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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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域电力市场行为,保证区域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统称“电力监管机构”,下同)负责监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市场成员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的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

电力市场主体是指按规定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含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经核准的用户;市场运营机构是指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第五条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按规定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市场,参与市场交易。

用户经核准后可参与市场交易。

第六条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负责电力调度、市场交易、交易结算。

第三章 交易类型第七条电力市场中电能交易类型包括合约交易、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等。

第八条合约交易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签订电能买卖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合同价格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市场竞争或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同期限可以是周、月、季、年或一年以上。

第九条现货交易是由发电企业竞价形成的次日(或未来24 小时)电能交易以及为保证电力供需的即时平衡而组织的实时电能交易。

现货交易所占电量的比例,由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电网情况及用电负荷特性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一般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条期货交易是指在规定的交易所,通过期货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

期货合同是指在确定的将来某时刻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电能的协议。

第十一条电能交易应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近期不开展电能期货交易。

第十二条条件成熟的,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开展输电权、辅助服务等交易。

第四章 合约交易第十三条市场运营机构具体组织电能合约交易,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交易合同的执行。

第十四条购售电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市场运营机构安全校核予以确认,不能通过安全校核的由市场运营机构及时告知有关市场主体。

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这可太重要了呀!
想象一下,电力就像我们身体里的血液,得顺畅流动才行,对吧?那东
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就是保证这电力血液流动顺畅的关键机制呢!比如说,晚上大家都睡觉了,用电少了,这电多出来咋办?就像你做了一大桌菜,吃不完不就浪费了嘛!这时候就需要调峰啦。

在这个市场里,各方都得相互配合呀!发电企业就像大厨,得根据需求
做出合适分量的电。

电网公司呢,就像个大管家,得把电合理地分配调度。

用户呢,哎呀,你们就是享受服务的上帝呀!“那这规则到底咋回事呀?”有人可能会这么问。

别急别急,听我慢慢道来呀。

规则里面规定了谁能参与调峰,怎么参与,还有怎么分钱。

这就好比一
场游戏,大家都得遵守规则才能玩得开心嘛!比如说,有些发电企业有多余的容量,就可以参与调峰来赚点外快,这不挺好嘛!“这能有多少好处呀?”嘿,好处可多了去了!既能让电力系统更稳定,还能让大家都用上稳定可靠的电呀!
而且呀,这个市场还能促进节能减排呢!就好像你想要身体更健康,就得少吃点垃圾食品一样。

大家都努力节能减排,环境不就更好了嘛!
总之呀,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太重要啦!它让电力系统更有序,让大家的生活更美好!大家可得好好了解了解,别稀里糊涂的呀!。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为了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需要,开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保障电力市场安全和稳定,湖北省电力公司制定了本规则。

二、市场定位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是指在电力市场中,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组织调峰辅助服务资源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的服务交易,实现调峰辅助服务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运用的市场。

三、市场主体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包括调峰辅助服务资源提供方、调峰辅助服务需求方和市场运营管理机构。

1.调峰辅助服务资源提供方是指具备与电网互联互通条件的电力生产、消费或存储企业、单位或个人等,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能够向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提供有关服务的主体。

2.调峰辅助服务需求方是指在用电过程中,根据自身的用电需求和能力条件,能够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主体。

3.市场运营管理机构是指由湖北省电力公司设立的专门机构,承担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责。

四、市场交易方式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按照当日调峰辅助服务需求量和调峰辅助服务资源供应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当日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和交易量。

五、市场管理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管理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必要的市场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保证市场运行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六、市场监管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监管是指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约束,保证市场交易的正常运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七、市场评估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应按照市场运行情况,定期开展市场评估,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发现和解决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改革和完善。

八、市场宣传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和认知度,推动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也逐步建立起来。

该市场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充分发挥川渝两地电力优势互补,提高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满足双方的调峰辅助服务需求,推动川渝电力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速。

一、市场基本情况2、市场运营主体:川渝两地电力调节中心负责市场运营,具体负责市场的组织管理、市场交易等事宜。

3、市场参与者:市场参与者包括供应商、需求方和交易服务机构。

二、市场运作规则1、交易对象:市场交易对象为川渝两地间的调峰辅助服务。

2、交易时间: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天8:00-18:00,交易日为法定工作日,除国家制定的法定节假日外。

3、交易方式:市场采用双边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供需双方自主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顺序的原则匹配成交。

4、交易方式:市场采用现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5、交易品种:市场交易品种包括调频服务、备用服务、黑启服务。

6、报价方式:交易双方需以元/千瓦时(含税)为单位,向市场报出供应价格和需求价格。

7、交易周期:市场交易周期按天为单位,供需双方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周期。

8、交易程序:(1)报价:供需双方自主报价,报价有效期为当日18:00。

(2)撮合匹配:按照价格优先、时间顺序的原则进行撮合匹配,交易价格为成交价格。

(3)成交确认:交易双方确认成交,确认成交后交易款项自动转账至对方账户。

(4)交割结算:交易日终,平台将成交结果公示,交易双方根据成交结果进行交割结算。

9、市场监管:定期组织市场监管,对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市场运作规范有序。

三、市场参与者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按《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供电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调峰辅助服务。

(2)参加市场交易,自主报价,选择交易周期。

(3)通过市场交易获取合理回报,遵守市场规则,践行诚信行为。

3、交易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市场规则提供交易服务,确保交易平稳有序进行。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规定(3篇)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辅助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度、控制、维护、应急等辅助服务。

第三条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公平公正,市场导向;(四)科技进步,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电力辅助服务分类第五条电力辅助服务分为以下类别:(一)频率调节服务;(二)电压调节服务;(三)备用服务;(四)黑启动服务;(五)无功补偿服务;(六)其他辅助服务。

第六条频率调节服务是指在电力系统频率发生波动时,为保证系统频率稳定,提供调节频率的服务。

第七条电压调节服务是指在电力系统电压发生波动时,为保证系统电压稳定,提供调节电压的服务。

第八条备用服务是指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计划停机等情况时,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提供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的服务。

第九条黑启动服务是指在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故障等情况时,为保证电力系统尽快恢复供电,提供启动电源或启动设备的服务。

第十条无功补偿服务是指在电力系统中,为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无功补偿服务。

第十一条其他辅助服务是指除上述服务外,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电力辅助服务提供者第十二条电力辅助服务提供者是指具有电力辅助服务能力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

第十三条电力辅助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电力辅助服务能力;(二)具备相应的技术、经济、管理条件;(三)依法取得电力辅助服务资质。

第十四条电力辅助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电力辅助服务资质,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电力辅助服务资质。

2024版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

2024版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

2024版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贵州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提高市场的竞争性,有效提供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

第四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主体为供需输用方。

供需输用方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用户企业等。

第五条调峰辅助服务的种类包括备用容量调节、直调容量调节、启停容量调节、负荷调节等。

第六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时间周期按照季度、月度、周度以及日度划分。

第七条交易市场将通过公告或网页等方式发布交易信息,包括交易规则、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交易量等。

第二章供需输用方第八条供需输用方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户企业。

第九条发电企业是指具备供应电力能力的电力企业,应按照政府相关要求进行备用容量调节、直调容量调节、启停容量调节、负荷调节等服务。

第十条电网企业是指负责输配电的企业,应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相关信息,以便供需输用方进行交易和调度。

第十一条用户企业是指购电企业或电力需求方,应参与交易市场的供需平衡和调度安排。

第三章交易程序第十二条供需输用方应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报备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供需输用方根据市场交易信息确定交易需求,确认交易订单。

第十四条交易市场按照交易需求进行匹配,并发出交易结果通知。

第十五条供需输用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易结算,并提供有关交易资料。

第十六条交易市场按照交易结果进行结算,并按照约定时间向供需输用方付款。

第十七条交易市场应及时公布市场的交易结果和结算情况,以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与公正。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的公平性,保障供需输用方的权益。

第十九条供需输用方应及时向监督机构反映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十条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处理供需输用方的投诉。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一、总则1.1为推进湖北省电力系统服务水平,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电能消纳和清洁能源消纳的互补,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湖北省电力系统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1.3本规则所称调峰辅助服务是指通过调节电力系统负荷和电网运行方式,以降低峰值、平稳供电等方式,辅助电力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服务市场的构成2.1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主要包括峰谷调节服务市场、备用服务市场、灵活性服务市场。

2.2峰谷调节服务市场包括电力系统的有功负荷峰谷调节操作,在供需落差较大时调整负荷,并合理统筹用电需求。

2.3备用服务市场包括为电网提供静态和动态备用电源。

2.4灵活性服务市场包括在短时间内适应系统需求,快速调整产能和需求的灵活性服务,如频率、电压、电流等。

三、市场服务条件3.1湖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接入条件包括:(1)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具备提供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所需的技术、设备和人员。

(3)具有稳定运行的能力,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2服务的投标条件:(1)服务供应商应能够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务。

(2)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合理的服务能力及技术水平,遵守国家法律和规定,保障服务安全和质量。

(3)服务供应商应按规定参与竞标,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服务市场的结算4.1峰谷调节服务市场的结算方式采取分时段结算。

4.2备用服务市场的结算方式包括实际供应、容量支付及服务补偿。

4.3灵活性服务市场的结算方式采用实际调节的服务量来结算。

五、市场的监管与管理5.1市场的监管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湖北省电力系统的管理规定,对市场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供应商的服务实施监管及评估。

5.2市场服务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市场管理和监管机构的业务审批。

5.3监督机构应就市场的运作及合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有组织的检查和评估。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1.总则(一)为落实国家电改方针,推动电力市场改革发展,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发展辅助电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辅助电力服务是指电网所需要的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及其他电力设施(或设备)提供的符合用电安全、稳定及其有效运行条件要求的辅助服务,服务费用由供电企业和市场主体进行支付。

(三)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从事辅助电力服务活动。

2.术语定义(二)市场主体:指有能力提供辅助电力服务或受邀提出报价提供辅助电力服务并在电力市场报价中心(以下简称报价中心)完成辅助电力服务活动登记、商定价格、签署合同、履行义务等行为的市场参与者。

(三)电力公司:指中央、省级或地方授权设立并按照营业执照法注册成立的拥有特定经营资质的电力公司,需要提供辅助电力服务的电力公司可按要求向市场主体发起招投标活动。

(四)报价中心:指由负责报价中心管理的,由电力公司、不营利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的报价中心,旨在完成市场参与者进行辅助电力服务活动的报价场所。

3.参与辅助电力服务(一)基本条件市场参与者开展辅助电力服务活动,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市场参与者MIT信息登记及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MIT信息系统”)登记,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登记的机构和个人名称,应通过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有效凭证进行验证和确认;2. 拥有良好的财务,法规和反洗钱状态;3. 应确保有足够资源提供辅助电力服务,其中电力设备(或设施)应符合国家电器行业标准,拥有良好的安全性能;4. 拥有辅助电力服务技术能力及操作维护经历;5. 满足本办法其他规定。

(二)登记市场参与者实行MIT信息系统申请登记,提供有关用户信息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记,登记完成后会收到一份MIT信息系统登记码,登记码作为参与报价中心活动的用户身份凭证,责任人应妥善保管,负责填写用户信息的责任人应保证用户信息真实有效。

(三)报价市场参与者向报价中心发起招投标活动,并报出报价后,在报价中心的参与者页面及时查看和确认报价情况,招投标活动达到报价中心设定的要求后,电力公司可按照以下步骤确认和明确完成招投标活动:1. 首先,根据招标内容确定参与投标的市场参与者报价;2. 对报价结果进行评估,比较报价的经济性、可行性、可靠性、安全性等因素,按照评估结果确定优选报价;3. 申请确认优选报价,根据确认结果,签订服务合同;4. 向选定的市场参与者发放辅助电力服务佣金,并开始长期服务。

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一、前言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是指在新疆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电网”)的监管下,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质量而设立的一个市场。

为了规范市场运营,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规则。

二、总则1. 市场主体:新疆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包括:供应商、购买方和服务提供商。

2. 服务类型:辅助服务包括备用容量、调频辅助服务、无功支撑等。

3. 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4. 交易对象:供应商向购买方提供辅助服务,购买方通过市场进行采购。

5. 交易周期:以日为单位进行交易。

每个交易日分为多个时段,具体时段由新疆电网制定并发布。

6. 价格形成机制:以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供应商报出最低报价,按照价格从低到高依次匹配购买方需求。

当需求与报价匹配时,成交价格为该需求对应的最低报价。

7. 结算方式:结算采用T+1模式。

即交易日结束后,次日进行结算。

8. 交易保证金:供应商和购买方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由新疆电网制定并发布。

三、市场主体1. 供应商(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电力生产或调度资质,并符合新疆电网制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3)履约要求: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2. 购买方(1)购买方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用电资质,并符合新疆电网制定的其他条件。

(2)需求发布要求:购买方需按照市场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发布辅助服务需求信息。

(3)履约要求:购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辅助服务。

3. 服务提供商(1)服务提供商为新疆电网,其职责为市场监管和管理运营等事宜。

四、服务类型1. 备用容量备用容量是指在电力系统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的电力容量。

备用容量分为三类:调度备用容量、非调度备用容量和自备备用容量。

(1)调度备用容量指由新疆电网组织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可调度备用容量。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采用竞争性市场机制,实行市场化定价和资源配置。

市场参与主体包括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提供商、电力用户和市场运营者。

2.市场运营机构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由省级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机构负责。

市场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规则、管理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和安全。

3.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从事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业务,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服务。

电力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参与市场竞争,选择适宜的服务提供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市场运营者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地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4.市场交易方式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采用网上撮合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市场交易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

同时,市场运营者应当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5.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应当符合市场供需关系,参考市场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市场价格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运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

6.市场风险管理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识别和控制市场风险。

市场参与主体应当根据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义务。

7.市场监管和惩处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者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并进行惩处。

市场参与主体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市场参与主体,市场运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8.市场服务和监管费用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运营成本和服务需求情况,收取市场服务和监管费用。

市场服务和监管费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

9.市场规则的修订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者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市场参与主体的需求,对市场规则进行适当修订。

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拟运行稿)

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拟运行稿)

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拟运行稿)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保障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促进环境友好型低碳能源的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目的是满足安徽省内发电厂
和负荷的调频需求,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监管机构为安徽省发改委。

第四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范围包括申报、评议、交易、交割和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实行开放式市场,实行资格
审核制度,原则上不设定数量限制。

第六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申报必须符合能源环保和安全生
产要求,同时具有较强的调频性能和适应性。

第七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评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纯量和
价格两大类综合考虑。

第八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模式实行招标和集中交易两
种方式,市场价格以竞争方式形成。

第九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交割期为当年,具体日期由市场
管理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决定。

第十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管理实行跟踪监督制度,定期组
织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参与方开展监管和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和市场规则,按照相关标准履行好市场交易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安徽省发改委管理,对违反规则的市场参与方将对其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到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修订。

电力市场有偿辅助服务方案

电力市场有偿辅助服务方案

电力市场有偿辅助服务方案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电网的平衡和稳定运行,电力系统需要提供辅助服务,以应对各种挑战和紧急情况。

有偿辅助服务方案是一种机制,通过向市场参与者提供激励,来鼓励其提供必要的辅助服务。

有偿辅助服务方案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以下几种辅助服务:1. 调度辅助服务:调度辅助服务是为了保持电力系统的频率稳定而提供的服务。

这包括自动频率调整和常规频率控制等服务。

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提供频率响应能力,参与调度辅助服务的提供,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2. 现货市场辅助服务:现货市场辅助服务是为了解决电力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而提供的服务。

这包括备用能力和备用服务的提供。

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提供备用能力和备用服务,参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的提供,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3. 能量市场辅助服务:能量市场辅助服务是为了提供额外的能量供应,以满足突发需求而提供的服务。

这包括紧急能量和响应能力的提供。

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提供额外的能量供应,参与能量市场辅助服务的提供,并获得相应的利润。

有偿辅助服务方案的好处有以下几点:1. 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有偿辅助服务方案可以确保电力系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仍能保持平衡和稳定运行。

通过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辅助服务,可以增加电力系统的备用能力和响应能力,降低系统发生故障的风险。

2. 促进市场竞争和有效性:有偿辅助服务方案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辅助服务,增加了市场竞争。

这样可以有效地选择最具成本效益的辅助服务提供者,并确保市场参与者按照市场需求提供适当的服务。

3. 激励市场参与者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有偿辅助服务方案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不同类型的辅助服务,并激励他们寻找创新的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提高辅助服务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并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有偿辅助服务方案的实施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1. 定价机制:如何确定辅助服务的定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应该考虑到辅助服务的成本、市场需求、供需关系等因素,以确保定价合理公平,同时激励市场参与者提供辅助服务。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1.市场结构。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采用竞争市场模式,由市场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市调中心”)实施运营管理。

市调中心负责市场信息公示、用户准入、交易撮合、交易结算等工作,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市场规则、价格稳定和供需平衡。

2.参与主体。

(1)辅助服务提供商:具有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资格的电力企业或其他经市调中心审核合格的机构,可以向市场提供调峰辅助服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2)辅助服务购买者:安徽省内具有电力用户身份和用电需求的企业和机构,可以通过市调中心参与市场交易。

3.市场准入。

(1)辅助服务提供商须在市场开展前完成市调中心的注册、准入审核和备案手续,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2)辅助服务购买者应具有安徽省内的用电需求和电力用户身份,可通过市调中心进行注册、审核和备案。

4.交易方式。

(1)市场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由市场调度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撮合,确定市场交易价格。

(2)交易可选择以月为单位或更短时间间隔进行,具体交易方式和规则将由市场调度中心在交易前予以公示,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5.交易规则。

(1)交易双方应提前进行交易申报,市调中心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撮合。

(2)交易结果应当在交易结束后及时公示,并进行结算。

(3)市场调度中心可根据市场情况和需求,采取竞价节约、统一结算等措施,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6.价格形成。

市场运营期间,市调中心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通过竞价撮合的方式确定市场价格。

具体价格形成规则和机制将在市场规则中详细说明,并在交易前进行公告和解释。

7.交易结算。

(1)市场调度中心将对交易双方提供的辅助服务计量数据和交易价款进行核对和结算,结算方式采用统一结算的方式。

(2)交易完成后,市场调度中心将及时通知交易双方结算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

8.交易信息公示。

市场调度中心将定期公布市场信息、交易情况、交易价格等相关信息,维护市场透明度和交易公开性。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
1.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可是很重要的呀!就好比一场精彩比赛里的裁判规则,没有它们怎么行呢?比如说在电力市场中,调频服务就像是球队里的核心后卫,保证整个比赛节奏的稳定呢!
2. 你知道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中的无功调节就如同汽车的减震器一样重要呢!如果没有它,那电力系统不就像没了减震的车一样晃晃悠悠的啦!就像上次电网波动,要是没无功调节,那可不得了!
3.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对于电力系统来说,那可真是如同生命线一般呀!举个例子,备用容量不就像家里的备用药一样,关键时刻能起大作用呢,没它心里能踏实吗?
4. 想想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中的黑启动服务,是不是很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呀!比如说在大停电后,它能像勇敢的战士一样带领系统恢复光明呢!
5.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里的调峰服务,就好像是交通高峰期的交警一样关键呢!没有它来指挥,电力供需岂不是要乱套啦!就像那次用电高峰,全靠调峰服务来协调呢!
6. 哎呀,可别小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呀!比如说爬坡服务,它就如同登山运动员一样,有力地保障着电力的攀升呢!不然突然的负荷增加怎么应对呀!
7.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中的储能服务,那简直就是电力的大宝藏呀!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释放能量,这不就像有个随时能帮忙的好伙伴嘛!你想想如果没有它,那多不方便呀!
8.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是必须要重视的哟!例如电压控制服务,它就好像乐队里的指挥家,没有它怎么能演奏出美妙的电力乐章呢!还记得那次电压波动吗?
9.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真的太关键啦!它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着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没有这些规则,电力市场就会乱套,会给我们的生活和经济带来多大的影响啊!我们一定要好好了解和遵循这些规则呀!。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嘿,咱聊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呗!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啊,就像一个热闹的大舞台。

在这个舞台上,各种参与者就像一群活力四射的演员。

发电企业呢,就像舞台上的主角,得发挥关键作用。

它们不仅要正常发电,还得在需要的时候提供辅助服务。

这就像一个厉害的歌手,不仅要唱好自己的歌,还得在关键时刻和其他歌手配合好。

要是发电企业不积极参与辅助服务,那舞台可就不精彩啦。

辅助服务的种类可不少呢。

比如说调峰,就像一个灵活的弹簧。

用电低谷的时候,发电企业可以少发点电,把多余的能量储存起来;用电高峰的时候,再赶紧加大发电力度。

这就像你在超市买东西,人多的时候多准备点货,人少的时候就少进点货。

要是调峰做得不好,那电不够用或者浪费了可咋办?肯定不行啊!还有调频,这就像给电力系统安上了一个稳定器。

让电力的频率保持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不能一会儿高一会儿低。

这就像开车的时候,速度得稳定,不能一会儿快一会儿慢。

要是频率不稳定,那电器设备可就容易出问题啦。

那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基本规则是啥呢?首先得公平竞争。

不能让某些企业独占鳌头,得让大家都有机会参与。

这就像玩游戏,得大家都遵守规则,不能有人作弊。

要是不公平,那其他企业还怎么玩呀?肯定不乐意啊!然后呢,价格得合理。

不能太贵,也不能太便宜。

太贵了,用户受不了;太便宜了,企业没动力。

这就像买东西,得有个合理的价格,大家都能接受。

要是价格不合理,那市场肯定不稳定。

还有啊,质量得有保证。

辅助服务得做得好,不能敷衍了事。

这就像做手工,得做得精细,不能马马虎虎。

要是质量不行,那还不如不做呢。

你说要是没有这些基本规则会咋样?那肯定不行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会乱成一团,企业乱竞争,价格乱七八糟,质量也没保障。

所以啊,基本规则很重要。

总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包括公平竞争、合理价格和质量保证。

这些规则让市场有序运行,为电力系统稳定提供保障。

我的观点结论是: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确保市场有序,公平竞争、合理价格与质量保证助力电力系统稳定。

电网辅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电网辅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辅助服务管理,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电网辅助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辅助服务交易、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辅助服务调度和辅助服务设备管理等。

第三条电网辅助服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稳定: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高效节能:提高电网运行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四)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能源结构优化。

第二章辅助服务交易第四条辅助服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调频、备用、调峰、黑启动等。

第五条辅助服务交易方式分为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

第六条辅助服务交易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实行市场化定价。

第七条辅助服务交易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用户侧可调节资源等。

第八条辅助服务交易合同应明确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第九条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机制,明确市场规则、交易流程、市场监管等;(二)设立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机构,负责市场运营、调度和监管;(三)建立健全辅助服务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市场透明度;(四)定期对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辅助服务调度第十条辅助服务调度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制定辅助服务调度计划;(二)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合理调度辅助服务资源;(三)确保辅助服务调度与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四)定期对辅助服务调度情况进行评估,提高调度效率。

第五章辅助服务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辅助服务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维护、检修、更新等;(二)加强辅助服务设备质量管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三)定期对辅助服务设备进行检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鼓励技术创新,提高辅助服务设备技术水平。

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是指东北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有效保障着发电企业、负荷用户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多方共同参与、平衡发展的市场经济运行。

总体上,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8]3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东北电力公司业务实际,以下是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主要内容:一、市场组织1、市场组织者:东北电力公司是该市场的唯一组织者,负责该市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2、参与方:包括发电企业、负荷用户和中介服务机构;3、市场参与者:发电企业、负荷用户和中介服务机构都可以参与市场的交易活动;4、市场监管者:东北电力公司负责监督市场的运行情况,确保市场秩序。

二、市场秩序1、负责制定市场运营规则和技术标准,确保市场运行正常;2、制定和修改市场交易规则,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公平交易;3、制定市场结算规则,保障市场参与者的资金安全;4、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参与者的正当权益;5、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提供市场参与者所需的信息服务;6、定期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审核,以保障市场的稳定性。

三、市场管理1、配置辅助服务:由东北电力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按季度配置辅助服务。

2、辅助服务交易:由中介服务机构完成辅助服务的买卖交易,以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公平交易。

3、辅助服务结算:由东北电力公司按照市场结算规则,完成辅助服务交易的资金结算。

四、责任追究1、对违反市场运营规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市场参与者的民事责任;2、对违反市场运营规则的行为,东北电力公司将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处罚措施;3、对违反市场运营规则的行为,东北电力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

以上就是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主要内容,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出台,有效保障着发电企业、负荷用户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多方共同参与、平衡发展的市场经济运行。

《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深化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激励市场主体提升调频辅助服务供应质量,提升重庆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电力调频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在一次调频以外,通过自动功率控制技术,包括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功率控制(APC)等,跟踪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发用电功率,以满足电力系统频率、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其调节效果通过调频里程和综合调频性能指标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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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XX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6〕57号)、《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启动宁夏、广东、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实施工作的复函》(国能函监管〔2017〕117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开展的各项辅助服务交易行为,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XX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XX能源监管办)负责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监管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市场成员第五条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包括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

第六条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机构为XX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及XX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XX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一)管理、运营XX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二)建设、维护市场交易的技术支持平台;(三)依据市场规则组织交易、按照交易结果进行调用;(四)发布实时市场信息;(五)评估市场运行状态,对市场规则提出修改意见;(六)紧急情况下中止市场运行,保障系统安全运行;(七)向XX能源监管办提交电力辅助服务调用结果。

XX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职责:(一)与市场主体进行结算;(二)发布月度结算信息。

第七条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电等),以及经市场准入的电储能和需求侧资源,新建机组归调后方可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自备电厂可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网留电厂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自发自用式分布式光伏、国家核准的光伏扶贫电站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第八条市场主体的职责:(一)按规则申报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电力等信息,并按调度指令提供辅助服务;(二)依据规则承担电力辅助服务有偿分摊费用;(三)做好机组日常运维,确保电力辅助服务有序开展。

第三章调峰辅助服务第九条本规则所指调峰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机组或电储能装置、需求侧资源按照电网调峰需求,平滑、稳定调整机组(设备)出力、改变机组(设备)运行状态、调节负荷所提供的服务。

可分为基本(义务)调峰服务和有偿调峰服务。

第十条有偿调峰服务在XX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的交易,暂包含实时深度调峰交易、调停备用交易、需求侧资源交易、电储能交易。

提供调峰辅助服务(深度调峰、应急启停)的发电机组范围为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燃煤、燃气、垃圾、生物质发电机组,提供有偿调峰服务的市场主体均采取自愿报价的方式进行参与。

第十一条调峰辅助服务中用于计算负荷率和交易量的时间单位为1分钟。

第十二条发电机组、需求侧资源、电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要以确保电力安全、供热安全为前提,不得以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为由,采取拒绝供热、降低供热质量或其它影响供热和电网安全的行为,确有可能影响电网安全和供热质量时,调度有权终止调用。

第十三条发电机组、需求侧资源、电储能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深度调峰时,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需要,按照日前竞价结果统一由低到高依次调用,直到满足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需求。

第四章火电机组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第十四条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的火电机组开机方式依据在XX能源监管办备案的XX电网月度调度(交易)计划及现货市场中的日前机组组合确定。

第十五条实时深度调峰交易是指火电厂运行机组通过调减出力,使火电机组平均负荷率小于有偿调峰基准时提供服务的交易。

火电机组提供实时深度调峰服务,须能够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指令,满足AGC调节速率要求,平滑稳定地调整机组出力。

第十六条负荷率是火电机组发电电力与机组额定容量之比,以1分钟为单位统计周期计算机组的平均负荷率。

火电机组在深度调峰交易期内平均负荷率小于有偿调峰补偿基准时获得补偿;平均负荷率大于有偿调峰补偿基准时参与分摊调峰补偿费用;平均负荷率等于调峰补偿基准时不参与补偿及分摊。

火电厂机组额定容量以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为准。

第十七条火电机组(含供热机组)有偿调峰基准暂定为其额定容量的50%,有偿调峰基准点应是一个体现市场供求关系的动态平衡点,XX能源监管办可根据电网调峰缺口、辅助服务资金补偿情况等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的购买方是风电、光伏、水电以及出力未减到有偿调峰基准的火电机组。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不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补偿及分摊:(一)机组启停前、后12小时不参与补偿;(二)火电厂自身原因减出力至有偿调峰基准以下;(三)电网安全约束条件限制;(四)电网事故处理时。

第二十条实时深度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火电企业分两档浮动报价,具体分档及报价上、下限参见下表:第二十一条实时深度调峰交易根据电网调峰需求及网络阻塞情况,编制全网或区域(XX区域、XX区域、酒泉区域)日前调用预计划,日内由电力调度机构按电网运行情况,进行全网或区域(XX区域、XX区域、酒泉区域)调用,调用依据日前竞价结果,与各类调峰资源统一排序,由低价到高价依次执行(竞价相同时按申报深度调峰电力等比例调用),并以日内调用的最后发电机组报价作为市场出清价格。

第二十二条实时深度调峰交易按照各档有偿调峰电量及对应市场出清价格进行结算。

其中,有偿调峰电量是指火电厂在各有偿调峰分档区间内平均负荷率低于有偿调峰基准形成的未发电量,市场出清价格是指单位统计周期内同一档内实际调用到的最后一台调峰机组的报价。

第二十三条火电厂获得补偿费用根据开机机组不同调峰深度所对应的阶梯电价进行统计,计算方式如下:公式:火电厂实时深度调峰获得费用=∑=21i(第i档有偿调峰电量⨯第i档实际出清电价)第二十四条实时深度调峰有偿服务补偿费用,由省内负荷率大于深度调峰基准的火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水电厂共同分摊。

因电网阻塞原因,启动区域实时深度调峰时,区域内火电分摊费用仅在区域内各火电厂执行。

(一)火电厂分摊方法:参与分摊的火电厂根据深度调峰交易期内实际负荷率的不同,分三档依次加大分摊比重,进行“阶梯式”分摊。

具体分摊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公式:火电厂调峰分摊金额=[火电厂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火电厂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风电场、光伏电站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水电厂总修正发电量)]×调峰补偿总金额火电厂修正发电量=(深度调峰交易期间第i 档实际发电量⨯修正系数T i )其中,火电厂发电量按不同负荷率区间进行分档,负荷率高于有偿调峰基准但小于等于60%部分为第一档,负荷率高于60%但小于等于70%部分为第二档,负荷率高于70%部分为第三档,对应三档的修正系数分别为T 1=1、T 2=1.5、T 3=2。

(二)风电场、光伏电站分摊方法:参与分摊的风电场、光伏电站按照修正后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修正后发电量根据风电场、光伏电站上一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差进行阶梯式修正。

具体分摊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公式:风电场、光伏电站调峰分摊金额=[风电场、光伏电站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火电厂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风电场、光伏电站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水电厂总修正发电量)]×调峰补偿总金额风电场、光伏电站修正发电量=风电场、光伏电站月度实际发电量×修正系数p修正系数p 以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为基准进行修正(文件中未∑=31i提及地区按最低标准计算),上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较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每降低100小时(取整),分摊电量系数减小10%。

若上年度利用小时数高于等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则p=1。

新并网新能源电厂按照上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进行修正。

(三)水电厂分摊方法:参与分摊的水电厂根据修正发电量进行分摊。

具体分摊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公式:水电厂调峰分摊金额=[水电厂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火电厂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风电场、光伏电站总修正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水电厂总修正发电量)]×调峰补偿总金额水电厂修正发电量=月度实际发电量×修正系数(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修正系数为0.2,其余时间修正系数为0.5)第二十五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对因自身原因导致日内调峰能力低于日前上报深调能力且偏差大于2MW的火电厂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罚金=减少的有偿调峰电量×出清电价×2减少的有偿调峰电量=(调度指令-实际出力)的积分电量考核罚金优先用于辅助服务市场补偿费用。

第五章火电调停备用交易第二十六条火电调停备用交易是指通过停运火电机组为新能源消纳提供调峰容量的交易。

包含火电月度计划停备、火电应急启停交易。

第二十七条火电月度计划停备是指在火电月度机组组合中安排的停机备用或按调度指令超过72小时的停机备用,按1千元/万千瓦•天进行补偿,补偿时间不超过7天。

第二十八条火电机组在停备期间不得擅自开展检修工作,否则取消停备所应得补偿资金。

第二十九条火电应急启停交易是指调度机构按照日内电网安全运行实际需要,按照各机组日前单位容量报价由低价到高价依次主动调停火电机组(24小时<停运时间<72小时,竞价相同时按电厂月度发电计划剩余电量由少及多依次调用),为电网提供的调峰服务。

第三十条火电应急启停交易的出让对象是风电、光伏、水电及未达到有偿调峰基准的火电厂。

第三十一条火电企业按照机组额定容量对应的应急启停调峰服务报价区间浮动报价,各级别机组的报价上限见下表:第三十二条应急启停交易根据各级别机组市场出清价格按台次结算,市场出清价格是指当日实际调用到的最后一台应急启停的同容量级别机组的报价。

第三十三条火电应急启停调峰服务费按照各火电厂、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月度实时深度调峰有偿服务补偿费用承担比例进行支付。

具体支付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公式:各火电厂、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应急启停调峰费支付费用=(各火电厂、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月度实时深度调峰支付费用/全省月度实时深度调峰总支付费用)×应急启停总费用第六章需求侧资源交易第三十四条需求侧资源为随时可调用的,能够在负荷侧为电网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用电负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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