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感染性疾病科作为一门专业医学科目,旨在研究和治疗各类感染性疾病,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科室之一。
为了提高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建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科室设立和功能布局科室应设立在医院的合适位置,确保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流便捷,并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控制科以及其他相关科室形成紧密合作关系。
科室内部应根据不同工作需求进行科室布局,包括诊室、病房、护理站和医护人员工作区等。
二、人员配置和培训要求科室应具备合适的医护人员配置,包括感染性疾病学专家、住院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以及参与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
此外,还应有感染性疾病科的科研团队,以推动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
三、设备设施建设科室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工具,确保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实验室设备、内窥镜、超声设备和全自动化检测仪器等。
此外,还应建立标准的感染控制区域,确保感染性疾病的隔离和治疗环境符合规范要求,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四、临床工作流程和指南科室应制定科学的临床工作流程和指南,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隔离和预防等方面的流程和标准。
同时,科室应建立完善的病历和数据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病历查询和数据分析功能,以促进科研和学术交流的开展。
五、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疾病的监测和统计、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处理、医疗器械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此外,还应建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质量评估和审计机制,确保科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六、科研和学术交流科室应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室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科室应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和资助机制,支持相关的学术研究和质量改进项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1、23451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着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方案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方案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感染性疾病问题日益突出,给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建设和管理感染性疾病科成为当前医疗系统中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方案,以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一、引言感染性疾病科是医疗机构中专门负责感染性疾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科室。
它的工作职责包括感染病例的筛查、传染源的控制、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该科的建设和管理是医疗系统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二、建设方案1. 人员配置感染性疾病科应该配备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实验师等。
医生应拥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护士需要接受感染控制和防治方面的培训,药师则需要具备药物治疗的专业知识。
此外,科室还可以配置一名专职感染防控医师,负责科室内感染问题的筛查和管理。
2. 设施与设备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需要合理规划科室的布局和空间利用,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流动顺畅。
科室的装修应符合卫生标准,设施设备应齐全。
例如,应配置拥有独立空气净化设备的负压隔离病房,以避免疾病在科室内的传播。
此外,应当配备先进的实验室设备,用于快速准确地诊断感染病例。
3. 策略与指南科室应确立相关的工作策略和指南,以规范和优化医疗过程。
例如,可以制定感染性疾病的筛查和报告标准,明确感染控制的原则和要求。
此外,还可以制定感染症状评估与处理流程,确保对潜在感染病例的及时诊断和迅速治疗。
三、管理方案1. 感染监测与报告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监测和报告机制。
监测工作可以通过建立感染病例登记系统、定期开展感染调查及评估等方式进行。
及时准确地报告疾病数据,有助于科学分析和掌握感染病态势,以便制定有效的感染预防与控制策略。
2. 抗生素管理合理使用抗生素是感染性疾病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科室应建立起抗生素使用的规范和制度,制定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以避免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THANKS
人员配置
专业医护人员
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护人员,能够处理各种感染性疾病 。
培训与考核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性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 。
制度规范
诊疗规范
制定完善的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 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
消毒制度
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确保环境卫 生和患者安全。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目录
Contents
• 科室概述 • 科室设置规范 • 感染控制与防护 • 人员培训与教育 • 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科室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感染性疾病科是专门负责诊断、 治疗和管理感染性疾病的科室。
目标
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控 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患者 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监测 和报告系统,确保及时
发现和报告疫情。
隔离与控制措施
根据疫情类型和严重程 度,采取相应的隔离和 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
散。
医疗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 保对传染病患者的及时
救治。
人员培训与演练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培 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
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程
对需要灭菌的物品进行彻底灭菌,确保无菌状态。
监测与评估
定期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消 毒灭菌质量符合标准。
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更换
使用规范
医护人员应按照规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 等。
更换频率
根据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更换频率,确保防护效 果。
废弃处理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2020年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精选干货)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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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交流仅供参考...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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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文档交流仅供参考...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 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 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 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编辑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 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 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 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 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 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XXX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感染性疾病科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着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得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得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得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得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得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得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 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严防交叉污染与感染、3、感染性疾病科得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得灵活性与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得医、护、技工作人员、5、依据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与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得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得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与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与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与洗手装置、4、感染性疾病诊室得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得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得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她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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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
有条件的医院应采取措施形成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室内空气压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
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 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6、肠道、肝炎门诊的具体要求⑴肠道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肠道病人诊疗室、病人专用厕所、观察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肝炎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病人诊疗室、抽血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肠道门诊厕所应设病人专用蹲式坐便器。
⑵肠道门诊诊疗室、观察室、肝炎门诊的诊疗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挂号收费、发药室应分设窗口,确保肠道病人与肝炎病人就诊路线不交叉。
⑶肠道门诊观察室应设置 1 张及以上观察床位,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械。
7、艾滋病门诊的具体要求参照肠道、肝炎门诊。
但要满足艾滋病诊疗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保护隐私以及健康宣教等要求。
8、必备的医疗设备⑴检验设备:血、尿、便检测仪。
⑵放射设备:X 线检查设备。
⑶基本急救设备:氧气瓶、简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箱等。
三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除按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外,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1、处置室:划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
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抢救室:仪器及物品摆放固定,标志醒目。
设有抢救床、抢救车、氧气瓶、氧气袋、血压计、除颤器、心电监护仪、专用呼吸机、吸引器、插管物品等,备有常用抢救药品及一次性消耗品如吸痰管、吸氧管、导尿管、采血针、试管、一次性手套等。
处置室、抢救室应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具备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
(一)人员配置要求1、基本要求:各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及感染性疾病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以及消毒隔离等内容培训,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内科医师,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2、一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诊室应配备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4、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四、医院感染管理(一)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配备3—5 名专职人员(医师或公共专业医师和护士);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应指定1—2 名专人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区的消毒隔离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空气、医疗用品、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消毒剂的微生物学监测,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三个月一次,一级医疗机构每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医务人员防护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并根据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强调双向防护。
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
防护服:应当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可为联体式或者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
袖口、脚踝口应当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剌激性。
防护口罩:应当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口罩可分为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对皮肤无剌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85L/min 的情况下,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5mmH20,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95%。
也可以选用符合N95 或者FFP2 标准的防护口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使用弹性佩戴法,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溅性能。
隔离衣:材料易于清洗和消毒,长袖、拉链或者钮扣位于背部。
手套:为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4、医务人员的免疫预防:遵循自愿原则,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乙型肝炎、流行性感冒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减少高危人群感染和感染后产生并发症的机会,降低相关住院率和死亡率。
(四)废物处理为防止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1、医院应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利于废物的收集。
3、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
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4、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5、医疗废物应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就近转送到医院医疗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定期由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焚烧。
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沽,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