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钢筋供货合同

工程名称: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二〇一六年一月

钢筋供货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钢材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包括的其他文件

1.1 合同附件: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和补充条款等。

1.2 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合同及合同更改协议(若发生)。

1.3 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供应要求

2.1 钢筋规格、品种、定尺长度、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按要求填写在供货明细中,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合同章。本合同总价款暂估为 **** 元。

2.2合同中确定的钢筋品种、生产厂家、定尺长度、若无甲方书面变更文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更改。

2.3 本合同钢材供应时间以《供货验收单》中当日进场送货验收为准。合同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三十天内按甲方电话通知要求及时供货,逾期合同剩余量作废,乙方不得继续供货,如乙方出现违约没有按时供应,赔偿标准按10.3执行。

2.4合同单价为固定附加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附加费。

2.5 合同签订数量为计划采购量,进场数量以《供货验收单》内实收为准。

2.6合同中钢筋计量单位采用吨,乙方保证钢筋送货单与合同计量单位一致。

2.7如无特殊交通管制情况,甲方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尽可能在白天,如乙方送货到工地超过夜里九点甲方可延缓至第二天清早收货验收。

2.8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乙方适用税率○3% ○17% ○13%

第三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1 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

3.1.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符合 GB1499.2—2007 标准;

3.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符合 GB1499.1—2008 标准。

3.2 乙方交货须附按3.1款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凡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甲方经复试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钢筋,均为不合格钢筋。

3.3 本合同如涉及进口钢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海关出具的该钢筋的商检证明和进口完税证明,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陕西省的有关要求。

3.4 如乙方供应的钢筋在甲方验收、试验、加工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甲方在发现不合格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对其不合格钢筋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

3.5甲方的现场验收仅作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不作为乙方所供产品内在质量的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更换并赔偿损失,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乙方所供钢筋进场后经复试检验,如发生第一次不合格,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做双倍复试试验。如再不合格,钢材无条件退场,同时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钢材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4.1该批钢筋供 *****工程,甲方需钢材进场时,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天以书面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将需用计划提交给乙方。甲方需确定交货地点、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规格数量、具体进场时间等要求,乙方按甲方计划和甲方所要求的时间送货至甲方施工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并负责卸货、按要求码放。

4.2 乙方在发货前通知甲方接货人员,明确到货品种、数量,并派专人到甲方工地交货。因乙方原因导致送货不及时、无货可交或数量不足,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3 双方在钢材交接的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现场对物资验收完毕后,在钢材《供货验收单》签字确认并盖章作为交接凭证。此验收单上如有甲方验收人员有异议的签署内容,双方应当即协商好。否则,过后结算时将以甲方验收人员签署意见为主,涂改处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

4.4交货方式:如无特别说明,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5乙方提供的XX物资工程实际未使用的部分,由甲方按销售原价退回予乙方,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退回部分款项直接冲减乙方销售物资的应收款。

4.6乙方运输费属于:

○【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二票制】:运输公司需要具备运输资质。

第五条钢筋的运送方式及费用负担

5.1 钢筋运输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计入本协议中供货明细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5.2 乙方自备装卸钢材所必需的装卸人员及机械,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钢材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

5.4乙方保证乙方人员以及车辆进入本工地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保卫、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损坏甲方设备和材料应按原价赔偿。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出场、装车、卸车、退场如不服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钢筋的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6.1 如国家对钢筋交货有合理损耗的具体规定,乙方要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甲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6.2线材、盘螺按计重过磅交货。本协议中产品的合理磅差为±2‰(含±2‰)以内,如现场复磅超过±2‰(不含±2‰),则应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见证下,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再行复磅,以该复磅结果为准。再行复磅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7.1 包装按国标“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01—2008”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钢筋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乙方不回收包装物。

第八条钢材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8.1 钢材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第 3.1-3.6 款规定执行。

8.2 数量检验采取下面两种方式,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8.2.1盘条:乙方带电子磅,在交货地点过磅交货,甲方复核确认。

8.2.2直条:甲方检尺,按理论重量计算检验。

8.3乙方每次到货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书以及原件产品资料。复印的材质报告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并加盖乙方公章,材质报告文件应与进场钢材标识对应,质量证明书中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等指标必须符合8.1款验收标准之规定。

8.4 钢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牌号、定尺长度必须与合同或《送货通知单》规定一致。

8.5 如甲方在验收后的理化试验、加工以及试件试验等过程出现钢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时,甲方应在3.4款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于通知发出7 日内给甲方书面答复,逾期则被认为已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处理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