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籍管理步骤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学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优秀7篇)你知道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怎么写吗?看看吧。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精选篇1)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范本,学校可以进行参照,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人学,必须持本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人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人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返回当地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1个月即8月20日前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9月10日前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下一年度该专业同学制班不招生,则不予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报到,交费注册上课。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出具相应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注册,否则当旷课论处,未经批准逾期2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须经补考后才能决定升、留级的学生,可预先报到,待决定升、留级后再补办注册手续。
在籍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姓名手续。
第五条新生人学后,在1周内,由所在系将新生注册名单汇总到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生证。
第六条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一经发现,由学生处取消其在本校的学籍。
二、考勤与纪律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考试、实习、实验及学校规定的其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者,均以旷课论处。
学生出勤、缺勤按学时计算;缺勤时数按实际上课、劳动、集会学时数计算。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将进行一系列改革,旨在提高学校学籍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一、学籍信息化管理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将加强信息化建设。
学生的个人信息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包括学生成绩、奖惩情况、社团活动等综合评价的数据。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学籍信息的快速准确录入和查询,方便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信息进行了解和管理。
二、学籍异动管理的便捷化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中途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等过程中的变动。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将推行学籍异动管理的便捷化。
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一、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主要有如下内容:(一)新生入学与注册;(二)学生转学与转专业;(三)毕业证书的审查、验印。
二、有关工作程序(一)新生入学与注册1.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各校必须严格根据市招办审批的录取名册或往届生的初中及以上文凭进行认真核对,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学籍档案,下达学号,同时填写学籍卡片和学籍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处申报。
2.新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帮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延期报到,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依据鄂价函字[1996]444号文,新生应交学籍注册管理费、学生证费23元整。
由学校统一收取,一并上交我局财务办公室。
(二)学生转学与转专业1.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转校或转专业学习。
转学或转专业均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原则上在同类学校的相同专业间进行。
2.学生转校、转专业均先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学联系单”,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核,再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审批备案;(2)学生转入本市内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备案;(3)学生跨地区(含省属学校)转校须经转出和转入学校批准后,并报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校或转专业。
4.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受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承认其相应的学习成绩或学分。
(三)毕业证书审核、验印1.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达到学分标准的学生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我局验印的毕业证书。
2.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者,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可在一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学籍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办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学校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因伤病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如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做好学籍管理和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工(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本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并按照省技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经国家相关信息查重系统核查后,取得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经健康复查,发现有疾病不宜留校学习,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本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但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入校,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持本人学生证和家长签名的成绩报告单到学校指定的地方报到注册,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一周),请假时间从规定正式上课的日期算起,未请假的作旷课论,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凡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应在学生工作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
电子档案通过省系统建立。
学籍档案分年级、专业,按学籍号依次建立。
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入学通知书、有一寸近照的新生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及奖惩等材料。
学生个人的操行材料。
学生转学时,应随人走;毕业的学生,应交学生所在工作单位归档。
每位毕业生均有一份学生学籍卡在学生工作处存档。
因特殊情况,档案材料遗失者应及时补办手续。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学生学籍管理一)新生入学1.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校领导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和确定录取名单,教导处执行。
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2.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请假手续,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即申报上级教委普教科备案。
3.新生入学后,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4.新生取得学籍后,不得更换姓名。
5.新生编班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换班。
如发现随意换班的学生,经教育仍不回原班,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6.政教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二)纪律与考勤1.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将以旷课论处。
2.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上课、自、劳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均记作旷课。
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给予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或家长写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方能生效。
须请假一周以上者,应持有关证明,报政教处批准并备案。
三)转学与借读1.学生转学、借读和休学必须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有正当理由且符合条件要求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带齐学籍档案及有关证件,经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到注册。
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学籍建立1.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应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材料、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生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2.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分配唯一的学籍号,学籍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学籍变动1. 转学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及时转接,并妥善保管。
举例:如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从A 城市转到B 城市,需提供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学。
2.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可申请休学。
休学应由学生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学生应持休学证明和医院康复证明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学。
例如:学生因生病需要长期治疗,可凭医院诊断证明办理休学,病愈后凭康复证明复学。
3. 退学学生在学习期间,如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有权按照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四、成绩与考核1. 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等。
学业成绩应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2.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升学的重要依据。
五、毕业与结业1.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现根据新颁发的《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修订如下:一、入学: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经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学校在开学后15天内编制新生花名册和电子学籍注册学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考勤:学生上课、实验和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班会、校会和课外活动等统一规定的活动,实行考勤制度。
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不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的,均按旷课处理。
对无故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家访,与学生家长互相配合加以教育三、评价,包括综合素质和学科学业成绩(含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模块学习及学业基础会考成绩,下同)两个方面。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学业成绩考核办法按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及学分认定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评价情况记入学生学习报告单和学籍档案。
学科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实行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美术、音乐)、通用技术实践操作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等实行考查。
考查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
教师应依据课堂表现、课内外作业、周(日)记、提问、实验操作、书面测验、作品展示、朗读、背诵等方式综合评定。
学籍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规定一、学籍注册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入学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注册后学生方能取得学籍。
2.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学籍注册,未按时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异动管理1.学生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请假时,必须事先向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2.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系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超过一周者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学习,需要办理休学手续时,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
4.学生转学必须凭有关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
5.学生退学必须向所在系提交退学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三、学籍档案1.学籍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成绩的记录,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应妥善保管学籍档案,不得私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四、成绩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缓考,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的成绩评定以平时表现和考试成绩相结合,由教师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记载。
如有异议,学生可向教师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3.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违纪。
如有作弊、违纪行为被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时,应向所在系提交休学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复学者,应提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复学后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六、转学与退学1.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转学者,应向所在系提交转学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转学者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因身体、心理等方面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时,可以申请退学。
2024年高桥中学学籍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高桥中学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长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1. 新生入学采用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等监护人。
2. 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为其办理学籍注册,并编制正式学号。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编制新生名册,并将学生学籍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告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
4. 学校必须为每位学生建立一份学籍档案,并由学校负责妥善管理,确保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5. 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
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应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
班主任更换时,应进行档案移交。
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档案移交给高一级学校或由学生本人携带,并将学籍表存档备查。
二、转学管理1. 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
2. 外地或外学区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转入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流出就学的证明。
3. 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三、休学、复学与辍学管理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继续学习者;(2)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 学校核实情况后,报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批准,准予休学,并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书。
3. 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不能复学的,可以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并到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复学。
学校原则上安排学生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 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备相关证明的,可以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的申请。
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流程
三、(2)进入学籍导入界面,点击选择文件 三、(3)选择文件上传,学籍导入第一步完成
四、(1)点击学前调档名单管理,进入界面
四、(2)点击中间的查询条件会出现这个界面,点击调档 学生导出下载
五、完善居民身份证调档学生导出的表格,不能改变表的格式, 红色部分为必填项(成员一和成员二可以填一个人)
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操作流程
湖北口回族乡中心小学 2018.09.21
一、(1)输入网址 进入学籍管理系统, 输入账号密码。
一、(2)登录后进入本学区管理界面
二、(1)点击右上角学籍管理,进入此界面
二、(2)在左边菜单栏中点击学籍注册,在子栏目中选择学籍注册
三、(1)点击学籍注册,进入界面,接着点击学籍导入
五、(2)点击小学生注册进入界面,在居民身份证栏中点击导入
五、无身份证学生注册,点击无身份证进入下面界面,填写学生
相关五信息、,(上3传)证无明材身料份即可证的学生点击
六、点击小学生注册审核、上报列表,点击全部审、 上报核
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一、学籍注册1、新生注册工作新生入校后,全省各市级电大开始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按要求填写《新生注册登记表》,《新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教学班基本情况表》,核准新生注册数据,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各校在一个月内将有关数据材料上报省电大,省电大将各校上报注册数据汇总核准后,建立学籍档案,打印新生花名册,发放学生证、校徽,并分别向中央电大、省教育厅上报新生注册数据。
注:(1)成、普招新生学籍注册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以招生录取花名册为准。
(2)开放教育注册学员学籍注册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3)经学籍注册后的学员姓名、出生年月日不得更改。
此项工作每学期一次,完成时间:3月、9月。
2、学籍异动工作新学期开学后,由各市级电大及时开展学籍异动整理工作,对退学、休学、转学、转专业等学员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注销退学学生,认真填写《学籍异动统计表》,在开学后1 个月内将学生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主管校长签字,加盖校章)上报省电大,省电大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中央电大备案。
省电大据此核准各市级电大各类在校生人数、完成统计报表工作,并以此作为收缴管理费的依据。
注:转学规定:(1)、凡省电大系统内转学者,由转出、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电大审批备案。
(2)、成、普招学生凡转出电大者,按省教育厅规定,由市级电大主管校长审批,报省电大加盖“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3)、凡从外校转入电大者,由省电大审核签章后,方可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此项工作每学期一次,完成时间:3月、9月。
3、开放教育课程注册工作每学期开学后,由各市级电大组织开展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工作,于一个月内将课程注册数据上报省电大,省电大汇总后上报中央电大,以此作为录入考试课程成绩的依据。
注:开放教育采用课程注册的形式实现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先行进行课程注册后方可参加课程考试,否则,计算机进行自动识别不能录入考试成绩。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建立学籍档案(一)学籍档案建立。
所有学籍,实名管理。
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
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
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
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
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
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
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
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区内转学。
(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
(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区外转入。
(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对具有顺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
招生计划已满,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初中学籍管理制度(通用3篇)
初中学籍管理制度(通用3篇)初中学籍管理制度1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入学学籍建档规定1、新生入学报到时,领取“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由学生家长按照户口簿分别填写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住址、电话等内容,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输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2、新生入校后,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教导处要完成下列工作:①将每一位新生信息输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电子摄像②打印学籍卡③造具新生花名册(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一致)④收集学籍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存档管理,其他人不得乱动。
二、学籍管理规定1、学生不得留级,并从严接收复读生。
严禁随意更改学籍和办理双重学籍。
2、转学规定:①学生转学由教导处负责按章操作、办理手续,学校其他人员不得插手代办。
②转学手续办理程序:A、转出:家长持转入学校开具的三份转学申请书,到市教育局签具意见、盖章,再到我校签具意见、盖章,之后交回我校一份,其余两份由家长交给转入学校。
我校接到转入学校和市教育局签具意见并盖章的转学申请书后,将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该生转出,等待市教育局的审核,否则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B、转入:由我校开具三份转学申请书,交学生家长到市教育局签具意见、盖章,再到转入学校签具意见、盖章,之后交回我校两份。
我校接到完备的签具意见并盖章的转学申请书后,将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该生转入,等待市教育局的审核,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休学复学规定:①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主任审核,报校长批准。
②办理休学手续时,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由教导处开具休学手续报市教育局审批,休学期限为一年。
③学生复学,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健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复学学生的.学籍号不变。
学籍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籍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管理和监督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业情况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学籍是学生在学校中的身份证明,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在校成绩和学习情况等。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成长和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督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1.学籍登记学籍登记是学生入学时进行的第一步工作,学校需要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等。
学校应当认真核对学生提供的证件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学籍登记由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负责,学生在入学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资料进行登记。
2.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过程,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学分绩点等信息的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及时核实和处理学生的异动情况。
3.学籍变动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的个人信息变动,包括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
学校需要及时记录和处理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保证学籍信息的更新和完整性。
学籍变动的处理程序一般是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过审核和审批后进行变动记录。
4.学籍查询学籍查询是学校供学生和家长查询学籍信息的服务,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学籍办公室进行查询。
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学生和家长有权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可以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排名等信息。
5.学籍管理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责任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学籍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有效。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主动配合学校的学籍变动程序。
二、学籍管理流程1. 入学登记学生入学时需要向学校提交相关的入学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体检证明等。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学籍。
三、请销假1.学生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教学活动时,应及时请假。
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书面报请辅导员及系主任批准。
因病请假需提交医疗单位证明。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未补办请假手续者,以旷课论处。
2.学生请假一周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系主任审批,两周以上由主管院长审批。
各系要将请假的审批情况及时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假期结束后,应向准假部门报告销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应续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不假处理。
四、考勤与纪律1.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
上课、自习、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都要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以旷课论处。
2.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晚自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学校。
在校住宿学生应按时回宿舍,非就寝时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用电管理规定,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内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和蜡烛、酒精炉等热源。
3.学生不得酗酒、打架斗殴、传播淫秽音像和物品;不得抽烟、赌博或进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及传销活动;不得向学生兜售物品;不得复制、传播和迷信邪教有关的书刊、音像制品及其他宣传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网吧等场所;不得夜不归宿;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旅游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及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结婚或生育;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学校及宿舍区。
学校新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新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管理流程,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注册1. 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 学校对新生学籍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发放学生证。
3.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份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伪造。
三、学籍变动1. 学生因休学、转学、退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
(2)学校审核学生申请,并出具学籍变动证明。
(3)学生凭学籍变动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3. 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有正当理由,如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
(2)转学手续齐全,包括转学证明、学籍档案等。
4. 学生退学需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学校将注销其学籍。
四、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室,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3. 学校对学籍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五、学籍查询1. 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校应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
2. 学生查询学籍信息时,需出示有效证件。
六、学籍管理责任1. 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学籍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 教职工和学生应遵守学籍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学籍管理秩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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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一年级新生学籍资料统计表
1给一年级班主任,发放空白学籍情况统计表,并填写好,班主任、家长签字。
2、按班主任交上来的学籍情况统计表,入入成电子表并检查有无错误。
3、打印电子版学籍资料统计表,发给班主任,让家长审核并签字。
二、新生照相
1、关于照片的规定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头像数码照片。
(2)照片规格:260(宽)X320(高),分辨率150dpi以上。
(即一寸照片即可,在采集时,只要相差不大就
没问题)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
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3照片的命名规则
有身份证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中学入学流程
一、入取新生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入学(左对话框:教育阶段——选择初中,右对话框:年级阶段——选择初中2016级)——招生结果名单信息:在学籍号前的框里打钩号,出现对话框:确定要讲X个人入取并提交到上一级教育局审核(选择 YES )
二、调取新生档案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在学生姓名前打钩——调档:对话框:确定要调档选中的记录信息吗?(是)显示:调档成功——确定
三、学生分班
1、增加班级信息
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初中一级(2016)——增
加:2014级1班——填写班主任姓名——保存并继续(小
学一年级同上)
2、学生分班(略)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左对话框:年
级阶段:初中2014级——选择学生姓名,右对话框:班级
信息:初中2016级X班)分班——确定要将这1个学生分
到初中2016级1班吗?——YES——分班成功
3、向下露河学校要入我校学生的学籍资料统计表。
今年的新生注册目前来看需要和学前续接,具体步骤:五字段模板,填上姓名性别等信息,导入系统匹配,匹配结果:匹配成功,未查到学前学籍信息,这两种情况均可批量导出(注意:此时导出的的数据需要补录完整,也就是最新模板,同时该模板第一列是接续标识码,不允许改动,因为经过系统匹配,都会有,每条信息不一样)补录完之后就可以批量导入
简要操作步骤说明:
(1)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前调档名单管理】中,通过“Excel导入”功能,导入招收的小学新生名单;
(2)通过查询条件中的处理状态查看匹配结果;
(3)对匹配成功的学生,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前档案信息补录】中,进行信息补录并保存;或者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补录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4)匹配多条学前学籍的(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或者有身份证号但重复的问题学籍),处理状态变为待确认学前学籍,点击处理状态超链接,弹出学前学籍确认窗口,先确认学前学籍信息,再到【学籍注册->学前档案信息补录】模块下进行学籍信息补录,或者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补录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5)对匹配失败的学生,处理状态变为未查到学前学籍,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完善学生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6)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籍注册学校审核】中,针对补录和导入的新生学籍进行核办,并上报。
(7)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新生学籍,生成学籍号;
(8)完成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