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找+完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建议a+b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家都在找+完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建
议a+b
A乡镇完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建议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少数干部身上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有效破解。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把明规则立起来、挺在前,着眼于靠机制来约束干部、保护干部、调动干部,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更鼓励干部放开手脚、积极作为。一、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现有考核评价机制的弊端:一是物质奖励限制多。随着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中央严令禁止在统一政策外增发任何奖金与福利,使现有的目标考核激励较难实施;二是各类评优评先含金量不高。使精神激励流于形式,起不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三是职务激励力度不大。受领导职数所限,每年职务晋升的人数比较少,导致一些单位好几年领导补充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意见建议:在精神层面上,建立单位全体干部参与本单位年度目标设定制度,提高干部对实现目标概率的信任度,在目标实施过程中中采取“大目标、小步子”的方式,增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选任层面上,合理用足非领导干部职数,在政策许可条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从长时间埋头肯干却得不到提拔的“老黄牛”干部中明确一批非领导职务。在干部交流上,加大交流力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比如,加大乡
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城市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适当流动一部分,调动积极性。在考核层面上,着手建立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干部群体的绩效考核标准,尽量细化目标连锁体系。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职务升降、奖励培训等切身利益挂钩,彻底打破“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二、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一些干部心存顾虑、不敢担当,害怕做事越多,犯错越多。一些干部在改革创新路上步履迟缓,甚至止步不前,不是这些同志没有改革思路和办法,而是思想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和担心,怕冲在前面出现工作失误,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受到组织处分。因此,需要构建一整套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制度机制。意见建议:建立容错纠错制度体系,具体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应把握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事前多激励,撑腰打气、提升干劲。事中勤服务,答疑解惑、协调推进。事后常谈心,消除顾虑、重振信心。二是应建立规范容错免责的具体程序,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不让被容错免责者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牵涉,同时防止容错免责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三是应及时纠错纠偏,既要保护好干部的干事热情,又要通过提醒反馈等方式,督促干部找准问题症结,让干部干成事。对干部实行容错、纠错并免于追责问责
后,要及时通过相关渠道给予公开、权威的组织认定。三、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目前,考核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措施考核运用还不到位,时松时紧,热一阵冷一阵,考核结果与一些岗位的调整和职位的变迁结合还不是很紧密。特别是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出台后,致使个别领导干部觉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只要年限到就可以提升待遇,对工作消极懈怠,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意见建议:一是健全完善考核结果问责运用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适当调整岗位,给予足够压力,让其真正感受到约束机制的刚性。二是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有等待思想,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惯于讲条件、搞变通、打折扣的庸干部、懒干部,延长职级提升时限,产生警示效果,从而激发积极性和潜能,变压力为驱动力。 B某开发区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为有效整治“为官不为”行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定位更高成效开发建设,进一步推进示范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更利开放发展,更好地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办法。一、申请免予追责的条件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2、符合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的;3、经过集体民主决策并有书证的;4、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发展大局的;5、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6、主动采取措施,尽力挽救的;7、为加快行政审批,采取先审批后补材料的。二、认定免予追责的程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实施前,或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受到追责等情形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免责申请。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室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1、申请。单位或本人认为符合免责条件的,应在启动问责程序后七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工委、监察审计室提出书面申请。2、核实。纪工委、监察审计室依据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3、认定。根据调查结果,由纪工委、监察审计室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认定意见,必要时可实行听证制。认定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并予以答复解释;必要时向党工委、管委会书面报告。4、暂缓。对一时难以定论的,可以暂缓作出决定,实行暂挂制,一般暂挂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期满给予结论性意见。三、适用免予追责的范围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四个方面予以免责:1、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免予扣分,免予一票否决;2、在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审查中,免予
一票否决;3、免予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4、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非党员非监察对象免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执行。四、完善纠正失误机制建立重点改革项目纠错制度,党工委、管委会要采取挂钩联系重点改革项目等有效形式,加强全程跟踪服务,强化对执行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帮助解决重点改革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及时纠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保障重点改革项目顺利推进。更好落实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招引服务一体化制度,部门机构要现场办公,共同确定不构成重要影响有效工作措施,通过创造性工作或适度变通可以更好维护企业利益、更好争取外来合作的办法,确保一线岗位更快捷推进。建立工程、园区、片区负责同志主持现场研办的程序,对在推进过程中或完成后发现不规范问题,由上级机构负责主持研究相关完善措施。符合可免责条件,由申请免责部门的负责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如无法协调解决的,报党工委、管委会帮助纠错。五、严明容错免责纪律1、严格政策界限。纪工委、监察审计室要以支持改革、宽容失误为基本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把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把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导致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把加快发展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而造成工作过失与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