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关于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的实施办法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论文创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3. 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透明,评选结果权威。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委员会由教育专家、学者、资深教师等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参评条件1. 参评论文应围绕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2. 参评者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且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3. 论文应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得过奖项,且未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
四、评选程序1. 发布通知:评选委员会定期发布论文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时间、主题和要求。
2. 申报与提交:参评者按照要求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3. 初步筛选: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论文。
4. 专家评审:通过筛选的论文由专家进行盲审,评审标准包括论文的创新性、理论深度、实践价值等。
5.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奖项设置:根据论文质量,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与激励1. 获奖论文将被推荐至相关学术期刊发表。
2. 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分享研究成果。
3. 对于特别优秀的论文,将给予额外的奖励和资助,支持其进一步研究和推广。
六、监督管理1. 评选委员会应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
2. 对于评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优秀教育科研课题、优秀论文管理评选办法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学校教改深化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建立教科研常规,加强教科研管理,使之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以利提高实效,形成良性循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学校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倡导广大教师做研究型和学者型相结合的新一代创新型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为宗旨,以应用研究为主,开展全员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科研活动应体现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作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
学校行政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要以身作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实务实,作好表率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第六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和课程开发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学校实行兼职教科员制度,由教科研室提名,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4-5人为学校兼职教科员,协助教科研室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校教科研顾问。
第三章教科研队伍管理第九条学校行政领导、教科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全校专职教师结合实际情况,三年内必须有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研究。
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为了鼓励研究生进行优秀的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决定设立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制度。
以下是该奖励制度的详细办法。
一、奖励对象该奖励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类别该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等奖设6名,二等奖设12名,三等奖设20名。
三、奖励要求1.论文发表(1)一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国内一级期刊,或者国际知名学术期刊,或被国际会议录用并收录在EI、SCI等高质量数据库中。
(2)二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国内二级期刊,或者一些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的分册,或被国内外会议录用并收录在ISTP、CPCI等学术数据库中。
(3)三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学校指定期刊,并经过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审查认可。
2.论文水平所有奖项都要求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体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思考。
四、评选办法1.提名每年由各学院推荐出优秀的研究生论文,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
2.评审(1)院级评审:各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所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打分和排名,评审结果作为院级奖励的参考。
(2)校级评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成员对院级评审推荐的论文进行复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评审结果最终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
五、奖励内容1.奖金(1)一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
(2)二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
(3)三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2.证书所有获奖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获奖证书,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和简要介绍。
六、奖励宣传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途径宣传该奖励制度,宣传获奖者的学术成果,提高学术研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奖励资金将从学校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的专项经费中拨款,确保奖励的顺利实施。
八、其他规定1.获奖者如果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该奖项资格并收回奖金。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创新,鼓励研究生导师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鼓励竞争、分类评选、择优”的原则进行。
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评选条件(一)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论据可靠、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很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平均成绩为85分及以上,单个成绩最低分不少于80分。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前)应至少具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下列条件之一,①至少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项)被SSCI、CSSCI、SCI、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日报》理论版和内参、《光明日报》理论版、《教育报》理论版等重要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或获得其他重大学术成果等;②若没达到本办法第四条(三)评审、答辩成绩条件但达到授位条件时,本办法第四条(四)①的评选条件增加为至少5篇(项)(1篇一区或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论文等同于2篇普通SCI论文进行累计计算);③研究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部门采纳应用,或研究成果被推广应用产生100万元以上的经济价值。
(五)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前)应至少具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下列条件之一,①至少有1篇(项)被SSCI、CSSCI、SCI、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日报》理论版和内参、《光明日报》理论版、《教育报》理论版等重要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或获得其他重大学术成果等;②若没达到本办法第四条(三)评审、答辩成绩条件但达到授位条件时,在本办法第四条(五)①的评选条件增加为至少2篇(项)(1篇一区或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论文等同于2篇普通SCI论文进行累计计算);③研究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部门采纳应用,或研究成果被推广应用产生50万元以上的经济价值。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XX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2. 对文献的归纳和整理系统、完备;3. 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4. 材料翔实,推理严密,结论正确;5. 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6. 在读期间在XX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第四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学位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 布置评选工作;―1―2. 组织匿名评审工作;3. 接受和处理有关论文争议事项;4. 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括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照每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3%确定获奖名额。
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评审时间为每年9-11月。
评选范围为当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第六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每个专业(包括专业学位)初选名额不少于1名,上限不得超过当年获硕士学位人数的8%。
初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最后确定推荐人选,报学位办公室。
第七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2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学位论文和匿名评审结果按学科分别报送各学科委员会,由学科委员会负责评审并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拟定名单。
各学科委员会拟定的名单经学位办公室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及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此基础上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四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如下:(一)论文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生工作刻苦努力,学风严谨,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述准确。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试验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点;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相同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除应发表满足《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学术论文外,另至少再增加1篇被SCI、SCIE、EI、SSCI收录的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除应发表满足《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学术论文外,另至少再增加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前二名)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名)视同被SCI、SCIE、EI、S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前二名)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前二名)或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名)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方案活动目标本次活动旨在挖掘和表彰优秀的论文作品,鼓励学生们在学术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
通过评选出优秀论文,激发学生们的研究热情,促进学术交流和学风建设。
活动内容1. 征集论文:向全体学生公开征集学术论文,涵盖各个学科领域。
2. 评审论文:邀请由专家学者和教师组成的评审团对所收到的论文进行评审,包括内容质量、创新性、逻辑严谨等。
3. 选拔优秀:根据评审团的评审结果,选拔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论文作为候选作品。
4. 展示交流:组织优秀论文作者进行展示,与学生和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互动。
5. 颁发奖项:为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授予奖项,并举办颁奖仪式,表彰作者的努力和成就。
活动流程1. 宣传推广:在校内各个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包括海报、电子公告等,吸引学生的参与。
2. 论文提交:设立在线平台接收学生提交的论文,并设定截止日期。
3. 评审选拔:由评审团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和打分,确定优秀论文的候选作品。
4. 优秀论文展示:安排时间和地点,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展示和演讲,展示其研究成果和学术思考。
5. 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研讨会或小组讨论,促进学术交流和思想碰撞。
6. 颁奖仪式:举办颁奖仪式,表彰优秀论文作者,并发放奖项和证书。
活动保障1. 确定评审团成员:邀请在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和教师参与评审工作。
2. 建立评审标准:明确评审标准和权重,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客观。
3. 提供指导辅导:为学生提供论文写作指导和方法培训,提高论文质量和水平。
4. 活动宣传: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参与度,鼓励更多优秀论文的提交。
5. 保障活动顺利进行:组织人员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各环节的顺利进行。
预期效果通过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预期实现以下效果:1. 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和研究热情。
2.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3. 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和质量。
4. 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5. 建立良好的学术学风和研究氛围。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培养研究生的学术创新和探索精神,提高校(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XX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范围:(一)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上一学年度在校(院)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或中、外文双语撰写。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三)校(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授予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位数量,按一定比例评选。
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5%。
第三条评选标准:(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有明确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论文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论文作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成果。
参加评选者须为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XXXX大学”,创新成果的通讯作者应为评选者导师。
(五)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个人或导师申请,培养单位推荐。
参加评选者填写《XXXX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各培养单位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分配限额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学科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写出评审推荐意见。
如有差额,按得票数顺序在限额内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拟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郑州大学教师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郑州大学教师发表论文奖励办法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以下是州州大学教师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为树立教学典范,鼓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显着的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和重点主要面向从事普通本、专科教学的教师。
在评奖的2个学年内,凡承担校内课堂讲授、实验课、习题课、社会调查、指导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等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参评。
在相同条件下,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和从事公共或专业基础工作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条参评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2.2个学年内均工作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3.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果;4.经校、院(系)评审组课堂教学现场鉴定及综合评定,教学效果优良,学生问卷调查结果优秀;5.主持有校级(含校级)以上教研课题,2学年内至少有1篇教研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发表;6.2学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与差错。
第三条申报程序与评选办法1.以教研室为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和教研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被提名教师填写教学优秀奖评审表并上报院(系);2.各院(系)评审组首先对参评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通过检查教案、讲稿、陈展作业、教研课郑州大学教师发表论文联系杨编辑微信LunwenFz题、论文、成果证书等参评资料对申报教师2学年内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名单,连同有关材料,上报校评审委员会;3.校评审委员会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和鉴定申报教师的教学情况,同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最后经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校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报请校长批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4.教学优秀奖每2学年评选1次,一般安排在评奖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学校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办法
学校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办法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许多学校开始实行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种评比办法的实施和发展。
1. 评比目的和意义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办法的目的在于鼓励教师进行优秀的教育科研工作,提升学校的教育水平。
这种评比可以激发教师的研究热情,推动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创新探索,并促进学校内部的教育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
2. 评比对象和标准学校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的对象主要是学校内的教师。
评比标准包括论文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对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贡献度等内容。
评委会通常由学校的教育专家、教研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以确保评比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评比流程评比流程通常包括论文提交、初评、复评和颁奖等环节。
学校可以通过内部网站或者专门的评比平台进行论文的提交。
初评环节由评委会对论文进行初步评估,选出具有潜力的论文进入复评环节。
复评环节中评委会会针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和评价,最终选出优秀论文进行奖励和表彰。
4. 奖励机制学校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机制来激励教师参与评比和提高科研水平。
奖励可以包括经济奖励、荣誉称号和晋升等多个方面。
此外,学校还可以提供科研经费和教学资源支持,帮助优秀教师进一步深入研究。
5. 教育教研团队建设通过评比办法,学校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形成教育教研团队。
教师可以在团队中互相学习和借鉴,共同研究教育问题,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应该加强对团队的支持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
6. 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办法可以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通过论文的撰写和分享,促进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7. 科研成果转化评比办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社区等外部机构的合作,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生活和教学中,解决实际问题。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教学论文的撰写和评选成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之一。
行之有效的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对于教育教学的改进和提高至关重要。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程序和标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创新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评选依据评选依据是评选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首要条件,具体包括:(一)论文的创新性、思想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二)论文的篇幅、写作规范、表述清晰、论据充分,符合学术规范和语言规范要求;(三)论文的应用效果和实际意义;(四)论文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联系紧密程度。
四、评选程序(一)申报阶段1. 评选工作开展前,各学校和机构应当在学校网站等途径发布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评选工作通知;2. 教师应当认真阅读通知,自觉认识到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对自身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申报;3. 申报教师应将论文投递至评选单位指定的邮箱、邮寄到评选单位指定的地址或在规定时间内亲临评选单位进行现场投票等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审阶段1. 评审委员会由评选单位选派,成员一般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副教授等组成;2.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依据,认真阅读评选对象的论文,对论文的技术性、表述、逻辑性、标准性、知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并对所评审的论文进行评分;3. 评审结果根据评分和排名进行评定,获得评选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名单。
(三)公示阶段1. 评选结果应当在评选单位通知的时间内在学校网站或学术期刊上公布,并确定获奖人员名单;2. 获奖人员将获得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证书等奖项。
五、评选标准(一)一、二、三等奖1. 一等奖:论文在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课程设置、教育管理、学生素质培养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能够推广到同类课程的教学中,并取得显著效果。
2. 二等奖:论文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普遍推广和利用价值,影响了日常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优秀教研论文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优秀教研论文评选工作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提高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探索构建高效课堂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决定对我校教师教研论文进行推优评选,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引领课堂教学,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积极探索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白玛占堆校长
副组长:边巴次仁教学副校长
吴坚次仁后勤副校长
旦增顿珠教务主任
成员:加央总务主任
次央藏文教研组组长
尼玛多杰数学教研组组长
普琼汉文教研组组长
索朗卓嘎教师
参决教师
贵桑教师
三、活动目的
1、反思课堂。
促进我校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深入研究和反思,将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学实践,扎实推进高效课堂的构建。
2、总结经验。
促进我校教师探索教育教学的本质和规律,总结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和教师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为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3、典型引领。
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引领我校高效课堂构建工作,提升我校教学质量。
四、活动形式
由各教研组开展教研论文评选并把优秀论文推荐到学校,学校集中评选,再把最优秀的论文推荐到县教育局。
五、参与范围
全校教职工。
六、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可以是针对高效课堂的理论研究;也可以围绕课堂教学具体环节中的经验和感悟;可以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和教育行政管理主题。
达孜乡雪莲小学。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青岛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青大学位字[2003]3号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促进我校学位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激励在校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科学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重点突出论文研究工作的成果和创新性,评选工作遵循“依靠专家、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优秀学位论文在当年度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中评选产生,分优秀博士、优秀硕士、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三个奖励层次,各设一、二等奖。
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分别不超过当年同一培养层次毕业生总人数的3%、5%,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4‰,其中一等奖论文篇数不超过同一奖励层次获奖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评选标准(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创新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取得突破性或较系统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一定数量与论文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章;3.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3.体现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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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多出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学校将定期开展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活动。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奖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研究论文,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中有所创新和突破的学术文章。
论文应体现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堂教学规范化、实践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教风学风建设、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第三条凡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均可申请参评。
申请人必须是**大学在编在岗的教师且为第一作者,每人限报1篇。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文章内容在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有理论基础,有实践经验,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水平。
第五条论文有应用价值,对学校的发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有促进作用。
第六条论文内容观点鲜明,语言流畅,条理清晰,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八条申请者需填写《**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申报表》并附论文原件,所在部门、单位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对申报论文进行认真评议,择优推荐报送。
第九条学校组成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遵循“科学公正、鼓励创新、注重应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论文质量进行综合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第十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第五章论文奖励
第十一条学校对获奖论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办法(试行)》(**政发〔2012〕87号)同时废止。
**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奖范围
第二条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能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实践方案,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
第三条成果具体包括: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创新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支持学生参与实验实践和科学研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交叉培养和联合育人、促进产学研紧密融合等方面具有
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报奖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大学。
第五条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若与校外人员合作完成,须为第一完成人),应具有连续5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经历。
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大学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申报者填写《**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3份),提交教育教学实践方案、成果总结及该成果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申报者所在部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向学校推荐。
第五章成果评审
第九条学校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推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
出一、二、三等奖。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发文公布。
第六章成果奖励
第十一条学校对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校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
第十二条学校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进行再奖励。
国家级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60万元、二等奖40万元;省级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
第十三条获得的教学成果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考核和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由推荐部门、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决定撤销其奖励,收回荣誉证书、奖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政发〔2012〕1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