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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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原材料验收是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我们制定了以下原材料验收标准,以便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

1. 外观检查。

首先,对原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

包括颜色、形状、表面是否有明显的瑕疵等。

外观检查是最直观的检查方法,可以初步判断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

2. 尺寸检查。

针对需要特定尺寸的原材料,我们需要进行尺寸检查。

通过测量原材料的长度、宽度、厚度等尺寸数据,确保原材料符合要求。

3. 化学成分分析。

对于需要进行化学反应的原材料,我们需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通过化验方法,检测原材料中各种元素的含量,确保原材料的成分符合生产要求。

4. 物理性能测试。

有些原材料需要具备一定的物理性能,比如抗拉强度、硬度等。

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物理性能测试,以确保原材料的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 包装检查。

在验收原材料时,也需要对原材料的包装进行检查。

包括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损坏、是否有漏失等情况。

包装检查是为了确保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

6. 抽样检验。

针对大批量的原材料,我们通常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

通过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代表整批原材料的质量情况。

7. 记录和归档。

在进行原材料验收时,我们需要对每一批原材料的验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这些记录包括原材料的检验数据、验收人员签名、验收日期等信息,以便日后追溯和核查。

总结。

原材料验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才能保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我们将严格执行以上原材料验收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原材料进料检验是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在后续的生产中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主要包括进料样品的采集、仪器设备的校准、检验方法的选择和检验结果的评定等内容。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的具体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首先,进料样品的采集是原材料进料检验的重要环节。

采集样品时,应根据生产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避免样品污染和变质。

采样时应尽量避免手工接触,采用无菌采样器具或自动取样系统。

采样前应对采样容器进行洗净和消毒,确保容器内无杂质。

采样时应注意避免氧化、水解和挥发等影响样品质量的因素。

其次,仪器设备的校准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并有相应的校准记录。

校准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仪器设备的使用也应符合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

第三,对进料样品的检验方法应根据具体的原材料特点和生产工艺要求进行选择。

常见的原材料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测和残留物检测等。

在选择检验方法时,应注意方法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同时,还应考虑检验方法的费用和检验周期,避免因检验周期过长而影响生产进度。

在进行原材料进料检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检验记录和档案,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

检验记录应包括样品信息、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

同时,还应保存样品的备样,以备日后需要进行复检。

综上所述,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制造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原材料进料检验规范,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并能有效应对潜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5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5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2)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般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1. 对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原材料是否有污染、变质、受损等情况;3. 进行理化指标检验,例如颜色、纯度、含水量、PH值等;4. 检查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有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5. 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分析,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产品要求;6.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成品和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污染、无损伤等;2. 进行产品尺寸、重量等量化指标的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3.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满足产品要求;4.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5. 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6. 成品和半成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

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

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一、原材料检验制度原材料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质量和工程耐久性。

因此,建立原材料检验制度非常必要。

1.检验标准的制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

不同材料可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检验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原材料的质量。

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商,对其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货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只有合格的供货商才能为工程提供优质的原材料。

3.原材料进场检验:对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检查原材料的外观质量、性能指标等,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如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退货或重新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原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检验:在施工过程中,周期性地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验证其质量稳定性。

如果发现原材料质量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或更换,以保证施工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5.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将每次检验的记录和结果进行归档,并建立可追溯的档案体系,以备工程验收和质量纠纷处理时使用。

施工检验制度是建筑工程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施工质量计划的制定:在工程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计划,明确每个施工环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2.施工中的自检: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质量计划的要求进行自检,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自检包括施工工艺、操作方法、使用材料等方面的检验和检查。

3.施工中的互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与方应互相进行检查和监督。

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部门对施工工序的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工序的检查、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等。

4.现场检验: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检验,对施工工艺、质量关键节点、重要节点进行抽查,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质量的稳定性。

5.施工结束的验收: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和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开箱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开箱验收工作。

第四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保证开箱验收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将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开箱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开箱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六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保护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知识产权,严禁泄露商业秘密。

第二章开箱验收流程第七条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收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查验封条和包装情况;(二)开箱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三)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标识和说明书是否齐全、准确;(四)查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保书和检验证书是否符合要求;(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认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六)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开箱验收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第九条开箱验收人员应及时将开箱验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教育培训第十条有关单位应明确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责任人,确保开箱验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开箱验收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提高开箱验收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开箱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开箱验收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主动改进工作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送检规定

(1)干法: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 对于轻型击实试验为20kg,对于重 型击实试验为50kg。 (2)湿法:取 天然含水率的代表性土样20kg(重
型为50kg)碾碎。
JTG
SL237-1999《土工试验规程》 E51-2009《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
定材料试验规程》
(1) 建筑物土方回填:每层每200m2测1
23
复合土工 膜
1、条带拉伸试验;2、顶破强 度;3、单位面积质量;4、厚
度;5、垂直渗透系数等
同一批同一规格数量不超500卷,每卷长 度30m以内取样一批
一批次取样1块,面积≥1m*2m
GB/T 17642-2008 《土工合成材料 非 织造布复合土工膜》
(丙纶) 24 长丝机织

1、条带拉伸试验;2、顶破强 度;3、单位面积质量;4、厚
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60kg
及检验方法标准》
4
粉煤灰
1、细度;2、烧失量;3、含水 量
以连续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 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论。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 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总量至少3kg。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 的粉煤灰》
、外观质量
块~15万块混凝土多孔砖为一批,不足3.5 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多孔砖中抽取
万块的按一批计。
10块做强度等级检验。
JC 943-2004《混凝土多孔砖》
16
混凝土试 压块
抗压强度
各标号每100m3 一组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 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即抽
取,1组3块
GB/T 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因此对原材料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原材料验收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对于原材料的外观要求,应该进行全面的检查。

外观应该干净整洁,无明显的污渍、异物、变形、裂纹等缺陷。

同时,要求原材料的颜色应该均匀一致,不应出现色差。

这些外观上的要求可以直观地反映原材料的质量和生产工艺。

其次,对于原材料的尺寸和重量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

尺寸和重量的偏差会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装配和使用效果,因此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的尺寸和重量进行精确的测量和称重,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

另外,原材料的化学成分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通过化学分析、质量检测等手段来检验原材料的成分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是否达到产品的技术指标。

只有确保原材料的化学成分稳定,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此外,对于原材料的包装和存储条件也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

包装应该完好无损,无破损、渗漏等现象,以免在运输和储存过程
中造成原材料的污染和损坏。

同时,要求原材料的存储条件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受热、受阳光直射等不良影响。

最后,对于原材料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只有选择信誉良好、生产工艺稳定、质量可靠的供应商,才能保证
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原材料验收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
对原材料的外观、尺寸、重量、化学成分、包装、存储条件以及供
应商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验收,可以有效地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为产品的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因此原
材料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我们制定了以下原材料验收标准,以便对原材料进行有效的检验和
验收。

首先,对于原材料的外观,我们要求原材料应该无异物、无污染、无异味,颜色、形状应该符合产品规格的要求。

例如,对于粉
状原材料,应该无结块、无异物、无异味;对于液体原材料,应该
无悬浮物、无沉淀、无异味。

通过对外观的检查,可以初步判断原
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其次,对于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我们要求进行严格
的检测。

比如,对于金属材料,要求进行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测试;对于化工原料,要求进行纯度分析和物理性能测试。

只有通过严格
的化学和物理性质检测,才能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另外,对于原材料的包装和标识,我们也有一定的要求。

原材
料的包装应该完好无损,无漏气、无渗漏;标识应该清晰、完整、
准确。

通过对包装和标识的检查,可以确保原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
程中不会受到污染和损坏。

此外,对于原材料的供应商,我们也要求建立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

只有与质量管理体系相符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我们的合格供应商,从而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总之,原材料验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只有严格执行原材料验收标准,才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原材料验收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为产品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原材料质量验收规范

原材料质量验收规范

《原材料质量验收规范》1、主题内容与适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原材科在外购质量验收中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料的质量检收。

2、引用标准《关于我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3、一般要求3.1金属材料及非金属村料在验收计量中,应执行《关于我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

3.2金属材料的取样应符合《化学分折试样规范》中的规定。

3.3金属材抖的取样由检验部负责,根据规定进行取样同检验申请单一起送交中心计量室进行理化检验。

3.4金属材料的理化检验均由中心计量室负贡,不能进行检验的材料项目由中心计量室责委托有关单位检验,4、金属材料的验收要求4.1钢材料的受检范围包铦: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高速工具钢、合金工具钢、弹簧钢、碳素工具钢及进口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

4.1.2钢材科受检规格包:捧材、菅材.扳材。

4.1.3钢材料的订货、发货的资料与实物要一致.4.1.3.1根据到货喟况,验收人员必須收集、核对和熟悉有关证件和质量证明书、合同或协议书、发货明细表、发货时的重量单及铁路或其它运输部门运输单等。

4.1.3.2验收人员根据有关证件详细核对,通过质量检查和理化检验等有关复检证件,过秤单、检验记录等资料与实物的供货证件逐一核对,确定其合格与不合格。

4.1.3.3根据复检证明检查钢材实物上的标志是否一致。

4.1.3 4检查包装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是否有散捆、散包现象.对于应涂油防锈的钢材是否涂油防锈应详细检查。

4.1.3.5检查钢材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1.3.6检查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规定偏差,对钢材的倍尺.短尺,定尺尺寸之须检查、核实,其它尺寸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或合司规定。

4.1.4钢材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检蛋,其检查工具要按规定时间校检,4.1.5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钢材的表面不允许有:结疤,裂缝、气泡、夹杂、折叠、麻点、分层、辊印、粘结等缺陷,4.1.5.2钢材形状不允许有弯曲、波浪弯、镰刀弯、瓢弯、扭曲、外缘斜度、椭圆、凹面飞翅、剪边倾斜、锯齿形边、厚薄不匀、缺角等缺陷。

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文本

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文本

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原材料的采购和检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的采购和检验工作。

第三条原材料检验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制度,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原材料检验工作应当有专职检验员负责,确保检验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第六条工程项目部门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合理确定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采购。

第七条原材料采购应当经过严格的比价和评标,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障的供应商。

第八条原材料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货。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门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交货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原材料采购应当建立档案,留存相关资料,以备后续查验。

第三章原材料检验第十一条原材料检验应当由专职检验员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原材料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合格。

第十三条原材料检验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生产,确保检验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原材料检验应当及时公布检验结果,并做好检验报告和记录。

第十五条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原材料,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四章原材料贮存第十六条原材料应当妥善贮存,防止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发生。

第十七条原材料贮存场所应当符合相关要求,确保原材料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八条原材料贮存应当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定期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应当逐项核对,确保原材料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

第二十三条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部门所有。

原材料入厂验收管理制度

原材料入厂验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原材料入厂验收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入厂验收工作。

三、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订货和供应商的管理。

2.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验收。

3. 物流部门负责原材料的运输和保管。

4. 生产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领用和生产。

四、原材料验收流程1. 采购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2. 采购部门在收到供应商的送货通知后,应提前通知质量检验部门和物流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3. 质量检验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和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4. 物流部门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原材料数量、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等。

5. 质量检验部门和物流部门共同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6. 验收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部门负责入库保管;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由质量检验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五、原材料验收标准1. 外观检查:原材料应无破损、无锈蚀、无污染,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2. 数量检查:实际收货数量应与采购合同规定数量相符。

3.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内部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六、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生产日期、检验结果、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

2. 验收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3. 验收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七、不合格原材料处理1. 对于不合格原材料,质量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2.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协商,要求退货或更换。

3. 对于无法退货或更换的原材料,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原材料入厂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验收人员的业务水平。

3.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原材料验收记录进行抽查,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1. 引言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检查验收制度,可以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循标准,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包括目的、流程和要求。

2. 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制度2.1 目的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制度旨在确保采购到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不良品率、产品质量问题和生产线停机的风险。

2.2 检查验收流程• 2.2.1 原材料采购前的准备工作– 2.2.1.1 制定采购标准和要求– 2.2.1.2 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2.2.1.3 确定供应商的交付要求和质量保证• 2.2.2 原材料的进货检查– 2.2.2.1 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 2.2.2.2 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2.2.2.3 进行物理性能测试• 2.2.3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 2.2.3.1 制定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 2.2.3.2 确定判定原则和控制限值2.3 验收要求• 2.3.1 验收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2 验收过程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3.3 验收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态度• 2.3.4 验收结果的及时反馈和处理3. 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3.1 目的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旨在确保生产的成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产品竞争力。

3.2 检查验收流程• 3.2.1 成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2.1.1 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 3.2.1.2 定期进行生产环境的检查和维护– 3.2.1.3 严格执行生产记录的填写和保存• 3.2.2 成品检查验收– 3.2.2.1 对成品进行外观检查– 3.2.2.2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 3.2.2.3 进行可靠性测试3.3 验收要求• 3.3.1 验收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3.3.2 验证方法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3 验收过程的记录和归档• 3.3.4 验收结果的分析和处理4. 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4.1 目的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旨在确保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降低生产风险。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材料、钢材、混凝土、水泥、砂石等。

3. 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规定得以落实。

二、检查验收程序1. 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标准,提供检验报告和材料合格证明。

2.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运抵工地时,将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提出参与检查验收的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材料检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

5. 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检查验收内容1. 外观检查:对材料的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如存在明显裂缝、变形等缺陷,应予以拒收。

2. 尺寸检查:对材料的尺寸进行检查,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更换或修整。

3. 强度检查:对材料的强度进行检查,如达不到规定标准,应予以拒收。

4. 化学成分检查:对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查,如含有有害物质,应予以拒收。

5. 定量检查:对材料的定量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数量,应予以拒收。

四、检查验收结果处理1. 若材料检查验收合格,可予以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

2. 若材料检查验收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若供应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使用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并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

4.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程进展。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材料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 对于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原料验收规范及其标准和记录

原料验收规范及其标准和记录

原材料验收管理制度1.0目的确保原材料入厂验收、存放、发放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2.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原材料入厂验收、存放、发放的要求作出规定。

3.0职责3.1质检部负责原材料的验收管理;3.2综合部负责原材料的存放、发放管理;3.3其他部门有责任做好配合工作;4.0管理和控制要求4.1材料入厂验收原则4.1.1入厂的材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否则应予拒收。

4.1.2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记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1.3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或作拒收处理:(1)质量证明书内容不全;(2)质量证明书内容与实物不符;(3)质量证明书中的炉(批)号与实物相符,但其它内容不完整;5.0入厂检验的项目和要求5.1棒料、型材5.1.1质量证明书审核(1)质量证明书应是材料生产厂家的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2)质量证明书应清晰,填写齐全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3)材料应有清晰、牢固的标记并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5.1.2规格、数量材料规格、数量应与订货合同或采购单中的相关要求一致。

5.1.3外观质量(表面质量与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和尺寸偏差应满足相应生产标准的规定。

5.1.4检验数量(1)材料标识逐张(根)进行复核。

(2)规格、数量按合同或采购单进行核查。

(3)外观质量抽查每批不小于2张(根)。

5.0入厂验收标识5.1原材料进厂验收合格后,应对检查合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存放。

验收后的质量证明书由质检员交由质检主管审查并存档。

5.2对“不合格材料”隔离存放,由质检员在实物上作出明显的不合格标识,填写不合格品报告,经质检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采购向供货方作权益交涉。

5.3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含复验报告)、材料入库验收单〕由质检部负责保管,并统一编号,建立材料验收台帐,便于检索。

6.0材料化学成份第三方检验6.1 根据客户要求和供应商的质量水平现状对相应的材料进行采样。

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原材料进厂验收规范1目的为了验证进厂原辅材料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正确地开展检验活动,确保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入库、不投入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证。

3职责3.1供应部是监控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的检验和验证3.2技术部负责编制原材料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等文件3.3供应部配合做好原材料检验。

4工作程序4.1外购的钢材、焊材、锻件、热处理件等入厂后应先由外购业务员将材质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有关质量证明的凭证及相关图纸一同交质量检验员,检验员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4.2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通知采购员并在检验合格的物资材料入库单上签名,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4.3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作出标识并进行隔离,通知采购员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对重换来的物资应再次进行检验,对于批量较大和关键件还应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进行汇报。

4.4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原材料分类5钢材检验规范5.1型钢验收准则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查频率检查方法检查地点1外观1.1应无肉眼可见裂纹1.2允许外表面有少量锈斑,不允许局部点蚀全数目视仓库2尺寸2.1圆钢:直径2.2钢管:a)外径b)壁厚每批每种规格抽检3根游标卡尺卷尺仓库3化学成分3.1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核对钢材质保书中的化学成份是否与表2相符3.2化学成分的复检执行4.2.1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1.复检结果与表2核对是否相符。

2.复检结果与钢材质保书核对是否相符4低倍组织检验执行4.3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任抽1根检查当直径≥Φ250mm时,作低倍组织和表面着色检查。

5机械性能执行4.4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核对钢厂的材质证明书是否符合表3的规定5.2板材验收准则序号产品名称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抽样方案判定规则1高强度船体结用钢A32/A36/A40/D32/D36/D40/E32/E36/E40外观外观表面光滑、无花纹、气泡、毛刺裂纹等明显缺陷。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抽样规定以下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一组(12kg)。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合均匀,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石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40kg)。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4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沙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样60kg送试。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5.灰砂砖:同类型的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1组,每组15块。

6.石膏:以3不超过120t产品为1批,产品不足1批时以1批计。

7.热轧带肋钢筋:每≤5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根)。

以上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

在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分布取样部位,并注意取样数量和试样的制备方法。

接工艺规程》GB-2001规定进行工艺检验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2)焊接质量检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质量检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3)焊接接头拉力试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接头拉力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燃烧性能、墙体节能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范的规定(精)

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范的规定(精)

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定一、钢材1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

2钢筋及重要钢材应按现行规范规定职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

承重结构钢筋及重要钢材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 其枞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

4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

5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 60t 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

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 (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 (250~350mm 。

(备注:取样时, 从任一钢筋端头, 截取 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 20t 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6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 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①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

当同一台班内不足 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 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6个试件, 3个作拉伸试验, 3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 (250~3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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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定一、钢材1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需有质量证明文件。

2钢筋及重要钢材应按现行标准规定职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

承重构造钢筋及重要钢材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构造,其枞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

4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展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

5钢筋进场时,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依据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为一检验批,进展现场见证取样;当缺乏60t 也为一个检验批,进展现场见证取样。

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

试验室进展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 的钢筋,再进展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展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 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6 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①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

当同一台班内缺乏300 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 个试件,3 个作拉伸试验,3 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外表,Ⅰ ~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 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②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一样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 件为一批。

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 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 件,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③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缺乏300 个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④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 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构造中,每一楼层中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00mm〕。

验收方法:(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外表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2)焊接时钢筋外表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 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7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构造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构造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依据构造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2、、结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 2%且不小于 5 个构件进展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3、对选定的梁内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展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用抽取不少于 6 根给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展检验。

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 1 点。

①、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检验的合格点率为 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②、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 90%但不小于 80%,可再抽取一样数量的构件进展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各计算的合格点率为 90%及以上旱,钢筋骨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二、水泥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按批号进展取样。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 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 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水泥1水泥必需有质量证明文件。

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 天内供给28 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 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 天内补报。

2用于承重构造的水泥;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需进展复试,有试验报告。

砼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用于钢筋砼构造、预应力砼构造中的水泥,检测报告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内容。

砂与碎〔卵〕石4砂、石使用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试验报告。

5按规定应预防碱—集料反响的工程或构造部位所使用的砂、石,供给单位应供给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

外加剂6外加剂主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膨胀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

7外剂必需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

8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具有复试报告。

承重构造砼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9钢筋砼构造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

当含有氯化物时,应做砼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掺合料10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

11掺合料必需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12用于构造工程的掺合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

三、砖1、烧结一般砖:每3.5~15 万块为一批,缺乏 3.5 万块按一批计算。

2、蒸压灰砂砖;每10 万块砖为一批,缺乏10 万块亦为一批,但不少于2 万块。

3、烧结多孔砖:每 5 万块为一批,缺乏 5 万块按一批计算。

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每 3 万块为一批,缺乏 3 万块按一批计算。

5、砖与砌块必需有质量证明文件。

6、用于承重构造或出厂试验工程不齐全的砖与砌块应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

承重墙用砖和砼小型砌块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四、混凝土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 立方的同协作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协作比混凝土缺乏 100 盘,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 1000 立方时,同一协作比的混凝土每 200 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协作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构造,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协作比的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5、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构造的构件或构造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②、对混凝土构造工程中的各混凝土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依据混凝土工程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构造构件或构造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实行一样的养护方法。

6、同答件养护试件应在到达等效养护龄期进展强度试验。

①、等效养护龄期或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达 60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0C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其不应小于 14d,也不宜大于 60d;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依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 1.10,也可依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五、防水1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等。

2防水材料必需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

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展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试,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5型防水材料,应有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特地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有代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

六、装饰装修1装饰装修物资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地面材料、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

2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

3应复试的物资〔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花岗石、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依据相关标准规定进展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

4建筑外窗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5有隔声、隔热、防火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别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6当标准或合同商定应对材料做见证检测,或对材料质量的生异议时,须进展见证检验,并应有相应检测报告。

材料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7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依据现行标准要求做污染物检测,有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用花岗石材依据有关规定应有放射性复试报告,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依据有关规定应有甲醛含量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9墙体节能工程承受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以下性能进展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① 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②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③ 增加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种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230m2 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 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230m2 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 次。

10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以下性能进展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①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②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③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11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以下性能进展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① 严寒、严寒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②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③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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