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 1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 2 次。
( 2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 3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 4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 5 )催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 6 )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 7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制度。
( 8 )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 9 )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 10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4 次。
xx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亭发[2010]25号xx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寒发[2010]13号)和《xx区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街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
第三条: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肃认真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进行,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街道纪工委具体承办。
第五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束,领导班子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班子成员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得分90分以上为好和优秀,80分至89分为较好和称职,60分至79分为一般和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差和不称职。
第六条:考核方式(一)与其他考核结合进行1、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及对单位进行行风政风评议时,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考评内容。
2、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届中、届末考核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
3、重点工作平时进行量化考核,年终考核时计入总分。
(二)专门考核按《xx街道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全年分别进行年中初评和年末总评两次考核。
考核对象年中、年末对照《xx街道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自评,并将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人自查自评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填写考评表,分别于7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街道纪委。
第七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作为评优、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附:1、部门、单位集体考核评分标准2、村“两委”班子考核评分标准xx街道党工委2010年5月2日附件1部门、单位集体考核评分标准一、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0分: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4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一、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理清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追究体系。
二、基本内容(一)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
局党支部班子是落实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1、组织领导责任。
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
2、严肃纪律责任。
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3、选人用人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正风利企责任。
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全县中小微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
2024年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____(纪检组)及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国____章程》、《中国_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____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____‟____号,以下简称《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应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____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领导班子____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或不当决策提出明确____意见而未被采纳的,可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或不当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应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党组)、____(纪检组)及领导干部。
党支部、各部门内设机关党委和机关____及其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情形第五条党委(党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1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检查落实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检查考核、专项治理等工作,不主动配合,不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被动应付的;(三)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批转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应付、拖延,使案件和问题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的。
第六条党委(党组)职责范围内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____、____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二)对辖区内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等现象,放任、纵容,不抓不管的;(三)发生严重后果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上报不查处的。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 关于推行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细则

20XX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关于推行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细那么渭市廉办发〔xx〕6号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各县(市、区)党委,高新区、经开区党工委:为了进一步稳固和深化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成果,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据**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陕纪发〔xx〕10号)精神,现就推行和建立**市县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主体推行和建立**市县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由各县市区委牵头,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配合。
二、时间要求于xx年11月20日前在全市13个县市区建立,xx 年到达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全覆盖。
三、方法程序我市建立县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分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三个层次。
各县市区委结合各自实际,按以下方法程序进行: 1.草拟清单。
各县市区委认真研拟党委班子的责任清单,充分表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人建立责任清单,并根据工作变化动态更新。
2.报送审核。
主体责任清单拟定后,由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于10月31日以前,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人防办321室)。
3.反应修订。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人逐项审核后,提出反应意见。
各县市区委要依据反应意见,分三个层次,逐条对照清单内容自查修订。
4.纳入考核。
修订内容经市委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市区委于11月20日前发文执行,并将正式文件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底市委将对各县市区委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考核,明年起对照清单逐人逐项检查考核责任完成情况。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责任清单推行建立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副书记负责,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反腐败及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
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对于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结合“两学一做”及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综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1)营造健康有序的从政环境。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做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严肃纲纪、嫉恶如仇,敢于对一切不正之风亮剑,不逃避责任、明哲保身;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履行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支部统一领导,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行政领导班子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依法治院;立足教育,加强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层级责任制,层层落实。
三、分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院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部、室正职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院领导班子和正职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做好的具体工作和承担的领导责任按《××省××厅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执行。
五、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由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人事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及工作任务,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分工及时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并进行检查督办。
七、制定和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公开办事规章和程序,公开办事结果。
八、完善人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民主集中的形式决定各项工作。
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制度,在人事工作的各个方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十一、人事干部要遵守人事工作制度和纪律:保守秘密,不准泄漏酝酿干部的情况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更不得捏造、造谣、挑拨,影响安定团结;在工作中要依章办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甚至索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进行交易;更不得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十二、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全院的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监督和协调。
协助院内各部门做好股级及以下干部的任用和用人、用工的有关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接受投诉。
负责纠正各单位在用人,用工上的不正之风。
十三、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要加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为深化贯彻**,全面落实**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纪检组统一负责。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仔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组织领导责任。
坚决实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探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目标要求和详细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
每年专题探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健全机制责任。
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制度建设责任。
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4、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责任。
主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推动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仔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主动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透亮运行。
5、源头治腐责任。
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措施,阻断滋生腐败的土壤。
xx街党工委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xx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求,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好转,按照区纪委五次全会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xx建设工作作出的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要求第一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工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人。
第二条街道纪工委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责任主体。
街道纪委书记是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工委成员、纪工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人二、党委主体责任第三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第四条党工委主体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
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制定了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本次考核旨在促进全党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主要以党委(党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科研、卫生等行业单位、社区基层组织等为考核对象,重点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权力运行和监督、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文化建设、纪律处分等方面,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并根据指标分配分值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明确考核组织机构、制定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时间和对象等。
2.实地考察阶段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访问等方式获取原始数据和意见建议,充分了解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情况。
3.材料汇总阶段对考核单位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核对,编制考核报告。
4.评定结果阶段综合考虑每个指标的权重,依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
5.结果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解释和说明,引导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度。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本次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价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任免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达标单位以及晋升、聘任不合格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六、考核保密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员工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考核相关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党委(党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有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听取和审议报告等责任;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责任主要包括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统筹、检查、考核、报告、保障等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主要包括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责任。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应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和要求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领导班子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推动落实;每年12月底前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情况。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纪检组的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主体,也是推进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肩负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又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切实加强领导。
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纪检组工作要求,加强对XX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职责分工,研究重大问题并作出部署。
(二)选好用好干部。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XX 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地考核、推荐和使用干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狠抓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弘扬XX精神和XX优良传统,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委及XX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治理相统一,坚守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定地位。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内容,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三个方面探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事关党的形象和威信,更事关党的事业和力量。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
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确保党的事业取得更大的胜利。
二、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党的工作委员会(党委)是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党的决策和执行的主要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党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委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重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的中心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委要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3. 严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党委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纪行为。
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宣传,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1. 加强党委的组织建设:党委要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委能够有效履行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制,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2.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和责任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更好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依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项目分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分部党委书记任组长,分部经理、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综合部、财务部、保障部、计划部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单位、各级党委和领导人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六条分部党委书记对本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并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项目分部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分部领导班子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委及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统一领导本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分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领导对公司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及项目中层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中共太原市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试行)为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共太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教党字【2015】8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现根据学校实情,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的,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责任分工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分别对学校党支部、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任。
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支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校长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对分管工作及下属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1、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工作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在对管人、管钱、管物等的建章立制中,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有效防范腐败发生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加强对所辖部门干部、教职工的党纪、政纪、各项法规的学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准则》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律要求,不断深化所管辖范围教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
4、履行监督职责。
xx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xx街道党工委xx街道办事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08年6月28日)第一条为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中央、省、潍坊市以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诸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诸发…2007‟47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责任追究,是指基层党支部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行为所进行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查清事实,界定责任,区别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做到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准确。
(二)谁主管,谁负责。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三)从严执纪,违纪必究。
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
第四条责任的区分(一)集体责任。
领导班子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错误行动,造成工作失误或者集体违纪的,追究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同时追究“一把手”、分管领导、倡议者和积极实施者的个人责任。
(二)个人责任。
因领导干部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者违纪违法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属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同时追究上一级领导责任。
(三)主要领导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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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公司党委《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改制、托管企业党委(党总支)。
2 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2.1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1.1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1.2 每年组织召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3 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分析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4 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等机构和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2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2.1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任用一名干部,树立一面旗帜。
2.2.2 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做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2.3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问题。
2.2.4 落实干部轮岗交流的规定,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2.3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
2.3.1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司党组实施细则和公司党委具体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2.3.2 建立和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职代会制度,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充分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畅通信访渠道,使职工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
2.3.3 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有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4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整合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4.1 组织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把反腐倡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
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至少开展1次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整体范畴,推动廉洁文化“六进”工程,让廉荣贪耻的理念入脑入心。
2.4.2 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反腐倡廉专题党课或作1次反腐倡廉教育报告;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廉洁谈话,并参加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关会议,提要求作部署。
2.4.3 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廉洁从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评比活动,并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学习。
2.4.4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并利用本单位或行业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件自主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2.5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1 健全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把廉洁从业要求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2.5.2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对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2.5.3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针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权力清单,排查廉洁风险点,并健全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2.6 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6.1按照公司及公司党委要求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所在单位设立党总支的,要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经费保障,为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创造条件。
2.6.2支持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配备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
2.6.3 建立完善有案必查制度,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报告上级党委、纪委,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规办案,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腐败分子。
2.6.4 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窝案、大案和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或领导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地方司法机关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及时了解情况或不按规定上报情况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6.5建立案件分析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2.7 抓班子、带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
2.7.1 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同级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7.2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重要措施在分管领域得以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提出有关处理建议。
2.7.3 纪委书记必须勇于担责,敢于碰硬,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
纪委书记在班子中不分管其他业务。
2.7.4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从严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3 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
3.1 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主要接受上一级党委(党总支)和纪委监督。
3.2 党委(党总支)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和纪委,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3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民主评议和测评。
3.4 党委(党总支)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组织1次,可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检查考核可以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
3.5 对领导班子的检查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兑现、评先评优等挂钩;对班子成员的检查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薪酬兑现的重要依据。
3.6 对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