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矿井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矿井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近年来,矿井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1. 安全准备阶段在进行任何井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
首先,井下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以确保工人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其次,每个工人在进入井下之前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穿着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井下应配备充足的救生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全交底与记录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记录。
安全交底是指负责作业的领班向工人详细说明作业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交底过程中,每个工人都应提问并确保对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有清晰的认识。
同时,安全交底的内容要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查阅和评估。
3. 安全设施与装备矿井井下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例如,可以安装紧急停机装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切断电力供应。
此外,应设置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工人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生。
各类机械设备也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
4. 作业前的检查在正式开始井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首先,要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情况,确保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
其次,要检查井下是否有积水或有害气体,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还要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免出现故障或卡阻。
只有确保井下环境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才能正式开始。
5. 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矿井井下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流程。
首先,要保持清醒并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嬉闹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其次,要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
任何操作前都要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以确保通道畅通,并防止跌倒和绊倒等事故的发生。
作业员之间也需要相互配合和沟通,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
下面将针对井下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一、装备选择1. 工作人员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
确保装备完好,没有破损或磨损现象。
2. 对于特殊作业,如高温环境或有毒气体的情况,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或防火服等。
二、通风控制1. 在井下作业时,通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确保井下通风设备运转正常,保持空气清新,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2. 在井下作业时,应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通风畅通。
三、作业流程1. 在进行井下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步骤。
2. 作业中,需严格遵守现场纪律,避免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影响作业安全。
3. 勿使设备过载或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急救程序。
2. 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掌握相应的急救技能,以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处理。
五、超过规定深度的操作1. 在进行井下作业时,严禁超越规定的深度进行作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 对于需要超出规定深度进行作业的情况,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评估和许可,确保作业安全可靠。
六、作业记录1. 井下作业过程中,需及时记录作业情况,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2. 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教训。
七、定期培训1. 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2. 定期举办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以上就是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希望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自身安全和作业安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同努力,共创安全的工作环境。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作业,确保作业安全,本规程制定。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
第二条井下作业包括采矿、爆破、巷道开挖、注浆加固等工作。
第三条井下作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第四条所有参与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且必须经过定期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井下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且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条井下作业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第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保证身体健康。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八条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安全计划和方案制定,作出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资源调配。
第九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地质条件、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十条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照明和通讯设备的检查,确保无故障。
第十一条针对特殊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必须准备相应的安全装备和急救药品。
第四章作业流程和操作指导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工作票签发,并告知井下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安全标示,标明危险源、禁止行动区域和应急出口。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必须按照作业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闯入禁止区域。
第十六条井下作业的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要求正确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井下作业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井下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方案,如实行动。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现场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尽可能组织救援。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第二十条井下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发现安全违规行为的,必须立即制止,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理。
第二十二条整改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井下卫生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卫生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工作场所准备1. 每次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对井下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设施设备完好,并消除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井下作业前,应配置合适的通风设备,并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
二、井下安全操作1. 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规定的头盔,防护眼镜和鞋具,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对于有潜在危险的井下操作,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绳索,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正确的使用方法。
3. 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必须检查井下的电源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符合安全要求。
如发现任何异常,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 在井下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保持正确的工作姿势,避免过度劳累和不必要的身体伤害。
三、安全防护措施1. 在井下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标识,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了解当前风险情况。
2.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3. 在井下作业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和废物必须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污染和滑倒等安全隐患。
4. 在井下作业区域禁止吸烟,以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在井下作业区域,必须设立明确的应急通道,并保持通畅。
工作人员必须清楚应急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人员受伤或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
五、定期检查和维护1. 井下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2. 对井下作业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其完好并有效运行。
六、总结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并掌握相应的急救知识。
3. 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整洁。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修订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 Y修订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 Y5727-2007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SY/T 6194 套管和油管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3 施工准备井场布置3.1.1 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a) 必须戴安全帽。
井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井下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规程和井下作业环境。
3.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地质情况、支护情况、通风情况等,确保安全可靠。
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等。
3. 检查作业工具、设备、材料等是否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四、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现场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向地面指挥人员报告作业情况。
5. 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案,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特殊作业安全操作1. 掘进作业:a. 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b.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处理。
c. 凿岩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帮应实施光面爆破。
d. 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明火单点炮、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边凿岩边装药。
2. 井下电工作业:a.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
b.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c. 电缆管理: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 探放水作业:a. 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需要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
b. 每项探放水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设计、施工条件,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SY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 Y井下作业安全规程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S Y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5727一1995,SY6443—2000和SY/T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3.1“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4.1“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4.5“常规试油”至5.11“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5727—1995中7.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SY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6566—2003中9.6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6566—2003中4.3“承压罐在满足4.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4.4.2.3“承压罐在满足4.4.2.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150中的规定”;—SY6443—20007.2,7.3,6.13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4.4.6.4,4.46.5;—SY6443—2000的4.5,4.7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4.4.5.11;—SY5727—1995中的3.1.3,5.2.5,6.2修改为本标准的3.18.1.1,318.6.3,3.18.7.2;—删除SY5727—1995中的3.3.1,5.1.1,5.1.2,5.2.1,5.2.2,5.2.3,5.2.4;—删除SY6443—2000的第3章~6.12;—删除SY6443—2000的7.1和7.4;—删除SY/T6566—2003中的9.1,9.2,9.3,9.4,9.5。
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煤矿井下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常见的安全操作规程。
首先,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对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在进行井下作业之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预先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这样一来,作业人员在面临危险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反应,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次,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能够规范作业行为,减少操作失误。
作业人员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下,不仅能够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还能够降低操作失误的风险。
例如,规定了井下作业要进行的工具和设备检查,以及操作注意事项等,能够使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更加专注、细心,避免因操作错误导致的事故的发生。
此外,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还能够加强煤矿企业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的安全操作规程,煤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跟踪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规程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进行。
那么,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安全操作规程。
首先,煤矿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帽、防护鞋、面罩等。
同时,规定了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其次,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井下作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规定。
例如,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依据井下交通规则行驶,禁止超速行驶、随意变换方向等,以避免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此外,安全操作规程还要求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井下作业。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井下作业是指在地下空间中进行各种工作活动的过程,涉及到许多危险因素,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顺利完成任务。
下面是一份井下作业操作规程的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井下作业:指在所有地下空间中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矿井作业、地下建筑施工、地铁建设等。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会议: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强调井下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2.装备检查:检查井下作业所需的装备、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无损。
3.通风检测:进行井下空气质量检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4.通讯设备:检查并测试井下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通讯畅通。
5.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时间、任务分工等,确保作业有条不紊。
第三章:井下作业操作第五条井下作业操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流程: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2.安全设施: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网等。
3.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4.灭火设备:井下作业地点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保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5.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禁止旁观、随意触碰设备等行为,禁止未经许可擅自修改设备。
6.通风系统:确保井下作业地点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动,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7.紧急情况:制定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第四章:作业结束第六条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与清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归位:将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归还到指定位置,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5727-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GB4706.2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SY/T5225-200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SY/T6120-1995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SY/T627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SY/T 6194 套管和油管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3 施工准备3.1 井场布置3.1.1 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a) 必须戴安全帽。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本法规所指的井下作业是指净水设施、井下构筑物内作业的安全操作。
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和外部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实施井下作业,必须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合理安排井下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湿热、大风、雷雨天气。
第四条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监督井下作业全过程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监护人在井口监护,监护人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监护时恪尽职守。
第五条井盖开启前,应清理井口周围杂物,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冬季作业时,应清理井口边缘的冰冻或积雪,避免作业人员滑倒发生意外。
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设置安全护栏、挡板,井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悬挂红色警示灯,以保证在井口和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同时提醒来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第六条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如井内有少量积水时,应该穿戴高筒靴作业;如井内积水过多,应该穿戴连体裤作业;如井内检测出甲烷、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且空气稀薄时,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隔离式防毒面具)。
同时,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和无隐患后检查安全措施,方可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背带,安全背带一端由井上监护人掌握,以保证发生异常情况迅速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上监护人员应密切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做好随时救援准备。
第七条当井较深或井无爬梯时,根据安全规范,应将膨胀梯放置在竖井底部,在监护人员帮助下,作业人员沿梯下井进行作业。
井下作业期间,井上、井下之间传递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
第八条井下作业时,井盖开口处应设置遮挡或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然后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确定井下氧气含量不低于18%,并且标准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
若危险气体超标报警,则应自然通风20分钟以上,必要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直到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要求时,经现场监护人批准后方可下井作业。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井下作业是矿山生产中常见的作业形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规程旨在规范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
二、作业前准备1. 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3. 确保通风系统和照明设施正常工作,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且明亮。
4. 了解并遵守井下作业的特殊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行违规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 佩戴防护装备,并确保装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2. 确保遵守通风、照明、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规定,杜绝违规操作。
3. 作业人员须按照安全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4. 注意观察作业环境及设备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不得擅自解除安全防护措施,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相关安全负责人同意并在监督下操作。
四、作业结束后的安全措施1. 作业结束后,清理作业场地和工具,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2. 确保井下作业设备和通风系统正常运转,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4. 作业人员在离开作业场地前,必须进行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连续流转及安全。
五、违规处理对于不遵守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直至达到公司要求的安全操作标准。
总之,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井下作业,是指在净水设施和地下构筑物中进行的安全作业。
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和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井下作业,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3条井下作业应合理调配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湿热、大风、雷雨天气。
第四条下井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并指定监护人在井口进行监护。
监护人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知道如何使用人工急救和防护设备,并在监护期间履行职责。
第五条打开井盖前,应清除井口周围的杂物,作业井周围1m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块等可能造成损坏的物体。
冬季作业时,应清除井口边缘周围的冰雪,防止作业人员滑倒造成事故。
井盖打开后,要立即设置安全屏障和挡板,在井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确保井口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第六条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戴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如果井里有点水,作业要穿高靴;如果井里水太多,作业要穿连体衣;如果井内检测到甲烷、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且空气较弱,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隔离式防毒面具)。
同时,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前检查安全措施,无隐患后才能下井工作。
井下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违规带,井上监护人要第一时间了解安全违规带,确保异常情况发生,帮助井下作业人员快速撤离。
井上监护人要密切关注井下作业情况,随时做好救援准备。
第七条当井深或井内无梯子时,应按安全规定将伸缩梯子放在井底。
在监护人员的支持下,作业人员应下梯子进行作业。
井下作业时,工具及附件必须在井上与井下之间用工具袋悬挂连接,严禁抛掷。
第八条打开井盖进行地下作业,并设置遮挡或显示安全警示标志。
然后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检测有害气体,确保井下含氧量不低于18%,标尺上的危险气体不超标并报警。
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应自然通风20分钟以上,必要时用鼓风机强制通风,经现场监护人批准后方可作业。
如果现场没有多功能气体探测器,情况紧急,可以采用简单的方法,如将纸或蜡烛放入容器中点燃,然后逐渐将容器放入井中,观察火焰的燃烧情况;如果很快熄灭,说明井内缺氧,需要继续通风,直到火焰能够继续燃烧,没有任何异常。
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 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 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 5727一1995,SY 6443—2000和SY/T 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3.1“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4.1“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 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4.5“常规试油”至5.11“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 5727—1995中7.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 ”;—SY 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 6566—2003中9.6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 6566—2003中4.3“承压罐在满足4.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4.4.2.3“承压罐在满足4.4.2.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中的规定”;—SY 6443—2000 7.2,7.3,6.13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4.4.6.4,4.4 6.5;—SY 6443—2000的4.5,4.7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4.4.5.11;—SY 5727—1995中的3.1.3,5.2. 5,6.2修改为本标准的3.18.1.1,3 18.6.3,3.18.7.2;—删除SY 5727—1995中的3.3.1,5.1.1,5.1.2,5.2.1,5.2.2,5.2.3,5.2.4;—删除SY 6443—2000的第3章~6.12;—删除SY 6443—2000的7.1和7.4;—删除SY/T 6566—2003中的9.1,9.2,9.3,9.4,9.5。
井下安全作业规程
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业规程汇编二一二地质队寺岭铁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业规程汇编目录一、井下安全作业规程二、采矿作业规程三、巷道掘进安全规程四、斜井、平巷掘进作业安全规程五、天井、溜井掘进作业规程六、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七、井下爆破作业的一般作业规程八、井下凿岩作业规程九、井下防水、防毒、通风作业安全规程十、高空作业安全规程十一、电工作业安全规程十二、矿山安全用电作业规程井下安全作业规程非煤矿山有两种主要开采方式,一种是地下开采,一种是露天开采。
对于埋藏较深的矿床,一般采用地下开采的方法。
地下开采有其特殊的作业特点,主要是:作业环境差,空间较小;地质条件多变,经常受到顶板、矿尘、水、火等灾害的威胁;生产工艺复杂,劳动强度大等。
因此,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井下作业安全常识才能保证安全。
下井前的准备一、下井前的准备1、入井人员在入井前,一定要吃饱睡足休息好,并且入井前严禁喝酒。
2、入井前要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胶鞋,做到整齐利索;脖子上最好戴一条毛巾,即可擦汗,又可防矿渣掉落到衣服里去,在自救互救中也可能用上。
3、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等照明灯具。
4、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如瓦刀、斧子、锯等必须套上护套或装入工具袋,以防伤人。
5、必须遵守入井挂牌登记制度,登记后方可入井。
6、每个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事故。
7、接受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入井。
每个在井下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熟悉自己工作地点的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
8、了解本次下井所经过路线的安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及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逃生路线和方法。
二、乘坐罐笼和人车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矿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人员安全出入井的关键设备。
井下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上下井人员乘坐罐笼,都要遵守有关规定或把罐工的指挥,按顺序上下,不得拥挤和打闹。
无论任何时候,没有得到井管理人员或把罐工的许可,不准进出罐笼,尤其是发出了升降信号以后,或者罐笼没有停稳之前,千万不要争抢上下。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 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 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 5727一1995,SY 6443—2000和SY/T 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 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常规试油”至“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 5727—1995中“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 ”;—SY 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 6566—2003中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 6566—2003中“承压罐在满足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4.4.2.3“承压罐在满足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中的规定”;—SY 6443—2000 ,,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SY 6443—2000的,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SY 5727—1995中的3.1.3,. 5,修改为本标准的,3 18.6.3,;—删除SY 5727—1995中的3.3.1,,,,,,;—删除SY 6443—2000的第3章~;—删除SY 6443—2000的和;—删除SY/T 6566—2003中的,,,,。
下井安全作业规程.doc
关于下发《井下安全作业规程》的通知中心各部门:为了严格执行新的《煤矿安全规程》,结合中心下井维修设备的实际,驻中心安监站编制了适用于维修中心的《井下安全作业规程》,望中心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各部门人员在下井前由部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程,并做好学习记录。
各维修部在接到下井任务时,必须根据每个矿井的不同情况及入井检修任务制定详细的安全组织措施,报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维修中心2005年1月20日维修中心井下安全作业规程WXZXB/1002-2006编制:中心安监站审核:审批:时间:2006年1月20日维修中心员工井下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下井人员须知第一条下井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1、入井之前,一定要休息好。
2、入井之前,严禁喝酒。
喝了酒的人绝对不准下井。
3、不准带香烟和点火工具下井。
在井下吸烟,点火会引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和井下火灾,严重时则造成矿毁人亡。
4、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不佩带和不会使用自救器者绝对不准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5、下井前要领取矿灯,不带矿灯者不准下井。
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亮度是否够。
6、入井前要把携带的锋利工具套上防护套,以免碰伤自己和他人。
第二条必须按规定乘坐人车1、在人车到来之前,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侯车室侯车。
必须听从跟车人或司机的指挥,按次序上车入座,挂好安全链,要携带保护好尖刃器具,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
人车在行驶和未停稳时,不准上下车,不准坐在车沿上,不准在车内站立、睡觉。
2、严禁蹬车、扒车或坐重车。
3、不准超员乘车。
4、乘坐人车时,在车开动以后,无论什么东西掉落车外,不要马卜夫拎.以角卷生音外5、携带钢钎、钻杆、J铁锹等长物乘坐人车时,上下车时必须注意防止钢钎、钻杆、铁锹与架线相碰或碰到别人,以免造成触电和打击伤害。
第三条井下行人注意事项1、一%要走人行道。
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巷道行走时,要在车辆接近前就立即进入躲避崛暂避,等车辆驶过后再出来行走。
井下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井下作业是指在地下矿井或其他井下设施中进行的各种工作。
由于井下环境特殊,存在着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制定井下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文档旨在提供井下安全操作的指导原则和规程,以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2. 井下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 了解井下环境的特点和潜在风险;• 2.2 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 2.3 确保具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以及个人防护装备;• 2.4 开展井下作业前的安全会议,明确各自责任和安全措施;• 2.5 进行井下通风和照明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运行。
3.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3.1 进入井下• 3.1.1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3.1.2 进入井下前必须检查安全绳、安全带和其他安全设备的可靠性;• 3.1.3 遵守井下作业指定通道和进出口,不得随意进入禁区;• 3.1.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井下。
3.2 井下作业操作• 3.2.1 井下作业必须按照指定的作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省略;• 3.2.2 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2.3 在操作井下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正常;• 3.2.4 作业过程中发现井下设备异常或存在风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人员汇报;• 3.2.5 井下作业必须按计划进行,不得超时操作或超负荷作业。
3.3 紧急情况处理• 3.3.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程序行动;• 3.3.2 在井下发现明火、瓦斯泄漏或其他火灾隐患时,应立即向指定人员报告,并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3.3.3 在发现坍塌、滑坡或其他崩塌风险时,要立即远离危险区域,并向指定人员报告;• 3.3.4 在井下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行动。
SY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 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 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 5727一1995,SY 6443—2000和SY/T 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3.1“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4.1“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 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4.5“常规试油”至5.11“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 5727—1995中7.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 ”;—SY 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 6566—2003中9.6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 6566—2003中4.3“承压罐在满足4.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4.4.2.3“承压罐在满足4.4.2.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中的规定”;—SY 6443—2000 7.2,7.3,6.13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4.4.6.4,4.4 6.5;—SY 6443—2000的4.5,4.7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4.4.5.11;—SY 5727—1995中的3.1.3,5.2. 5,6.2修改为本标准的3.18.1.1,3 18.6.3,3.18.7.2;—删除SY 5727—1995中的3.3.1,5.1.1,5.1.2,5.2.1,5.2.2,5.2.3,5.2.4;—删除SY 6443—2000的第3章~6.12;—删除SY 6443—2000的7.1和7.4;—删除SY/T 6566—2003中的9.1,9.2,9.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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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Y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5727一1995,SY6443—2000和SY/T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3.1“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4.1“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4.5“常规试油”至5.11“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5727—1995中7.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SY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6566—2003中9.6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6566—2003中4.3“承压罐在满足4.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4.4.2.3“承压罐在满足4.4.2.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150中的规定”;—SY6443—20007.2,7.3,6.13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4.4.6.4,4.46.5;—SY6443—2000的4.5,4.7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4.4.5.11;—SY5727—1995中的3.1.3,5.2.5,6.2修改为本标准的3.18.1.1,318.6.3,3.18.7.2;—删除SY5727—1995中的3.3.1,5.1.1,5.1.2,5.2.1,5.2.2,5.2.3,5.2.4;—删除SY6443—2000的第3章~6.12;—删除SY6443—2000的7.1和7.4;—删除SY/T6566—2003中的9.1,9.2,9.3,9.4,9.5。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聪敏、马爱军、贾会存、李全祺、贾二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Y5727——1995;—SY6443——2000;—SY/T6566——2003。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2894—1996安全标志GB4706.2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Y/T5035—2004吊环、吊卡、吊钳SY/T5080—2004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SY/T5170—1998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SY/T5202—2004石油修井机SY/T5225—200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35—91抽油杆吊卡SY/T5236—2000抽油杆吊钩SY/T5325—2005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SY/T5791一2007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SY/T5836—93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SY/T5858—2004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5981—2000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SY/T6120—1995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SY/T6194套管和油管SY/T6277—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6355—1998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6442—2000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T6605—2004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SY/T6610一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3施工准备3.1井场布置3.1.1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a)必须戴安全帽。
b)禁止烟火。
c)必须系安全带。
d)当心触电。
e)当心机械伤人。
f)当心坠落。
g)当心落物。
h)当心井喷。
i)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
j)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抽油机,还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3.1.2作业时,通井机应正对井口摆平,地基坚实。
3.1.3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及储油罐不应小于30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机侧前方25m以外摆放。
3.1.4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m以外。
3.1.5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全通道并保证畅通。
3.1.6井场的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T5225一2005中4.1.1的规定。
3.1.7井场应平整无杂物,无积水和油污。
3.2设备安装通用要求3.2.1所有设备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做到“平、稳、正、全、牢”。
3.2.2设备部件、附件、安全装置、护罩等应齐全、完好,不得缺损、变形,且固定牢靠。
3.2.3设备运转部位转动灵活,各种阀件应灵活可靠、安全保险;设备油水应符合要求,保证油、气、水路畅通,不渗不漏。
3.2.4所有紧固件、连接件应紧固可靠,销子应有锁紧保险装置;紧固件螺纹外露部分要涂抹润滑脂。
3.3井架3.3.1井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找平。
3.3.2井架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应有变形等缺损,定期检测应符合SY6442—2000中第3章规定。
3.3.3井架倾斜角度不大于3.5°,天车、游动滑车、井口在同一垂线上,井架上下体锁锁块、锁销到位,护正器工作正确。
3.3.5立、放井架及井口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3.3.6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不应起落或伸缩井架。
3.3.7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应符合SY/T5791—2007中的规定。
3.4二层平台3.4.1二层平台应安装正确、牢固,且逃生装置有效。
3.4.2井架及二层平台不应摆放和悬挂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工具应拴牢保险绳。
3.4.3二层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防坠落装置完好情况。
3.5护栏、梯子3.5.1在用护栏、梯子齐全、紧固、完好。
3.5.2天车应安装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并有钢丝绳防跳槽装置。
3.5.3钻台梯子与钻台间系好保险绳,坡度合适。
3.6井架绷绳3.6.1应使用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绷绳无打结、断股。
3.6.2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a)一纽绳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b)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两根断丝。
3.6.3绷绳端的卡固应用不少于3个等径绳卡。
3.6.4绳卡安装方向应符合U型环卡在辅绳上的要求。
卡距为绷绳直径的6~8倍,卡紧程度以钢丝绳变形1/3为准。
3.6.5花篮螺丝两端挂环应封口,许用载荷应与绷绳相匹配并有调节松紧余地。
3.6.6绷绳前后及左右开裆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距离。
3.6.7使用修井机作业时,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承载绷绳,两端各用4个相应规格的绳卡卡固。
3.6.8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小于30°,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
3.7地锚安装3.7.1地锚应使用长度不小于1.8m,直径不小于73mm的石油钢管;螺旋锚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mm,直径不小于250mm,长度不小于400mm的钢板。
地锚与花蓝螺丝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应配套齐全。
3.7.2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尺寸应采用1000mmX1000mmX1300mm(长X宽X高)。
3.7.3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3.7.4地锚外露约100mm。
3.7.5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3.8作业机3.8.1传动部位护栏(罩)齐全、牢靠。
3.8.2操作台的仪表齐全,完好准确,各种阀件开关灵敏可靠,不渗漏。
3.8.3通井机作业时,千斤腿应放下支实,专用销子穿好,钢丝绳排列整齐。
3.8.4修井机作业时,各千斤支座稳固,停放在地基平整坚实处,并锁紧各支腿备帽,轮胎用掩木掩实。
XJ—350以上修井机应使用船型底座。
3.9刹车系统3.9.1刹车系统应灵活可靠,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刹把有防滑链。
3.9.2刹带、垫圈及开口销应匹配,齐全牢靠,刹车钢圈及两端应连接完好,无变形,无裂纹。
3.9.3刹带无变形,无裂纹,刹带顶丝完好。
刹车片磨损剩余厚度不应超过顶丝上平面,固定螺栓及弹簧齐全,无损坏。
3.9.4气控系统气压低于0.6MPa,不应进行修井作业。
3.9.5刹车后,刹把与钻台面成40°~50°夹角。
3.9.6水刹车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不漏水。
3.9.7按要求配备防碰装置,防碰天车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m,定期检查防碰装置的完好性。
3.10提升系统3.10.1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5170—1998中第5章的规定,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弯扭等变形。
3.10.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继续使用:a)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六根断丝。
b)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3.10.3使用BJ系列井架作业时,底绳兜绕于井架双腿上(配套使用悬绳器的井架除外)。
死绳走井架腹内,已不得拖挂在井架上,以保证拉力表准确,死绳头用5个以上配套绳卡卡固,固结后应有不少于1m以上的余长。
绳卡安装方向、卡距、卡紧程度执行3.6.4的规定。
3.10.4使用修井机作业时,死绳固定器应可靠有效。
3.10.5活绳头按设备设计要求固定牢靠,游动滑车处于最低位置时,保证滚筒上余绳不少于15圈。
3.10.6指重表(拉力表)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准确,表面清洁。
3.10.7指重表(拉力表)应接相等负荷的保险绳,绳套小于1m,并用4个绳卡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