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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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金融改革二十年背景概述
20年来,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路程。从中央银行的建立,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分设;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到证券市场的运营;从拆借市场的兴起,到期货市场的发育;从贷款规模的取消,到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等,中国金融业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但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实际上只剩下三大重要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率市场化,分业与混业经营。
二、金融改革成就分析
如今,金融改革历经二十载取得了相当大的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建立了融资规模庞大、结构相对健全、竞争比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型金融运行体制,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达到了相当程度。金融市场体系的形成,为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使得市场型金融运行体制得以确立,成为推动经济、金融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动力。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类经济主体的投融资渠道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大大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增强。
第二,建立了以多种间接型金融调控工具为主体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金融的调控,则必须摈弃计划管制,实行以金融市场为基础的间接调控,注重发挥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各种间接型金融调控工具的作用。1996年,我国取消了银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在金融调控间接化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对金融运行的政策调控功能也在明显强化。除存贷款
基准利率外,利率体系中的其他利率都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利率对资金稀缺和政府政策意图的反映程度大大增强。经济主体的利率敏感性也在日益提高,利率已经成为经济社会高度关注的金融指标,市场和公众的利率变动预期,已经越来越强烈地影响到金融机构的资产经营行为和资产价格。随着近年来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当局的利率调控技术也相应改变,即由过去单纯注重利率水平调整转变为利率水平调整和利率结构变动并行,利率对经济的结构调整功能也凸显出来。
第三,建立了由央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多样化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组织结构的多样化,是20年金融改革的产物,也是金融行业内部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演进与优化的产物。
第四,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分设,使我国形成了与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分业监管制度架构。从金融监管手段看,行政监管手段的作用被逐步弱化,经济监管手段和法律监管手段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实行国际上通行的五级分类考核制度,按“巴塞尔协议”要求对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比率监管和风险监管,诸如此类的监管措施的推行,表明我国的金融监管正在向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靠拢。
第五,金融对外开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金融的国际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金融改革是金融对外开放的助推器和加速器。国有银行股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外资银行参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商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金融业务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大量合资保险公司面世、QFII基金设立等一系列金融对外开放措施,使得我国金融逐步融入国际金融大家庭。
第六,培育和增强了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促进了民族文化创新。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产品结构、金融工具结构趋于层次化和多样化,同时金融改革与发展拉近了金融和人们的联系,使金融走进了越来越多的普通人的生活。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变化多端的金融市场,人们的金融意识大大增强。这种金融意识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必须具备的精神价值,它在使金融运行方式和我们置身的物质世界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也猛烈地冲击着不思进取、守旧滞止、耻于竞争等儒家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三、关于金融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释
20年来,中国金融业改革可谓是如火如荼,也取得了相当突出的成绩。但是,这些年来中国金融改革是形似而神不似。也就是说,中国金融业改革可以移植外国金融业的组织、机构、产品、市场及制度,但却无法移植外国金融业的内在精神、价值观及运作机理,从而使得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来检讨与化解中国金融业的内在制度缺陷。
中国金融业改革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没有走出中国金融改革的特有之路?这仅仅是中国金融改革的路径依赖而导致无法跳出其制度的窠臼吗?其实,最根本的问题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思路及范式仍显陈旧。多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往往只在传统的思维与观念层面上发生了一些变动,而且又是以围绕着金融机构建立和调整为核心展开的。如央行分拆与银监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建立、金融工委的建立与撤消、汇金成立与变更、国有银行重组等。由此可见,中国金融改革从起点到终点,都涉及机构的建立与撤消及人事的安排与调整。
正因如此,迄今中国金融改革还没有从金融业如何来满足变化了的市场金融服务需要展开,即从金融功能角度来确定金融改革的使命、目标、权利与义务关系,从金融业的内在规定性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
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第一,资本市场存在着缺陷。我国资本市场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导,国家对股票市场行政干预过多,资本市场主要偏袒于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设置了诸多障碍,并且资本市场投资现象十分严重。
第二,货币市场发育不良,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货币市场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参与主体少,并且存在市场分割,资金配置效率低。货币市场发育不良影响了利率市场化,使得利率仍然由政府主导,并不能真正反映市场上资金的稀缺程度。
第三,银行业垄断程度仍然相当高。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业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但实质上,国有独资银行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非国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银行业面临很高壁垒,城市和农村金融分割现象严重。
第四,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我国是在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