系统设置要求
医用真空系统应保持站内密闭,真空泵排放气体须有消毒处理并高空排放,如果是水环式真空泵房,则房间需设消毒设施,排水要进行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或使用移动式负压吸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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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隔离手术间设置要求
(一)有条件的,可在隔离区设置隔离手术间及相应辅房,作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急诊手术用。
但由于该类患者需要急诊手术几率低,从手术室利用率而言,不常规推荐。
(二)使用医院手术部的隔离手术间开展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急诊手术,患者从专用通道进入手术部隔离手术间;没有专用通道的,患者须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至少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手术部隔离手术间,且所有医务人员应做好呼吸道防护。
隔离手术间应设置独立空调机组,以负压为宜。
手术结束,按照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七、重症监护室设置要求
有条件的,可在隔离区设置重症监护室呼吸道传染病隔离病区布局示意图及说明(供
参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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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在更衣室脱下自己的外衣,穿上分体式工作服或洗手衣裤;可在二更加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口罩通过缓冲间进入污染区工作。
无二更,则将所有防护用品穿戴在更衣室完成。
2.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在缓冲间或脱防护用品间脱卸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进入二更前(二缓)摘口罩,进入淋浴间洗澡后进入更衣室换穿自己的衣服。
没有二更,则在进入更衣室前摘口罩。
无脱防护用品间且缓冲间很小无法满足脱卸时,可在走道里进入缓冲间前脱卸防护用品,在缓冲间脱卸口罩,进入更衣室洗澡更衣。
3.库房等辅助用房可设在清洁区或潜在污染区。
如有潜在污染区的库房,存放量不宜超过一周周转量。
4.污物存放及保洁设在污染区,可以设直接对外出口(常称为污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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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设单间、双人间及三人间;床间距大于1.5米;病房可设封闭阳台;部分病房设置为负压病房,其他病房可增加强排风设施。
6.负压病房需设前室缓冲,负压病房与缓冲间之间应设双向互锁的传递窗;负压病房卫生间、负压病房、缓冲间、走廊之间应有至少5Pa的压力梯度,以确保空气从走廊→缓冲间→负压病房→卫生间。
7.医护办公室及库房建议设在潜在污染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不同区域,需要做好门户管理。
8.非呼吸道传染病病房无需设置负压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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