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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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作 者 简 介 : 移 民 (9 9 )安 徽 太平 县 人 。 王 16一 , 中共 黄 山 区委 党校 助 理 讲 师 , 究方 向 为马 克 思 主 义 中 国化 。 研

5 2・
黄 山 学 院 学报
20 0 9血
体 , 艰 辛 探 索 建 设 社 会 主 义道 路 的 过 程 中 , 分 配 在 对
收 稿 日期 :0 9 0 - 7 20 - 7 0
的伟大 胜利 , 社会 主义 基本 制度 的建 立和 巩 固 , 国家 独立、 民族 团结 、 人民 当家作 主 . 当代 中国社会实 现 为
公平 正 义奠定了根 本的政 治前提和 制度基 础 。Ⅲ 以毛 泽东 同志 为核 心 的党 的 第一 代 中央领 导集
公平 正义 的标志 , 的 自由和 全面发 展是构 筑未来社 人 会 公平正 义的原则 和基石 . 人的劳 动是社会 公平正 义 的天然 尺度 , 民群 众是推 动社 会发 展 、 进和 实现 人 促 社会 公平 正义的主体 力量 。马 克思 主义以 人的解放 、 自由和全面 发展为 核心的公平 正 义思想 . 人类社 会 为
具 有重大 的理 论意 义和现 实意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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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地位 , 灭社会 一切不公 正现象 , 消 实行各尽 所能 、 各
取 所需 , 实现人 的 自由和全面 发展 。I t ] 马 克思 主义 第一 次把 公平 正 义 的实现 同人 的解 放 和全面 自由发展 结合起 来 , 阐明 了人 的解 放是社 会
辩证唯 物主 义和历 史唯物 主义 的科学基础 之上 , 示 揭
了公 平正 义是一个社 会历 史现 象 , 指明了社 会不公 正 的根源 在于 资本 主义 的阶 级剥 削 制度 。指 出 只有 在

和谐社会之“公平正义”探讨

和谐社会之“公平正义”探讨
主 义和谐社 会 , 该是 民主 法治 、 应 公平正 义 、 诚
构 。 的欲望 是无 穷的,而 资源 是有 限的、稀 ”人 缺 的 。人的 发展离不 开 资源 。 因此 ,围绕 资源 的使用 归属必 然产生 人与人 之间 、或 者人 与 自 然之 间利益冲 突 。这些物 质利 益之争 又可 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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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论 坛
谐 社 会
平 正
◎ 张霞

( 河南大学哲学 与公共管理学院 开封 4 5 0 ) 7 0 1
摘要 : 本文通 过解 构和 谐社 会视 角下
价 值 追 求 的人 类 历 史 前 提 。 在 和 谐 的 视 角 下 , 公平 正义 就 是 社会 各 方 面 的利 益 关 系 得
是 公平正义 的 目标所 在 ,强 调防患 于未然 。马 克思认 为 , 人们 奋斗所 争取 的一切 , 与他们 “ 都
二, 地位研究 :体现 三大彰皇
公 平 正义 ,作 为人 类 社会 共 同 的价值 追
谐社 会的 重要 作 用 ,论证 了公 平正 义 的地位 ,
公平 与效率的 关 系,通过探 讨公平 正 义在 当前 构建 社 会主 义和 谐 社会 中所要 处理 的 几 大 关 系 ,说 明 了维护 公平正 义 的路 径和 方 向。
动 物只 是简单地 利用 自然界 所提供 的现成 自然 物 来 维 持 自己的 生 存 , 因 自己的实 践活 动 能动地 人 改 造 自然 界 ,创 造 自然界 所 没有 的 东西 来 创
方 面 或在 其 革 命 方 面 的观 念 化 、神 圣 化 的 表

内涵解析: 把握三大要 素
所谓 公 平正 义 ,涉 及权 利分 配 ,制 度 安 排 , 同时 也涉 及 价 值 观念 及 其 价值 理 想 。 这

论和谐社会中实现公平正义的路径

论和谐社会中实现公平正义的路径


整个 社 会 成 员具 有 公 平 正 义 的道 德 理 念 和 追 求 意 念 , 且还 需 要 有 而 强有力的制度规范作保障。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舆论 公 平 正 义是 人 类社 会 最 基 本 的价 值 追 求 , 原 始 社 会 物质 极 度 从 环 境 。 实 现社 会公 平 , 护 社 会 正 义 , 维 既是 经 济 社 会 的 发展 过 程 , 也 缺 乏 下 的平 均 分 配 到 现 代 社 会 的 权 力 制 约 、 治 和 按 劳 分 配 , 无 法 都 是 人 们 思 想观 念 的 形成 过程 , 要 正 确 的 思 想 引导 和 社 会舆 论 的 营 需 不证 明了追 求公 平 正 义精 神 的 存在 。 公 正 ” 词 最 早 出现 于 古希 腊 “ 一 造 。 另 一 方面 在 科 学 阐 释和 宣 传 公平 正 义 价 值 意 义 的 同时 , 通过 法 文, 意思 是 “ 示 置于 直 线 上 的东 西 ”后 来逐 渐 引 申为 表 示 真 实 的 、 表 , 律 法 规 建 设 , 障 公平 正 义 在 实践 中 的 落 实。 过 道 德 和 法 制建 设 , 保 通 公平 的和正义的东西。 如在 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 , 苏格拉底 、 柏拉图 扶 持社会正 气, 谴责 歪风邪气 , 打击 邪恶势力 , 构筑 起社会正义体 等著 名思 想 家 把 “ 平 ” “ 义 ” 为 处理 人 与 人 之 间 关 系的 基 本 公 与 正 作 系, 建设一个具有良好风气的社会。 准则 , 为正义是社会与心灵的和谐 , 认 强调正义的总原则是 “ 每个人 3 扩 大 公 民参 与 途 径 , 、 提升 公 民意 识 都 作 为 一 个人 干 他 自己分 内的 事 , 不 干涉 别 人 分 内 的事 ”。 而 … 公 民 的政 治 参 与 , 是 一 个 实 现 民 主 的 过 程 , 是 一 个 自我 管 既 也 公 平 正 义 也 是 一 个 历 史 的 范 畴 , 不 同 历 史 时 期 、 同 的社 会 在 不 理 的过 程 。只 有在 积极 的参 与过 程 中 , 民 才能 最 大 限度 地 表 达 自 公 形 态 下 , 同 的个 人 和 集 团 对 其 有 不 同的 解 读 和 主 张 , 要 求 和 表 不 其 己 的愿 望 , 实现 自己 的利 益 。 为此 就 需 要在 以下 几 方面 下功 夫 () 1提 现形式也不同, 体现 出时代性 的特征。 在古希腊 , 亚里 士多德将正义 高公 民政治参 与意识和 参与能力。公 民通过政治参与 , 以表达 自 可 和 守 法联 系起 来 , 为 不 守 法 和 不 正 直 之 人 都 是 不 正 义 的 , 义是 认 正 己对 公 共 财 富和 价 值 分 配 的 意愿 和 选 择 , 使政 府 对 政 策 的制 定 和 制 合 法 、 正 和 公 平 : 国十 七 世 纪 著 名 的政 治 哲 学 家 霍 布 斯 也 把 违 公 英 度 的安 排 不至 于 与 公 民 的 意 愿和 选 择 发 生 矛 盾 ,在 正 常状 态 下 , 政 背法 视 为 非正 义 。 来 正 义 的重 心越 来越 放 在 社 会 财 富和 社 会 利益 后 治体 系能够平稳地、 有效率地运转 , 民能够安居 乐业。2提高公民 人 () 的分 配 和 交换 问题上 , 集 中 体 现 在 资产 阶级 启 蒙 运 动 各 思 想 家 的 这 的 自治 能 力和 综合 素 养 。 一 个 法治 与 民主 社 会 的 建 成 , 总是 离 不 开 论著 中 , 卢梭 等社 会 契 约 论 者 主 张 要 靠社 会 契 约 保 护 个 人财 产 和 如 成 熟 的 公 民 自治 。 以 , 所 提高 公 民 的 自我 管 理 能 力和 综 合 素 养 , 实 是 自由权利。 近代社会的有些学者又把正义与权利联系起来进行了探 施公平正义 , 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的必备条件和重要支点。() 3培育健 究 , 把 公 平 视 为 正 义 的 前 提 , 罗 尔斯 在 《 义 论 提 出 的著 名 并 如 正 中 康 、 熟 的公 民 社 会。 对 于 国 家 而言 , 民社 会 以一 种 自下 而 上 的 成 相 公 的两 个 正 义原 则 之 一 :平 等 自由 的原 则 —— “ 个 人 对 与 其他 人所 每 方式参与、 监督、 影响社会基本制度 的安排 , 从而使这些基本制度能 拥 有 的最 广 泛 的基 本 自 由体 系相 容 的类 似 的 自由体 系都 应 有 一 种 够照顾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 , 实现其最 大限度 的公平性和正 平等 的权利 ” c 0 4年 , 。2 0 J 2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 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 义性 , 进而使整个社会呈现 出一种公平正义而和谐的状态。公 民社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 , 会包括 非政府 组织 、 民的志愿性社团 、 会、 区组织、 公 协 社 利益团体 构 建 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能 力 专 题 研 讨 班 上 的讲 话 中 指 出 :我 们 所 “ 等, 它们通过政治参 与、 民主监督 的方式使政府 的相关政策、 制度更 要 建 设 的 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 该 是 民主 法 治 、 平 正 义 、 信 友 应 公 诚 倾 向于 他 们 , 客 观上 制衡 了政 府 政 策 、 度 的制 定 , 而使 其 能 够 这 制 从 爱、 充满 活 力 、 定 有序 、 与 自然 和 谐 相 处 的社 会 。 并 赋 予 公 平正 安 人 ” 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 , 彰显社会 的公平性、 正义性。 义新 的 内 涵 : 所谓 “ 公平 正 义 , 是 社 会 各 方面 的利 益 关 系 得 到妥 善 就 4 调 整 政 府职 能 , 、 规范 行 政 权 力 协 调 , 民 内 部 矛 盾和 其他 社 会 矛 盾 得 到 正 确 处 理 , 会 公 平 和 正 人 社 众 所 周 知 , 府 行政 行 为 的 公 正 是 实现 社 会 公 正 的 前 提 , 维 政 是 义 得 到切 实维 护 和 实现 。 ”l 1 3 护社 会 公 正 的保 障 。 某 种 意 义上 说 , 治 民主 化 的过 程 , 是 一个 从 政 也 二 、 现 公平 正 义 的 路径 实 从管制政府不断走 向服务政府的过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 尽 管 我 国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自改 革 开 放 以 来取 得 了 举 世 瞩 目 的成 民主政治 的发展要 求, 政府就需要不断强化其社 会服 务职 能 , 高 提 就 , 是 , 如 胡 锦涛 同志 所 指 出的 . 目前 , 国 社 会 总体 上是 和 谐 但 正 “ 我 政 府 工作 的透 明度 , 自觉 接 受 监 督 。 具 体 就 是 要 做 到 : 要依 法 行 一 的, 但也 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 的矛盾和 问题 ” 。因此, 构建社会主 政, 照章 办 事 , 少 政 府 行 为 的随 意 性 、 观性 , 范 政 府 行 为 , 实 减 主 规 切 义 和 谐 社 会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关 注 民生 正 视 现 实 生 活 中 存 在 的 不 和 谐 做 到 “ 法可 依 、 法 必 依 、 法 必 严 、 法 必究 ”二 要 司 法 公 正 , 有 有 执 违 , 做 因素 , 力 消 除社 会 不 公 。 努 到公 正审判 , 正监督 , 除司法腐败 ; 公 铲 三要 民 主 执 政 , 行 政 务 公 推 1 加 快 社会 诚 信体 系建 设 , 建 民主社 会环 境 、 构 开, 提高政府行为的透 明度 , 扩大群 众对政府公共行 为的知情权、 参 公平 、 义 的 和 谐社 会应 当是 一个 构 建 在诚 信 基础 上 的法 制 健 正 与权 、 选择权、 监督权 ; 四要从严治政 , 严厉打击各种不正之风 , 决 解 全、 道德 良好 、 际关 系融 洽 的社 会 。因此 建 立 起 一个 健 全 的社 会 信 人 身存在的不公正问题,惩处损害群众利益和权利的行为, 使 用体系 ,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柱。首先是强化和谐社会的道德观念 政府 自 公 公 真 情 教 育 。 道德 是 调 节 人们 之 间利 益 关 系 的价 值 取 向和 价 值 态 度 , 表 政 府 行 为做 到 公开 、 正 、 平 , 正 实现 权 为 民所 用 、 为 民所 系 、 它 利 为 民所 谋 。 要 扩 大政 府 公 共 服 务 的范 围 , 高 公 共 服 务 的质 量 , 五 提 明 “ 该 ” 何 处理 人 们 之 间 的 利 益 关 系 , 个 “ 应 如 这 应该 ” 就是 人们 所 认 定 的“ 合理 ” “ 、 公平 ” 正义” 其次是建立完 善的社会诚信体 系。 和“ 。 借 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和谐社会背景下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探讨

和谐社会背景下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探讨

和谐社会背景下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探讨摘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框架内,本文遵循民主、和睦、公正、包容的准则,分析公平正义思想的现实意义和存在问题,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并尝试探讨和谐社会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唯物主义;中国化“公平正义”作为人类社会亘古不衰的主题,是一种对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道德要求的言行的肯定价值判断,是衡量个人或社会集团道德状况的主要尺度。

公平正义跨越了从东方到西方的地域之隔,经历了从遥远的世界大同理想和古希腊理性思维到现代文明的时空变幻[1]。

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乃至不同的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到洛克、卢梭、康德再到罗尔斯,几乎所有伟大的思想家都对正义都会有着不同的理解,并提出了语境各异甚至截然对立的观点。

这些理论的共性之处,就是都认识到公平与合理性、合法性相联系,具有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的含义。

一、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在中国的实践正义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的政治问题。

无论从国际社会还是国内,社会正义都面临严峻的挑战。

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受到社会的空前关注[2]。

正义是衡量一个集团或一个人道德状况的伦理范畴,此概念在古希腊已出现并初步形成理论。

赫拉克利特把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不仅并行使用,而且视为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概念。

他认为,如果没有正义的事情,人们就不知道正义的内涵。

正义和非正义的概念是人民自己形成的,是客观存在这个自然里的。

对整个宇宙来说,一切都是美好的与合乎正义的。

德谟克里特说:“正义要人尽自己的义务。

”(《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11页)义务就是按公正的原则去做自己应当做的事情,柏拉图用正义美德论证了他的“理想国”,把“理想国”的自由民划分为三个等级。

他认为人的灵魂是由理性、意志和情欲三部分组成,由此而又体现出人的四种品德:勇敢的、智慧的、有节制的和正义的品德[2]。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平与公正】和谐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平与公正】和谐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平与公正】和谐社会公平正义<P> 如何维护公平与公正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关系到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发展。

社会公平与公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价值观之一。

公平与公正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不同的国家、民族和社会制度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

在当代西方,关于公平问题的看法也有多种观点,有的是关注结果是否平等,有的是关注权利是否平等,有的是关注机会是否平等,还有的是关注程序是否平等。

不同国家和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观虽有差别,也有共性,那就是,它要求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包括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合理的分配、均等的机会和公平的司法,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基本接近,人们行使的权利与收获和他们履行的义务与贡献基本一致,每个人都能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按照马克思主义公平公正观的要求,公平公正具有以下特征:公平与公正的概念具有明显的历史内涵,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体的价值标准和判断,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相联。

因此,必须把公平与公正放到一个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它的内涵和要求,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去抽象地谈论公平与公正问题。

在我国,研究并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平公正观,必须从我国初级阶段国情、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多元化的社会分配结构出发,这一特殊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目标要求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艰巨过程,是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的统一。

相对性是指公平与公正是一个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概念。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并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公正。

不同的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公平公正的标准就不同;同一国家,由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公平与公正的标准也不同;即使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由于社会制度、区域发展水平等不同,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公平与公正也是相对的。

构建和谐社会议论文作文素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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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议论文作文素材6篇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的和谐与否。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本文将从六个方面探讨构建和谐社会的相关议论文作文素材。

1. 社会公平正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公平正义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机会和待遇,社会才能够真正实现和谐。

比如,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权益;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群体的帮扶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 优化教育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提升整个社会素质的重要途径。

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为每个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

在国家层面,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在地方层面,要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3.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治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的首要责任。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警察力量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行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

4. 建设和谐家庭与邻里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

要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健康的家庭观念与价值观;加强邻里关系的建设,推动邻里互助与合作。

只有每个家庭都能够和睦相处,社会才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

5. 倡导文明礼仪文明礼仪是社会和谐的表现之一,倡导文明礼仪可以提升社会整体素质,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社会各界要共同倡导文明礼仪,从自身做起,用自己的行为影响他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6. 推动社会参与与民主治理社会的和谐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贡献,推动社会参与与民主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政府要积极构建多元化、公正透明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公民参与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实现演讲稿

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实现演讲稿

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实现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谈谈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实现。

社会公平与公正是
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而要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共同的奋斗。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意义。

社会公平与公正,意味着每个人
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受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等因素的限制。

这不仅是对每个人的尊重,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社会才能实现全面的发展。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呢?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
教育体系,让每个孩子都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不因家庭条件而受到影响。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正的就业机会,让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获得应得的回报。

再次,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个人在面对困难时都能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共同的奋斗。

我们需要从自身
做起,做一个守法守规的好公民,尊重他人,不歧视任何人。

我们需要关心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

我们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而奋斗!让我们携起手来,建
设一个更加美好、公平、公正的社会!
谢谢大家!。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的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的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的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国家。

在现代化进程中,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成为了中华民族文明演进的重要方面。

它们相互促进、相互依存,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公平正义:构建社会公平之基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是当代社会的追求目标。

它体现了社会成员在公共资源的分配、机会的获得以及权益的保障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

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中,公平正义被视为关系国家和民众利益的重要基石。

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法治环境的保障。

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保证人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享受平等的权益。

中华民族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公正,推动从国家层面到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意识的普及与落地。

同时,教育公平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中华民族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鼓励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让每个人都能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目标。

公平正义还包括劳动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公正等方面。

中华民族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坚决反对歧视、偏见和不公平的现象,为国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实现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社会和谐:凝聚民族力量之源社会和谐作为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特征,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共同幸福的重要保障。

和谐社会体现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良好。

中华民族倡导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睦的邻里关系和和睦的社会氛围。

社会和谐的基础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同情。

中华民族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通过传统文化的熏陶和精神引导,培养人们良好的家庭观念和家庭责任感,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平正义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只有在公平的社会环境下,人们才能感受到公正对待,社会才能保持稳定。

中华民族逐渐完善的法制体系和公正的司法系统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实保障。

最后,民族融合和跨文化交流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1、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作为生产力的创造主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否挥又取决于基利益的满足和实现程度。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可以使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不满足和实现,使劳动者的积极性、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
邓小平指出中国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而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稳定有序的前提。

在构建社会主义会中,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使人们安居乐业、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的稳定。

3、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而社会和谐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它的性质充分说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
表现,是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各方面利益得到保障,实现社会和谐,才能使觉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野下的社群主义公平正义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野下的社群主义公平正义观
因为 正义 的优 先意 味 着 正义 原 则 是 从 假定 的 “ 初 原 状态” 中处 于 “ 知 之 幕 ” 无 的理 性 个 人 推 导 而 来 的 ,
这 种 正义 因 来 自于 从 所 有 社 会 关 系 的特 殊 性 中抽
象 出来 的 、 没有 任何 差 别 、 全 中立 的个 人 , 以它 完 所 是先 验存 在 的 , 受 时 间 和 空 间 的 限 制 , 遍 地 适 不 普
的普遍 性 。罗 尔斯 对 正 义原 则 的精 心 设计 , 想 通 是
过 调节 主要 的社会 制 度 , 量 排 除社 会 历 史 和 自然 尽
须考察其所在 的社 群和社群关 系。[ 相应 的, ”] 个
人 的正义 需 求 总 是 与 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在 的社 群 相 联 系 的。 对
方 面 的偶 然 任 意 因素对 人 们 生 活 前 景 的影 响 , 量 尽
义 。胡锦 涛 总书记 在 中央 党校 举 行 的“ 省部 级 主要
领导 干部 提 高 构 建 社 会 主义 和 谐 社 会 能力 专 题 研 讨班 ” 讲 话 中 , 和 谐 社 会 精 辟 概 括 为 “ 主 法 的 将 民 治 , 平正义, 公 诚信 友 爱 , 满 活力 , 充 安定 有 序 , 与 人 自然 和谐 相处 的社 会 ” 由此 可见 , 平 正义 作 为 和 , 公
保 障 人 民群 众 的 经 济 利 益 , 有 这 样 , 能 使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公 平 正 义 真 正 落 到 实 处 。 只 才
关键 词 : 群 主义 ; 平a Y ; 谐社 会 社 公 Y , 和 -.
中图分 类号 :0 1 1 8 9
文 献标 识码 : A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的实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公平正义的体现,它强调的是社会财富的公有化和共享,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能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社会保障权等各项权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公平分配。

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保障。

其次,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深远的意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核心价值观。

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公平正义能够凝聚人心,增强社会积极因素的发展,消除社会不公现象,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公平正义的实现能够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

再次,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使命。

各级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保障人民基本权益,推动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使公平正义的目标得以有效地实现。

最后,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

在全球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平正义的内涵也需要与时俱进。

要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改变传统公平正义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断提升公平正义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平正义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其地位和意义凸显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

本文将探讨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并对其具体表现和实现路径进行分析。

一、公平正义的地位和意义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密不可分。

公平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追求和期待。

只有实现了公平,才能赢得社会主义事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以下意义:1. 社会公平: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石,体现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均衡和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只有在公平的社会环境中,人们才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实现个人价值的全面发展。

2. 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不公平的现象和不公正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破坏社会秩序和和谐。

只有通过加强公平正义的实践,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平衡。

3. 推动发展进步: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公正的制度和公平的环境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和繁荣。

二、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体表现为:1. 公平的机会:建立公正的教育体系,使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选拔机制。

此外,还要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消除就业歧视和机会不平等。

2. 公平的收入分配:建立科学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实现收入的合理调节和均衡发展。

要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共同富裕。

3. 公正的社会保障: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

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会的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

简析实现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及对策

简析实现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及对策

社会 , 该是 民主法 治 、 平 正 义 、 信 友 爱 、 满 应 公 诚 充 活力 、 安定有序 、 与 自然 和 谐 相处 的社 会 。公 平 人
正义是社 会主义 和谐 社会 的六大 特征 之一 , 是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构建 的重要 方 面 。本 文试 就社 会 主 义 和谐社 会公平 正义 的 目标 , 以及 和谐 社会 的构 建 进行分 析与研究 , 并提 出对策 与思考 。
在党 的领导 下 构建 的社 会 主义 和谐 社 会 不 是

利 和义务之 间 的一 种相 称 。可 以说 , 如果不 能实 现
种社会 形态 , 而是 一种社 会状态 。社会 主义 和谐
政 治权利 的公平 正义 , 经济分 配 的公 平正 义就无从 淡起 , 配差 距超 限拉 大也就 无可避 免 。我国人 民 分
度 的直接 和主要依 据 , 是社会 公平正 义 的实 际体 现
为它所追 求 的社会 秩 序 提供 政 治保 证 。社会 主 义
革命 , 重在 把 无产 阶级 专 政 上 升 为 统 治 阶 级 的 意
志 。社会 主 义 国 家 , 在 实 现 人 们 当 家 作 主 的 权 重
利 。在政 治领域 , 平 正义 是 一 种 调节 原 则 , 权 公 是
[ 定稿 日期]2 1 —0 0 0 3—1 8
和最终归 宿 。利 益 分 配 的公 平 正义 是 指社 会 成员
在对社会做 出贡献 后 , 能够得 到与之 相对称 的社会
[ 者 简 介 ] 1 杨 慧玲 (9 3 ) 女 , 北 荆 门人 , 林 理 工 大学 人 文社 会 科 学 学 院 马 克 思 主 义基 本 原 理 方 向 硕 士研 究生 ; 作 . 18 一 , 湖 桂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机会公平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机会公平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机会公平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机会公平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培训部颜溢惠[摘要]一个进步的社会,不是完美、没有问题的社会,而是可以给所有人公平发展机会的社会。

追求机会公平是社会体制完善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公平,而机会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与建设和谐社会密切相关。

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要从注重结果公平转到机会公平,而政府做的事情就是创造机会公平的制度。

[关键词]和谐社会机会公平政府作为公平分很多种,如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效率公平、分配公平、社会保障公平、结果公平,但我们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所有的公平都是建立在机会公平之上的。

“你连机会都不给我,还谈什么公平?”这样的话,我们不时听到。

这话里,正反映着一种现实:各种人为的门槛,正从起点削减人们的各种机会。

机会都没有,就难以进入程序,难以利用规则,难以参与分配,难以追求效率,难以获取保障,难以有好的结果,其它所有公平都可能成为镜花水月。

1和谐社会的基础:机会公平机会公平也称起点公平,指社会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

机会公平是公平的前提基础,是实现公平的基本条件和首要标志。

机会公平既是权利公平的必然要求,又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基本前提。

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机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罗尔斯对“机会平等”主要提供了两种解释:一种是“机会的形式平等”,亦即“唯才是举”的“前途的平等”:另一种是“机会的公平平等”。

“机会平等”不是指生存,而是指发展,不是指基本权利,而是指理想前景,以政治领域为例,所有人都拥有平等的投票权一般并不意味着这种“机会平等”,而是否人人都能被选举担任某些高级职位却意味着一种“机会平等”。

在今天的中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几千年来人们追求的理想社会,我们要从最基本的实现机会公平开始,真正让机会公平在和谐社会中成为活生生的实践。

2对和谐社会的认识:解读机会公平我们正处于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时代,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发展社会公平,并且首先是机会公平。

和谐社会之“公平正义”思考

和谐社会之“公平正义”思考
险 ,同时具有 利益 的冲突 和一 致 双重 的 结 构 。⑨人 的欲 望 是 无穷 的 ,而 资源 是 有 限 的 、稀 缺 的。 ” 人 的发展 离 不开 资源 ,因此 ,围绕 资 源 的使用 和归 属必 然产 生人 与人 之间 、或 者人 与 自然之 间 的
利 益 冲突 。这 些物 质 利益之 争 又可 以演化 为政 治 、文化 等方 面 的利益 冲突 ,从 而涉 及到 社会 的方 方面 面 。在各 种利 益关 系形 成纷 争之 前 进 行 妥 善 安 排 ,使 社 会 不 同利 益 群 体 趋 利 避 害 ,各 尽所 能 、各守 其 责 、各 得其 所 ,是公 平正 义 的题 中之义 。
第 二 ,正确处 理 人 民 内部 矛 盾 和 其 他 社 会 矛 盾 ,是公 平 正 义 的 关 键 所 在 ,强 调 处 置 得 当。
“ 平始终 只是现存 经 济关 系 在其 保守 方面 或 在其 革 命 方 面 的观 念 化 、神 圣 化 的 表现 。 随着 经 公 ”
济 历史条 件 的改 变 ,现存 社 会 利益 的安排可 能 不再适 应社 会发 展 的需 要 ,从 而 动摇 利益 的均 衡状
讨。


内涵解析 :把握三大 要素
任何 社会 ,都需 要 一整 套 制 度规 范 社 会 的 基 本结 构 、运 行 方 式 以及社 会 成 员 的权 利 义 务 等
等 。对具 体规 则进 行概 括和 抽象后 形成 社会 所 公认 的用 于一定 历史 条件 下调 整社会 关 系 的指 导思 想 和基本 原则 ,就 是公平 正 义 。在 不 同的视 角下 对公平 正 义 有着 有 不 同 的解 读 。 “ 在社 会 学 意 义 上 ,公平 指 的是社 会成 员之 间 的社 会 地位 、经济 收人 、消费水 平 比较接 近而 不过分 悬 殊 ;在法 学 意义 上 ,公平指 的 是权 利与 义务对 称 ,人们 的获 得应该 与他 们所 承担 的责任 以及所 作 出的 贡献相

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之所在。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

”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涵被提出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与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是统一的。

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正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社会中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是密切联系的。

实现共同富裕,才能有效地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

如果我们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如同空中楼阁,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现阶段一些不公平问题造成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发生1.社会利益分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个人之间出现分化,不同的利益群体逐渐形成。

近年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很大。

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率都小于1.6,而中国超过了这一数字,也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严重的城乡差距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基于收入差距悬殊之上的社会利益的分化,直接会对社会公平构成威胁。

2.社会利益群体之间也产生了不信任和不合作现象。

所谓的“朗顾之争”、“宝马事件”在相当程度上就反映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这种对立,在一部分民众中开始露出的仇富心态,则是这种对立情绪的典型表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都达到协调发展、共同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

下面将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民幸福、维护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之一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期待。

社会的和谐需要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享有公正的法治环境、机会平等、收入公平、权益有保障等,不同阶层、不同地区的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消除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社会正义的价值。

二、促进人民幸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之二是促进人民幸福。

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是为人民谋幸福。

和谐社会是人民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美好社会。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社会风气清朗,社会关系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身心健康。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更需要关注人民的精神需求,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维护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之三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管理,通过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与稳定。

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来说,社会稳定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只有社会稳定,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社会稳定也需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各阶层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和谐社会公平正义之法治实现

和谐社会公平正义之法治实现
护。 总之 , 法治是 和 谐 社 会 的根 本 保 证 。
【 关键词 】 公正公平 , 我 国经 济 、 科 技等 各方面 都 不 断 进 凭什么称作是和 谐社会? 其和谐之处在哪里? 每个人都具有同
步, 人 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 样 的权利和义务, 这样可 以减 少冲 突和纠纷 的产生, 也避免 出
和谐社会公 平正义之法治实现
口 钟 双喜 张 珉
【 摘要】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条件是法律的约束和制约, 而公平公正是法律得以实 施的重要保障。 文章认为,
当前应进一步完善 法律 法规 , 加 大执 法力度 , 保证 法律 的公 平正义, 进 而保-  ̄ - . I 1 家的安定、 社会的和谐、 人 民的拥
法 治 维护 和 谐 社 会 的秩 序 。 由于人 口众 多 , 我 国不 可 能 不 所 , 满 足 其合 理 、 公 正 的 需要 和 要求 ; 在 政 治、 经济上, 正义 指
发 生任 何的冲突和纷争, 而有效 的法律 法规就 是用来约束和

种与社会发展的理想相符合、 足 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起到警醒和督促的作用, 可以从 内心来唤起人们对公平公正 的
追求, 规 范 人 民在 现 实生 活 中的行 为 , 减 少不 必 要 的伤 害和 纠
中国共产党的I 1 1 标是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 而和谐社 纷的发生, 确保和谐社会 的顺利形成 。 因此 , 法治是构建和谐 会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雏形, 这也可以体 现出我 国构 社会 的基础措施 。
I  ̄ 1 l l f 1 人们 的行为, 减 少或避免大规模冲突的发生 , 同时起到惩 益的制度, 其实现与否取决于社会制度 的正义。

和谐社会视角下社会公平的阻碍因素及路径选择

和谐社会视角下社会公平的阻碍因素及路径选择

余地。 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而言 , 机会是一种 资源 。”1机 [ 1 n
会公平就是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 获得这种 “ 资源 ” 的权 利
是实现公平的基本落脚点 , 但不是最终 落脚 点 , 不是归宿 ,
它为再 次分配提供 了一个基 本框架。
【 作者简介】 赵晓霞 (94 )女 , 16 一 , 重庆人 , 四川农业 大学语 言学院党总支书记 , 副教授 , 硕士生导师 , 研究 方向 : 马克思 主义中国化 ; 胡昌禄 (9 3 )男 , 18 一 , 安徽颍上人 , 四川农业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 , 研究方向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 摘
要 】社 会公 平是 社 会 主 义 的基 本 价值 理 念 和 重要 追 求 , 构 建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会 的重 要 内容 。 谐社 是 和
会视 角下的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 的内在要 求和核心价值 目标 , 是构建和谐社会 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 是构建
和谐 社 会 的 重要 动 力和 保 障 。随 着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济 的 深 入发 展 , 社会 公 平 问题 更 加 突显 , 阻碍 社 会 公平 的 因素
公平面临着更多挑战 。


和谐 社 会 视 角 下 的社 会 公 平 内涵
社会公平是人们探讨 的永 恒话题 。一般 而言 , 社会公
平作为一种 尺度 、 种标 准 , 一 是在一 定范 围内 , 同等 条件 下, 使社会每一个 成员都享有 同等的机遇 , 到同等待遇 , 受
力, 是激化人的主观能动性 的源泉。然而 , 不公平的竞争则
被 参 与 的 对 象 。 因此 , 会 公 平 意 味着 社 会 成员 在运 用 自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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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题研究,结合无锡实际和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探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方式。

一、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富有挑战性的话题。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①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准是历史的、具体的,内涵是十分丰富和不断变化的。

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和社会地位比较接近,不至于差距过大。

从法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相统一。

从伦理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或者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满足。

胡锦涛同志关于"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论述,概括了当前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具体来说,社会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平等、分配公平、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等多方面。

二、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国家与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辩证关系社会和谐的根本、法治的精髓都在于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原则。

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曾说:"一定要公正。

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

当前,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认识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辩证统一、协调互进。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法治繁荣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

只有遵循公平正义原则,制度安排和创新、各项决策和措施才能取得各界广泛认同、广泛支持,法律才能得到普遍服从,社会资源才能得到有效整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才能从中受益,真正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与法治繁荣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公平正义是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没有公平正义,社会就不可能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

同时,也要认识到,只有在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中,公平正义才有可能实现。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不公的现象,如贫富、城乡、区域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稳定。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通过经济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

因此,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当前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性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必须直面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我国改革开放20 多年来,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不公平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分配不公。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民政策包含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但有些地方不讲辩证法,造成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过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一书的相关调查显示,在领导干部对2002 年所存在的社会问题的判断中,收入差距问题被列在第一位。

(二)就业和用人不公。

就业过程普遍存在着一些歧视性的做法,如性别、户口、生理等方面的歧视,安徽芜湖就曾发生过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乙肝歧视案"。

买官卖官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已构成职务犯罪,如近两年查处的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以权谋私,买官卖官,造成权力和地位方面分配不公。

(三)教育不公。

主要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在各级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入学率上的不公平,同一社会群体的个体在发挥其潜能方面的机会不公平,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农民子女所占比例下降,贫困生比例上升。

就无锡而言,在高等教育方面,既享受不到北京、上海等地的高入学率,也享受不到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低入学标准。

同时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更为突出,贫困农民和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严重。

(四)社会保障不公。

相对而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情况逐步改善,而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展缓慢,很不理想,政府提供的相应保障非常有限。

可以说,农村基本上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看病难"、"因病返贫"问题相当突出。

有的地方国家机关医保改革比较"彻底",但配套措施并没有跟上,同时有的单位仍实行老办法,医疗保障不公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五)立法不公。

主要表现在:立法机关人员构成不够合理,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从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中产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色彩比较浓厚,以贫困农民、民工和失业下岗人员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很难直接参与立法过程,不利于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有的法律规定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六)司法不公。

有些地方不严格执法、不重视程序和人权的问题时有发生。

突出表现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罚不当罪,罪刑不适应,权钱交易,以钱抵刑,徇私、徇情枉法,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如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某市中级法院就查处了多起法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反映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七)私权保障不力。

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公共利益为名,侵占私人权益和私人财产,或在私权受到侵犯后不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

如有的地方政府以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名义,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低价转让给开发商,或虽然按公开的市场价格将农民土地转让,但从中获取差价,从而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对策思考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无锡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地方性法规与政策,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加快推进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构建进程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树立科学的和谐正义观。

所谓和谐正义,就是"为了达到万有存在共同体的和谐发展而调适互为对象性存在的诸方面关系的共同法则。

集真善美于一体的和谐正义是平衡万物价值的金规则,是整合程序上的和谐正义和实质上的和谐正义的平台"。

②具体来说,要着力做好三点:一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

把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过程作为追求和实现公平的过程,在动态发展中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

二是以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监督是文明社会进行社会关系调适的最基本的手段,它的发挥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

针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种种侵犯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和一些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非正常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

通过有效的监督,逐步消除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政策性障碍和人为性障碍,同时加大反腐败力度,降低因以权谋私行为对贫富差距和弱势群体的心理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是全面认识公平的历史性和相对性,防止把公平等同于平均主义,或脱离具体历史条件追求公平。

(二)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放到社会发展更为突出的位置。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

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③而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在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深化各方面改革的同时,必须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来抓。

只有把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实现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

否则,就难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影响经济社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三)维护和实现行政公平。

市场行为是实现效率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

"从市场经济的逻辑上看也应如此。

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逻辑是:效率由市场去安排,公平则由政府管理"。

④实践表明,政府不主持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就会严重缺失。

当前,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即:将注意力由集中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向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建设,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从制度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及相关问题,如三农问题和土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问题等;协调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在法治建设中率先垂范,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政府来维护和实现,而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一定程度上讲,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就是实现司法公正。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为此,必须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当前,应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尊重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司法机关也应切实负起责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满足人们的合理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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