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1、什么是改派?改派是指毕业生在毕业时已领取《报到证》,毕业后因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变更或因落户问题等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来转移相关手续的行为。
2、毕业生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1)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③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2)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新单位的接收函原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新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单位签约。
②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已派回生源地或派至人事代理机构,申请改派至新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派遣回辽宁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须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同意改派意见;③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④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办理改派注意事项:(1)办理改派过程中,若不能提供原《报到证》原件,请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办理改派后,凭新《报到证》自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3)改派手续须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超过择业期不在学校受理范围之内,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算。
(4)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5)2017届毕业生办理改派时间:6月27日-7月13日,非此时间段改派,按照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办理。
1。
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调整改派是指毕业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人事关系的接收单位及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的过程。
调整改派后,接收单位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收手续。
那么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调整改派的期限调整改派受理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至次两年7月1日前。
毕业生每月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学校于每月最后一周统一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调整改派受理期限是毕业两年7月1日前!取消暂缓就业后需调整改派期也是按毕业当年至两年内的7月1日前,即毕业两年后取消暂缓就业的不受理调整改派,不是以《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计算的!二、调整改派的相关规定(1)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改派。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绝改正的。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调整改派的流程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办理流程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所需材料注:如接收单位为外省就业主管部门且未办理报到手续,可免。
四、调整改派注意事项(1)调整改派后,毕业生取得新的《就业报到证》,如需转移户口的应尽快更换新《户口迁移证》并到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入户等手续。
(2)毕业生应自行与原接收单位协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在领取新的《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白色副本),及时上交到新的接收单位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五、调整改派代办注意事项毕业生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或领取新的报到证时而委托他人代办,须附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什么事改派?改派的意思以及如果不改派有什么后果?
什么事改派?
改派的意思以及如果不改派有什么后果?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
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接收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
没有这个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
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同意毕业生改派的公函;
3、新的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公函;
4、学生本人就个人情况提交理由充分、真实诚挚的书面申请;
5、毕业生所在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并且学院盖章)的同意改派意见的证明;
6、学校将毕业生申请、学校改派意见、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公函及原报到证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办理派遣手续,重新迁转户口、档案关系等。
7、毕业生凭同意改派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二次派遣”、“改派”相关问题
一、二次派遣(1)什么是“二次派遣”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后落实具体单位,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再进行派遣的过程,称为”二次派遣“。
(通俗说法:应届毕业生都要经过统一派遣,如果你毕业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那么你的档案就要转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了,就是说你毕业时的派遣证是派往你人事局或人事机构的。
如果你在这以后找到工作,而且是接收你的档案的,也就是有人事关系管理权的单位。
就可以再到人事局领取相关表格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协议,这就叫”二次派遣“。
)(2)“二次派遣”的办理步骤:(分两种情况)A .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a.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
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
b.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
c.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用人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B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a.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
b.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已签过就业协议的,由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函。
c.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解约函)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二、改派(1)什么是“改派”?“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一年内改变工作单位、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
对原工作单位不满意或被用人单位辞退改变工作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才需要办理“改派”。
但一般不要轻易因个人原因频繁办理改派。
省教育厅规定,原则上一年内只允许改派一次。
一年以后,改变工作单位的就是办理调动而非改派。
(2)“改派”的办理步骤:a.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改派及就业报到证的管理,根据《关于在延长期内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教毕指通[]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改派分正常改派和调整改派两种。
正常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持待业证离校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调整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具体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又联系新的用人单位,拟去新的用人单位就业,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属正常改派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四条已落实具体单位,属调整改派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改派手续。
出现以下情况确需改派的可办理改派手续。
因用人单位介绍的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毕业生报到后不能兑现签约时的承诺,或承诺条件与实际差距较大;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后发生重大变故,如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用人单位以毕业生不能胜任岗位等不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因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毕业生不能如期报到导致用人单位拒收毕业生。
第五条因以下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改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未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又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签约时给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用人条件被辞退的;因照顾家庭等个人原因违约的;因身体原因经单位内部调整岗位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六条毕业离校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如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七条正常改派的程序。
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待业证(灵活就业的提交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为灵活的须出具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凡是由学校统一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以后,要求变更派遣单位的学生均属于改派;●改派的办理时间一般从派遣当年的7月开始,能办理改派的有效期限截止于毕业后的两年,即毕业两年后的7月,逾期将无法办理改派手续;●改派事宜一般由学生本人来办理,如果本人无法回学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并请办理人带上有效证件。
●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第二步: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办理部门:原户口迁出派出所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户口迁移证》;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三步: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办理部门:学校档案馆(若档案已寄到派遣单位,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四步: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办理部门:学校组织部(组织关系已在派遣单位落实的,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组织关系介绍信》;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报到和改派
∙报到、派遣、二次派遣、改派注意事项
∙一、省外院校非××生源毕业生报到,需要先到××省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办理省外生源来××就业手续。
二、按期到县区报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报到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
码(须标注到报到证复印件上)。
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持以上证件外,还须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受×××委托,为其办理报到手续”并签字摁手印。
三、派遣及二次派遣:
1、派遣期内本地生源毕业生在市一级单位落实工作的,由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带本人报到证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派遣手续;
2、派遣期内本地生源毕业生与原单位解约,要求回生源地的,需要带解约证明和报到证,到市就业促进科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四、改派:
1、派遣期内的本地生源毕业生到外地市工作的,需带工作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和报到证,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改派手续。
2、派遣期内本地生源毕业生到外省工作的,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改派完成后,需要到省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
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说明
附件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说明
一、报到证改派的分类
一类改派:凡初次报到单位为用人单位(或非政府授权生源地接收的人才交流机构)的,现要求重新开具报到证改派到其他单位的。
二类改派:如初次报到单位为生源地人事机构的,现申请重新派遣的,此类可以免费重新改派报到证。
二、改派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复印件;
2.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
3.新就业单位的接受证明、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
5.若报到证开往人才机构的,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院校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流程
需报到证改派的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四、特殊情况处理。
安徽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常见问题答疑
安徽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常见问题答疑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并写明档案、户口转移地址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的第一联、第二联即白联、蓝联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将就业信息录入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管理系统”,学校统一转移档案、户口。
黄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红联由研究生本人留存。
2、毕业前签约的同学,毕业时户口和档案的处理办法:(1)如果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请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户口和档案直接转移到毕业生的签约单位。
(2)如果对方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比如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以及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没有进沪、进京指标,或本人申请上海、北京户口未获批准等,毕业生可以在单位签章后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中签章;或者申请派遣回原籍,派回原籍者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
(3)如果对方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比如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等,毕业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存放在该中心,不单独代理毕业生户口。
如有此情况的毕业生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户口迁回原籍,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
3、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有些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如公务员、民企、私企等,可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录用证明》或《接收证明》、《调档函》(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注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以及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如果户口、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
4、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接到正式录用通知怎么办?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有些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收到正式录用通知。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派遣?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答:1、毕业生于6月10日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学生:(考研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方案(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有哪些政策规定?需要哪些手续?
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有哪些政策规定?需要哪些手续?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本省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2)在辽宁省内,回本市就业,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由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所在地区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4)已经派遣的毕业生,又想回生源地就业,可以办理改派手续,但需提供学校意见,原接收单位退函及原《报到证》。
(5)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可以按要求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6)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办理调整改派一般需要以下手续:①《报到证》原件;②退函,由原接收单位(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说明辞退毕业生的原因、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同意;③毕业生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④本人办理调整改派的申请、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⑤在校保管档案的毕业生要求派遣时,需由原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7)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在择业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需要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证明、与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来源: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在哪里办理调整改派?办理改派的时限有何规定?(1)在辽宁省内,回本市就业,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由省或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2)跨省内各地级市、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3)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及调整改派须在规定时间(毕业后两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来源: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需要哪些手续?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1)《报到证》原件;(2)退函,由原接收单位(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说明辞退毕业生的原因;(3)毕业生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4)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派遣、二分、待分与改派
派遣、二分、待分与改派一、派遣派遣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其人事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
其中对于接收单位,要求其具备能够接收毕业生的资格。
一般说来,要求用人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如果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未转入学校且落实的接收单位在其户口所在地,则不要求解决户口问题)。
二、二分二分是指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了灵活就业单位(单位不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如单位不能解决北京市户口或没有编制等)、准备毕业后再参加研究生考试或申请出国等原因,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派遣回生源地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落实其就业或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
三、待分待分是指毕业时由于一定原因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存学校的一种状态,如毕业时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存学校,待服务期满并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将户口和档案留存学校的未分毕业生,这种情况须符合北京市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户档留校的相关条件。
四、改派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更换用人单位并换发就业报到证的做法。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之日起的1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
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得改派。
毕业生就业1年以后的调整,按在职流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不属于教育部门受理范畴。
改派须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生办理改派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
2.已派遣京外单位就业,欲改派在京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已经派遣至在京单位,又提出在京改派但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的;毕业生毕业后无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办理改派手续的,原则上就业部门不予受理。
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
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域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从头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来讲,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
但毕业生若是已改变就业意向、改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不然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改派成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必然的时限要求。
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需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若是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能够到省人材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材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依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刻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以后,能够由省人材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若是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能够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材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材中心管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形: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办理的说明
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办理的说明根据《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和报到补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现对已取得报到证的****届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办理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毕业之日起),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三年。
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报到地址因区划调整与原址不符的;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暂未落实新就业单位的,需改派回原籍的;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新单位应具有人事主管权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并出具接收证明材料。
3. 派遣回生源地且无工作单位,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新单位应具有人事主管权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并出具接收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
2. 申请人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盖章(改派申报表中所在学院意见一栏,需研究生工作秘书或辅导员签字,再由学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署意见,学院党委盖章);
3. 申请人持原报到证、手续齐备的《调整改派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来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三、相关信息
1. 办理地点:
2. 办理时间:
3. 咨询电话:
**研究生工作部
年月日。
毕业生派遣常见问题
毕业生派遣常见问题毕业生在完成学业离开学校之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重要的证件,还要清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些问题,避免给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1.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报到证就业平时所说的派遣证,它是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订,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落户手续的书面证明。
报到证上注明了毕业生基本信息、接收单位、报到时间等。
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一联,底联存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报到证作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
普通高校派遣毕业生,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有地方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用人单位一律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
2. 所有的毕业生都有报到证吗?延长学制不在当年毕业的学生和考取了研究生(国外大学以及港、澳、台的大学除外)或者参加了专升本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毕业生不需要报到证。
其它毕业生都应该有报到证。
3. 报到证上的接收单位是哪里?根据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是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1)已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该用人单位。
(2)为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受单位是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3)出国、出境包括到国外、境外大学深造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4. 毕业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有报到证吗?如果有,接收单位是哪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时也有报到证。
根据规定,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派遣单位是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同学们可以在学校就业网上查询生源地接收单位。
5. 没有签协议,只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能派遣到单位吗?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就是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因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应该尽快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交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才可以根据合同办理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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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
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
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具体改派流程:
针对第一种和第二种改派情况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