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范本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范本发展党
员工作全程记实表
目录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纪实表》 1 (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纪实表》 3
(二)预备党员接收《纪实表》 6
(三)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一》9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二》11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纪实表》
姓名: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签名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该同志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 2.党支部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一个月内),填写信息采集表,报基层党(工)委建档。
年月日党支部与该同志进行谈话。
谈话情况有记录。
谈话人 3.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年月日,党支部组织党员、群团组织代表推荐会(或征求群团组织意见)。
有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推荐结果,填写相关推优表格。
支部书记 4.党支部征求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意见(流动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流动人员入党)年月日,党支部派员到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实地或发函书面征求意见。
有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书面意见材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支部书记 5.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于年月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和 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会议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于年月日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备案。
党支部逐级上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及备案报告;
党(工)委登记造册,录入党员信息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
支部书记7.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以书面思想汇报为主。
思想汇报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8.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共参加次活动。
有参加活动相关记录。
支部书记9.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如实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纪实表》姓名: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工作纪实工作要求签名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年月日党支部听取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有会议记录。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意见要填入培养考察登记表。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年月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名党员和名群众参会。名党员同意、名群众同意。
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3.党支部征求积极分子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意见(流动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流动人员入党的)年月日,党支部派员到积极分子户籍地(居住地)实地或发函书面征求意见。
有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书面意见材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支部书记 3.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年月日召开支委会,确定、两名同志为入党介绍人。
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于年月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备案。
党支部逐级上报发展对象登记表、备案报告及入党相关材料到党(工)委。党(工)委认真审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党支部对该同志政审后于年月日形成了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被政审人员都有书面材料。
支部书记 6.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年月日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培训班,培训时间学时,(是、否)有结业证。
党(工)委有书面培训安排及签到簿,发展对象培训情况登记表、试卷、结业证书。
支部书记7.党支部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于年月日至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公示可以通过宣传栏、公开栏等形式,公示时间为7-10天。流动人员在流入地、流出地两地公示。
支部书记(三)预备党员接收《纪实表》
姓名: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工作纪实工作要求签名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支委会年月日对发展进行了严格审查,无异议。
有会议记录,设党总支的,报党总支委审查。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工)委预审。
党支部年月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进行预审。
发展对象所有材料都上报。
支部书记 3.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党(工)委于年月日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审查所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委员 4.党(工)委预审合格后,将发展对象材料送县委组织部审查登记备案,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党(工)委于年月日将发展对象材料送县委组织部审查登记。
党(工)委对经组织部审查的发展对象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组织委员 4.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务必工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