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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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工作,明确控制中心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安全班全体
三、具体细则
3.1中心工作人员须服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管理处及各班组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
3.2交接班时应提前半场10分钟到岗,接班人须认真核实质量记录和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未完成或待处理的事项。
3.3热情、耐心地受理顾客提出的要求,详细询问其协助事项,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跟踪,特殊事项须报告班长或经理,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3.4正确操作电脑,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任意调用、更改、删除系统文件和设置密码。
3.5当消防主机报火警时,应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3.6按规定时间对大厦进行布防、撤防,对布防时间内发生的报警要认真确认和记录,并密切注意枪支室弹药库的情况。
3.7密切注意出入大厦人员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
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8每天0:00取出用完的录像带,作好标识存档。同时装入新录像带进行录像,认真观察录像机的运行情况,并按录像带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录制效果。
3.9中心外线电话限于工作使用并记录,严禁拨打声讯电话和未经班长以上人员许可打私人电话,非特殊情况非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接听来电。
3.10接到经理、管理处或其他人员交付事项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跟进并将事情的进展情况汇报相关人员。
3.11迅速、果断、灵活地指挥处理大厦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3.12中心人员按规定着装,注意个人言谈举止,对他人提出的意见、批评应虚心接受并改正。
3.13上班时间,严禁看书刊杂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4爱护中心各类设备,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操作。不得让与中心工作无关人员在中心逗留、操作各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