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资料发放通知
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资料发放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的技能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培训资料的发放通知
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力提升:帮助员工提高团队管理能力,培养领导潜力;
沟通技巧:提升员工沟通表达能力,有效解决工作中的沟通障碍;
时间管理:教授科学合理的时间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团队合作:培养员工团队意识,促进团队协作;
创新思维:激发员工创新意识,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形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本次培训将采取多种形式:线上课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授课,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线下讲座: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互动交流更加生动;
小组讨论:组织员工分组进行案例分析和问题讨论,促进学习效果。
三、培训资料发放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公司将统一发放培训资料给各位员工。
具体
发放方式如下:
电子版资料:将在公司内部网络平台发布电子版培训资料供下载;
纸质版资料:将在各部门办公室设立领取点,员工可前往领取纸
质版资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培训资料的发放和宣传工作,确保每位
员工都能及时获取到相关资料;
员工在学习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困惑,请及时与培训组织者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一定会迎
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免费培训通知关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免费培训通知关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尊敬的员工们:我公司为了提高员工们的职业技能素质,现决定开展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此次培训将包括多个专业领域,旨在让员工们拓宽视野、提高能力、助力事业。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本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讲座、实操训练等方式,为员工提供一系列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本次培训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课程培训,第二阶段为实操训练。
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理论课程培训: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16:00,在公司大会议室举行。
实操训练: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7:00,具体地点将根据培训内容安排。
三、培训内容1. 企业管理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帮助员工提高管理能力。
2. 技术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操作、办公自动化、机器人编程、电子技术等方面,帮助员工掌握新技术,提高技能水平。
3. 职业素质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沟通能力、领导力、时间管理、自我管理等方面,帮助员工提高职业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四、培训对象本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全体员工,为期两个月,免费参加。
欢迎员工们积极参加本次培训,以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更好地适应企业需求。
五、报名方式如有意报名,请致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报名时请留下姓名、性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所需培训项目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所有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2.为保证培训质量,员工报名后需全程参加培训,否则将取消培训资格。
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事先告知培训组织方,并按相关规定如实请假。
最后,希望本次培训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就业促进中心•【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京人社能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负责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促进处,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促中心)将组织开展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
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申报范围(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
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单位范围: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
(三)参训学员范围: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为主,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
二、研修培训要求(一)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内容应围绕行业和专业发展趋势,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为主,结合生产实践中需要总结、尚待解决、急需破解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加强同业高技能人才之间的交流协作,研讨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注重成果转化和对生产实践的指导,以及传授带徒传技的方式和方法。
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培训通知
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培训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专业知识培训活动。
以下是本次培训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员工不断学习、提升自我,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二、培训时间安排
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时间:每周工作日晚上7:00-9:0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市场营销策略
市场分析与定位
品牌推广与营销策略
客户关系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报表分析
预算编制与控制
资金运作与风险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招聘与选拔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员工关系处理
领导力与团队建设
领导力素养培养
团队沟通与协作
冲突解决与团队建设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将采用线下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公司内外专业讲师授课,并设置实践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环节,以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
五、参训要求
所有员工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参训员工需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评估,成绩优秀者将获得相应奖励。
六、总结
通过本次专业知识培训,相信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希望各位员工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共同进步,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9月15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武人社函〔2017〕173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各承训机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3号)精神,经各区、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市人社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396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见附件1),并确定武汉技师学院等6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见附件2、3)。
为切实做好培养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主要依托技工院校、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由市人社局委托并签订《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合同》(见附件4),明确各自职责、培训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培养对象和承训机构的管理,大力支持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帮助解决培训教师、设施设备、培训场所、资金需求等相关问题。
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承训机构的对接工作,派专人管理和服务本单位培训对象,确保他们安心参加培训。
三、承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报送市人社局备案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人数配备师资。
有关培训专业师资缺乏时,可聘请省内外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大型企业高级工程师或行业内有名气的高级技师作为特聘专家,对受训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及实操培训。
四、各承训机构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培训合同和具体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川人社办发[2013]379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7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12月30日四川省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技师培训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和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养。
2014年到2020年,全省新增高级工100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5万人,其中,省重点支持8万名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二、主要内容技师培训项目包括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培训,主要内容分别是:(一)新技师培训。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京劳社培发[2003]3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3.02.28【实施日期】2003.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3]3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有关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相应职业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这次试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5个职业统一培训、鉴定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职业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理,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其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苏人保职〔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苏委办发〔2020〕2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和《关于推进“金蓝领”培育工程的实施细则》(苏人保职〔2020〕16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升我市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攻关、技能创新水平,形成技师队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重点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企业依托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研修能力提升培训。
到2021年底,实现技师研修培训模式区域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全市开展技师研修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与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的产业相关的职业(工种)的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已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一级证书)。
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须满足在该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三、培训形式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院校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培训以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项目研讨、企业考察等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讲解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课题攻关研讨,赴知名企业进行现场技术观摩交流等,集中培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天。
关于员工技能培训的通知
关于员工技能培训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我们决定组织一次员工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通知培训相关事项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场地会以后另行通知)二、培训内容及安排本次培训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专业知识培训:我们将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专业知识的讲解和分享,帮助员工提升在工作中所需的专业技能。
这将有助于员工更好地应对岗位上的挑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沟通与协作技巧培训:在团队合作中,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至关重要。
我们将邀请专业讲师,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教授沟通技巧和协作方法,帮助员工有效地与同事合作,提高团队的工作效能。
3. 管理技能培训:针对一线员工以及有管理职责的员工,我们将组织一些管理技能方面的培训。
这包括项目管理、人际关系处理、团队激励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员工提升管理能力,更好地协调资源,实现团队目标。
4. 创新思维培训:在快速变革的市场环境下,创新思维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我们将邀请创新专家,开展一系列创新思维培训,通过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思维方式,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具体培训内容和安排,将在培训开始前通过内部通知和邮件进行详细说明。
请各位员工做好准备,并按时参与培训。
三、培训费用和报名方式本次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只需全程参与,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和考核。
为了方便统计和安排,请各位员工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邮件中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四、其他事项1. 员工请在培训期间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以免影响培训效果。
2.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请提前与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本次员工技能培训是公司为提升员工素质而举办的重要活动,希望各位员工积极配合,全程参与,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关于举办职工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职工技能培训班的通知尊敬的各位职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个人成长与发展,我司决定举办一期职工技能培训班。
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本次职工技能培训班计划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 日举行,地点定在公司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模块:1. 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素养培训,提高大家对于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了解。
2. 技能培训和实操教学: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设置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协调技巧、时间管理、办公软件使用技巧等。
同时,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和实操教学环节,帮助大家熟练掌握相关技能。
3. 团队合作与领导力培养:通过团队活动、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职工团队合作与领导力,促进职工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培训对象本次培训面向全公司职工,特别鼓励各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以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1. 报名时间:请各部门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将报名名单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门。
2. 报名方式:各部门负责人将报名表格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门,报名表格需包括职工姓名、性别、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以便统筹安排。
五、费用说明本次培训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但请各部门务必确保已报名人员能够全程参与培训,如出现缺席或临时请假,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
六、培训成果考核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的评估,公司将进行培训成果考核,请各位参训人员全程积极参与,遵守培训纪律。
七、其他事项如有特殊情况影响参训职工培训的顺利进行,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希望各位职工积极踊跃报名,并在培训中提高自身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的配合!人力资源部敬上。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黔人社通〔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号)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四化同步”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新一轮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持续实施农民全员培训,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1年至“十四五”中期,全省继续实施农民全员培训,重点围绕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持续加大培训和就业工作力度。
(一)继续实施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
大力依托各地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
1.培训对象。
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包括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所有企业,其职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签订劳务协议的季节性工作劳动者、计件生产并领取报酬的劳动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渝人社办〔2020〕251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2021年度全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单位在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中,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等,以下简称“实施单位”)。
在机构目录中,往年开展过技师培训项目的实施单位可直接开展2020-2021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其他机构需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
二、培训对象(一)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班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二)与所在单位签订12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集团企业技能业务线上培训通知
集团企业技能业务线上培训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技能水平,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我们决定开展集团企业技能业务线上培训。
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本次培训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预计为期一个月。
培训地点为公司内设的线上培训平台,具体登录方式将在培训开始前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进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1. 专业知识培训:根据每位员工所在部门的具体需求,我们将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课程。
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帮助员工全面掌握所需技能,提升工作能力。
2. 沟通与协作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对于团队的成功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特别安排了一些培训课程,旨在帮助员工提高沟通技巧、团队合作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个人发展培训:除了提升专业技能外,我们也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
培训期间将安排一些关于职业规划、时间管理、领导力等方面的课程,助力员工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线上自学与线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员工自学阶段:员工根据培训计划安排,登录线上培训平台学习相应的课程。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或者疑问,可通过平台提供的在线咨询功能进行求助。
2. 线下互动阶段:在自学阶段结束后,将安排专业讲师进行线下互动授课。
员工可以提前准备问题,在课堂上与讲师进行深度交流与讨论。
四、培训评估与证书颁发为了确保培训成果的实际效果,我们将设置培训课程的考核测试。
只有通过相应的考核测试,员工才能获得培训证书,并被视为完成本次培训。
五、培训费用本次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支付。
通过此次培训,我们期待能够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与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其他事项1. 员工参加培训期间,需保持充足的学习时间,并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2.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培训或完成任务,请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1.03•【文号】人社部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就业导向建好“两目录一系统”(一)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商同级财政部门指导各市县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可包括培训类型、职业(工种)名称、补贴标准等内容,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优先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劳务品牌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培训课时可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训计划等,结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等情况确定。
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的低效无效培训项目,要及时移出目录。
(二)及时公开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目录。
结合实际对开展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梳理汇总,形成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目录应包括机构名称、地址、办学性质及可开展的培训项目等内容。
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开展培训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培训教学资源等,符合消防、卫生、安全、防疫等要求。
(三)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日期】2003.12.05•【文号】劳社部发[2003]32号•【施行日期】2003.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电力公司:为加快电力行业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总体安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部署,结合电力行业高级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研究解决电力行业主干工种(岗位)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以下统称“高技能人才”)在职、后备人员培养的途径、方式和手段,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力度,并确立与其相适应的选拔、使用、激励机制,以解决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
二、目标先期在电力行业重点企业选择6~8个骨干职业(工种或岗位)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展工种(岗位),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电力行业重点企业的相关职业(工种或岗位)的高技能人才比例及其复合能力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适合电力生产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成长机制。
通过更长时期的努力,将已取得的成果逐步拓展到电力行业其它企业及其主干职业(工种或岗位)中去,使高技能人才的能力素质和人员比例逐步适应不断发展的电力生产建设新形势需要。
三、实施范围(一)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重点企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3.01.08•【字号】渝劳社办发[2003]5号•【施行日期】2003.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3]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实现工资与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绩效挂钩,营造有利于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和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全球化经济竞争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现就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企业人力资源规划、职工招聘选拔、绩效考评、薪酬、保险、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合法凭证,是用人单位任用、确定工资待遇的有效证件。
三、工作原则(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培训的前提下,鉴定工作采取两级鉴定模式:全国统一鉴定和全市统一鉴定。
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既可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目前具体时间尚未确定),也可参加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市统一鉴定。
两级统一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前者证书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同验印,后者证书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验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4.30•【文号】人社厅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产生和发展,新职业不断涌现,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向社会发布了新职业信息。
为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就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
组织制定新职业标准,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
对于征集到的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我部组织评估论证后,及时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行业)可依托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等开发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我部审定后,作为国家职业标准予以颁布。
探索职业标准开发新模式,增强国家职业标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
鼓励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探索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设置标准(试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设置标准(试行)
职业名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定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编码:2-02-04-07
技术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
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
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
格一级)。
基础条件:(1)参加过国家职业标准的研究、开发工作或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2)举办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
本职业四级教育培训的经历并达到一定规模。
举办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三级教育培训经历并达到一定规模。
举办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二级教育培训经历并达到一定规模。
设置要求: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通知书15篇_1
培训通知书15篇培训通知书15篇培训通知书1关于举办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为了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定于2022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鲜明的绩效“软环境”,把我公司的绩效管理全面落到实处,真正有效地推动我公司的绩效管理。
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假,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地点:2022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8:00准时到公司科技楼三层多功能厅报到,8:30准时开课。
二、参加培训人员:三、为保证教学效果和课堂秩序,要求:1、培训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缺课和随便进出教室,如出现迟到早退、缺课或中途出走,将按照公司有关会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多功能厅是无烟会议室,培训学员不得在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需写出书面心得体会报人力资源部。
四、从2022年开始,公司绩效考核领导组和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各单位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绩效管理与考核,以有效地实现自我综合实力的提升。
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培训通知书2有关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为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某某〕1号)“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
省教育厅将对“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开展3种模式的培训。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项目编号:C001)岗前培训着重于教师职业规范、师德操守等内容,提升全体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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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从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天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首次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权威认证考试,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培训价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
报名地点及电话:天津市南开区华苑路安华大楼5层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培训内容简介:
申报标准: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出具工作简历证明、二寸黑白免冠近照4张及所需费用。
考试时间:培训时间为8月初。
参加全国统一考核时间为11月12日
考试范围: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员工培训与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考试方式: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
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包括计算题、问答题、分析题等。
证书:统考合格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
证书》(全国通用)
天津汉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