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_施工企业《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备案表
徐州市建设工程安监备案申请表(最新)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编制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2、申报资料中相关单位的填写,应为全称或规范性缩写;涉及到的单位、人员,应与相关证明一致。
申报资料中涉及验收类的,相关人员应签署验收意见、签名,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3、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5、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时(到安监站办理),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审核后,不退还申报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各留存一份备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资料目录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1-1 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1-2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1-3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应详细标明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
1-4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
说明:图纸及其他说明资料等可另附页
1-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事指南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事指南本办事指南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企业获取加密锁及登录的方式、加密锁网上申请:打开加密锁申领网址()企业按提示内容填报并提交加密锁申领信息,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办理(咨询电话)。
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企业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可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室领取;选择邮寄办理的企业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注意查收快递(顺丰到付)。
、取得加密锁后,使用加密锁登录“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申报平台”(地址:初始密码:),可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
本办事指南所需授权、承诺等模板均可在“徐州市建设局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登录技术问题及其他事宜可咨询或交流群。
二、申领招投标锁及电子签章详见《电子招标投标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网址()发布。
咨询电话。
三、“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各类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人员、业绩、获奖等信用登记核验流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库需上传的资料。
在“基本信息”模块中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上传单位基本信息,含相关扫描件,扫描件包括:业务员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业务员身份证,其它扫描件无需上传。
开发企业另需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
以上证件务必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在“企业资质”模块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添加企业资质信息。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企业、勘察企业、咨询企业入库需上传的资料。
在“基本信息”模块中,企业需上传单位基本信息,含相关扫描件,扫描件包括:诚信承诺书、业务员法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在组织机构代码栏和税务登记证栏均可上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其它扫描件无需上传。
以上证件务必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在“资质”模块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企业、勘察企业、咨询企业需添加相应的资质信息。
徐州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的联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建设环境。
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及其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是对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市场信用情况实行量化计分,即在考核时段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对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承接工程数量、社会和行业奖惩、投标活动、合同履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施工现场行为(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人员管理等)进行量化考核后,建筑业企业获得的信用考核得分.第三条本地(以下简称“市内”)及外地进徐(以下简称“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装饰、幕墙、安装)建筑业企业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活动适用于本细则.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主要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行“政府推动、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统一标准、合理奖惩、社会监督”的运作方式。
第五条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的收集、录入和结果公布等工作。
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建筑业管理、招投标监管、造价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单位和各县(市)、铜山区住建局、贾汪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认定、采集单位.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的电子管理平台为“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考核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电子管理平台为《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电子档案》。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11.19•【字号】徐建发[2013]114号•【施行日期】2013.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3〕114号)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各建筑业企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7号)、结合《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我局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核验换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换证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为核验时间,2月16日至3月底为换证时间。
二、核验换证范围在我市建筑市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和市外建筑业企业,均须核验换证。
三、核验换证条件市外建筑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2014年度《信用手册》:1、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至少承担过一个中标价达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2、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至少承担过一个中标价达2000万元以上工程;3、施工总承包二、三级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至少承担过一个中标价达500万元以上工程;4、专业承包一级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至少承担过一个中标价达500万元以上的工程;5、专业承包二、三级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至少承担过一个中标价达300万元以上的工程。
本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度在本市无工程施工业绩的,不予办理徐州市核发的2014年度《信用手册》。
徐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项目名称
申请备案工程名称及内容
项目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分期实施,累计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平方米,本次申办备案平方米,在建工程平方米,待建工程平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地点
房屋结构类型/
层次
地上:/
地下:/
房屋建筑面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上:地下: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专项验收证明
规划消防环保
申
请
单
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承诺,本次申请所提供的材料真实
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
注
4_《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咨询企业入库诚信承诺书
咨询企业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办理备案、入库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现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备案、入库中填写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业绩及相关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填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自愿被记入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接受公开通报,同时自愿退出徐州建筑市场,承诺一年内不再进入徐州建筑市场参加招投标。
二、我单位保证在参加徐州建筑市场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政制度,不行贿受贿,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今后将按要求及时、认真更新备案、入库中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不良后果。
四、我单位郑重承诺,凡未在备案、入库中填报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将不作为在徐投标活动的依据,并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五、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如有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公布,同时退出徐州建筑市场。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年月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徐建发[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的通知(徐建发【2011】143号)各有关建设单位: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2011)558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
届时在我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需登录“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竣工备案系统”平台进行申报(登录网址:http://58.213.147.228/JSFront/login.aspx),按规定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后,持打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施工许可申报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
为方便当事人,实现顺利过渡,自本文发文之日起至正式启用该系统前,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采用纸质或网上申请方式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工作。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联系,电话:80282915。
附件:1、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2、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手册-建设单位端(略)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资料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附件1: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为个人时,建设单位名称和机构组织代码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建设单位性质按下列填写:(1)企业-国有、股份制…;(2)机关;(3)事业;(4)社会团体;(5)其他。
3、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填写资质证号、资质等级等信息。
4、申请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单位不填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徐建发[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94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苏建建管〔2014〕490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强化招标市场与工程现场联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处、监察支队、质监站、安监站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在资质资格方面的处理作出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通报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总结及报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发布、宣传、情况上报和督促检查工作。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事指南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事指南本办事指南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企业获取加密锁及登录的方式、加密锁网上申请:打开加密锁申领网址()企业按提示内容填报并提交加密锁申领信息,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办理(咨询电话)。
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企业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可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室领取;选择邮寄办理的企业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注意查收快递(顺丰到付)。
、取得加密锁后,使用加密锁登录“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申报平台”(地址:初始密码:),可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
本办事指南所需授权、承诺等模板均可在“徐州市建设局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登录技术问题及其他事宜可咨询或交流群。
二、申领招投标锁及电子签章详见《电子招标投标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网址()发布。
咨询电话。
三、“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各类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人员、业绩、获奖等信用登记核验流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库需上传的资料。
在“基本信息”模块中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上传单位基本信息,含相关扫描件,扫描件包括:业务员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业务员身份证,其它扫描件无需上传。
开发企业另需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
以上证件务必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在“企业资质”模块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添加企业资质信息。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企业、勘察企业、咨询企业入库需上传的资料。
在“基本信息”模块中,企业需上传单位基本信息,含相关扫描件,扫描件包括:诚信承诺书、业务员法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在组织机构代码栏和税务登记证栏均可上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其它扫描件无需上传。
以上证件务必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在“资质”模块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企业、勘察企业、咨询企业需添加相应的资质信息。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入库信息进行核验的通知-徐建发[2013]6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入库信息进行核验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入库信息进行核验的通知(徐建发〔2013〕6号)各进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材料供应商等入库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中部分单位数据信息过期、不实、缺项,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及满足电子化招投标要求的现状,现将信用信息库中需要补充、核验的内容通知如下: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材料供应商等单位,应将拟在徐承接业务的建造师(总监)、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的数据信息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在徐的所有从业人员均在信息库注册备案。
该数据信息将作为在徐承接业务及参加投标、中标项目管理人员的依据。
二、企业业绩。
各单位应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所有中标并公示项目的数据信息录入至信息库中备案。
该数据将作为投标及资格审查时投标人类似工程的依据。
三、企业获奖。
各单位应将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的国家级获奖项目、2010年1月1日以来省级获奖并公示项目的数据信息录入至信息库中备案。
该数据将作为资格审查、评标中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审查评分的依据。
以上信息均以相关网站上能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四、入库人员在徐承接工程项目后,市城乡建设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一致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予以处理。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徐建筑业企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徐建筑业企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4.20•【字号】徐建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徐建筑业企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徐建发〔2012〕56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在徐建筑业企业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假冒他人名义投标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根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现将在徐施工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单项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1、凡在我市参加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需办理年度《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
2、办理单项备案的施工企业必须是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中已入过库的企业。
3、各类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工程项目中标后,须在15天内按照徐建发〔2011〕166号文件的要求到建筑市场监管处换发或领取2012年度《信用管理手册》。
二、受理时间及程序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申办施工企业申请→受理资料→确定是否备案。
三、备案条件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市须具备二级总承包以上资质。
四、备案申报资料(一)施工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外省企业须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省内市外企业须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业主邀请函、招标公告,属直接分包的提交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文件;(三)企业在本市的办公地点证明;(四)企业进入本市的主要设备清单;(五)企业资质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二代身份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徐州市房屋及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备案表
徐州市房屋及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备案表
备案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拆迁范围
项目责任单位
区街道办事处/村/镇
计划拆除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拆除施工单位信息
拆除施工单位
负责人
姓名手机
降尘、防尘、抑尘设施配备情况
(附详细拆除方案)
街道办事处/村/镇监管人员
区住建局监管人员
项目负责人
姓名手机
监督人员
分管领导意见
(公章)
请领导审批
签字:
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
姓名手机
分管领导
姓名手机
分管领导
姓名手机街道办事处/村/镇意见公章区住建局意见、公章
属地政府意见、公章
市城乡建设局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指挥部执法监管组核实结果及巡查方案
雾炮车/机台 洒水车辆 防尘网捆 围挡物料
其他防尘设备
组意见:
(组长)年月日
市城乡建设局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指挥部意见
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徐建发[2008]96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建发〔2008〕96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在徐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二○○八年六月六日附件: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以及实施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桩基及桩基维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网架工程等专业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或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专业发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专业承包人和劳务承包人。
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年 月曰
年 月曰
备注:施工合同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备案申请表2、施工合同(所有)正、副本3、中标通知书(含监理)复印件
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发包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建造师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公开招标口t人
发包方式
开招标中标价
万元中标日期天
邀请招标口
建设房建
M2
结构类型
标准
规模
质量
/yuI大
市政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1、固定价格口2、
可调价格口3、
其他口
工程内容
拟分包项目
我单位与承包单位所签订的本项目
我单位与发包单位所签订的本项目
施工合同,
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完全
一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性内容完全一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
建筑法律责任。
施工法律责任。
(发特位
单位
合同
合同
备案单位公章:
备案单位公章:
声明
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4.07•【字号】徐建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建发〔2008〕53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二○○八年四月七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监管,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评估、公布、使用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载体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徐州市建设局负责领导和监督在徐施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筑市场管理机构(以下称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信用信息管理日常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上传、使用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征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尊重企业和个人隐私,维护被征信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由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信用评定信息构成。
第七条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本市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县级以上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包括:(一)承接的工程获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市级以上本行业协会表彰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文明施工等工程方面的荣誉;(二)获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市级以上本行业协会表彰的其它集体荣誉;(三)在处理突发事故(事件)工作或市政府重点工程中,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四)县级以上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该记入的其它良好信用信息。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6.04.26•【字号】徐建发[2006]63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的通知(徐建发〔2006〕63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执法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将《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徐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是指市建设局作为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本规定所称的执法机构是指局属行政处室和受委托执法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的本局或受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五)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许可证、执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一般程序第四条执法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权范围,实施检查;根据群众举报、领导安排,或者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要求应及时填报《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分管业务的局领导批准后,持该表和被调查方签收的有关文书到局法规处登记备案。
执法机构进行执法时,谁先发现违法行为谁先展开调查,后展开调查的执法机构居于配合地位。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6.03.10•【字号】徐建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的通知(徐建发〔2006〕36号)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二○○六年三月十日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甲、乙双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九)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十)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十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协议书。
(十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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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时间: 工程规模:
获奖名称:
获奖工程:
颁奖部门:
企 项目经理:
获奖名称: 业
获奖工程:
获 颁奖部门:
奖
项目经理:
获奖名称:
获奖工程:
颁奖部门: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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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表二
企业名称(盖章):
业务员: 入库 企业 填表 联系电话: 盖章场 审核意见: 监督 管理 部门 经办人: 审核 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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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表二
施工企业《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汇总审核表
单位名称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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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证书编号 资
质
法定代表人
证
法人手机(用于接 受短信)
书
企业负责人
情
技术负责人 况
资质有效期
安
编号
全
许可范围
生 发证机关
产
许
可
发证时间
证
姓名
注册编号
建
造
专业等级
师
安全生产 考核证号
发证机关 职务
法人手机 2 职务 职务
备注 主要负责人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1 开户银行许可证
12 国税登记证(副本)
13 地税登记证(副本)
建造师证书、安全 B 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二代身份证、 14
2 个证书网上查询网址截图、建造师必须本人到场
15 业务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二代身份证、证书网上查询网 16
址截图
17 中标通知书、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中标公示网上查询网址截图
18 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证书或文件网上查询网址截图
送 审 人:
核 验 人:
送审日期:
核验日期:
审核通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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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称 职称
有效期
表二
企
材料员姓名
业
质检员姓名
从
造价员姓名
业
人
施工员姓名
员
安全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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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中标金额:
近 中标时间:
工程规模: 三
工程名称:
年
工程地点:
企 建设单位:
中标金额: 业
中标时间: 业 工程规模: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名称
有无
1 入库备案表(原件)
2 诚信承诺书(原件)
3 办理业务员注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外省市当地建设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原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营业执照(副本)
7 资质证书(副本)
8 企业无行贿受贿证明(任意检察院开具)(原件)
9 外地企业在徐房屋租赁合同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表二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
施工企业
入 库 备 案 表
编 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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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平台》入库资料 核验明细表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详细地址 国税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 2
单位电话
基
本
联系人 3
信
单位电话
息
传真
开户银行
网址
驻徐州地址
驻徐州负责人
注册地区
地税登记证编号
手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开户帐号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表二
单位电话
是否所属中央直 属企业
注册号
公司类型 营
业
经营范围
执
成立时间
照
营业期限
手机 注册资本币种
注册资本
(注:若无营业期限,营业期限截至时间 可以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