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使更多的研究生优秀成果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评奖范围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优秀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包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获得正式授权的专利及得到有关部门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

第二章奖励条件

第三条奖励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优秀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高级别期刊上的学术论文,须扣除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发表的论文篇数。

(二)优秀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侨大学、且本人为专利的第一完成人。

(三)优秀研究咨询报告指以第一作者为国家机关撰写相关咨询报告,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呈报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