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通用版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模版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模版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正确的选择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符合标准和要求,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模版。
1.了解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
了解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潜在风险,以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
2.遵循相关标准和法规: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地区以及行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这些标准和法规通常会规定防护用品的性能指标和要求,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评估风险和需求:对于不同的工种和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在选择用品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工作场所的具体风险确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用品。
4.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根据风险评估和需求评估的结果,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用品的选择应考虑到其性能、质量、适用性以及工人的个体差异。
必须确保所选用品能够提供足够的保护,并且具有符合标准的防护性能。
5.考虑舒适度和便利性:除了安全性能,劳动防护用品的舒适度和便利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选择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设计,能够同时保护工人并提供舒适度的防护用品,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6.适时更新和更换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其性能和保护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
因此,在用品使用寿命到期或者发生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和更新用品,确保其性能和保护效果仍然符合要求。
7.培训与指导:为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进行培训和指导。
工人需要了解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以及何时需要更换和维护用品。
同时,上级管理者需要为工人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提高工人对劳动防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8.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必须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
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估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国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国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国标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而制定的标准。
目前,我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国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GB 2890-2009《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该国标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防护职业性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二、GB 14866-2006《防护服装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防护服装的材料、结构设计和性能要求,包括抗拉强度、防水性能、耐磨性等。
该标准适用于保护劳动者免受灰尘、颗粒物、化学品等危害物的伤害。
三、GB/T 32610-2016《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技术规范》该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记、包装和使用说明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用于防止和减少呼吸道传播的飞沫。
四、GB 24539-2009《防护鞋靴》该标准规定了防护鞋靴的材料、结构设计、尺寸要求和性能要求,包括防静电、耐寒、防滑等。
该标准适用于保护劳动者双脚免受撞击、刺穿、划伤等伤害。
五、GB 20653-2020《一次性使用防护服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该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防护服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医护人员等需要进行感染控制和防护的场合使用。
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证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际要求,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
企业和个人在选择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购,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市场监督,确保合格产品的流通和使用。
总之,国家标准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定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劳动者的安全工作环境,并促进了劳动防护用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合理的配备标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其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不同岗位的劳动者,应当根据其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合理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例如,对于需要接触化学品的劳动者,应当配备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服等;对于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配备防护帽、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不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是不同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备。
其次,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也是配备标准的重要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相应的防护性能和耐用性。
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选择正规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达标。
并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防护效果。
再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也是配备标准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使用不当或者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始终处于良好的防护状态。
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执行和落实。
并且,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测、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
总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确保其质量和性能达标,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于预防工作场所的不安全因素或职业有害因素,避免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用具。
企业如何选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非常重要。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且“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以上两法中都使用了“必须”词语,第一层含意是强调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不是可有可无的物质福利待遇,而是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必需品;第二层含意是强调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使用。
(一)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这类劳动防护用品是目前未纳入工业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和不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总称。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这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质量认证,实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的管理。
凡列入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称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这类产品包括: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眼面护具、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刺穿安全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电绝缘鞋、导电鞋、防静电鞋、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阻燃工作服、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以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在选用时必须查验是否有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有※的产品只发安全标志,无※的产品须有两证);两证是否在有效期年限内。
(二) 选用原则与标准1.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进行选用(1) 粉尘有害因素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规定有47种粉尘,这些粉尘都是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工作场所环境空气中粉尘超过限值,应采用防颗粒物的呼吸器,其中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应符合GB2626-2006标准要求(2006年12月1日实施)。
电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电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电力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障电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而配备的装备和用具。
正确的配备电力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标准:1. 电气绝缘防护用品:包括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绝缘胶条等。
绝缘鞋要符合国家标准GB21148-2011《电气绝缘鞋》的要求,绝缘手套要符合国家标准GB12014-201X《橡胶绝缘手套》的要求,绝缘工具要符合国家标准GB1793-2014《手工工具电气绝缘工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绝缘胶条要符合国家标准GB/T9596-2012《橡胶绝缘胶带》的要求。
2. 防护眼镜和面具:要选择具备防护性能的防护眼镜和面具,能够有效地防止电弧和火花引起的眼部伤害。
防护眼镜要符合国家标准GB14866-2010《防护眼睛用具》的要求,防护面具要符合国家标准GB14866-2010《防护眼睛用具》和GB/T 22076-2008《电气工作面具》的要求。
3. 防护耳塞和耳罩:要选择具备良好隔声性能的防护耳塞和耳罩,能够有效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噪音对工作人员耳膜的伤害。
防护耳塞要符合国家标准GB/T15173-2008《耳塞》的要求,防护耳罩要符合国家标准GB/T3216-2005《耳罩》的要求。
4. 防护帽和防护鞋:要选择具备良好防护性能的防护帽和防护鞋,能够有效地防止物体的打击和挤压对头部和脚部的伤害。
防护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07《工业安全帽》的要求,防护鞋要符合国家标准GB21146-2007《劳动防护用防护鞋》的要求。
5. 防护服和防护手套:要选择具备良好防护性能的防护服和防护手套,能够有效地防止电弧或其他有害物质对皮肤的伤害。
防护服要符合国家标准GB12012-2005《一般安全防护服》的要求,防护手套要符合国家标准GB12014-201X《橡胶绝缘手套》的要求。
二、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范本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范本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1. 引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免受工作环境中危险物质和危险因素侵害的重要安全措施。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公司制定了本规定,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佩戴、保管和维护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公司职工及外包人员。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2.1 根据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物质和危险因素,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面罩等。
2.2 确保所选择的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具备防护效果。
2.3 如果职工有特殊需求,如近视、色盲等,应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并及时调整。
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3.1 依据工作环境和任务的不同,确定是否需要佩戴防护用品。
3.2 佩戴前,应先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
3.3 佩戴时应确保防护用品与职工身体紧密贴合,无缝隙和松动。
3.4 严禁擅自改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如私自切割或改变形状。
3.5 在佩戴防护用品的同时,不得妨碍正常的工作操作和视线。
4.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4.1 每位职工应配备相应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及时归还保存。
4.2 劳动防护用品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物品或化学品混合存放。
4.3 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4.4 离岗或下班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放回指定的存放位置,确保完好无损。
5.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5.1 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功能。
5.2 使用中,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干净卫生。
5.3 如有必要,及时更换劳动防护用品的配件,如滤镜、防护屏等。
5.4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
6. 外包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6.1 外包人员无论固定还是临时工,都应按照公司的要求佩戴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6.2 公司应负责向外包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本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本引言:随着现代化社会的进步和工业化的发展,各类劳动岗位的数量与种类不断增加,而与此同时,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和工作任务的不同,劳动者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安全和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和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特定工作环境下应当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本文将介绍一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本,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范本适用于所有劳动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工厂操作工、医护人员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1. 头部防护:(1)探照灯:适用于维修、检查等需要照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在暗处能够清晰地看到工作区域。
(2)安全帽:适用于高处作业、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免受物体的直接碰撞。
(3)耳罩:适用于噪音环境较高的工作场所,保护劳动者的听力。
2. 眼部防护:(1)安全眼镜:适用于需要防护眼部的工作环境,如实验室、建筑工地等,能够有效防止眼部受到异物刺激或飞溅物的侵害。
(2)护目镜:适用于需要全面防护眼部的工作环境,如焊接、草木剪打等,能够有效阻挡大颗粒物和飞溅物。
3. 呼吸道防护:(1)防尘口罩:适用于粉尘、细菌等有害物质较多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呼吸道不受损害。
(2)防毒面具:适用于有毒气体、蒸汽等有害物质较多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呼吸系统免受损害。
4. 手部防护:(1)手套:适用于需要保护手部的工作环境,如化学实验、物料搬运等,能够有效防止手部受到伤害和化学物质的侵害。
5. 脚部防护:(1)安全鞋:适用于需保护脚部的工作环境,如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能够有效防止脚部受到外界物体的压迫或碰撞。
三、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1. 劳动者应按照工作环境的特性和个人需要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性能要求进行选购,确保其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3. 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有损坏或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防护
个人防护装备的一般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过滤体、系带或浮体,采取隔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
保护人员肌体的局部免受外来的侵害。
因此,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并要穿戴舒适和便,经济耐用,不影响工作效率。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都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和制作时,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①劳动防护用品应穿着舒适、便于操作,在满足防护功能的条件下,尽量使其外观优美大方。
②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选用优质的原材料制作,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技术(产品)标准。
③劳动防护用品本身,不得损害佩戴者的身体器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条件,国家制定了有关标准。
其中已经颁布实施的有如下几种。
(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1989);(2)个人防护用品术语(GB/T 12903-1991);(3)安全帽(GB 281一1989);(4)安全网(GB 5725-1997);(5)防静电工作服(GB 12014- 1989);(6)阻燃防护服(GB 8965-1998);(7)防酸工作服(GB 12012-1989);(8)抗油拒水防护服安全卫生性能要求(GB 12799-1991);(9)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GB 12623-1990);(10)防静电鞋、导电鞋安全技术条件(()B 4385-1995);(11)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GB 12011---2000);(12)耐酸碱皮鞋(GB 12018一1989);(13)耐酸碱胶靴(GB 12019一1989);(14)护耳器—耳塞(GB 5893.1-1986);(15)护耳器—耳罩(GB 5893. 2-1986);(16)眼面护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4866--1993);(17)焊接眼面防护具(GB/T 3609. 1-1994);(18)防冲击波眼护具(GB 5890-1986);(19)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GB 12624-1990);(20)安全带(GB 6095-1985);(21)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GB/T 13641-1992);(22)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90-1995);(23)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T 6223-1997);(24)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T 2626-1992)。
劳动防护用品gb11641
劳动防护用品gb11641GB11641-2019《劳动防护用品通用技术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下面是根据该标准的要求,给出的1000字内容: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技术要求,包括安全帽、眼镜、耳塞、呼吸器、手套、鞋靴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比如安全帽、眼镜、耳塞、呼吸器、手套、鞋靴等。
三、要求1.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应获得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并在产品上标明相应的认证标志。
2. 劳动防护用品应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制造,确保安全、环保、无毒、无害。
3. 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良好的透气、防水、防滑等性能,以确保穿戴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4. 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抗磨损、抗撕裂、抗刺穿等性能,以确保产品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5. 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可调节、可固定等功能,以适应不同用户的需要。
6.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产品的合理性和舒适性。
7. 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合格率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四、检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方法,包括材料检验、功能性能检验、尺寸检验、耐用性检验等。
五、标志、包装和运输1. 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等必要的信息。
2. 劳动防护用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产品的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六、质量控制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七、审批、验收和监督检查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依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产品的审批、验收和监督检查。
八、附录本标准附录中包含了一些相关的参考标准、测试方法和技术参数等信息,供用户参考。
总结GB11641-2019《劳动防护用品通用技术要求》通过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术语定义、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为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防护用品,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三、管理要求1. 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1) 本单位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安全风险,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3) 劳动防护用品应具备合格证明,由质检部门对其质量进行抽检,确保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者在没有得到特殊许可的情况下,禁止私自调整、更换或停止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劳动者需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状况,如出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3. 特殊防护用品管理(1) 特殊防护用品包括隔离衣、防毒面具等,用于特殊工作环境的防护。
(2) 使用特殊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特殊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由专门负责的部门负责,确保供应充足和质量可靠。
四、监督与检查1. 监督(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由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员监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 监督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检查(1) 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委派专人进行,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规定。
(2) 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根据需要也可随时进行抽查。
五、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劳动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的责任人,应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并重新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合理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具指: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设备、装置和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等。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具的采购和配备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具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和安全风险情况,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具种类和数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采购方应与合法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具质量可靠。
第七条采购到的劳动防护用具应设立专门的领料库房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入库登记和存货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具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要求核定配备数量,并登记在册,领用的员工应签字确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和维护第九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的员工应在工作前检查其完整性和功能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始终佩戴、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不能随意摘取或停止使用,发现有员工未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的,应依据相应制度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具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消毒、修理、更换等,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具的损坏和失效应及时报修或更换,不得使用已经失效的防护用具。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具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本单位的领导对劳动防护用具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应切实关注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要求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具的采购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各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第十六条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情况,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工种防护用品配置要求(通用版)
工种防护用品配置要求(通用版)
工种防护用品配置要求:
1、工种
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维修电工、电焊工、气割工、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油漆工、混凝土工、瓦工、砌筑工、抹灰工、磨石工、石工木工、钢筋工
2、防护用品配置要求
1)各工种应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专用工作服装、劳动保护鞋及工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涉电工种要配备相应绝缘服装、绝缘鞋及绝缘手套等。
3)涉粉尘工种要配备防尘口罩、灵便紧口的工作服、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4)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在湿环境作业时,应配备防滑鞋和防滑手套。
5)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6)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7)瓦工、砌筑工、钢筋工等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
国家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国家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免受伤害和危害的一种装备和设施。
这些用品通常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并且在不同的行业和工作环境中都有所要求和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些国家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1. 头部防护用品:头部是人体中最易受伤的部位之一,在一些高空作业、物体坠落等危险环境中容易发生头部伤害。
因此,国家要求工人在这些场合佩戴安全帽或头盔以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2. 面部防护用品:一些工作环境中容易出现粉尘、化学品溅入等情况,对工人的面部健康造成威胁。
国家规定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防护眼镜等用品,以阻挡危害物质对面部的侵害。
3. 呼吸防护用品:一些工作环境中存在有害气体、有害颗粒物等对呼吸系统有害的物质。
为了保护工人的呼吸系统健康,国家规定佩戴各种呼吸防护用品,如口罩、防尘面具等。
4. 手部防护用品:在一些工作中容易造成手部受伤或受到化学品侵害。
因此,国家规定必须佩戴手套、防护手套等用品,以保护手部的安全和健康。
5. 身体防护用品:一些工作环境中存在高温、高压、高电流等对身体有害的因素。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国家要求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隔热服、绝缘手套等。
6. 脚部防护用品:在一些工作场所中,足部易受到物体砸伤、滑落、踩踏等危险。
因此,国家规定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鞋、防滑鞋等用品,以保护脚部安全。
7. 职业病防护用品:一些特殊行业如化工、矿山、建筑等,容易造成职业病。
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国家要求工人在此类工作岗位上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面具等。
总之,国家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措施。
通过佩戴这些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作中的伤害和危害,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
同时,国家还注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以保证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各种劳动场所中保护工人免受尘土、化学物质、高温、高压等各种危害的装备和用品。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
1. 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呼吸防护面具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阻挡空气中的灰尘、烟雾、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进入呼吸器官,保护呼吸系统的健康。
2. 眼睛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防护工人的眼睛免受砂石、飞溅物、火花、化学物质等的伤害,避免眼部疾病和眼睛受损。
3. 耳朵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减少噪音对工人耳朵的伤害,预防噪音性耳聋和听力损害。
4. 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帽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保护头部免受坠物、撞击和电击等危险的伤害,防止头部受伤。
5. 手部防护用品:包括耐酸碱手套、防热手套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保护手部免受酸碱、高温、刺激性物质等危害的伤害,保护手部皮肤和手指的安全。
6. 脚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鞋、防滑鞋等。
这些用品主要用于保护脚部免受砸伤、刺伤、滑倒等事故的伤害,保护足部骨骼和皮肤的安全。
除了上述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外,还有一些特殊场所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例如防化服、防火服、防毒面具等。
这些用品主要应用于化工、消防、危险品运输等特殊行业,用于保护工人在危险环境下的生命安全。
总之,通用类劳动防护用品在各种劳动场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因此,在进行各类劳动时,使用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是非常必要的。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各类劳动场所,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的用于防止和减少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专用劳动防护用品。
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用于保护头部不受坠落物、碰撞物和高处坠落等伤害。
2. 眼部防护用品:如安全眼镜、面具、防护面罩、护目镜等,用于防护眼睛不受颗粒物、化学品、火花、辐射等伤害。
3. 呼吸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用于防护呼吸系统不受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等伤害。
4. 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耳机等,用于防护耳朵不受噪音、震动等伤害。
5. 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用于防护手部不受化学药品、尖锐物、高温等伤害。
6. 脚部防护用品:如安全鞋、防静电鞋、绝缘鞋等,用于防护脚部不受刺穿、摔落、静电、电击等伤害。
7. 身体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背心、隔热衣、隔离衣等,用于防护身体不受化学品、高温、辐射等伤害。
8. 脸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防毒面具等,用于防护脸部不
受有害气体、化学品等伤害。
9. 身体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反光马甲等,用于防护劳动者在高处作业、交通道路上的安全。
10. 其他辅助性的通用防护用品:如防护膏、防护液、消毒酒精等,用于保持劳动场所的卫生和消毒。
这些通用劳动防护用品不仅可以在工厂、建筑工地、化工厂等特定场所使用,也可以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活动,例如家庭装修、电器维修、花园工作等。
起到保护人体安全和健康的作用。
同时,这些劳动防护用品还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制作、选用和使用,以确保其有效的防护性能。
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和报废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576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和报废要求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和报废要求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劳保用品指的是工作服、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等起到劳动防护左右的产品,在正规单位这些产品都有一套自己的选购和报废流程。
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4)各种劳保用品能不发个人的尽量不发给个人,由公家准备一部分作为备品,在职工需要时借用。
非直接参加生产的人员、下放参加劳动锻炼的人员,以及临时职工所需劳保用品,可根据不同情况,参照同工种职工的劳保用品借给。
劳保用品的报废要求:1、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功能指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劳动防护用品。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哪些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哪些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各种装备和设备。
下面是常见的通用劳动防护用品:
1. 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和头盔,可以有效防护头部受到坠物、撞击或电击等伤害。
2. 呼吸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和呼吸防护器等,能够过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粉尘和有毒气体,保护呼吸系统免受损害。
3. 眼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眼镜和护目镜,能够保护眼部免受尘埃、化学物质和高速飞溅物等的伤害。
4. 面部防护用品:包括面罩和面屏,能够防护面部免受化学物质、辐射和火焰等的伤害。
5. 耳朵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和耳带,能够减少噪音对耳朵的损害,保护听力健康。
6. 手部防护用品:包括耐磨手套、防刺手套和隔热手套等,能够保护手部免受化学物质、刺激物和高温等的伤害。
7. 脚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和防滑鞋等,能够有效防护脚部免受重物压迫、刺穿和滑倒等伤害。
8. 身体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隔热服和阻燃工作服等,能够保护身体免受高温、火焰和有害物质等的损害。
9. 腰部防护用品:包括腰带和腰包等,能够提供对腰部的支撑和保护,减轻腰部损伤的风险。
10. 身高安全用品:包括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能够保
护工人在高空作业时不受坠落或滑落伤害。
通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而定,以确保其有效防护作用。
同时,使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煤矿通用劳动防护用品有
煤矿通用劳动防护用品有煤矿是一种危险性很高的工作环境,常常会出现矿井瓦斯爆炸、矿山坍塌、煤尘爆炸等事故,给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煤矿通常都要配备一系列潜在和明显的劳动防护用品。
下面将介绍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呼吸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大量的煤尘、瓦斯等有害气体产生,直接吸入这些气体会严重影响矿工的健康。
因此,呼吸防护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高效过滤型防尘口罩:能够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如煤尘等。
2. 瓦斯检测仪:用于检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并避免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视力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煤尘、岩石碎片等飞溅物,容易造成矿工眼部受伤。
因此,视力防护也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护目镜:能够保护眼球免受颗粒物、液体飞溅物等的伤害。
2. 火焰反射镜:用于防止潜在的火灾事故。
三、耳力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机械噪声、爆炸声等噪声产生,容易损害矿工的听力。
因此,耳力防护也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耳塞: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对耳朵造成的损伤。
2. 耳罩:能够在耳朵周围形成隔绝噪声的空气层,防止噪声进入内耳。
四、头部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岩石碎片、坍塌物等砸落物,容易造成矿工头部受伤。
因此,头部防护也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安全帽:能够保护矿工头部免受砸伤。
五、躯干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煤尘、岩石碎片等飞溅物,容易造成矿工身体受伤。
因此,躯干防护也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防护服:能够防止颗粒物、液体等对矿工身体的伤害。
六、脚部防护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岩石碎片、煤尘等危险物质,容易造成矿工脚部受伤。
因此,脚部防护也是煤矿通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之一。
1. 安全鞋:能够保护矿工脚部免受砸伤、刺伤等伤害。
总之,在煤矿工作环境中,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82
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过滤体、系带或浮体,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
保护人员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的侵害。
因此,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并要穿戴舒适方便,经济耐用,不影响工作效率。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都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和制作时,应严格遵守三项原则:一是劳动防护用品应穿着舒适、便于操作,在满足防护功能的条件下,尽量使其外观优美大方。
二是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选用优质的原材料制作,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技术(产品)标准;三是劳动防护用品本身,不得损害佩戴者的身体器官。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条件,国家制定了技术标准。
其中已经颁布实施的有《安全帽》
(GB2811—81)、《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GB2626—81)、《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82)、《焊接护目镜、面罩》、(GB3609 .1—83)、
《炉窑护目镜和面罩》(GB4015—83)、《皮安全鞋》(GB4041—83)、《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4385—84)《防冲击眼护具》
(GB5890—86)、《阻燃防护服》(GB8965—88)等。
对于特种防护服,目前尚未国家技术(产品)标准。
暂执行相应的地方技术(产品)标准。
现以防护服为例,来说明国家制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防护服中,使用最普遍的是防机械外伤服,主要是起屏蔽作用。
国家标准要求在结构设计上尽可能避免有松散部位,并做到“三紧”(领口紧、下摆紧、袖口或裤角紧),以防刮绞造成伤害。
同时,要求服装的面料必须具有一定的耐磨强度、裂断强度和抗撕强度等主要机械性能。
服装的缝合部位能承受一定的拉力,对其施加拉伸载荷29.4牛顿力(3公斤力)时,缝合部位应无脱线、断线现象。
对于特殊用途的防护服,如防静电、防酸碱、阻燃及隔热服等。
除应满足于上述技术要求外,其特殊防护功能还要符合相应的技术(产品)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确保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原劳动人事部、国家标准局和商业部于1982年联合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方可生
产。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销售和使用。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批准,对未认定批准而擅自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令其停产或停止销售;对销售后造成使用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
原劳动人事部于1987年2月6日颁发了《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检验和使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及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原劳动人事部于1988年1月5日颁布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申请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及检验、使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企业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