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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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基础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基础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基础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各金融机构填表时,请区分组织者,2012年人行聊城中支共计组织三次培训,其中,2月28号,面向交行、浦发、华泰人寿、国华人寿、天平汽车5家新设金融机构开展一次培训;6月29号,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培训一次;8---9月份,统一组织所有金融机构远程教育培训一次。

所以,各金融机构在填写反洗钱培训工作次数时,要区分不同的组织者,每一金融机构在填写自身的反洗钱培训次数时,要剔除人民银行作为组织者发起的培训。

同样,各金融机构在填写反洗钱宣传工作次数时,也要区分不同的组织者。

同时注意:反洗钱宣传工作中“参加宣传活动人数”是指各金融机构本身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数量,并不是指受众人数。

还有,填表时也请注意:该表统计的是2012年全年的合计数,要注意和上次宣传月活动总结中上报的《宣传情况统计表》的逻辑关系。

如有不明白,请联系:8426638。

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8.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9.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话记录10.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1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通知书1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13.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14.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15.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附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一、识别客户单位:家二、重新识别客户三、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附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注:“单位”和“个人”以在统计机构开户的账户性质确定;“当期可疑交易报告”指报告期内所有可疑交易报告;“其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可疑交易报告。

附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附8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需要,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请你单位将下列资料于年月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行。

一、需要补充的资料二、需要说明的问题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附件:特此通知。

(签章)二OO年月日附9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话记录附10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对于以下所列事项,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行回复。

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单位(印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园林路证券营业部年度: 2011项目2011年度工作计划2011年度工作总结大要案报告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岗位情况具体要求内容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创新工作安排、重点审计(检查)对象和内容、审计(检查)方法和措施、计划及调研内容、年度培训、宣传计划、预计完成时间、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反洗钱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本年度主要工作回顾、经验和教训、对反洗钱工作的建议、下年度工作设想。

条件之一,需移交执法机关的各类案件、涉及境外或涉嫌恐怖融资等案件、执法机关要求协查的案件、其它性质恶劣或影响重大的案件。

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及实施细则、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重大可疑线索报告制度、客户风险分类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反洗钱宣传、培训制度、反洗钱保密工作制度、反洗钱档案管理制度、反洗钱内部审计(检查)制度、其他反洗钱相关制度。

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设置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报送内容质量情况报备情况是否按照相关内容要求报送方式报送频率撰写或填报,如是,请报送方式报送具体时间(电子 / 纸质)具体说明(含发文号、标题等)发文形式、2011年1月无电子10日前发文形式、2012年1月均按要求进行反洗钱工电子、纸质2012/1/17电子10日前作总结书面形式、一案一报,及时没有发现大要案电子书面形式、电子、上载及时报备已及时报备电子、纸质2012/1/7台账各级反洗钱书面形式、人员的信息电子、上台变动在 10个已及时报备电子、纸质信息变动在 10个工作日内账更新信息工作日内报备、上载书面形式、每季度和年每季度和年度结束后的 3个工非现场监管报表每季度、年度各 5张报表电子、上载度结束后的已及时报备电子、纸质台账3个工作日作日非现场监管报告工作绩效评估情况工作动态、简报本机构开展反洗钱各项工作的情况、反洗钱书面形式、每季度和年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每季度和年度结束后的 3个工电子、上载度结束后的已及时报备电子、纸质实际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反洗钱工作中的作日台账3个工作日风险评估和具体措施。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
计表
1
2
附:
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它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8.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
9.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话记录
10.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
1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通知书
1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
13.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
14.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
15.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
1
附1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度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2
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度
2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3
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度
3。

【精华】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8

【精华】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8

1.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2. (5)3. xx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6)4. 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 (8)1.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规范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规范

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
• “新客户”指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 “新客户”统计原则上以与金融机构新建 立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 工商户为单位进行填报(银办函〔2007〕 562号)。 保险公司所填的“新客户”是指与金融机 构新建立业务关系且保费为规定金额以上 的客户。
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
报表报送规范
• 季度报表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送
• 表6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识别客户) • 表7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重新识别客户) • 表8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 • 表9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 表10 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 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
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
• “一次性交易”指《身份识别办法》第7条 所规定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 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 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 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的业务。此项 目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 “跨境汇兑”指指汇款人或收款人一方在境 外的汇款业务(银办函〔2007〕562号), 不包含信用证、托收等方式(局函〔2007〕 674号)。此项目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
• 此表填报的主要依据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 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身份识别办法》)。 • 报表中的勾稽关系 合计数=对公客户总数+对私客户总数 • 对私客户总数=居民+非居民的合计数 • 与“总数”相对应的分别为新客户(总数)、一 次性交易(总数)、跨境汇兑(总数)、其他情形 (总数)。“总数”应大于“通过代理行识别 数”、“通过第三方识别数”、“与离岸中心有 关的”的各项值, 总数与“受益人数”无勾稽关系。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

附件3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附表1报告机构基本情况表填报单位:人民银行:填报人: 填报时间:填表说明:1.分支机构不填报“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情况”、“管理架构”、“境外分支机构情况”等信息。

2.“报告机构编码”是指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编码。

3.“金融机构编码”是指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所称编码。

附表2报告机构现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列表填报说明:1.本表填写报告机构报告期末所有有效执行的制度。

2.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3报告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情况表填报说明:1.“反洗钱专业资质”包括监管部门、国内外权威机构或组织颁发的反洗钱专业能力、水平认可证书。

2.“反洗钱兼职人员”是指非专职承担反洗钱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其他业务部门中明确承担反洗钱有关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

附表4报告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等级分类情况表填表说明:1.“监控名单客户数”指联合国、公安部以及人民银行等单位正式通告的监控交易类客户数。

2.“限制功能客户数”指对高风险或特定客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客户数。

3.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客户总数。

附表5报告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表填报说明:本表仅由金融机构法人总部负责填报。

附表6报告机构反洗钱宣传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7报告机构反洗钱培训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8报告机构反洗钱内部检查(审计)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9报告机构配合反洗钱行政调查情况表填表说明:1.“配合机构名称”请按行政调查通知书主送单位名称填写。

2.“是否按时报送数据”以行政调查通知书要求时间为准。

3.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10报告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表填报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总数,按检查通知书分次填写;2.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11报告机构洗钱风险防控成果表填报说明:1.本表所称“洗钱风险防控成果”指的是报告期内取得反洗钱案件成果,或其他反洗钱风险防控的积极成效;2.可增加行填写。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信息报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信息报表

附件一: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信息报表表1. 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表1-1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各类金融机构总部适用)(年)填报单位:所属管辖人民银行:填报人: 复审人: 填报时间:备注:1.本表为年度报表,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

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报送。

2.本表所列信息项,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3.“报告机构所属级别”:直接在对应处打“√”。

4.“管辖分支机构家数”:填写下属一级分支机构的家数。

5.报送纸质报表时,加盖报送单位的行政公章。

用A4纸打印,可跨页。

6.见报表填报说明。

表1-2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各类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适用)(年)填报单位:所属管辖人民银行:填报人: 复审人: 填报时间:备注:1.本表为年度报表,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

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报送。

2.本表所列信息项,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3.“报告机构所属级别”:直接在对应处打“√”。

4.“管辖分支机构家数”:填写下属一级分支机构的家数。

5.报送纸质报表时,加盖报送单位的行政公章。

用A4纸打印,可跨页。

6.见报表填报说明。

表2. 金融机构经营规模类信息统计表表2-1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规模类信息统计表(总部适用)年季度填报单位:所属管辖人民银行:填报人: 复审人: 填报时间:备注:1.本表为季度报表,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2.见报表填报说明。

表2-2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规模类信息统计表(分支机构适用)年季度填报单位:所属管辖人民银行:单位:万元,万美元,户,份填报人: 复审人:填报时间:备注:1.本表为季度报表,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2.见报表填报说明。

表2-3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经营规模类信息统计表(总部适用)年季度填报单位:所属管辖人民银行:单位:万元,万美元,户,份填报人: 复审人:填报时间:备注:1.本表为季度报表,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2.见报表填报说明。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8.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9.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话记录10.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1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通知书1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13.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14.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15.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附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一、识别客户单位:家二、重新识别客户三、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附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注:“单位”和“个人”以在统计机构开户的账户性质确定;“当期可疑交易报告”指报告期内所有可疑交易报告;“其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可疑交易报告。

附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季度制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附8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需要,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请你单位将下列资料于年月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行。

一、需要补充的资料二、需要说明的问题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附件:特此通知。

(签章)二OO年月日附9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话记录附10中国人民银行行(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对于以下所列事项,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行回复。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

附件3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附表1报告机构基本情况表填报单位:人民银行:填报人:填报时间:填表说明:1.分支机构不填报“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情况”、“管理架构”、“境外分支机构情况”等信息。

2.“报告机构编码”是指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编码。

3.“金融机构编码”是指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所称编码。

附表2报告机构现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列表填报说明:1.本表填写报告机构报告期末所有有效执行的制度。

2.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3报告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情况表填报说明:1.“反洗钱专业资质”包括监管部门、国内外权威机构或组织颁发的反洗钱专业能力、水平认可证书。

2.“反洗钱兼职人员”是指非专职承担反洗钱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其他业务部门中明确承担反洗钱有关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

附表4报告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等级分类情况表填表说明:1.“监控名单客户数”指联合国、公安部以及人民银行等单位正式通告的监控交易类客户数。

2.“限制功能客户数”指对高风险或特定客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客户数。

3.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客户总数。

附表5报告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表填报说明:本表仅由金融机构法人总部负责填报。

附表6报告机构反洗钱宣传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7报告机构反洗钱培训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8报告机构反洗钱内部检查(审计)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9报告机构配合反洗钱行政调查情况表填表说明:1.“配合机构名称”请按行政调查通知书主送单位名称填写。

2.“是否按时报送数据”以行政调查通知书要求时间为准。

3.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10报告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表填报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总数,按检查通知书分次填写;2.可增加行填写。

附表11报告机构洗钱风险防控成果表填报说明:1.本表所称“洗钱风险防控成果”指的是报告期内取得反洗钱案件成果,或其他反洗钱风险防控的积极成效;2.可增加行填写。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一、客户身份识别(件)1.客户身份识别:是指已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非自然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承保、退保、理赔或给付环节进行了身份识别。

2.非自然人客户:是指投保人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并以单位形式投保的。

3.通过第三方识别:委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或委托法人单位(投保人)对本单位参保人员(被保险人)进行身份识别,并符合非自然人或自然人身份识别规则。

4.发现问题:发现客户存在使用匿名、假名、证件造假、证件失效、利用他人证件,犯罪嫌疑人及其他重要问题。

5.件:按新契约主险保单件数、退保批单件数、满期领取批单件数、理赔案件数进行统计。

1份保单(批单、案件)统计为1件,无论其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非法定受益人是否为同一人。

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数(件)1.重新识别: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对非自然人客户或自然人客户因客户重要信息变更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

重新识别的具体范围应符合《2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非自然人和自然人分别填报。

2.变更重要信息:《2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3.行为异常:《2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七)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4.身份信息异常:《2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5.以批单件数统计。

一份批单有多项变更,按一份批单统计。

三、报告大额交易(笔)1.大额交易(笔):已报送并有人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正确回执的大额交易笔数。

2.涉及金额(万元):大额交易报告涉及的累计交易金额。

3.按收到人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回执时间所在季度填报。

四、报告可疑交易(份)1.可疑交易报告(份):已报送并有人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正确回执的可疑交易份数。

反洗钱报表填写说明

反洗钱报表填写说明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一、统计对象应统计到县一级分支机构。

二、此表的填报内容为填写单位上级机构或自行制定以及下级机构制定的内控制度等相关文件,对于非本机机构制定的文件应在“制定部门"一栏注明。

三、所填报制度为本年度正在执行的制度。

或本年已经制定但尚未执行的制度,对此类制度应在报表填报中予以说明.不少单位把明显过期的制度也写上。

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一、统计范围至县一级分支机构。

二、“反洗钱机构名称或(职能部门名称)"一栏只填写具体的反洗钱牵头部门名称,没有牵头部门的填写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部门名称。

三、“单位负责人”是指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即单位的“一把手”。

四、“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是指牵头部门负责人,没有牵头部门的单位填写主要或具体承办反洗钱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者是负责和我行联系的部门负责人。

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一、统计范围至县一级分支机构。

二、时间填写要规范,统一格式为“年月日”.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一、此表的填报内容为填报单位上级单位、本级单位、辖内下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与反洗钱相关的审计活动。

不包括填报单位开展的反洗钱自查工作。

填报的审计项目要以事实为依据(没有审计立项、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就不能算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请按下列统计口径归类并简要填写主要问题1。

内控制度不完善。

2。

客户身份识别不到位.3.客户资料保存不全。

4.大额和可疑交易漏报.5。

宣传培训不到位。

6。

其他问题.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一、此表的内容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情况的汇总反映,填报的主要依据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在填报此表前请务必认真学习该办法。

二、报表中的勾稽关系(一)识别客户表中勾稽关系合计数=对公客户总数+对私客户总数对私客户总数=居民+非居民的合计数(二)重新识别客户表中勾稽关系合计=变更重要信息数+行为异常数+犯罪嫌疑人数+涉及可疑交易数+其他情形数查实合计数=各项查实合计数三、报表相关项目的解释(一)识别客户表1.该表所有填报内容均为金融机构在初次识别客户身份时相关数据的反映。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报告附表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报告附表

附件3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附表1附表报告机构基本情况表填报单位:人民银行::填报时间:填报人填表说明:1.分支机构不填报“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情况”、“管理架构”、“境外分支机构情况”等信息。

2.“报告机构编码”是指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编码。

3.“金融机构编码”是指银发〔2009〕号文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所称编码。

363.2附表报告机构现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列表可增加行填写。

2.本表填写报告机构报告期末所有有效执行的制度。

1.填报说明:3附表报告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情况表填报说明:1.“反洗钱专业资质”包括监管部门、国内外权威机构或组织颁发的反洗钱专业能力、水平认可证书。

2.“反洗钱兼职人员”是指非专职承担反洗钱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其他业务部门中明确承担反洗钱有关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

.4附表报告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等级分类情况表填表说明:1.“监控名单客户数”指联合国、公安部以及人民银行等单位正式通告的监控交易类客户数。

2.“限制功能客户数”指对高风险或特定客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客户数。

3.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客户总数。

.5附表报告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表填报说明:本表仅由金融机构法人总部负责填报。

6附表报告机构反洗钱宣传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7附表报告机构反洗钱培训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8附表报告机构反洗钱内部检查(审计)情况表填报说明:可增加行填写。

9附表报告机构配合反洗钱行政调查情况表填表说明:1.“配合机构名称”请按行政调查通知书主送单位名称填写。

2.“是否按时报送数据”以行政调查通知书要求时间为准。

3.可增加行填写。

10附表报告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表可增加行填写。

2.本表填报范围为报告机构(包含所辖分支机构)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总数,按检查通知书分次填写;1.填报说明:附表11报告机构洗钱风险防控成果表可增加行填写。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变更重要信息) (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行为异常)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 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行为异常) (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行为异常) (五)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身份信息异常) (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身份信息异常) (七)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行为异常)
形完成客户身份重新识1别、的内。部以检保查单(件家数次统)计。
——
行为异常(件)
覆盖率
——
身份信息异常(件) 身份信息异常:对客户信息与2已、经外掌部握检的查相(家次)
三、报告大额交易(笔) 关的信客息户存身在份不资一料致的或真者实相性互、矛有盾效,性覆先、盖前完率获整得性
涉及金额(万元)
存在疑点的情形完成客户 身 份 重新接识受别处的罚。(家次)
2、自然人客户(件) 其中:通过第三方识别(件)
发现问题(件)
发现问题:发五现、客户协存助在查使证用洗匿钱名案、件假(名起、)证件造假、证件失效、利用他人证件, 犯罪嫌疑人及1其、他协重助要公问安题机。关((按起实)际发生的人数统计,当投保人、被保险人、 受益人为同一人时涉,及按金一额人(统万计元;)此项为人工统计,以下发现问题件数同此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自然人9要素)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 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 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 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法人15要素)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说明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三《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附1至附7填报说明1.填报单位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附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填写填报单位上级机构或自行制定的内控制度等相关文件,对于上级机构制定的文件,应在填写时注明。

3.附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情况统计表”要求反映填报单位本身反洗钱岗位或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其中的“反洗钱人员”项要求填写填报单位专、兼职人员人数。

4.附3、4“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要求填写填报单位本身举办的内部人员培训情况和对外的宣传活动。

5.附5“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要求填写机构内部审计或稽核部门开展的反洗钱审计活动。

6.附6、7、8“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是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设计的。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的设计不考虑相关数字的平衡关系。

(1)其中“对公客户”项下的“总数”指所有对公客户的总数。

“新客户”指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

对因“发现问题”而没有建立业务关系的填在“其他情形”项下。

“通过代理行识别数”指“通过境外代理行识别数”,此项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通过第三方识别数”指“通过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数”。

“与离岸中心有关的”指有关离岸业务。

“受益人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实际受益人数”,对保险业金融机构则填写“受益人数”。

“一次性交易”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跨境汇兑”指跨境汇款业务。

“对私客户”项下的“居民”指《国际收支手册》中所指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外国留学生、就医人员及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家属除外。

(2)“变更重要信息”指《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33条包含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7.附9“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其中外汇可疑交易以“美元”为单位。

8.附10“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其中“其他机关”不含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

《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12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12页]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概述(一)概念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其经营管理体制和自身经营特点,将国家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本单位相关的业务经营和管理中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程序。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特征1.对象的特定性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对象仅仅指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义务主体,只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起到约束作用,因而其对象具有特定性。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内容的广泛性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反洗钱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等,具体应包括反洗钱工作机构的设置,必要的反洗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交易报告员的配备,对内部反洗钱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评估、考核、奖惩、培训等制度。

通过建立内容广泛的内控制度,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得以完善,从而更好地履行反洗钱义务。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执行的强制性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往往被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考核和评估、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依据,因此具有执行上的强制性。

由于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对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分解和细化,在发生洗钱案件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成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判断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参考因数。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形式的完整性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从形式上讲不能是单一的某个制度规定,而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既需要涉及各个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还需要覆盖每一个业务环节和操作过程。

该体系的健全,有赖于纵向及横向配套制度建设的完备程度。

只有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降低合规风险,做到合规经营。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信誉,防止本机构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从而避免或减少被动卷入洗钱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以及对自身信誉的损害。

反洗钱信息报告流程

反洗钱信息报告流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信息报告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及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分析和报送管理,提高对反洗钱信息分析、甄别的能力和效率,制定本流程,规范和指导相关部门的反洗钱报送工作.第二条本流程所指反洗钱信息包括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非现场监管报表、相关的自查报告及对外报送的其他反洗钱信息等。

反洗钱信息经合规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进行报送.第三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室、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由合规专员负责本部门反洗钱系统数据和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第五条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设置反洗钱岗,配备专人对营业部报送的反洗钱系统数据和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复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合规管理部报审。

第六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管理部,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协调、推进、宣传、培训及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公司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系统监控及报告;合规管理部设置反洗钱报送专职岗位,负责公司反洗钱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

第三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第七条大额交易数据报送标准:各营业部严格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对符合以下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由合规管理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划转;(二)反洗钱监管机关规定的其他大额交易.第八条有下列交易或者行为的,营业部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七)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八)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九)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十)反洗钱监管机关规定的其他可疑交易.第九条营业部对当日发生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发现交易的金额、频率、方式、流向、用途与客户身份、账户用途、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的,对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进行审慎甄别,将可疑交易报告合规管理部进行审查。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附件4《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一、客户身份识别(件)(一)客户身份识别: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客户承保、退保、理赔或给付环节进行的身份识别。

(二)达到识别金额以上: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承保、退保、理赔或给付时应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规定金额以上的保险合同。

(三)通过第三方识别:委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或委托法人单位(投保人)对本单位参股人员(被保险人)进行身份识别,并符合非自然人或自然人身份识别规则。

(四)发现问题:发现客户存在使用匿名、假名、证件造假、证件失效、利用他人证件、犯罪嫌疑人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件:按新契约主险保单件数、退保批单件数、满期领取批单件数、理赔案件数进行统计。

1份保单(批单、案件)统计为1件,无论其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非法定受益人是否为同一人。

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件)(一)重新识别: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客户重要信息变更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

(二)变更重要信息:《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三)行为异常:《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七)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四)身份信息异常:《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所指并已完成的重新识别。

(五)保单质押贷款:针对客户投保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或发现客户以保单为抵押品向其他机构借款行为时,按照本机构内部反洗钱规定所开展并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六)发现问题:发现客户存在使用匿名、假名、证件造假、证件失效、利用他人证件、犯罪嫌疑人及其他重要问题。

反洗钱专项检查表

反洗钱专项检查表

反洗钱专项检查表
背景
反洗钱是保护金融系统免受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侵害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我们提供了下列检查表,以便评估和加强机构的反洗钱措施。

检查项目
1. 制定和执行反洗钱政策和程序制定和执行反洗钱政策和程序
制定和执行反洗钱政策和程序
- 确保机构已制定并全面执行反洗钱政策和程序。

- 检查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反洗钱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2. 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客户尽职
调查和风险评估
- 检查机构是否进行了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包括合规的
客户身份验证和背景调查。

- 确保机构在与高风险客户或可疑交易相关的情况下采取适当
的措施。

3. 交易监测和报告交易监测和报告交易监测和报告
- 检查机构是否有有效的交易监测系统,并能及时识别和报告
可疑交易。

- 查看机构的报告记录,确保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

4. 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措施
- 确保机构已建立和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和合规审查等。

- 检查机构是否有任命专责反洗钱的高级管理人员。

5. 员工培训和意识员工培训和意识员工培训和意识
- 检查机构是否为员工提供反洗钱相关培训,并定期更新培训内容。

- 确保员工对反洗钱政策和程序有充分的了解和意识。

结论
本检查表的目的是帮助评估和加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措施。

通过检查每个项目的合规性,机构可以识别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这将有助于机构更好地履行其反洗钱职责,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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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
1.金融机构反洗钱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3.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6.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7.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8.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
9.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记录
10.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
1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通知书
1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
13.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
14.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
15.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
附1
金融机构反洗钱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度
制表人:联系:填报日期:
附2
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度
制表人:联系:填报日期:
附3
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度
制表人:联系:填报日期:
附4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度
制表人:联系:填报日期:
附5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季度
一、识别客户
单位:家
二、重新识别客户
三、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
附6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季度
制表人:联系:填表日期:
注:“单位”和“个人”以在统计机构开户的账户性质确定;“当期可疑交易报告”指报告期所有可疑交易报告;“其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可疑交易报告。

附7
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
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季度
制表人:联系:填表日期:
附8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

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需要,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请你单位将下列资料于年月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行。

一、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联系人:联系:
传真:
附件:
特此通知。

(签章)
二OO年月日附9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记录
附10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质询通知书

对于以下所列事项,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行回复。

询问事项:
联系人:
联系:
(签章)
二OO年月日附11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通知书

为了,我行将派
――――同志于年月日前往你单位,了解以下情况:
联系人:
联系:
(签章)
二OO年月日
附12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走访人:
:职务:
:职务:
被走访机构:
参与人员:
容:
事实与评价:
发现的问题:
被走访机构意见及签章:
附13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

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需要,兹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我行约见你单位同志(先生/女士)就
等事项谈话,请准时赴约会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提前书面说明。

特此通知。

(签章)
二OO年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
编号:
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中国人民银行行(部)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
200 年第号

我行根据年月至年月对你单位实施非现场监管情况,结论如下(包括基本评价和存在的问题):
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监管意见:
二O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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